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98小说网 > 女频小说 > 天下诡医 > 第0722章 花落

第0722章 花落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汤甜有些不安的躲在林昭身后。
    唯恐警察把她也带走。
    可她明显想多了。
    她只是准备假唱而已,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就被叫停了。
    退一步来说,就算是真的假唱了,也只是违法,却构不成犯罪。
    最终,警察带走了面如死灰的刘芳和失魂落魄的音响师,以及那两名员工。
    那两名员工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在威亚上动手脚。
    但因为平时和音响师关系好,又收了他的封口费,就选择了知情不报。
    本以为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却哪里会想到,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和包庇罪。
    这让他们肠子都悔青了。
    被警察带走时,一个劲儿的大骂音响师,把他们给坑惨了。
    令众人都唏嘘不已。
    为了几千块钱,就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这两货,简直就是法盲啊。
    “谢谢,谢谢林先生,这一次要不是你,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
    徐承欢握着林昭的手,不停的表示感谢。
    林昭有意解释道:“徐总,你太客气了,我也是碰巧听到刘芳偷偷打电话,才发现了这个阴谋。”
    “可不管怎么说,这一次都是你救了我们,虞天后真要是出了事,我们这些人,全都要跟着倒霉。”
    徐承欢情真意切的道:“你不光是救了虞天后,还救了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啊。”
    “顺手而为罢了,徐总你言重了。”
    林昭谦虚道。
    他本就想要招揽徐承欢,就趁机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
    并有意无意的展露了一下自己的医术,为他调理了一下身体。
    徐承欢今年三十四,正是精力最旺盛的年纪。
    再加上平时有锻炼身体的习惯,除了患有前列腺炎和颈椎有点毛病外,身体状况还是很不错的。
    “林先生,真是神医啊。”
    徐承欢被他推拿了片刻后,活动着很久没如此轻松的颈椎,真心实意的夸赞道。
    “神医不敢当,只能说略懂一些医术而已。”
    林昭自谦道。
    “林神医太谦虚了。”
    徐承欢脸上笑呵呵,心里MMP。
    你这医术若只是略懂的话,那其他医生都不要活了。
    “行了,演唱会还开着呢,徐总你赶紧去忙吧。”
    林昭不喜欢这种虚伪的吹捧,直接开始撵人。
    没有人会拒绝结交一位神医,徐承欢自然也不例外。
    和林昭约定以后常联系后,就赶紧去工作了。
    而林昭,则取代了那位音响师的工作,为接下来的替唱做准备。
    演唱会时间过半。
    台上进行互动环节。
    虞夜妃按照门票号码抽取。
    随机邀请一位现场观众,跟她合唱一首歌曲。
    被选中的幸运儿,是一位小姑娘。
    林昭看着站在舞台上,兴奋的满脸通红的小姑娘,嘴角不由疯狂抽搐着。
    因为这小姑娘不是别人。
    正是那位疯狂追星的周清茹。
    林昭感觉就很无语。
    上次虞夜妃在彭城开演唱会,这丫头就跑去观看了。
    没想到,这次在深蓝,竟然又来了。
    绝对是虞夜妃的真爱粉啊。
    不过,这次貌似她不是自己来的。
    跟她一起来的,还有好几个小姑娘,估摸着应该是她的同学。
    “哇,好漂亮的小姑娘。”
    虞夜妃笑着开始活跃气氛。
    “夜妃姐姐才最漂亮。”
    周清茹开心的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形。
    她追星多年,观看过的演唱会都不知道多少场了。
    这还是头一次如此幸运,被抽中上台,和偶像同台互动呢。
    “小姑娘叫什么名字?”
    “夜妃姐姐,我叫周清茹,我超喜欢你的,你的每一首歌我都会唱。”
    “噢,那你最喜欢哪一首呢?咱们等下可以合唱哦。”
    “我最喜欢夜妃姐姐原创的那首《花落》。”
    周清茹眼睛亮晶晶的道:“夜妃姐姐咱们可以一起唱这首歌吗?”
    “当然可以。”
    虞夜妃欣然允诺。
    《花落》是她诸多原创作品中传唱度最广的经典古风歌曲。
    曾经获得过国内外诸多音乐奖项。
    她也是凭借着这首歌,一举登上了天后的宝座。
    优美的前奏响起,现场观众瞬间雀跃。
    因为这首歌的伴奏,全都是用传统乐器来完成的。
    虞夜妃冲着周清茹示意了一下。
    这姑娘也不怯场,直接拿起麦克风就唱了起来。
    枝儿披霓裳
    花落不知归期
    漫天花雨扬
    落地为霜
    ……
    唱到这里,周清茹有些不好意思的冲着虞夜妃点了点头。
    虞夜妃舞台经验何等老道,直接无缝衔接。
    红泥新炉温故酒
    谁在寂寞中疗伤
    悲画扇
    小溪殇
    对酌一盏月光
    ……
    那宛若天籁的曼妙歌声一出,瞬间全场沸腾。
    歌曲进入副歌部分。
    现场所有观众,包括周清茹,全都自发的跟着唱了起来。
    繁花掠过古巷
    徒留一地沧桑
    是谁在殷殷守望
    船过烟楼轻摇桨
    暮色秋水染红妆
    却推不开那记忆的窗
    ……
    万人大合唱的场面,是何等的壮观?
