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家丁》 第一章 失业 李锦抱着一个储物箱,走出这个待了不到三个月的写字楼,无奈的叹了口气,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一辆辆豪车,不禁转身瞅了瞅身后那个高不见顶的写字楼,大骂一声:”草,你让我一个学机械制造的研究生给你当文员,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啊?“说完,李锦丝毫不理会周围人投来的诧异目光,潇洒的拂袖离去。 李锦是这个写字楼里的一个员工,不,应该说曾经是这里的员工,今天刚被老板辞退。 李锦搬着装有自己私物的储物箱走在大街上,回想着自己毕业这几年的经历,那可岂止是一个惨字了得啊!八年换了九个工作,今天当他走出办公楼的那一刻,他自己都不知道是老板炒了他的鱿鱼,还是他炒了老板的鱿鱼。 “哎,算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至少从今天起又恢复自由身了,不用再每天六点起,晚上十二点睡了。”李锦就是有这点好处,无论多么糟糕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都能想到好的一面。 但似乎,上天并不想就这样放过他,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李锦似乎忘记了自己在等红绿灯,因为他自己想通了一高兴就一个大步跨到了马路上,谁知,此时正好迎面飞来一辆大货车放了他的风筝,当场就两眼一抹黑,完全失去了意识。 被货车撞飞的瞬间,李锦自己也感觉到瞬间就失去了对身体的支配权,但他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就看到自己在一个周围黑洞洞,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内,身体没有借助任何支撑就漂浮着。 不一会儿,一阵刺眼的光芒照射进这个黑乎乎的空间,李锦发现自己仿佛模糊间又能看得见周围的东西了。 李锦慢慢坐起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顿时头都大了,“咦!这不是一个禅房吗,我怎么跑到寺庙来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看着窗外走廊中来来往往的僧侣,结合自己昏迷之前被车撞的遭遇不禁怀疑道。 “阿弥陀佛,小施主,你醒了?”就在李锦发愣之际,一个身披红色袈裟的老和尚出现在其身后。“施主年纪轻轻,有何想不开的,为何自寻短见呢?” “自寻短见?看来我是真的来到了极乐世界。”李锦想到这心中就为自己的一生感到无尽的悲哀,回想自己活着的时候连个女朋友都没谈过,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想着想着这眼泪就忍不住的流了下来。 此时,李锦已经把眼前这身份特殊的老和尚当成了神仙,立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抱着人家的大腿哭诉道:“老神仙啊,其实我不是自寻短见,而是遇到了横祸,被车撞死的,可我并不想死啊,我都还没娶媳妇,连姑娘的手都没牵过,还望老神仙允许我投胎继续做个人啊。” “投胎?做人?”老和尚一听头就大了,这都哪跟哪啊。“小施主说笑了,我并非神仙,只是这方化寺的主持。是寺里的小和尚昨天傍晚去挑水回来时发现你昏倒在山路上,方才把你救回来的。” “嗯?那也就是说我没死?”李锦得知自己没死便起身在禅房里高兴地又蹦又跳,但突然发现不对,“哎?那也不对啊,我是在市区里出的车祸,怎么会跑到山上来昏倒呢?奇了怪了,我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货车能把这么蹊跷的事呢。” “呵呵,小施主又说笑了,小施主的年龄顶多就是十五六岁,何来二十多年的阅历。”老和尚一脸慈眉善目的表情看着李锦说道。 “十五六岁?”经老和尚这么一说,李锦也不禁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的体型真的是跟以前不一样了,小了很多哎。李锦抬头寻觅一圈,看见对面的墙角正好放有一盆清水,立马跑过去照了照,这不照不知道,一照还真是吓了一跳,这水中的倒影倒也确实有几分英俊,但绝对不是自己的样子啊。 李锦不禁单手搓着下巴沉思了起来,回想着醒来的这种种奇特遭遇,结合现在自己的相貌特征,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自己穿越了,对,绝对是穿越了。这样想着,李锦不禁高兴地跳了起来,“耶!我穿越了,我竟然穿越了。”边喊着便跑到老和尚身边问道:“那现在是什么朝代?” 穿越?老和尚看着眼前又蹦又跳的李锦,心想这孩子不会是留下什么后遗症了吧。哎!真是个苦命的孩子啊。想到这,老和尚看着李锦不禁苦笑道:“现在大彦王朝统治的年代,今年正是洪武十三年。” “大彦?洪武?”李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 咕!咕! 就在这时,李锦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李锦心想:管他什么时间呢,先填饱肚子再说。 “大师,我好饿······” 其实不用他自己说,老和尚也听出来了。 “阿弥陀佛!我已经吩咐厨房准备好了斋饭,请小施主跟我来吧。”说着,老和尚带着李锦来到和尚们吃饭的地方,桌上早已摆上了两碗白米饭。 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的李锦也顾不上有没有汤菜的了,端起米饭变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老和尚坐在边上的凳子上,一直笑吟吟的看着李锦。 李锦风卷残云的吃光了桌上的两碗米饭,这才满意的摸了摸肚皮。上帝你老母的,原来米饭比那些鱼翅熊、满汉全席什么的好吃多了。 想到吃,李锦突然一个机灵,对呀,我这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这以后生存下去都是个问题啊。想到这,李锦突然灵机一现。 他顺势滑下板凳跪在地上叩头,边磕头还边说:“大师,请收我为徒吧。” “阿弥陀佛。” 老和尚喧了一声佛号,“旋主与佛门无缘,老纳不能收你为徒。” 李锦挠了挠头,“与佛门无缘?也对哈,我这年纪轻轻的还没娶媳妇就当了和尚,那岂不是又亏了一辈子。”想到这,李锦借坡下驴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心里还一个劲夸自己明智,刚才的拜师只是一时冲动而已,真要做了小和尚,一整天吃斋敲木鱼念阿弥陀佛,酒肉不能吃,美女不能碰,那才是后悔莫及咧。 男人做到这份上,不如去泰国当人妖算啦。 但不当和尚,这人生地不熟的怎么活下去呢,李锦边想边摸着下巴思索着,突然灵光一闪说道:“大师,你不收我为徒也行,要不你给我点钱吧。” 看看,什么叫脸皮厚,这就叫脸皮厚,不光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临走还要拿人家的钱,而且,那人家还是和尚。 老和尚也是被李锦的厚脸皮吓得一愣说道:“阿弥陀佛,老衲一心向佛,身上从不带钱财。” 听完,李锦撇了撇嘴,“那给我准备点路上的行粮总可以吧,大师肯定不忍心看我在路上饿死的,对吧。” 老和尚终是心善,不忍心看见李锦落魄到底,想了一会说道:“我马上让厨房给你蒸一锅馒头,另外给你附上书信一封,推荐你去一个故人府上讨个生计,你看可以吗?” 