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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章 跳到了一个新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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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县令点了童试的案首。
    众人心里就是再不愿意,也要笑着说县令慧眼独具。
    没有人知道朱县令在想什么,也没有知道这是为什么。
    朱县令开心了,摆弄着他心爱的蝈蝈。
    自己的老祖宗在《皇明祖训》给所有宗室子弟画了一个圈。
    他老人家规定今后的朱家宗室,不农不仕,禁止宗室参与科举、担任官职。
    只在俸禄上给予优待。
    待永乐祖宗上位当皇帝后,他在《皇明祖训》里面又加了几条,宗室爵位世袭,但却要逐代降级。
    自己是秦王的后人,身上流淌着太祖爷的血。
    可如今却落魄到依靠微薄禄米生存。
    打小就生在长安,如果朝廷不允许,这一辈子都离不开长安,这一辈子如同废人。
    有才都不行,越是有才死的越快。
    “藩禁”制度之下,自己生来就是那些文人口中的寄生虫。
    不农、不商,生来就是混吃等死的寄生虫。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就这样。
    谁料事情竟然在万历十八年有了转机,朱家宗室子弟可以参加科举了。
    这道口子总算开了,努力了半辈子成了个县令。
    外人不知道万历爷为什么这么做,自己朱家人却是知道,读书人越来越多了,他们的权力越来越大了。
    万历爷他老人家在朝臣里面已经很吃力了。
    如果不把自己人提点一些到朝堂上来,今后文人的势力就控制不住了。
    南边的读书人已经敢不纳税了,再往后是什么样子,想想都令人发寒。
    万历爷虽然这么做了,但效果甚微。
    出卷在那些朝臣手里,阅卷选人也在那些人手里,朱家子嗣有才都上不去
    十多年过去了,朱家宗室读书人倒是能参加科举了,但考中者却是少之又少。
    真的是学问不行?
    数十万的朱家子嗣,竟然出不了一个能入朝堂的五品官?
    朱县令知道不是这样的,他们拿着祖训,把万历爷都压的抬不起头。
    祖宗之法,祖宗之法
    如果太祖爷还活着,给这群人一百个胆子他们都不敢。
    自己使尽了力气,趁着朝廷镇压哱拜之乱,文人放宽了对长安府的限制,自己才得了一个县令。
    代价是千亩的良田不到百亩。
    县令虽好,官职也大,但自己依旧出不了长安。
    朱县令知道自己这辈子已经到头了。
    可他不甘,不甘自己这一脉成凡夫俗子,不甘秦王这一脉消失殆尽。
    自己是秦王的后人,这长安本就是自己的。
    所以,当看到余令,得知他仅是一个无根基的小子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朱县令脑子里蹦出来了。
    他要学东林党。
    他要提拔这个没根基的小子,再利用朱家宗室的力量躲在幕后,让他走进朝堂,成为自己这一脉最后的保护伞。
    茹家,朱家,这两家再不拼就真的被那些读书人啃完了。
    (ps:茹家是茹瑺这一脉。)
    所以,有想法,年龄小,无根基,还懂人情世故的余令被他相中了。
    让一个大人对人死心塌地难。
    控制一个孩子,不难,控心即可。
    手段虽然有些无耻,但朱县令觉得这对余令来说也是一场造化。
    望着爬在手背上的蝈蝈朱县令喃喃道:
    “一个没有脑子的小虫都知道谁对他好哩!”
    望着蝈蝈爬到了葫芦里,朱县令站起身来,径直走到府宅的后院,仆役见老爷来了,慌忙迎了上来。
    “老爷,要听曲么?”
    “把刘班主找来。”
    “是!”
    刘班主是一个女人,她手底下有一个梨园班子。
    因为唱曲唱的好,朱县令就把这些人养在了府里。
    官员养梨园不仅仅是为了听曲。
    听曲只是爱好之一,很多活不下去的女子被卖到了梨园,在梨园里跟着妈妈学习歌舞技艺、琴棋书画。
    这些女子叫名伶,也叫瘦马。
    这才是诸多官员府邸养梨园的根本目的,官员互赠梨园戏曲班子在外人看来是雅趣,说直白点就是情色交易。
    “老爷!”
    朱县令望了一眼风韵犹存的刘班主,笑道:
    “挑一个机灵点的,勤快些的,明日送到南宫别院去!”
    刘班主一愣,轻轻地点了点头。
    南宫别院在北边的渭水边,靠近武功县,里面的主人叫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叫南宫居士,是京城来。
    权力很大,掌管六州三十一县的所有金银铜矿。
    平日很闲,爱画画,爱做学问。
    喜欢大唐的文豪李白,宋朝的文豪苏轼,所以他也以居士自称。
    叫南宫居士。
    “十多岁的可有!”
    刘班主再次一愣,十多岁的有,但她舍不得。
    对她而言这些都是她的聚宝盆,一旦到了出阁之日,那可是值千金。
    刘班主心里苦,但也不敢忤逆,点了点头:
    “恰巧有一个!”
    “琴棋书画如何?”
    “上佳!”
    “叫什么?”
    “昉昉!”
    朱县令沉吟了片刻,淡淡道:
    “明日让她到我身边来,中秋我这里会安排一场赏菊盛宴,我给她安排一个好去处!”
    “是!”