    那声音,震耳欲聋,直冲云霄。
    歌迷们边高声合唱,边不停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
    还有不少歌迷,流着眼泪,高高举起手中的应援牌。
    五颜六色的荧光,汇聚成闪烁的文字:虞夜妃,我们永远爱你。
    虞夜妃哭了。
    这还是她出道以来,第一次在舞台上失态。
    因为,正是这些一直喜欢她支持她的可爱歌迷们。
    才让她有勇气熬过那些曾经的苦难,一直坚持到了今天。
    尽管此刻,她已经泣不成声。
    可谁在乎呢?
    现场的歌迷们已经彻底掌控了节奏。
    他们不管不顾,自发的一遍遍重复缓缓合唱着这首曲调本就很伤感的《花落》。
    那山呼海啸般的合唱声,把现场的气氛直接推上了高潮。
    后台的林昭,满眼心疼的看着舞台上那个掩面哭泣的女人。
    他不知道,虞夜妃在创造这首《花落》到时候,到底经历了什么。
    但他能从这首歌的曲调中,听出了她内心的仿徨、无助与悲伤。
    女人如花。
    歌名却叫花落。
    她这是把自己比作那即将凋零的花啊。
    “夜妃,有我在,你会永远盛开。”
    林昭发动心声,安抚着虞夜妃的情绪。
    听到林昭的声音,突兀的在脑海中响起。
    虞夜妃先是惊讶的四处张望了一下。
    在没有发现林昭的身影后,就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那梨花带雨的绝美模样,引得在场的歌迷们都深感心疼。
    大合唱也就此结束。
    无数歌迷们大声高喊着。
    “夜妃不哭。”
    “我们爱你。”
    “我们会永远支持你。”
    ……
    上万人的声音汇在一起,如同山呼海啸般席卷了一切。
    虞夜妃流着眼泪冲着现场观众深深鞠了一躬。
    “夜妃姐姐,抱抱,不哭哈!”
    周清茹心疼的上前抱住她,跟个老大人似的轻拍着她的后背。
    那可爱的样子,惹得现场观众齐齐爆发出善意的哄笑声。
    “谢谢,谢谢你,清茹妹妹。”
    虞夜妃有些不好意思的拍了拍周清茹的后背,示意自己没事。
    “夜妃姐姐,能和我合个影吗?”
    周清茹不愧是没心没肺的脑残粉。
    虞夜妃刚从情绪波动中走出来,她就提出了不情之请。
    没办法,好不容易当了一次幸运儿。
    要是不趁机合个影,要个签名啥的,那就不是周清茹了。
    虞夜妃豪爽的答应道:“当然没问题了。”
    “耶!夜妃姐姐,我爱死你了。”
    周清茹兴奋的险些没原地升天。
    直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把脑袋靠在虞夜妃的肩膀上,来了美美的自拍。
    这下子可把台下的观众们给羡慕坏了。
    纷纷大声嚷嚷着,他们也要抱抱,也要和虞夜妃合影。
    林昭脸都绿了。
    小姑娘要抱抱要合影也就算了。
    你们一群糙老爷们跟着起什么哄。
    好在,虞夜妃在娱乐圈里混了这么久。
    处理这点事情的能力还是有的。
    等心满意足的周清茹一蹦一跳的下去后。
    拿起话筒当众宣布,下个月她会在中海组织一次粉丝见面会。
    具体时间,她会在微博上零星通知。
    现场瞬间化为了欢乐的海洋。
    看演唱会虽然能听偶像唱歌,但却只能远远的看着偶像。
    而粉丝见面会就不一样了。
    不但能够近距离互动,还能和偶像合影拍照留念。
    虞夜妃再次抚胸弯腰一躬,把舞台交给了主持人。
    主持人很是幽默风趣的和观众们互动了几句。
    然后宣布,下一个登场的助唱嘉宾,是当红一线歌手汤甜。
    掌声雷动。
    无数人高喊着汤甜的名字。
    虽然现场观众全都是奔着虞夜妃这个天后来的。
    但对于汤甜这个甜妹子,大家也十分的喜欢。
    因为这妹子长相甜美,唱歌走的也是甜歌路线。
    刚才那首《花落》唱哭了很多人。
    急需汤甜的甜歌,来舒缓一下情绪。
    可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
    汤甜今天演唱的竟然不是甜歌。
    而是一首极其忧伤的情歌。
    好家伙,这下子事情大条了。
    不少观众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骂汤甜不当人。
    他们是来听演唱会的,又不是来奔丧的。
    接二连三的丢催泪弹,这谁特么的扛得住啊。
    可骂归骂。
    但对汤甜除了能唱甜歌外,竟然还能轻松驾驭悲伤情歌,也不得不深表赞叹。
    “这汤甜的唱功不错啊,嗓音条件也非常好,只要稍加培养,就有希望成为下一个天后。”
    林昭摩挲着下巴,觉得可以考虑把这个甜妹子拐到自家的娱乐公司去。
    (/bi/378740/17236917.)
    。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