这当然可以啊,对于两眼一抹黑的李锦来说,能有个安身立命之所就不错了,那还敢挑剔啊,自然是小鸡啄米般的点头应了下来。 李锦背着一袋用厚脸皮换来的馒头怀里揣着老和尚的书信慢悠悠的向山下走去,边走还边嘀咕:“抠门的老秃驴,全是馒头,连点咸菜都没有。” 李锦下了山走了一天,终于来到了一座城镇上,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不禁一喜,终于见到活人了。 李锦在街道上一边走着,眼睛一边盯着路边的小吃摊,都没察觉自己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李锦已经对背袋里的馒头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但是苦于囊中羞涩,不然他早就冲上去狂吃一顿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李锦犯愁自己该何去何从的时候,他想起了怀里老和尚给的那封推荐信,现在这封书信就是李锦的救命稻草啊。 李锦掏出怀里那封书信看了看,信封上写着致柳晋元。 虽然古文字跟现代文字不一样,但是李锦勉强还能看懂,加上老和尚跟李锦说这柳晋元在京城当官,好像是什么刑部尚书,而这柳晋元的老家就在这个镇子上,所以很是好找。 李锦一路打听着,很快就来到了尚书府。 来到尚书府,看着眼前这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充满古文气息的建筑,李锦又不免感叹了一把,心想自己也算是不虚此生了,一次生命竟然经历了古代和现代两个时代,试问当今世界上就连美国总统都没有这个殊荣吧。 其实李锦就是有这点好处,无论处在什么困境中,总是能找到好的一面安慰自己。 都说官场失意,情场得意。谁知这风骚的李锦哪来这么多狗屁感慨,就在自己陶醉在自己的意淫当中时,顿时诗兴大发,吟了一首古诗,“潜心画栋亦雕梁,恍如隔世散古香。时光仿佛已倒转,孔孟入室已登堂。”恰巧的是,此时从府邸里走出来一位身着白色衣裙的美貌姑娘,听到他吟的诗,不禁多看了他两眼,这两眼不得了了,让李锦得以看清了白衣姑娘的全貌,淡淡的柳叶眉,乌黑靓丽的大眼睛,还有那小巧玲珑的薄薄红唇,再配上略显病态的白肤,瞬间就征服了李锦的心灵,李锦心里立马浮现出一个念头,“这柳府真是没白来,眼前的这位姑娘肯定是柳府的千金,哈哈,我要是能把她追到手那岂不是功名利禄全都有了。”想到这,李锦不免有露出了他那贱贱的淫笑。然而那白衣姑娘也仅仅是看了他一眼便快速上了路边的马车离去了,身边柳府看门的催促声也把他拉回了现实,自己一个没权没势的普通下人要泡尚书大人的千金那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想到这,李锦的心就凉了半截,不禁在心里感叹无论走到哪有钱有势都是一样的重要啊。李锦无奈的摇了摇头,只得跟看门的好声好气的说明来意,没办法,谁让咱还得指望这门卫去通报呢。 这门卫倒也实诚,没多难为李锦,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让李锦现在门外等候,转身便进去通报。 不一会,门卫回来后就让他进去。 李锦刚进柳府大门就看见一个留着两撇八字胡右脸上长有一颗豆粒大黑痣的猥琐中年男人站在那,似乎已经等候多时了,看见李锦不慌不忙一副欠揍的样子就不耐烦的说道:“你就是李锦吧?跟我来。” 李锦看着管家那傲慢的样子就不爽,跟在人家后面腹诽了一路。 李锦低着头跟着管家左转右转不一会便来到客厅。 “到了,夫人就在里面。”说着,管家推开了厅堂的门,一个身着青色纱裙,面容姣好,透露着明显江南水乡气息的女子端坐在大堂的正位上。 李锦心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柳夫人了,不过这柳夫人长得还真是漂亮啊,不愧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小姐的人啊!李锦边想着,边进门做了一个揖,“夫人好!” 当做完揖抬起头来的时候,立马不淡定了,因为夫人边上正站着一个丫鬟,这丫鬟也是生的美貌,虽然不是夫人那种妖娆妩媚,但是胜在年轻,长得水灵就像那待放的水仙花。 乖乖的,这柳府里个顶个的都是美女啊,连个丫鬟都这么漂亮。 此时,柳夫人好像也看出了李锦眼神,率先开口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锦也知道自己出了洋相,好在他脸皮厚,立马调整情说道:“我叫李锦。” 那柳夫人一脸微笑的看着李锦说道:“既然是智空大师介绍你来的,自当给谋个差事,这样,正好近日少爷正用功读书,身边缺一书童,不知李公子意下如何?” 李锦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人家这样礼待自己完全是看在那老和尚的面子上,想到这,李锦哪还敢挑三拣四,便不住地点头说道:“夫人厚爱,自当全凭夫人安排。” 柳夫人似乎很是满意李锦的表现,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对一直候在身边的管家说道:“既然这样,李管家你就先带李公子下去休息吧。” 李管家点头应是。 李锦谢别柳夫人,跟着管家来到府邸内一所偏僻的小四合院内,里面一个正在围着椅子敲敲打打的驼背老头,李管家见到此人,恭恭敬敬行了个礼,老头见到管家后也顺手放下了手中的工具,操着略微沙哑的声音地说道:“李管家,来找我有何吩咐啊!” “陈师傅,你前几天不是跟我抱怨说自己老了,怕静,想要找个伴,这不,我给你找来一个作伴的。”李管家指了指身边的李锦说道。 老陈头瞅了李锦一眼,哈哈大笑着说道“好,这小子不错,一看就是个活泛的主,就让他留下吧,哈哈!” “那好,那就让他跟着你了,你闲着时候多教教他规矩,别惹出什么乱子。” “行了,知道了,你放心吧。”老陈头一脸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转身捡起工具继续去忙他手上的活儿去了。 李锦看李管家离开后,便主动上前跟老头攀谈。开玩笑,李锦可不是没眼力劲儿的人,从管家对这老头的态度来看,明显管家对这老头很敬畏,说明这老头在这柳府混的不错。 “老人家,看样子您在这混得不错啊,就连李管家都对你敬畏三分。” 老头不慌不忙的拿出腰上的酒葫芦美美的喝了口说道:“不错,果然是个活泛的主,有眼力劲儿。我不是跟你吹啊,别说那管家,就连这柳府主人见了我也得给我几分薄面。” 这话,李锦自是不信,心想这老头虽有些本事但是爱吹牛,不过总算还不是太难相处。 “那是,老人家您是德高望重。”虽然李锦心里想但是嘴上是不会说出来的。 老口有砸吧了一口酒,摆摆手不耐烦的说道:“哎呀,你别一口一个老人家的喊我,听着别扭,直接喊我老头子,糟老头都行。” “算了,我也忙了一上午了,你扶我到屋里休息一下吧。”老头倒是很不客气的扶着李锦的胳膊站直了向小院北面的小屋里走去,“你去把南边那间厢房收拾一下,里面家伙什儿也齐全,以后你就住在那吧。收拾完了再自己去厨房说一句,今晚往这里送两个人的饭菜,咱俩晚上好好喝上几杯,嘿嘿。”说完,老头还不忘贼贼的笑两声。也不等李锦回答就径自向卧室内走去。 李锦觉得这老头倒也有趣,看样子以后的日子不会太无聊。 收拾完睡觉的地方,李锦一路溜达着向柳府的厨房走去,可在现代生活惯了的人进了古宅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哪都新鲜。本来就不熟悉柳府的路的李锦更是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李锦抬头看了看已经快要落山的太阳,摸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肚囊道:“看来今晚是要饿肚子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厨房在哪。” 