    刘班主没有拒绝的权利。
    破门县令,灭家知府,什么“七品芝麻官”,一个县的主官,掌管全县的所有大权。
    戏文里不是说了么,县令就是“百里侯”。
    自己一贱籍,别说拒绝,在他的面前,连大声说话的权力都没有。
    其实余令并不是朱县令看中的唯一一个,而是最小的一个。
    这些年,他已经悄然无息的提拔出了好几个。
    有的已经混到了京城,但能力有限,现在还没步入朝堂。
    其实这件事也不是从朱县令开始的,在上一代人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那时候是偷偷的资助钱财。
    因为自己成了县令,所以才有了一点点的变化。
    朱县令在安排他要谋算的事情,余令在钟楼上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
    不知道哪个天杀的把地砖给抠走了一块。
    “来福啊,明日咱们就得回了!”
    “好!”
    余员外望着天边一闪一闪的亮光,估摸大雨要来。
    虽然家里并无要紧事,但不回家他觉得不安心。
    望着身后被夜色掩盖的钟楼,余令轻轻地叹了口气,踩着夜色,回到客栈。
    刚进去就看到艾主薄的那张笑脸。
    “令哥,恭喜了!”
    余令心里咯噔一下,竟然有些欢喜。
    艾主薄站起身,背着手,望着余令慢慢悠悠道:
    “县令亲自看了你的答卷,很是满意,亲自点你为案首!”
    余令闻言,慢慢站直了身子,走到艾主薄身前,一揖到地。
    这一拜余令是诚心诚意,艾主薄是真的拉了一把自己。
    艾主薄笑了,他感受到了这一礼的郑重。
    “童生易考,秀才难得,希望你不要骄傲,愿你在明年能中秀才,如果那时候高中,你定会名满大明!”
    “那也不敢忘先生的恩情!”
    见余令这么懂事,艾主薄放心了。
    保人是自己,只要自己不出意外,余令就算考秀才保人也是自己。
    如果余令高中,恩情依旧在。
    用这层关系,学着江南的官员,自己在衙门使点手段,遮掩一下,那自己家还能再过个几十年不用纳税的日子。
    艾主薄告别了,临走时大方的给余员外五十两银子。
    余员外开心的就差吼了起来,他开心的不是银子,而是自己的儿子。
    案首,老天爷,自己的儿子成了案首。
    这比王秀才还厉害了,他当时考童子排名才十七,就这还念了大半辈子。
    自己的儿子是案首,是第一呢!
    客栈众学子也兴奋的跑了出来,盯着余令猛看。
    他们当中虽然有好多人已经是秀才,也有一些是这次来考秀才。
    当然最多的还是来参加入门的童子试的。
    这些人可以说都是读书人,却没一个人在童子试时是案首。
    如今案首出来了,就在眼前,又怎么能不看。
    不到片刻,众人就开始自我介绍。
    余令也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大应酬,这个兄,那个兄。
    搞到最后,余令都没记住几个人,只记住了一个苟世兄。
    也就是那个年纪大的可以当爷爷的考生。
    姓苟,叫苟不教。
    就在昨日余令和这些人还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就因为考了一场试,余令和他们就成了一个圈子里的人。
    昨日余令还是农,是军户,现在的余令就已经成了士。
    这一刻,余令对“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有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认识。
    这实在太现实了,现实的扎心。
    童子试通过就代表着可以朝着仕途发起冲击了,哪怕不冲击,那也高人一等了。
    大明这么大,府,州,县这么多,这些衙门里带品的官员几乎可以说都是读书人。
    童子试虽是门槛……
    但却是很多人的天。
    童生可以当正九品府知事,可以在当从九品府照磨所掌管磨勘和审计,可以在一州里当个吏目……
    在一个县里可以当主簿,典史……
    当然,这是可以当,究竟怎么当还得看你的人缘,你的家族势力。
    如果没有这个身份,就算能当。
    也轮不到你。
    余令忙的不可开交,也收到了很多人送来的书。
    有圣人文学,也有市井小说,更多的却是一面之缘。
    人群慢慢散去,店家也来凑热闹,他大方的给余令免了房费,并盛意邀请明年考试余令还来住这里。
    余令点头答应,店家开心的给余令送了水盆羊肉。
    在恭喜完余令之后,他偷偷地把余员外拉到一边,硬是塞了五两银子。
    就在余令松了口气,回到卧房准备填饱肚子的时候,房门被人敲响。
    开门一看,一个抱着狗的少年出现在门口。
    “余案首?”
    余令连称不敢,这小子笑了笑,自来熟的走了进来。
    进来后嗅了嗅鼻子,咽了咽口水,然后扭头吩咐道
    “去,给小爷也来一份水盆羊肉,多放葱花,多放胡椒,多放肉汤,对了,糖蒜要一大份,再给余案首加一份羊肉。”
    “好嘞!”
    余令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位喋喋不休的公子,这么会吃?
    他若不提,自己都忘了要一糖蒜这件事。
    余令不认得他,但认得他怀里的狗。
    早间考场外的那一条狗,这条狗和自己的小名一样,都叫来福。
    这小子年岁和小肥差不多。
    皮肤白皙长的也比小肥英俊,那真的是剑眉星目,脖子上还挂着一大块金镶玉,好看又有钱。
    “我叫茹让,让开的让。”
    “我叫余令,令牌的令!”
    茹让笑了笑,直接道:“你我年岁差不多,在考场上你是甲一,我是甲七,算是同窗,明日想请你去我家做客可否?”
    怕余令不答应,他赶紧道:“没有长辈,只有我俩!”
    余令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好!”
    茹让笑了:“够爽快!”
    余令笑了,故作好奇道:“让哥,这狗挺好,有名字不。”
    “有!”
    “叫啥?”
    “来福!”
    余令转过身,死死的咬着牙,心里使劲的骂自己,他之所以要问,因为他不信,还幻想着自己听错了。
    如今答案是这么的血淋淋。
    “贱啊,余令你真是嘴贱啊,真是造了个大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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