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98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的老婆是条龙 > 第403章 逆孙

第403章 逆孙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司机老牛和兰姨也是高手,但是二人这时候却感觉他们被锁定了。
    只要他们敢作出任何危险性的行为,必会被这些黑衣人集体轰杀。
    他们早就知道黑衣人的强大,这些人,代表的是华夏暗势力的力量,而这些人更是华夏大地收集过来的精英。
    不是精英,就没资格进入九局。
    而今天,对方明显有备而来,他们能反抗吗?敢反抗吗?
    “我们和你们走。”
    兰姨叹了一声道。
    “铐上。”
    段坤一挥手,几个队员立即掏出特制的手铐铐在二人手腕上。
    而手铐一铐上,竟然连续的闪砾起光华,这是黑科技的手铐。
    华夏,也有一些尖端黑科技,九局优先使用。
    手铐一铐上,他们的超能力也就无法发挥出来了,特别神奇。
    “全部带走,包括这个老东西,还四九城忠叔?忠个屁。”
    段坤骂完后,一大群人押着三人快步离开。
    而三人一走,段坤则终于对秦明解释道“忠叔涉嫌几起故意伤害以及杀人,强买强卖,组织黑涩会等罪行,另外二人身为他的犬马,经常替他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次之所以我们出动,也是因为这二人极其危险,普通的警力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
    段坤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转身对两个没走的队员道“你们两个留下,秦公子醒来后,第一时间做笔录。”
    “怎么?你九局还要针对我儿子?”
    秦明终于怒了,这九局怎么回事?
    “领导别急,我还没说完。”
    段坤叹了一声道“秦千源也涉嫌几起案子的,有一起是聚众强尖,还有一起伤害案,对了,他可能还吸毒,我们这也是公事公办。”
    说完,段坤转身离开,留下两个黑衣人等着二乙子醒来。
    这也是怕二乙子跑。
    现在他受伤在医院,所以没办法带走,只能养好伤再带走审查。
    “无法无天,段坤,你们无法无天!”
    秦明气得大喝道。
    走了几步的段坤停了下来,然后转身道“我们九局办的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推敲,都经得起考察,我们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冤枉过一个好人。”
    说完,段坤一甩袖子,大步离开。
    段坤一走,秦明终于坐不住了,也连忙往外走,他得去找老爷子。
    老爷子还健在,只要老爷子发话,没有人敢不卖老爷子的面子。
    而且今天晚上的事情透着诡异,抓忠叔、抓自己的儿子,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可能是冲着他或者是冲着秦家来的。
    幕后有一只巨大的黑手在打压他秦家,如果不搞明白,那么他去滇东的任职就会取消,秦家也会遭受巨大的打击。
    政治上的交锋,永远都是最残酷的。
    天亮时,秦明到达老爷子住处,只不过却被保姆通知,老爷子去了‘赵公’家。
    赵公,也是退下来的元老,同住在这个西山小区,距离不远。
    而赵公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秦老爷子也是赵公一系。
    二人以前是战友,但也是上下级的关系。
    “这么早就去了赵公家?怎么回事?”秦明古怪道。
    “是赵公的秘书亲自过来接的,说赵公家乡人给他带了些土特产,叫老爷子过去早上吃。”
    “哦,那我等等吧。”
    秦明坐在客厅默默等待。
    足足一个多小时后,秦老由生活秘书陪同着走回。
    但是他的脸色很难看,一脸的阴沉。
    看到秦明坐在客厅,秦老皱眉“你怎么回来了?什么事?”
    “爸,忠叔被九局的人给带走了,还有小源也被九局的人看管起来。”
    “什么?”
    秦老大吃一惊“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九局只说小源犯了什么什么错,忠叔和他的司机还有小兰犯了一些法之类的,具体的人家没说啊。”
    “呼~”
    秦老深吁一口气,然后闭了下眼睛叹道“就这样吧。”
    说着,他就要上楼休息。
    “爸,什么就这样啊,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秦明急道。
    “我哪知道怎么回事?”
    秦老一下子就怒了“小源犯法,那就按法律办,谁犯法都按法律办,什么怎么回事?”
    “爸……”
    秦明哭笑不得道“这事儿要是这么简单就好办了,我就怕是冲着我或您来的啊。”
    “哼,还算你有些政治觉悟。”
    秦老收起步子,坐到沙发上,然后想了想道“刚刚赵公找我,关于你去滇东的事。”
    秦明心里咯噔一下。
    “滇东的事情先缓一缓吧,你过段时间可能要去档案局任职。”
    “什么?”
    秦明一下子就跳将起来。
    去滇东当一把和去档案局任职?
    开什么玩笑啊,档案局那是养老的地方,那是边缘地带,自己正值壮年,去了档案局就完了啊。
    “这是赵公的意思,也是上层的意思,事情已经定下来了。”
    577ff.cfd。m.577ff.cfd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