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98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人在东京做魔神 > 第54章 天黑请闭眼

第54章 天黑请闭眼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一天过去,
    夜幕降临大地。
    但对于东京这样的现代化都市来说,真正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学生放学、社畜下班、不管是卡拉OK、还是大商场;亦或者路边的居酒屋、甚至门口招牌上各种‘昂贵菜品’的料理屋,都人来人往——通常这种地方,就是所谓的风俗店。
    灯火通明、扭曲了黑夜白昼的界限。
    人流如织、所有人都在尽情的放纵自己的欲望。
    “这可不好,”
    目黑区的一栋大楼上,漆黑如墨的‘贵人’对此做出评价。
    “既伤身体,又浪费时间。不如:”
    来玩个‘游戏’。
    随着墨色美人抬手一点,面前的夜空中一个白色的‘点’扩散而出。
    就像是花朵盛放,白色的点不断的膨胀,眨眼之间化半人高:从纹路上,这白色竟然是一套古朴衣服:当四肢伸展,一名蜷缩熟睡的小童凭空出现。
    “呜——”
    穿着宽大狩衣的小童,揉了揉眼睛。
    “贵人姐姐?”
    小童头戴一顶小小的‘乌帽子’,加上身上的狩衣,就像是偷大人衣服穿、故作成熟的小孩。
    “怎么这么早就叫醒我?”
    既然要‘扮演’,某人自然尽职尽责;
    不仅一人扮演多个角色,甚至还要给每个角色准备了‘人设’和独特的能力。
    “该干活了,太裳。”
    ?
    “为什啊、”
    “不是已经有你和勾陈了吗?”
    飘在空中的小童往后一躺,就要虚空打滚。
    按照‘计划’,有‘贵人’和‘勾陈’两个一文一武,就足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跟;然后收集灵魂让他们十二式神恢复实力,等待主人归来之日,将这个世界变为他们的乐园。
    短时间内最简单的变强方法,就是魂魂果实;
    何况某人也需要大量的‘龙套’,来演绎他准备改造的世界。
    原本计划是,让勾陈杀人夺魂。
    “勾陈不愿意,”
    “或者,你去说服他?”
    ‘贵人’一句话,让被称为‘太裳’的小童哑口无言。
    “勾陈大哥真是的,武士不应该随便砍人吗?怎么到他这里,就矜持起来了。”
    盘腿漂浮在空气中的小童,用小手撑着下巴;按照他们的‘人设’,勾陈固然战斗力不俗,却不屑于向普通人出手。
    “早知道,就应该唤醒‘红莲’了。”
    “好啊,”
    对于‘太裳’的抱怨,‘贵人’优雅的摊手。
    “我这就唤醒‘红莲’,然后你来让他乖乖听话?”
    “咳,那还是算了。”
    小童模样的‘太裳’握拳干咳,‘红莲’可是他们中最强、也是最狂的式神。
    千年前曾伤到过主人,这个时候真让其出来,倒霉的就是他们。
    “好吧,”
    大家都‘知根知底’,
    ‘太裳’不再废话,向后飘飞而出。
    “胧月映照的葛叶帷帐深处,于百鬼游弋的逆发之渊,吾——”
    小童双手合十,无数黑色的线条从他身后蔓延而出,没入四面八方的虚空之中。
    “缠绕千年梦境的:太裳,以无形的丝线、编织汝等沉沦的眠床。撒、来踏入这无间回廊吧!”
    下一秒,
    无形的幻兽种恶魔果实能力,横扫而出。
    “好了,这样一来,贵人姐姐就能轻松收割‘灵魂’。”
    魂魂果实开发到强大程度,一句质问就能夺魂取命。
    但很明显,某人还做不到这种程度,所以只能做‘原始’的方式夺取寿命和灵魂。
    杀!
    “谢了,太裳。”
    慵懒的‘贵人’擅长布局,却不喜欢亲自动手。
    原本作为打手定位的‘勾陈’,天天不是和人约斗、就是在约斗的路上。
    所以,只能麻烦‘太裳’来动手——说白了,其实就是某人觉得即便是分身,亲自下场砍人太麻烦,直接用果实能力配合。
    “这样一来,会死很多人哦。”
    对于飘在空中的小童‘太裳’的话语,墨色美人嗤笑一声。
    “我不在乎,”
    “你在乎?”
    “没有,”
    小童耸了耸肩,
    “主人也不在乎。”
    那就行了。
    下一秒,灯火辉煌的‘目黑区’异变骤起!
    ————
    “前辈,我们回去吧?”
    “回、回去做什么?家里的那些家伙,只会伸手要钱!”
    背街的街道上,三名西装领带的社畜,正勾肩搭背的边走边聊,正是东京夜色中‘标志性’的风景线。
    “我知道一家.家新开的‘料理店’。”
    每天枯燥、紧迫的反复、不时遇到难缠客人、以及刻薄上司的商社工作;让这些社畜也需要酒精,和其他的东西来麻醉自己,否则某天就会从站台上一跃而下。
    青春?热血?梦想?
    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他们现在需要的肉体上的刺激。
    “啊,在哪里?”
    在年轻社员欲言又止中,两名老社员口齿不清的、聊着接下来的行程。
    “就在前面的丁目走,我带你们去。”
    “只需要三万,里面的JK非常的.”