李锦边走边摸着下巴思考着,“哎,真是龙游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啊,人家穿越回古代不是皇帝就是公主,最起码还是个皇宫里的人物,可是为什么到了我这就要去给人家当个下人。哎,算了,当前最重要的是能活下去,当下人就当下人吧,反正没穿越之前自己也跟个下人差不多。” 哎呀! “这谁啊,没看见这有一个大活人啊!”李锦沿着一个走廊走到尽头刚要拐弯,谁知就感觉撞在一团棉花上,然后就传出了一阵怒骂。 “你是聋了还是怎么着,说你没听见啊。”又是一阵怒骂才把李锦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就只见地上躺着一个长得水灵的小丫鬟。 “哎?那刚才撞的···软软的···”想到这,李锦贼兮兮的摸了摸自己的胸说道。 “喂,你还不快把本姑奶奶扶起来。你要找死啊你。” 李锦把人家姑娘给撞到了,本来挺不好意思的,况且还那啥了,理应赔个礼道个歉的,而且这小丫鬟长得也挺俊俏。李锦便乐呵呵的说道:“哟呵!真不好意思啊,我是新来的,本来是去厨房的,没想到在这迷了路。” 说着,李锦把丫鬟扶起来,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说道:“是你!” 说来也巧,这小丫鬟正是李锦今天下午见柳夫人时身边的那个水灵丫鬟。 “哼!下次注意点,撞到别人就没这么好说话了。”小丫鬟顿了一下,缓了缓语气说道:“你现在去厨房干嘛?这点厨房都下工了,你去了也没人啊。” “啊?”李锦张大了嘴,心想厨房下班了不就意味着自己没饭吃了吗!自己今天还没吃过饭呢,肚子正饿的咕咕叫呢。 这小丫鬟也是善解人意,听李锦肚子咕咕叫就知道他还没吃饭,便捂嘴偷笑道:“你还没吃饭吧?正好,我这还有夫人刚给我的一盒点心,你拿去吃了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嘴上跟人客气着,手上可没闲着,立马就接过点心,开玩笑,咱们的李大官人怎么会因为面子而亏待自己呢。 小丫鬟掩嘴笑了笑,说道:“这下有吃的了,你快回到你自己住处吧,别到处乱逛了,我先走了。” 李锦看着小丫鬟离开自己视线,擦了擦自己嘴角的口水,正要转身往回走。突然想起现在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呢,于是对着丫鬟的身边喊道:“姑娘,还不知道你芳名呢!” 小丫鬟也不计较,回头莞尔一笑,“我叫水仙,你可以叫我仙儿。”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水仙,仙儿!”李锦嘴里念道着,“果然人如其名。” 既然厨房都没人了,那去了也没用了,好在还有一盒点心,想罢,李锦便往住处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这柳府这么大,我回个住处还得走这么久,一个尚书能住这么大的园子,肯定是贪污来的,哼,又是一个贪官污吏。” 如果柳尚书听见这话的不知道会不会活活气死,是不是贪污关你什么事啊,你找不到厨房就随便往别人身上赖账。 好在他记性还不差,按照来时的路又原路返回了住的那个小院子。 第二章 怪老头 李锦刚走进小院子,看见怪老头的屋子里亮着灯,就推门走了进去。刚进门,就看见屋子正中间桌子上摆放着一桌子的菜,怪老头正津津有味的品尝着桌上的美味佳肴。 哼,这老头果然早就准备好了饭菜,明知道我不认识路还故意派我去厨房,我看就是想自己独享这桌饭菜,让我吃剩菜剩饭。李锦心里这样愤愤不平的想着就一屁股坐在了另一个凳子上,不说话也没有准备拿筷子吃饭。 哼! 李锦背着身子,就闷闷不乐的在那坐着。 老头倒是一脸轻松的品尝着桌子上的美味佳肴,还时不时的抿一口小酒。“哎!我说臭小子,让你去厨房要个饭你去了半天,却空着手回来,还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是被谁欺负了吗?” 李锦也不答话,重重的哼了一声! “哟!外面受气来老头子我这撒气来了”老头边说着边砸吧一口小酒,“幸亏你那相好的够体贴你,给老头子我送了这么一桌子好菜,哎呀,老汉我真是没看走眼啊,你这刚来就泡上一个这么水灵的丫头,以后有福喽,滋滋......” 本来就一肚子气的李锦这下终于忍不住了,“臭老头子,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哪有找什么相好的,明明是你故意支开我去厨房,然后让我回来吃剩菜。” 老头是老来精,略一想就明白了李锦的心境,却也不在意的呵呵笑道:“哈哈!原来不是相好啊,那刚刚来送菜的叫仙儿的小丫头可是直接喊的你的名字。” 这下轮到李锦愣了,仙儿?这不就是刚刚那个被撞了还被摸了胸的丫鬟吗。莫非我真的走****运,看上我了?嗯,也说不定,在这古代这般年纪早就应该嫁人了,说不定是思春了。 李锦越想越受用,随即身子一扭,拿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老头一看乐了,“刚才还一副被气饱不饿的样子,这么快就好了?” “关你什么事,为老不尊,再说这本来就是给我的,凭什么我不吃。” “哈哈,为老不尊说的好,既然这样,那我就再不尊一些”老头说着从袖口拿出一本棕黄色牛皮封面的小书甩给李锦,“我不白吃你的饭,送你一本上古时代留下来的天书,回去自己好好钻研,对你大有益处。”说完,老头还贼兮兮的笑了两声,“好了,老头子我酒足饭饱就去休息了,待会你自己把南面那间厢房收拾下,以后你就住那吧。” 李锦拿着那本书,不屑的嗤笑道:“就是个老骗子,还天书,哼!”说完,也抿抿嘴向老头所说的南厢房走去。 等收拾完了,也已经是深夜了,李锦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射进来的明亮皎洁的月光却怎么也无法入睡。忽然想起老头子给的那本书,便无聊的拿来翻翻。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更加坚定了老头子在李锦心中为老不尊的形象。因为书里并没有文字,而是一幅幅图画,一幅幅摆着各种奇异姿势的男女交融的图画,这种书在古代是被称为**的。 李锦的前世今生本都是处男,又加上“天书”中的图画画的又是格外形象,十分勾人心魄,越看越让李锦感觉欲罢不能,竟慢慢起了反映。也感觉出不好的李锦使劲甩了甩头,好让自己清醒些。 “哼,果然是个为老不尊的老流氓。”说着,李锦把书往床头一甩,便蒙头欲睡。说来也奇怪,本来失眠的李锦在看了两眼“天书”之后却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第三章 书童与丫鬟 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进窗子的时候,李锦从睡梦中醒来,伸了伸懒腰,满脸神采奕奕,一副精神百倍的样子。 李锦自己并没有发现,明明睡得很晚,早上起来却一点都不困,因为他还在回想着昨晚那一席温暖旖旎的春梦。 迎着新一天的阳光使劲甩甩头,嘟囔道:“我在想什么,怎么被这为老不尊的老头子传染了。哎!看来得找个女人了,不能活了两次都是孤独终身吧。” 想到女人,李锦不禁想起了来柳府应聘时在大门遇见的柳府小姐,不一会口水就留下来了。但得亏他有自知之明,这种级别的女人怎么能是自己一个小小的家丁能企及的呢,还是脚踏实地的干点事情别把自己饿死就好。 洗衣穿戴好了,跟老头吃完了早饭,问清楚了柳府少爷读书的地方,就又开始踏上了新工作的道路。 柳府少爷读书的地方是一个单独的小四合院,比李锦住的那个小院略小了点,但装饰程度上不知比李锦那个院子强了多少。 李锦走进院子的时候,正有一个几近年迈的家丁拿着扫帚低头清理着院子中的落叶。见到李锦微微点头示意,李锦也是微微抱之一笑。 李锦来到房门口发现房门没锁,以为柳府公子早就来了,便赶紧推门而入,却发现房中空无一人,而且书桌上的书也都干净整洁,并没有翻看过的痕迹。