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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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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我执剑入江湖。
    刚进江湖的少年人约莫都是如此,一腔热血堪比九霄之上金乌。
    总以为有剑有酒便已然是那即将名扬天下的大侠。
    既然是大侠,那行侠仗义理当是情理之中。
    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
    原来,这做大侠却也是个技术活儿。
    先不说你功夫如何了得,最起码得有些银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大侠花钱如流水。
    可那一年我才十七,正是年少轻狂。
    所谓少年不狂何时狂?
    等老了?
    老到头发白了,剑都握不住了。
    到那时,还狂个鸟。
    所以我很喜欢江湖前辈们的那句话,‘人不轻狂枉少年!’
    择了一处最近的大城,抢了城中那些个泼皮混混些许银两。
    入江湖以来,我终是有了银钱傍身。
    不多,不过二两碎银。
    那一天,我在酒楼里学着往昔在戏词里听来大侠的样子,用二两碎银子换了一坛好酒,几斤熟牛肉。
    第一次喝酒,难免是要醉的。
    大侠嘛,醉了自当发狂。
    我和自己说,今日之后,必当要在这江湖混出个名堂来。
    名扬天下,荣华富贵。
    这两样,一个都不能少!
    入江湖前,我在九州最南边的一处山崖下生活了十七年。
    十七年,无数个日月。
    陪伴我的,只有一只红羽毛大雕。
    那红毛大雕算是半个妖怪,虽然不会化形,却能开口说话,我这一身修为便是它教授给我的。
    从懂事起,它就和我说它不是雕,其实是九州五方圣兽中镇守南方的朱雀,叫独孤败仙。
    我喊他雕爷。
    起初,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拒绝的,骂我白眼狼,说我是小兔崽子。
    后来,兴许是喊得久了,也就得过且过了。
    可时不时还是会在我耳边唠叨,说他自己是神兽朱雀,真不是雕。
    这他娘的谁会信?
    尖勾,利爪,鹰眸。
    不是雕,又是什么?
    后来长大些,雕爷说总不能一辈子喊我白眼狼,得给我取个名字,说自己叫独孤败仙,可败九霄之上仙王,你这小兔崽子是当年雕爷我在外边捡回来的,应该和我姓,就叫独孤泰迪好了。
    按雕爷的原话,泰迪乃是上古神兽,上可入九霄-日天,下可入九幽-日地,向来都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管你是仙皇还是幽冥鬼王,谁都不怂。
    独孤泰迪,这名字霸气!
    相处的久了,我就在想,我这算不算是在养他?
    所以,怎么也能算他爸爸不是?
    奈何此雕匪气极重,时不时举起几百斤的大剑,说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就这样,十七年过去了。
    后来,雕爷和我说,泰迪,九州这么大,你应该去看看。
    我也是这样觉得,九州这么大,我得去看看。
    断崖虽好,可终归没有外边的世界来的精彩。
    离开断崖以后,我时常会想起雕爷,发现原来人间竟然会是这么复杂,远没有山里边来的潇洒。
    那时候的九州,群雄逐鹿。
    光是南边,大大小小便有上百的国家。
    一族占据一城,便敢称国。
    这江湖,这庙堂,当真是乱作一锅粥。
    管他是乱世还是盛世,这既然入了江湖,总归还是要生活的。
    没银子,当真是叫寸步难行。
    那天那顿酒后,我在这座名为望北城的大城中开始讨生活。
    我倒是挺喜欢这座望北城的,关键是这里比起别处来要更为安定。
    望北城紧挨着九州北域,城外不远处便是一座名作苍月的大山。
    苍月山白家,便是这望北城的主人。
    说是讨生活,其实也就是当个不入流的刺客。
    群雄逐鹿,王朝混战。
    刺客这个职业,于这座江湖来说最是吃香。
    没有宗门依托,又才入行,难免不懂市场行情。
    不懂行情,难免会要吃亏。
    尤其,是当又找了一个蛮不靠谱的中间人时,就更是如此。
    我那中间人在望北城晃悠了三个月,终是替我接了第一单活,是赴北边去杀‘九州三十六家’当中巫门一脉的今世大弟子,作价一千两白银。
    北域那边和南域差不了多少,正值春秋百家争鸣,诸侯并起。
    巫门这个掌门大弟子听说在北域恶名四起,仗着身后宗门势大,欺男霸女,可谓是无恶不作。
    这样的坏种,不杀难道留着等过年不成?
