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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江别鹤的野望,白衣仙子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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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为渡人,武技为杀生。
    这是很难调和的矛盾,哪怕是修行狂禅的僧人,也很难渡过心魔,为了防止杀戮过度,武僧多使用木棍。
    打伤和打死是不同概念。
    皮肉伤和皮开肉绽是不同概念。
    虽说武僧常用武器是木棍、禅杖、月牙铲、戒刀,但相对而言,佛门的刀法非常少,精妙刀法少之又少。
    少林七十二绝技中的刀法,只有杀生刀法和燃木刀法可以称为一流,与魔教刀法相比,各方面均有不足。
    十方禅林不仅是少林。
    佛门武功不仅是少林绝技。
    有一门佛门刀法,无论核心理念还是成长潜力,无论修心还是练气,无论成佛还是入魔,都是当世绝巅,与魔教神刀斩相比,也丝毫不落下风。
    这门武技就是“阿傩刀”。
    刀谱供奉在五台山清凉寺。
    阿傩刀,斩情丝,断俗缘。
    阿傩是佛祖的弟子,有一天,他向佛祖忏悔,表示自己爱上一个女孩,佛祖问阿傩,你有多爱这个女孩?
    阿傩说出惊世骇俗的石桥禅。
    “我愿意化身一座石桥,愿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愿那个女孩从桥上走过。”
    这个故事还有后续。
    有一天,这个女孩去寺庙烧香,向佛像祈祷:“我爱上一个和尚。”
    佛祖显灵,问她:“有多爱?”
    女孩说出相同誓言:“我愿化身一棵树,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打,只愿能为他乘凉。”
    阿傩和女孩的愿望成真了。
    阿傩化身石桥。
    女孩变为桥头的大树。
    日日在一起,永远不相见。
    直到有一天,石桥破损,人们砍了这棵树,用主干修复石桥,阿傩和女孩终于团聚,故事有了圆满结局。
    迦叶拈花一笑,传下拈花指。
    阿傩情僧盟誓,传下阿傩刀。
    阿傩刀经历红尘、大彻大悟、皈依佛法的佛门绝刀,斩情丝,断俗缘,就算八师巴遇到了也不得不慎重。
    从理念而言,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阿傩刀,克制变天击地精神大法,任凭如何幻化场景,都能挥刀斩破。
    只不过,想练成佛门绝刀,必须经历滚滚红尘,经受红尘炼心,自从阿傩刀流传于世,没听说有人成功。
    由此衍化出执魔版本。
    不能一念成佛,那就一念堕魔,以欲为生,七情六欲,尽在刀锋。
    缺点是容易被欲念吞噬,变为肆无忌惮的怪物,阿傩刀的魔性甚至比神刀斩还要高,修行者大多会入魔。
    既不能成佛,又不能入魔,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一根筋变成两头堵,只能把秘籍收起来,等待有缘之人。
    沈玉门就是有缘人。
    很少有人知道,世上存在同时练成佛魔两个版本的阿傩刀的绝世奇才,这位奇才是沈玉门的姥爷,练成后大彻大悟隐居避世,只留下市井奇闻。
    沈玉门没有姥爷的奇绝经历,但他天赋异禀,悟性奇高,靠着满腔热血和建功立业的念头,练成阿傩刀。
    阿傩刀没有固定招数,只有入魔和成佛的理念,魔以欲为生,沈玉门建功立业的念头,恰好能化为执念。
    执念成魔,横行无忌。
    刀意引动厉胜男的心绪,干扰厉胜男的感知,平平无奇的刀招,却有二十七种变化,细细看去,会发现二十七种变化实际上只有一种,这种如真似幻如虚似实的感觉,让人心神俱震。
    厉胜男内心坚定,不动如山,怎奈阿傩刀同时干扰内心、精神、神经,五官五感全都受到影响,这不是如梦似幻的精神攻击,而是冷厉的刀芒,恍恍惚惚的刀光让厉胜男想起了过去。
    伴随而来的是……仇恨!
    全家灭门的仇恨!
    厉胜男不想再想起这段经历,沈玉门偏要让厉胜男想起,刀剑对轰,意志对冲,半座天宁寺被轰成废墟。
    “你!找!死!”
    厉胜男披头散发,双目血红,宝剑泛起红光,化为一条滔滔血河。
    “血河神剑?有意思!”
    沈玉门心高气傲,挥刀反击。
    刀剑轰隆轰隆对撞,两人毫无保留的对轰真元,强如梅念笙,面对两只怪物的对拼,只能躲藏的远远的。
    不是梅念笙不够强,而是沈玉门和厉胜男太强,两人没有丝毫顾忌,不在乎误伤他人,不在于殃及池鱼。
    厉胜男背靠魔教,资源丰富。
    沈玉门背后关系比魔教更复杂,若论家产财富,比魔教更胜一筹。
    这般惊天动地的对轰,就算江陵城的武林人士都是聋子,也能感觉到,纷纷赶到天宁寺,看到殿前大佛。
    真气对轰太过剧烈,大佛上的泥塑早就被轰飞,肚子里的珍珠美玉洒满大雄宝殿,机关通道也被打开,里面散发出宝光,显然有数不尽的珍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只要趁乱冲进去,胡乱抓几件珠宝玉器,后半辈子就能衣食无忧。
    话是这么说,谁敢上前争抢?