李锦不禁心生疑问,这是怎么回事呢?遂向院子中的家丁走去询问。 家丁听后,无奈的说道:“哎!现在的公子哥哪有几个肯安心读书的,咱家的这位柳少爷更是过犹不及,从来不读书,白天泡在赌坊赌钱听曲儿,晚上就在妓院颠鸾倒凤。哎!”家丁叹了口气,满脸羡慕的看着李锦说道:“我看你面色也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想必也是第一次做下人吧,其实书童是下人中最轻松地,不用干活不说,就像这种情况,如果公子不读书,书童就是闲人一个,白领工钱。” 经过与家丁的交谈得知,这柳府少爷名叫柳士卿,是个十足的纨绔子弟,仗着自己家大业大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名声更是臭到十里八村。 听完老家丁的话,细细想来,这古代的府邸里面的职位安排肯定也是有着内幕的,但自己初来乍到就被安排到书童这么个肥缺,看来全是仰仗了老和尚的福泽,但即使是这样,李锦也不是个闲得住的人,况且真要是白吃饭不干活李锦还真是有点觉得不舒服。李锦心想,穿越过来还没好好见识下世面呢,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出去随便逛逛,顺便见识下这个柳士卿,不能当一回书童连陪谁读书都不认识吧。 待得打听好了这柳士卿经常出入些地方,李锦换了一身便服,顺带把柳夫人打赏的银子带上,看样子是准备狠狠挥霍一把了。 根据老家丁交代的,李锦很快就找到了柳士卿常去的那家赌坊,刚一进门,就见听见赌红了眼睛的赌徒们的叫喊声,有欢呼运气好的,有骂爹喊娘的。李锦倒是没什么异样的感觉,毕竟这种场景早在电视上见了好多次了,非得说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就是有一点第一次进赌场的兴奋。 李锦围着赌场转了一圈,除了包间基本上都找遍了,没有一个能跟柳士卿外貌特征匹配上的人。好在李锦本来也没有抱太大希望一下就能找到柳士卿,所以也就没有失望,反而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了一个掷骰子猜大小的案桌上下了一注。 此时,桌上正有一个中年发福但保养不错的男人一脸的沮丧与不甘,明显是输多赢少。虽然李锦以前并没有赌过钱,但好在是两世为人,并且是从大数据时代穿越过来的人,略微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猫腻,在这赌钱的大多数是拖儿,只有几个人是真正的玩家,几人合伙演戏,认准一个大肥羊由庄家来操盘,其余人佯装,先让肥羊赢几把,在其飘飘然的时候,再暗中搞手段把钱一股脑给赢过来,这些被宰的肥羊往往被宰到家破人亡还不知道自己被耍了。 显然那个中年胖子就是那个大肥羊,而他自己还被蒙在鼓里。想清楚其中缘由,李锦也就准备玩几把,果不其然,生面孔刚上桌就引起了庄家的注意,当然李锦也没有那么傻,上来就赢钱,慢慢的庄家就放松了对李锦的注意,就以为是个普通的玩客,也就没再当回事,慢慢的李锦根据庄家与周围人的眼神以及中年男人下的注判断出下一个会开大还是开小,是豹子还是通吃,然后再选择自己该下哪注,不一会就把输掉的钱赢了回来,并且还翻了好几番,李锦忍不住感叹怪不得赌博上瘾,这赢钱的感觉确实挺爽。 毕竟李锦不是真正的赌徒,不会因为一时的小财就误入歧途,看到中年男人身前的钱不多了,并且庄家又开始留意他的时候,李锦果断的选择了退出,而且懂规矩的顺手扔给了荷官和周围陪客一锭不小的官银。 正要李锦转身离开的时候,赌场里屡见不鲜的那一幕又出现了。 一个十五六岁面容清秀的小丫鬟艰难的挤到输钱的中年男人身边怯生生的说道:“老爷,夫人让我来喊您回家,说是有急事商讨。” “催!催!催!真是个丧门星,就是因为你一直催,我才赢不了钱,留你何用,还不如把你换成赌资。”说着,中年男人就把小丫鬟往赌桌上推,小丫鬟似乎也已经预见了自己的命运,瞬间哭成了泪人。 本来还觉得中年男人可怜的李锦,满是厌恶的把中年男人推开说道:“你输钱,干丫鬟何事!” 被推了一把的中年男人满脸怒容的喊道:“我管教我家丫鬟,关你何事?” 李锦紧紧把小丫鬟护在身后,说道:“多少钱?这丫鬟我买了。” “呵?凭什么你说买我就得卖啊?” “钱掌柜,你是个生意人,何必跟钱过不去呢,如果这位小兄弟出价合适,看我薄面不妨卖他,一个丫鬟而已。”因为刚刚李锦出手大方,一旁的荷官帮腔道。 “哼!”中年男人也许是畏惧赌场的老板的权势,不敢真在这闹事。甩了甩袖子伸出五根手指,意思是五十两。 虽然李锦也是刚穿越过来,不太懂市价,但是也明白就是寻常百姓家三年不吃不喝也难凑五十两,一个丫鬟根本值不了那么多,但李锦也懒得跟这种社会渣滓多费口舌,从身上掏出刚刚赌来加上本身带的银子递给中年男人,“吶,就这么多,多了一分也没有。”说完就领着小丫鬟往门外走。 好在那中年男人也识趣,知道李锦给他的虽然没有五十两也得四十出头,而对于一个丫鬟来说,这绝对物超所值。 等到李锦带着小丫鬟从赌坊出来才发现已经是夜幕时分,然而想到自己才刚刚找到一个不太稳定的安身立命之所,何以再照顾这小丫头呢。 “姑娘,你附近有没有家人或者亲戚朋友什么的?我把你送到他们那,你就自由了。” 李锦这话刚说完,小丫鬟豆大的眼珠就像不要钱似的吧嗒吧嗒掉了下来。 连大姑娘手都没牵过的李锦哪吃得消这个,立马手足无措的说道:“唉,你别哭啊,有话好好说嘛。” “紫荆从小就被人卖做丫鬟,一直无依无靠,今日承蒙公子相救,便是公子的人了,现在公子不要紫荆了,那紫荆恐怕就只能流浪街头了。” “额!那个......你叫紫荆是吧!”李锦边搓着手边说道,“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公子啦,我就是柳府一个小小的书童而已,所以你跟着我可能还是吃苦,何不试着去找找你的家人呢。” 名叫紫荆的丫鬟眼神清澈又坚定的看着李锦说道:“不论公子是什么身份,紫荆都愿意跟随公子,紫荆不怕吃苦,只要公子不嫌弃,紫荆愿意侍奉公子左右。如果公子执意要抛弃紫荆的话,那紫荆只有以死明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李锦也不好再拒绝,再说李锦本来就是个心软之人,人家姑娘都要以死明志了,难不成还真要人家去死啊。 李锦无奈的摊摊手说道:“好吧,只要你不嫌弃就跟着我吧。” 紫荆难以掩饰脸上喜悦的轻应道:“嗯,紫荆愿意跟着公子。” 李锦也是抑制不住满脸的兴奋傻笑道:“嗯,其实我自己在柳府也挺闷的,如果有你陪着,我也很高兴。” 废话,任谁身边有这么个长得眉清目秀的女孩陪着都高兴。 “走吧,先带你去买点东西。”虽说,人家姑娘不要求什么,但毕竟是个女孩子,正常的生活用品还是要添置的。说着,李锦便带着紫荆向街边的店面走去。 别看李锦是个男人,但毕竟是经过先进文化教育的人,必定不会像古代男子那般迂腐不懂风情,不然还真对不起他这两世为人。 李锦带着紫荆买了两身换洗衣服与一些日常用品,想到这个点回柳府已经没饭吃了,又在外面吃了点东西才带着紫荆回到柳府。 见到柳府门卫的时候,李锦塞了点散碎银子,说是乡下来的亲戚,住一晚就走,便顺利蒙混过去。 等回到自己住的小院子,李锦见怪老头屋子里的灯早就熄了,想必是睡了,忍不住又腹诽道:“幸亏这老头子睡了,不然被他看到又得被嘲弄一番。” 回到住处,晚上睡觉又是一个问题,只有一张床,李锦本想是让紫荆睡床,自己将就下,但这丫头倔强说什么也不依,所以两人就和衣睡了一晚。 今天也许是李锦穿越过来甚至是做人以来最开心的一天,没有了喧嚣城市生活的压力,也忘记了为生计而忧的烦恼,自是一夜好梦。 第四章 玩世不恭 夏末秋初的清晨有些许的微凉,就连青叶也互相蜷缩依偎在一起。 也许是清凉的夜晚让李锦睡了一个好觉,早上天蒙蒙亮时便早早起了床。 李锦推开房门,伸了伸懒腰,深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感叹一句“还是这古代的空气好啊!” 