    说实话,我还挺喜欢刺客这工作的。
    铲奸除恶又有银子赚,嗯,正是当初我想选的路。
    于是,我去了。
    独身一人,一剑一马,单骑入北地。
    巫门一脉在北域以北,靠近一个叫做北海的地方。
    走了足足个把月时间,终是到了巫门所在。
    那是一个雨夜,巫门擅使毒蛊咒术。
    既然是掌门大弟子,就更是如此了。
    咒术诡异,毒蛊狠辣。
    可我却是无惧的。
    任天下有万般法,俱都快不过我手中一剑。
    打小和雕爷修行,我还是有这点信心的。
    我手执铁剑,不过才递出一剑,便已然将巫门这位恶少一剑穿心而过。
    铁剑既出,自当见血封喉。
    鲜血喷在我的身上,炽热间有扑鼻腥气。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慌乱。
    逃出巫门后,我发现我的手止不住在抖,竟是连铁剑都快要握不住了。
    像我这样的大侠刺客,自然不会是吓得,而是那巫门一脉掌门大弟子临死反扑,施以血蛊在我身上。
    没错,我中毒了。
    巫门蛊毒最是猛烈,很快便在我身上见了效果。
    蛊毒在我筋络血液中肆意游离,如同洪水猛兽一般。
    我开始有些神志不清,出现幻觉,看见雕爷站在我面前,咧嘴嘎嘎直笑,说自己是南方圣兽朱雀。
    说,泰迪,来,叫爸爸。
    片刻之后,雕爷似乎又变成一个姑娘。
    那姑娘眼睛很大,清澈如一汪湖水一般,黑白分明,像是水墨江南画。
    那是我拼着最后一口气,找到的黑市郎中。
    干刺客这行,有病有伤不容易治。
    如果身后有宗门还好,可以请宗门前辈出手相救。
    可如我这般的小鱼小虾,只能去寻那江湖上口碑很好的黑市医师。
    运气好,能寻得一位医术不错的,那就有的救。
    运气不好,若是碰上了江湖游方骗子,失了财不说,说不定连小命都得要玩完。
    所以每一年,这座江湖,死在黑市医师手里的刺客杀手,没有一千,也得要有八百。
    雕爷说我从小运气就好,所以那一夜后,我还是挺了过来。
    睁开眼,见到一位大眼睛的姑娘正对着我看书,穿一身松松垮垮的绸缎衣服,阳光落下,照出她锁骨脖颈处的一片洁白。
    我挪了挪身子,还不等我开口,那姑娘便先放下了书,伸出手,冲着我呵呵直笑,露出两个一深一浅的酒窝。
    “哟,既然醒了,那就给钱吧!”
    我行走江湖,向来是以大侠的标准在约束自己,从来不会说谎,很是坦诚,说没钱。
    那姑娘就瞪大了眼睛,鼓着腮帮子,像极了一只仓鼠。
    她说你都敢去杀‘巫法’,怎么可能没钱?
    我说,那也要等我拿到钱以后再给你了。
    姑娘不信,她说敢去招惹北域‘九州三十六家’的,那一定是顶级刺客。
    像我这样连睚眦必报的巫门都敢去招惹的凶狠刺客,怎么可能会没钱。
    那姑娘又说,像是‘巫法’这样的门内核心弟子,杀一个怎么也得要有百八万两银子吧?你接过几个?
    一时间,本人有些许的尴尬。
    我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是第一次接这么大的单子,杀巫门大弟子这一单,我那可爱的中间人给了我一千两银子。
    姑娘瞠目结舌,眼睛瞪得真的很大,有那么一丝俏皮的味道。
    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肯相信。
    没办法,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
    既然欠了这姑娘的诊金,我只好带着她去见中间人。
    等收了银子,付了诊金。
    等到那时,我便和这个‘小财迷’两不相欠。
    忘了说,那姑娘说她姓姬,也是从北域那边家里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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