    就算有人上前,抓几件够吗?
    抓三件是几件,抓五件是几件,抓十件还是几件,既然抓了三件,自己安然无恙,会不会想继续抓几件?
    抓满一只手,就能抓满两只手。
    塞满一个兜,就能塞满两个兜。
    利令智昏。
    金银珠宝近在眼前。
    有几个人能忍耐得住?
    最后,与其冒险去争抢宝藏,为何不在外面守着,伏击那些幸运儿,相比冒险争抢,抢劫显然更加安全。
    血刀门弟子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与凌退思不是合作关系,而是仇人关系,他们伏击凌退思,不是帮他假死脱身,而是想把丁典夺走。
    没想到,凌退思安排了替身,逃到两湖龙沙帮总舵,周围都是江水,血刀门弟子自幼在大雪山长大,对水性可谓一窍不通,只能在江陵城等待。
    等待是有好处的!
    连城宝藏就是最大的好处!
    这批血刀门弟子共有五人,为首的名叫宝象,络腮胡子,满脸横肉,身材又高又壮,胸前有一大片胸毛。
    宝象挠了挠胸毛,大笑道:“老天爷赐给咱们宝藏,肯定要拿到手,咱们不能太贪心,守住一处路口就行,所有从这里过的,全都留下买命钱。”
    “如果我不想给钱呢?”
    一个厚重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那就把命留下!”
    宝象挥刀向后劈斩,本以为对方只有一个人,没想到是一大群人。
    为首的四十来岁,面如冠玉,温文尔雅,面带笑容,不像武林人士,更像秀才举人,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此人名叫江别鹤,最近十年声名鹊起的江湖侠客,为人乐善好施,在江南名声极好,绰号“仁义无双”。
    这件事是江别鹤策划的。
    江别鹤为此努力了十几年。
    没有人知道他忍耐了多久,也没有人知道他如何渡过低迷时光,只知道他名叫江别鹤,是很有名的侠客。
    血刀门弟子都是土匪,杀人放火奸银掳掠无恶不作,人见皆可杀。
    在这种情况下,江别鹤这种正气凛然的侠客,更是责无旁贷,让他一个人打这么多血刀僧,显然打不过。
    江别鹤身边有两个帮手。
    一个是华山朝阳峰长老岳松涛,拳剑双绝,出剑如风,快如闪电。
    一个是玉笔山庄庄主杜希孟,隐居大雪山,很少外出,身份神秘。
    江别鹤冲锋在前,岳松涛和杜希孟为他掠阵,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招揽到的乌合之众,围着血刀僧暴揍。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这就是好名声的作用。
    江别鹤振臂一呼,至少有十几个人拔剑出手,还有几十人围观,想抢夺财宝的江湖人,下意识靠近过来。
    浑水摸鱼需要有人搅混水。
    搅混水需要“领头人”。
    江别鹤就是最好的“领头人”。
    江别鹤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成功做成这件事,就算武当派和怒蛟帮的高手赶到,把连城宝藏夺走大部分,江别鹤也是大赚特赚。
    江别鹤的目标从来不是宝藏。
    江别鹤要的是名利。
    他要成为荆襄武林盟主。
    ……
    程砚堂不想掺和宝藏的事情,借口审问盗匪,留在两湖龙沙帮总舵,李兆廷乘坐小船,赶往城南天宁寺。
    刚刚上岸,一道白影挡在身前。
    一袭白衣,戴着面纱,头顶有精致的抹额,只能看到炯炯有神的眼睛,身材曲线玲珑,散发着清冷仙气。
    白衣仙子伸出手指,勾了勾。
    “李兆廷,打一架吧!”
    “姑娘的气质风华绝代,比魔教圣女更胜一筹,比起静斋仙子,想来也是不差半分,说话怎的如此粗鲁?”
    “因为我戴着面纱。”
    “这有什么关系吗?”
    “摘下面纱的时候,我必须表现出仙子仪态,戴上面纱的时候,如果我仍旧要伪装,面纱不是白戴了吗?”
    “原来如此!”
    李兆廷淡然一笑。
    这是摘面具和戴面具的理论。
    戴上面具,实际上是摘下面具,释放自己的本性,释放野兽天性。
    摘下面具,实际上是戴上面具,隐藏自己的本性,压抑躁郁脾气。
    白衣仙子也是如此。
    “敢问仙子名号?”
    “如果我愿意说出名字,何必要佩戴面纱呢?都说李公子聪明绝顶,为何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啧啧啧!”
    白衣仙子显然是不肯吃亏的。
    李兆廷说她粗鲁,两句话时间,立刻找回场子,仙子也斤斤计较。
    不对,应该是针针计较。
    李兆廷微笑道:“因为仙子的气质太让人着迷,在下是情不自禁。”
    “李公子娇妻美妾,情人无数,奴家蒲柳之姿,如何能入公子法眼?只精通几门武技,想请李公子指点。”
    “仙子邀战,岂敢拒绝。”
    “李兆廷,你听好了,击败你的是魔教四公主中的‘咏絮’!”
    “其余三人叫什么?”
    “昭姬、飞燕、韩娥。”
    “好名字!”
    李兆廷心说你们真敢取名啊!
    (本章完)
    (/bi/286664/1723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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