接着回房拿了脸盆,来到院子里的水井旁,提出水桶准备洗漱,刚一转身,就看见一张满脸皱纹却遮不住那猥琐笑容的脸。 “擦,你个为老不尊的,大清早的不声不响站我身后,吓我一跳。”李锦毫不留情面的冲着怪老头吼道。 怪老头却不以为意道:“滋滋......看不出来啊,还说我为老不尊,你小子才真是深藏不露啊,这才来这几天啊,身边的小姑娘一个比一个水灵。” 本来李锦也不是个不尊老爱幼的人,只是这老头着实有点不着调,所以李锦对他也就没有了半分敬意。 对于这种脸皮厚到家的老流氓,李锦也没兴趣继续跟他斗嘴,干脆继续完成他的洗漱工作。 但怪老头似乎没有放过他的意思,继续一个劲儿的跟在后面问东问西,“哎,你有没有练习我给你的‘天书’啊?” 李锦实在忍不了了,把脸盆一甩,愤愤的说道:“我还没说你呢,你说你都多大年纪了,还看那种书,不光自己看,还带坏了身边的人。” “滋滋......那就是看咯,那让我来看看这天书是否真的有效。”说着,老头眼中精芒一闪,用一只枯黄的老手闪电般的抓住了李锦的右手,顺带着一丝清凉舒爽的真气从李锦的手腕流进了李锦身体里,而此刻李锦想挣扎竟动弹不得半分。 乖乖的,原来这老头子还是个武林高手啊,那我之前那样跟人家说话,岂不是作死。想到这,李锦不禁背后出了一身冷汗。 忽然,老头眼神一松,难得的认真说道:“臭小子,虽然你体内已经有了一丝丝真气,但这点真气还远远压制不住你体内的剧毒。要想活命,你还真得继续跟女子修习那天书上的招式。” 啥?剧毒?女子?招式? 这突如其来的信息瞬间让李锦蒙住了,满脸质疑的问道:“我体内啥时候有剧毒了?” “嗯?”老头也是脸色一禀,“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身中剧毒吗?我给你的那本天书是因为看在咱俩有缘用来救你命的东西。” 我擦嘞,前世被车撞,今世又中毒,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看着李锦的苦瓜脸,怪老头又换回那玩世不恭的态度道:“臭小子,你也不用太担心,事实证明只要你继续与女子双休那‘天书’,就能压制你体内的剧毒,等你内力小有所成时就有可能自行逼出你体内的剧毒。” 李锦听完,不禁怀疑道:“老头子,你不是逗我玩吧?” 怪老头顺手解下腰间的酒壶,狠狠的灌了一口说道:“老头子我从来不骗人,哈哈。你若不信就看看你自己腋下手臂是不是有一根黑线,等黑线到你手腕的时候,你也就命不久矣了。” 听完,李锦立马撸起自己了的袖口,果不其然,腋下真的有一条淡淡的像血管一样的黑线。 看来这老头真没骗我。哎!命苦啊,虽两世为人,但都命不长久啊。算了,反正都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况且怪老头不是说有救命之法吗。 李锦又发挥了他那超乎常人的自我安慰法,将自己说服安慰了下来。 等李锦收拾完,天已经亮了起来,紫荆也醒了过来。 “你醒了?我已经给你打好了水,你起来洗洗脸就带你去吃早饭。”李锦端着一盆水边从门外走进来边说道。 紫荆见罢,急急忙忙的穿上鞋子,跑过来接过水盆说道:“应该是紫荆服侍公子才对,怎么能让公子做这些下贱的活呢。” 李锦尴尬一笑,“嘿嘿!也没啥,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公子,就是一个小小的书童,以后不用对我这么尊敬。” 紫荆略一脸红的说道:“无论公子什么身份,紫荆都愿意服侍公子一辈子。” 李锦也不与其继续争辩,就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一把破木椅子上看着紫荆洗漱完毕。 一顿早饭吃的是不咸不淡,怪老头、李锦、紫荆三人,场面略显尴尬,席间老头又不忘调侃李锦几句,还连哄带骗的灌了他几口烈酒,更是让李锦大感吃不消,要不是早上知道了怪老头是个武林高手,不敢再对其不敬,李锦早就忍不住破口大骂了。 李锦草草吃了几口,便逃似得离开了老头的房间,紫荆本来饭量就小,吃了几口也跟着走了出来,说是要回房间收拾一下,李锦也没有阻拦,他自己就向书房走去。 不用猜都知道,情况如昨天一样,柳府这个大少爷又是不在书房。 李锦从书房出来,百无聊赖之下,想到了自己刚来柳府时见到的那个女子,心想反正自己闲着也是闲着,到处走走说不定还真能再遇上自己朝思暮想的大美人呢。 也许李锦真是走了****运,当他逛到后花园时,真的听到了有女人的声音,便悄悄地循着声音找去。 不一会就找到了园子的中央,果然真有一对容貌秀丽,身段姣好的女子坐在花园亭子中喝茶聊天,其中一位正是李锦在柳府大门见到的那位。 “梦音,我确信他就在你府上,你不会是没上心打听吧” “沈怡姐姐,你交代的事我哪敢不上心啊,是真的没有在柳府刚招的下人中找到你所说的什么英俊潇洒的诗人。” 沈怡?真是一个好名字啊,嘻嘻,英俊潇洒的诗人说的是我吗?这真是多亏了古人的诗句啊。 躲在靠近亭子的假山后面的李锦听到两女的对话,不禁乐翻了天,原来那个女子叫沈怡,更让人意外的是她还记得自己。 “不行,机会难得,既然上天能我们重逢,我怎能辜负这份美意,我一定得抓住这个机会让沈怡注意到我。”躲在假山后面的李锦贱贱的想着,“可是怎样才能引起注意呢?对了,她不是喜欢诗句吗,嘻嘻,看来只好再剽窃一下古人的诗词了。” 说干就干,李锦揉了揉自己眼睛,好使它显得通红,又扯了扯自己的衣服,加上早上喝了几口烈酒身上还散发着的酒气,瞬间就营造了一副少年不得志而借酒买醉的玩世不恭的浪子意境。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 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李锦稍微一酝酿,一首文天祥的过零丁洋就这样被他无耻的剽窃成了自己的诗句。 “谁?”先警觉的是被沈怡喊作梦音的另一位女子。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而沈怡还在喃喃自语的重复着最后一句诗词,“是他,就是他,梦音,我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说着,两个人起身就往声音发出的假山后面走去。 两人来到假山后面,就看见衣冠不整的李锦躺靠在假山上,微闭着双眼,俨然一副醉酒的姿态,就连李锦自己都觉得自己演技超群,不去当演员都可惜了。 “啊?”沈怡先是一声姣呼,然后低身轻推了下李锦的身体说道:“公子,公子,醒醒。” 李锦见时机已到,便假装慢悠悠的睁开双眼,等看清两人时又做出一副惊讶的神态,立马起身作揖道:“在下李锦,不知两位姑娘在此,无意打扰两位雅兴,罪过罪过,在下这就告辞。” 李锦这招欲擒故纵用的实在高超,在刚才赔罪时不经意间告知了自己的名字,既然这沈怡对自己感兴趣,又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就不怕她不会主动来找自己,相反如果自己继续待下去更显的似乎是事前有意为之。 沈怡看着李锦晃晃悠悠远去的背影喃喃道:“李锦,李锦......” “哼,装模作样,沈怡姐姐你小心别被这登徒子给骗了。”沈怡身旁名叫梦音的女子显然不像沈怡那般单纯,小心提醒道。 反观李锦,倒是洋洋得意的哼着歌往住处走去...... 第五章 桃花盛开 洋洋得意的李锦满心欢喜的推开自己住处的房门,室内的焕然一新着实让李锦吃了一惊,不光原本灰尘堆积的地面与家具被打扫了一遍不说,房屋的各个角落里还摆放了不知名的各种鲜花,使屋子里充斥着一股芳香。 听见响声的紫荆回头看见李锦回来,像个居家的小媳妇般乖巧的说道:“公子,你回来啦。”