    中年社畜竖起大拇指,
    一切尽在不言中。
    “三万?!前辈,我一个月工资三十万不到.”
    年轻社员倒吸一口冷气,岛国非常讲究资历:以前的学校,低年级遇到高年级还要低头让路;公司商社中同样如此,工资是随着工龄增加的:老社员能消费得起,他可没有这个经济实力。
    “你、你又没有结婚,赚钱不花留着干什么?”
    “结、结婚?狗都不结!”
    在两名老社员的拉扯下,年轻社员身不由己;但是犹豫的脸上,却又带着几分跃跃欲试。
    对啊,自己又没有结婚,赚多少钱都用在自己身上,天经地义!
    终于要踏出成人一步了吗?
    说起来有些羞耻,
    他还是处?
    街道前方,走来了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
    对方穿着宽大的风衣、戴着礼帽、口罩——很有电影上女明星的气质。
    “你们,”
    靠近三人后,女人挡在路中间,开口发问。
    “我美吗?”
    ???
    这个问题让三个社畜都是一愣,
    岛国讲究的是含蓄,就算是红灯区也要搞个‘料理店’的名头;唯有私底下,才露出野兽一幕。
    这种当街拦人,还问出如此‘暧昧’问题的事情,却是不多见。
    “美、美——”
    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名中年社畜大着舌头回答。
    说着,还努力的睁大眼睛上前一步。
    想要看个仔细,
    女人礼帽下的脸确实很漂亮,只是:
    好像有些看不清?
    “那现在呢、”
    女人抬手,取下口罩。
    ?!
    “啊啊啊啊啊啊.”
    “这这这这、”
    一瞬间,三个社畜瞬冷汗直冒,酒都醒了大半。
    面前女人的嘴角被撕裂、狰狞的伤口向后蔓延、一直延伸到耳根!
    伤口下、露出了两排惨白的牙。
    “还美吗?”
    “不不不——”
    噗呲、
    利刃划过,下意识出声的中年社畜只感到脸颊一凉。
    啪嗒、
    低头一看,下颚和半截舌头跌落在地。
    “呜呜呜呜!”
    “杀人了——”
    “跑啊前辈!快跑!!”
    身旁飞溅到脸上的鲜血,让剩下两人彻底酒醒了;年轻社畜转身就跑,然而另一名前辈,竟然吓得一屁股瘫软在地。
    ??
    拉了一下,
    发现拉不起对方。
    年轻的社员手臂一甩,丢开对方拔腿就跑。
    “等等、救我——啊!”
    身后传来的惨叫,让年轻社员哪里敢停留、脚步越发飞快!
    杀了人、杀人了、
    不对,不对!
    这种询问别人自己美不美的情况,不就是‘裂口女’吗?
    这是岛国上世纪经典的都市怪谈,起因是整容失败的女性,在街头疯疯癫癫的举动;经过报纸不断传播,化为了怪谈。
    但那终究是十几年前的怪谈,现在连小学都不流行这些东西了。为什么——
    呼呼呼、
    狂奔中,夜风吹拂在脸上,年轻社畜这才反应过来。
    “是超自然存在!”
    之前中野区不是才爆发过‘超自然灾害’?
    要报警!
    扭头看了一眼身后,发现那个‘裂口女’正在攻击另一位前辈,年轻社员脚步放慢,从怀中掏出手机。
    没等他拨打电话,他眼前一黑。
    嘭!
    撞在了‘电线杆’上。
    “咯咯咯咯、”
    诡异的笑声中,倒地的年轻社畜眼中: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
    这不是比喻,而是事实。
    他刚才撞到的不是什么电线杆,而是二米六的高瘦身影。
    女人的身影,
    “是、是八尺”
    没等年轻社畜爬起身来,一只巨大的手掌就从上而下,覆盖在他的脸上。
    冰冷、无力、绝望、各种负面情绪,剥夺了他行动的能力!
    陷入黑暗之前,年轻社员耳中,是接连响起的尖叫;
    以及,眼前飞过的漆黑蝴蝶。
    蝴蝶
    “这样可以了吧,贵人姐姐。”
    “嗯,麻烦你了。”
    大楼顶端,俯瞰这一切的两个身影眼中,越来越多的‘怪物’凭空出现,开始追杀街道上的行人。
    一瞬间,灯火辉煌的都市,就变成了‘百鬼夜行’的场景!
    龙龙果实·幻兽种·麒麟形态
    这枚果实最强大的地方,就是‘梦境具现化’。
    不仅仅是自己的梦境,别人的梦境也同样可以;甚至被天龙人‘奇林戈姆圣’,经常用来从同伴的梦境中取东西。
    而且这些‘梦境怪物’消耗的体力,有一部分由‘做梦者’提供,最适合当前的情况。
    “接下来、”
    贵人挥了挥手,大量的黑色蝴蝶翩翩飞出。
    梦魔怪物杀人,这些‘霍米茨’跟在后面收集灵魂;
    等岛国反应过来,又能够作为人造超自然们‘练级’的对象。
    可谓是一举三得,
    双赢。
    (本章完)
    (/bi/285518/17237585.)
    。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