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本来就心情极好的李锦看到室内的景象,让他在这异世中找到了一种回家的感觉,抑制不住内心激动情感的他顺手将紫荆抱起来狠狠的亲了一口,兴奋到语无伦次的说道:“紫荆,我真是太爱你了,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其实不难理解李锦此刻的心情,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李锦都一直是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被无情地辞退到,又在飞来横祸中去世,虽侥幸转世为人,却又整天为生计忧虑,种种的种种压在他的心里无处诉说,而紫荆所做的一切确实让他那一颗孤独了很久的心突然找到了归属,所以一时激动也是情有可原。 不过李锦是皮糙脸厚的无所谓,人家紫荆可还是一个未经人事脸薄娇羞的黄花大闺女,被他这一阵又抱又亲的着实闹了个大红脸,还以为他要干什么呢。当即怯生生的说道:“紫荆已经是公子的人了,若是公子想要,请等到晚上好不好?” 额!我滴个神啊,忘记这古代人是讲究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了,抱抱亲亲就想到那去了。 李锦也意识到自己做的有点过了,不过好在他脸皮厚,立马笑呵呵的拉着紫荆的手坐到床上一脸认真的说道:“紫荆,其实我就是想真心的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找到了家的感觉,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亲人,我要保护你一辈子。” “嗯,紫荆也愿意跟随公子一辈子。”紫荆娇羞的应道。 “那就先让公子亲亲我家美丽大方的紫荆吧。”说着,李锦就淫笑着将紫荆压在床上,准备一亲芳泽,两人开心的扭在了一块。 哼! 哎,可惜天公不成人之美,就在两人浓情蜜意的时候,门口传来一声生气的娇哼破坏了这暧昧的气氛。 等到李锦转过头去看的时候,只隐约看见一个一个女人的身影跑出去。 “水仙?”李锦一下记起了那个被他撞倒的小丫鬟,心想她来找我干什么呢?还一句话不说的就走了。想归想,但他却是毫不犹豫的追了出去。 这水仙压根也没想走,跑出院子后就一直站在院墙下,似乎是故意在等着李锦,见到李锦跑过来,娇哼一声扭过头去不再理他。 “哎呀,仙儿,你怎么来了?”虽然不明所以,但李锦还是舔着脸上去讨好道。 “我怎么来了?我不应该来打扰你的好事对吗?还有,仙儿是你随便叫的吗?”现在的水仙俨然就是一只发飙的母老虎,怎么看都是一副因为男朋友做了坏事而吃醋生气的样子。 李锦也不是傻子,当然很明白这小丫头是看上自己了,不禁心里一阵窃喜,我今天是走了什么桃花运啊,怎么女人缘这么旺呢,嘻嘻! 尽管心里乐开了花,但脸上还是一副认错忏悔的表情,“仙儿啊,你误会了,那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妹,就在我这住几天,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的。” “真的?” “真的。” “哼,是不是真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要不是夫人让我来给你传话,我早就走了。”虽然这水仙还是表现出一副生气的样子,但任谁看在眼里都像是在撒娇。 跟你没关系那你生的哪门子气啊,女人啊,你真是口是心非,要不是我这一身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本事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你会有这么快就消气吗? 虽然李锦心里不住地腹诽,但嘴上可不会这么说,而是脸上装着一幅人畜无害的笑容,却趁其不备的时候,一把将其搂入怀中,嘴巴紧贴着水仙的耳朵吐气如兰道:“我跟你解释说明我在乎你啊,难道你还不懂吗?” 就连李锦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何时学会了这么娴熟的撩妹技能。从未经历过这种调调的保守女子哪里经得住这番挑逗,顿时面红如潮,手忙脚乱的从李锦怀里挣脱出来,捂着那红扑扑的小脸细声细语道:“坏死了,人家来找你是有正事的,你怎么可以这样?” “正事?我们刚刚干的不就是正事吗?”李锦一脸淫笑着挑逗道。 这下水仙真急了,焦急的踱着那三寸金莲说道:“哎呀,真是是夫人让我来传话的,说是有事要找你,你快点跟我走吧。”说完,也不等李锦答话,便急匆匆的低着头向前走去。 李锦也不点破,就一直跟在后面,时不时的挑逗几句,一路上真是把他的无耻表现的淋漓尽致。 “到了,你自己进去吧。”到了地方,水仙提醒道。 这时,跟在后面的李锦飞快的在水仙脸上亲了一口,便闪身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就看见一身汉服尽显江南女子柔美之意的柳夫人正坐在一个圆桌旁,此时李锦才意识到,这里竟不是客厅,而是卧室。 我擦,我今天的桃花运不会这么爆棚吧,难道这柳夫人也对我有意思? 李锦见状也一时捉摸不定,遂先开口说道:“不知夫人召见有何贵干。” “李公子啊,请坐。”柳夫人一摆手,指了指旁边的凳子说道。 李锦道了一声谢后,乖乖的坐在了柳府人的对面。 这柳夫人先是妩媚的一笑,媚眼如丝的看着李锦道:“其实我叫公子来呢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前几天听梦音说公子满腹经纶,所以就想在这闲来无事之时找公子倾诉心肠,缓解一下苦闷之情,顺便问问士卿的学习状况。” 我滴个乖乖,这柳夫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吗,本来就是个妩媚妖娆的风韵少妇,再配上那勾人心魄的眼神,这真是迷死人不偿命啊,只是她谈到柳士卿的学业又提及柳府小姐是何用意,难道是警告我本本分分做事不要有非分之想? 一时拿不准主意的李锦也不敢再直视这柳夫人的眼睛,乖乖的低头应道:“小姐对李锦的夸赞真是言重了,至于少爷,虽然玩心大了点,但我相信假以时日,他日必会金榜题名,高中状元的。” “咯咯!”柳夫人媚态万千的轻笑道:“有李公子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放心个球,到现在我连你家柳大少爷的面都没见着呢。这次真是骑虎难下了,夸下海口,不做点什么还真是说不过去了,不行,我得尽快去会会这个柳少爷去。 接下来,这柳府人也没说什么重要的事,倒是向李锦倾诉了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幸亏李锦是从信息爆炸的时代穿越过来的,也真没辜负了人家对他那满腹经纶的称赞,也是把这柳夫人哄得合不拢嘴。 等到李锦从柳夫人房里出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里暗想这柳夫人真是个尤物啊,要不是小爷我定力好把持得住,早就出事了。 接着李锦环视了一下四周,没找到水仙这小丫鬟的身影,也感觉无趣,便径直向住处走去,心里还想着,今晚得想办法见见这柳少爷,不然这柳府书童的身份还真是当不长久了。 第六章 哗众取宠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李锦转世来到的这个城镇名叫江城,顾名思义,此城河流众多,四通八达,充分表现了江南水乡的独特风采。也是因为水道便利,往来商贾更是络绎不绝。人流量大了,商机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而在古代最赚钱无非就是现代社会所禁止的青楼与赌场。而夜晚时分,最热闹的当然就是红灯区。 江城最大的红灯区坐落在淮河沿岸,种类纷杂多样,有临江而建连绵成片的高楼,也有为了满足文人骚客那独坐寒江影意境的水上楼船。而这红灯区里最出名的一座建筑却既不是临江而建,也不是水中的楼船,而是一座建在离岸边较远独坐水中的水上楼阁,通过一条长长的木桥连接岸边,显得独树一帜,凡人一看就知道其与众不同,同时每个人也清楚,里面的消费水平也不是其他青楼可比的。 此时,一身素白长袍的李锦正负手站立在这红灯区最豪华的青楼前,抬头仰望着据说是由当代著名书法大家题写的匾额,牌匾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凤月楼三个烫金打字。也得亏李锦前世闲来没事练过几年的毛笔字,而且这个朝代的文字也不是那么晦涩难认,加上李锦穿越过来后格外注意认识学习本朝文字,所以现在一般的文字还真难不倒他。 “都说这里是江城有名的销金窟,果真是名不虚传啊,光是过桥费就收了小爷十两银子,这要是进去了还不得扒层皮啊。幸亏之前夫人赏了我五十两银子,不然去你娘的柳士卿,小爷我才懒得来找你呢。”李锦站在门外还在肉疼刚刚上桥时龟奴跟他要的那十两银子。 “哎,无论什么年代,有钱都是硬道理啊。”李锦感叹一声,便往门内走去。 刚进入大厅,里面的豪华程度着实让李锦吃了一惊。地上铺的是外藩进贡的真皮毛毯,楼梯与门柱都是檀木外镶纯金雕画制成,还有达官显贵们都难求一件的汉白玉石做成的家具,水晶挂灯......再加上里面的姑娘十分正点,整个场景不禁让李锦怀疑进入了仙境,忍不住再次感叹这凤月楼的名不虚传,就这样的环境与服务,任谁进来了也不想走。 而今天的来客更是格外的多,是因为从京城来了一个十分有名气的什么冷烟姑娘今晚将在这里出阁,传闻此女子不光气质与美貌堪称一绝,更是抚的一手可好琴,还能歌善舞。听闻就连京城里的达官显贵们想要与她独处一会儿都是奢望,因为想见她的客人是有前提条件的,不光有钱还得才华出众,相貌文雅。 而李锦来此的目的只是想会会这个柳府的大少爷,不然他这个书童的饭碗可能还真是保不长久。 李锦心想今晚这里这么热闹,又有佳人相约,本身就是一个纨绔子弟的柳士卿肯定不会错过这次机会,所以,从他进来后就一直留意周围有没有与他打听到的柳士卿的外貌相似的人。 就在他苦苦寻找的时候,今晚的好戏就开场了。 只见一名身着火红色拖地长袍,手持紫毛羽扇的女子款款从大厅正中的楼梯上走下来,边走边扫视着众人。 此人正是这凤月楼的老板,名叫杜瑾娘,虽然已不再妙龄,但从现在的婀娜身姿,秀丽的容貌也看的出来,此女年轻时也是一名美娇娘。而且她这介一女流,能强撑这凤月楼数年,还名气不减,也足见她的个人能力也非同一般。 “各位客官久等了,瑾娘先在这里给位陪个不是,小女子愿赠送在座各位每人一杯美酒,了表心意。”美人用那清脆又带点温婉的声音一开口,更是让李锦对其印象上升了一个层次。 但并非每个人都像李锦这般理解风月,早就有等得不耐烦的人用洪亮的声音说道:“杜老板,美酒就算了,如果你真有心,就快点让我们见见冷烟姑娘吧。” 这杜瑾娘被人调侃也不尴尬,随即微笑道:“这位客官不要心急,大家既然都是慕冷烟姑娘之名而来,想必也知道冷烟姑娘的规矩,而这杯酒也是按冷烟姑娘的意思赠送给大家的,也代表了冷烟姑娘对大家承蒙之情的感激。” 不得不说这凤月楼的服务也是高人一筹,就在老板跟客人交谈期间,一位位身着纱衣的妙龄女子已在每一位客人前呈上了一杯美酒。 “既然是冷烟姑娘的美意,那我们真是却之不恭啊。”先前与老板交谈的客人用洪亮的声音讨好道。 李锦也难消美人恩,拿起眼前的镶玉尊杯轻轻抿了一口。 嗯?这味道......还是葡萄酒!幸亏李锦有前世的经验,知道这种酒喝之前需要摇匀,还得一口一口慢慢的抿才能体会到那种苦涩过后的淳厚甘甜。 但一般的古代人根本不知道这点,几乎都是直接端起酒杯像饮白酒一样豪爽的一饮而尽,更有甚者直接一口喷了出来,总之,在座的众人丑态尽出。 而此时一声典雅而又带点红尘气息的琴声恰如其分的飘散而至,众人齐齐像琴声发出的地方看去,只见二楼一个专设的亭台上一名同样一身红衣,面带红纱的女子正坐在琴前轻抚琴弦,这琴声正是从此处传出。 哇!冷烟姑娘。 在一片惊呼声中,李锦也抬头看了一眼二楼。虽然此女带着面纱,但露在外面的那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以及整体散发出来的妖艳气质,也确实让李锦心神一震。 不过幸亏李锦早有心理准备,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猪哥像尽出。而是故作风骚的继续在那低头一口一口的抿着眼前的葡萄酒。 一曲琴声停止,身着红衣的冷烟姑娘起身面对客人用那勾魂夺命的**声说道:“冷烟献丑一曲,还请各位看客不吝赐教。” 此话一出,楼下各种溜须拍马的声音一哄而起。唯有李锦装模作样的继续端坐在那,强忍住内心一睹美人容貌的渴望,闭目作回味状。 别看李锦整天吊儿郎当,但是心中鬼点子一点都不少。其实就在刚才他就考虑好了怎么才能一鸣惊人,把准这冷烟姑娘的命脉。 李锦心想,一般能品得起葡萄酒,又抚的了琴的肯定是在品味上有一定造诣的人。而这种人最怕的往往就是被人有理有据的点出他的俗气。 所以就在人群中声音小了点的时候,李锦故意提高了丧门背对着这位冷烟姑娘说道:“酒是好酒,琴声也算得上是动听,但却不能沁人心脾,让人听了总有一种美中不足的感觉。是少了什么感觉呢......哦,对,是俗,俗不可耐的俗。” 李锦的这一通话算是捅了蚂蜂窝了,周围的人为了讨好冷烟姑娘一个个的开始指责李锦的不是,甚至有人跃跃欲试,甚至有动手的冲动。 但这冷烟姑娘明显与常人不同,听完李锦的话微微蹙眉略带点不满的说道:“还请公子不吝赐教。” 也许连李锦也不知道,就在刚刚众人品酒的时候这位冷烟姑娘就已经开始注意到李锦的不同了。所以这次李锦又把她的琴技贬得一文不值,更是成功的提起了她的兴趣,而这也正合了李锦的意图。 李锦呵呵一笑,站起身来挺胸负手的走到大厅中央眼睛直视着冷烟,心想此时要是再有一把折扇就完美了。 “姑娘的琴技固然出神入化,但是过于注重技巧,反而无法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其中,须知人为琴主,弹奏之人若无真情实感,便空有靡靡之音,却难润肺腑。” 冷烟姑娘眼露迷茫神色,呆呆站着,思量一番才说道:“敢问公子怎知小女子没有将自己的感情融入其中呢?” 李锦早就猜到她会这么问,心中狂笑不已,但脸上还是一脸平静的说道:“这就要从之前冷烟姑娘敬给大家的葡萄酒说起来了。在下不得不承认冷烟姑娘对美酒确实有一番见识,想必这杯葡萄酒少说也有五六十年的珍藏了吧?但问题就出在这,冷烟姑娘故意选一种大家都不熟悉的葡萄酒来送给大家品尝,这炫耀之意就太显而易见了,而试问姑娘在抚琴之前有了满满的这种心意还能全身心的投入其他感情吗?” 待得李锦说完,这冷烟姑娘也没有再反驳,而是在周围侍女的陪同下转身回了自己的闺房。 见状的众人顿时大骂李锦不识抬举,气走了美人,谁都没的玩了。 反观李锦倒是不以为意,反正他本来就不是为了讨好什么冷烟姑娘而来这的,哗众取宠也只不过是为了过过瘾而已。 但接下来的情节让众人大跌眼镜。只见一身红袍的老板杜瑾娘信步兰花的走到李锦面前淡淡的说道:“公子请随我来,冷烟姑娘有请。” 李锦也没想到这冷烟姑娘会邀请自己,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微微躬身道:“那烦请杜老板带路了。” 就这样,李锦在众人满是羡慕的眼神中向冷烟的闺房走去。 第七章 御女有道 李锦跟着杜瑾娘一同到了冷烟的闺房,进去之后却是发现这个房间奢华至极。各种家具应有尽有,桌椅床铺,书架屏风,而且每一件都是由珍贵的黄花梨木所打造的,上面的雕文细致入微,一看也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看看脚底下,铺的则是厚厚的上等地毯,再配上香炉中飘出来的袅袅幽香,光是这环境就让人想入非非了。 就在冷烟邀请李锦入座后不久,一干侍女很快将各种各样的水果,美酒端了进来。量虽少但胜在精致。饶是从先进文明穿越过来的李锦见了这些水果也是微微一愕。如今虽然天气转凉了,但是在只能穿些单衣的时候,这些葡萄、荔枝之类的比较难保存的水果放个一两天,也会变得不新鲜了,而李锦眼前的这些水果却是晶莹剔透,明显是刚刚摘下就送过来的。整个联想起来,都让李锦不禁怀疑起这个冷烟姑娘是不是真的就只是个青楼女子这么简单呢。 就在李锦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思活络之时,坐在对面的冷烟率先开口道:“方才听得公子一通高论,让冷烟获益匪浅,小女子先在此略备薄酒谢过公子了。”说着,端起酒杯拂袖一遮轻轻抿了一口。 什么高论,如果让你知道我根本不懂什么音律,只是信口开河的乱说一通,我保证你会咬死我。李锦心里一边偷笑不止,脸上却装着一本正经道:“冷烟姑娘客气了,方才也只是在下的一点谬论,不妥之处还望冷烟姑娘海涵。”说完,也端起酒杯轻轻喝了一口。 冷烟微微一笑,也没有再跟其客套。 “看公子的谈吐,深谙儒雅之道,想必非同凡人,小女子斗胆询问公子大名。” “大名不敢当,说来冷烟姑娘可能不信,在下只是柳府一个小小的下人,姓李名锦。”李锦倒是说了实话,可是听在这冷烟的耳朵里自是不信,但也没有说破,而是默不作声的起身走到房间角落里的琴桌前,款款而坐后说道:“冷烟在此还有一首曲子想跟公子请教,还烦请公子仔细聆听,能给冷烟指点一二。” 说着,冷烟轻抚琴弦,古琴那淳朴悠扬的声音就轻轻的在整个房间里弥漫开来。李锦边听曲边心想着小爷我交了十两银子进来,就为了喝你一杯破酒?哼,不多吃点都对不起小爷这十两银子。 这样想着,李锦便毫不客气的拿起眼前的葡萄跟荔枝吃了起来,这一边吃着水果一边有人给你弹着小曲的滋味也着实滋润。不知是先前的酒水对不胜酒力的李锦起了作用,还是他自己的想入非非。李锦只觉眼前的景物开始慢慢模糊起来,一身红衣的冷烟起身一边向他走着一边轻解罗裳,整个场面香艳非常...... 快临近中午的时候,李锦从一席亦真亦幻的美梦中醒来,整个房间已空无一人。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就连李锦自己都不知道是真是假,倒让他觉得像是做了一场春梦。 李锦心想管他呢,如果是真的就赚了,如果是个梦至少小爷我还留着宝贵的处男之身呢。 李锦有充分发挥了他那超乎常人的自我安慰之法,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伸了个懒腰后就起床离开了房间。 “兄台请留步。”李锦刚来到大厅,就听见背后有人喊道。环视了一周,看见周围没有其他的男子,李锦才确信刚刚那人喊得是自己。 李锦刚转过身,那人就迎了上来,说道:“在下柳士卿,有几件事情想向兄台讨教。” 啥?柳士卿?仔细端详端详还真跟描述的有点像。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李锦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心想小爷平时想见你的时候连面都见不着,现在你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哦?你找我何事啊?” “昨夜见兄台轻而易举的就将冷烟姑娘拿下,在下是想请教兄台这其中奥妙,好充实一下自己的泡妞技能。” 啥?泡妞技能?李锦听完,顿时啼笑皆非,心想这柳士卿还真是个活宝。 好,既然你送上门了,那我就好好利用下这个机会。 李锦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道:“其实这也不难,就四个字‘投其所好’。既然这冷烟姑娘喜欢琴曲,那你就多补习一下古曲方面的知识,到时冷烟姑娘对你有所仰慕,那岂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哦,对呀,我真笨,感谢兄台不吝赐教。”柳士卿作茅塞顿状开道。 李锦也不再理会这笨头笨脑的柳士卿,说完便转身离去。 在回去的路上,李锦用腰包里剩下的钱顺便从街上买了只烧鸡跟小吃,还打了一壶好酒。回到住处,喊上紫荆,就直奔陈老头的房间。 “怪老头,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李锦边进屋边喊道。 “嗯,有酒的味道,还有烧鸡。”这陈老头鼻子也是好使得很,闻着味从内屋走了出来,“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小子不会是有什么事求我吧” 李锦让紫荆找了几个空盘把买来的东西装好端上桌,遂又讨好的跟陈老头说道:“我这不是觉得一直承蒙您的照顾,想找个机会谢谢您嘛。” “嗯,算你小子会说话。”陈老头一边掰了一根鸡腿,一边喝着酒说道。 李锦看陈老头心情不错,便腆着脸说道:“其实吧,我还真有点小事麻烦你。” “嗯,我就知道你小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哎,谁让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呢。说吧,你有什么事用的上我这糟老头子。” “嘿嘿!”李锦干笑两声说道:“就是您看能不能教我点功夫,就是那种内修的,比如说是气功啊,内功啊什么的,好让我快点把身上的毒给去除。” 其实李锦这个想法也不是空穴来风。人都说男人在真正经历第一个女人后才能激发一个男人的雄心壮志,古人所说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把齐家放在平天下前面也有这个道理存在。 反正不管怎样,在回来时的路上,李锦就一直在想,自己前世就不断的被炒鱿鱼,一直碌碌无为,最后就算死了对任何人也没有什么影响,而上天给他再次为人的机会,如果他再这么浑浑噩噩,还真是不如直接死掉算了,所以他开始担心身上的剧毒,而陈老头之前告诉过他,他身上的毒只能靠他自己的内功逼出来,所以他这才急迫的想修习内功。 而陈老头人老成精,从李锦的眼睛中有了对生活的渴望就知道,这小子是担心体内的剧毒会毒发了。 陈老头也没点破,而是默默的拿过李锦的右手,轻轻地探入一丝真气,查看了一会说道:“其实,老头子我给你的那本书真的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一本神书。传说人类始祖,轩辕黄帝夜御千女而羽化登仙,而他修习的就是这本书籍。而且,这本书也是目前老头子我知道的能治你病的最适合的办法。” 李锦看着陈老头那浑浊的眼神,也不想是骗他,也就心里一咬牙,一跺脚下定了决心。 不就是泡妞吗,反正现在又没有一夫一妻制的法律限制,就凭小爷我从前世带来的先进文明,在现世混个风生水起还不简单吗,到时候看小爷泡尽天下美妞。 李锦心中这样想着,心中的包袱也落下了大半,而心情也自然是大好,所以也就跟老头多喝了几杯。喝完酒,陈老头又拉着李锦跟他下棋,说是人生如棋局,得好好教教他做人。 整个下午,李锦跟陈老头待在一起,玩的也是不亦乐乎,晚上陈老头又强行拖着李锦喝了一顿酒,可怜本就酒量不行的李锦最后是被紫荆搀扶着回到自己的房间的。 躺在床上的李锦虽然感觉天旋地转,但仍没忘记老头下午跟他说的那本书的事情,于是迫不及待的从床头上拿起翻看起来。 也不知是因为醉酒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此次翻看小黄书,李锦竟然有了新的发现。由于他躺在床上,所以看书书面背对着从窗外投射进来的月光,而从李锦的角度看,恰巧发现了其中奥妙。 只见原本只是简单的图画上面亮起一个个似针孔大小似的小亮点,亮点之间还有亮亮的细线连接。自习看来,这些亮点跟细线构成了人体的经脉图,而这些亮点中,数图中男女交姌之处亮点最大,而且隐约还有亮光缓缓从此处流向其他小点。 这本书似乎还有米人心魄的能力,李锦深深的被其迷惑而无法自拔,直至仔仔细细的翻看完了正本图册。而就当李锦合上书本,闭上眼睛,只要信念一动,便有一幅幅带着亮点的香艳美图清晰的而出现在李锦的眼前,而且快速的连贯闪动,如此周而复始。同时李锦也觉得自己的身体热乎乎的,丹田中好像有丝丝的暖流不断的流向身体的奇经八脉,这暖流让李锦感觉十分舒爽。 第八章 传道授业解惑? 虽然昨晚喝的醉醺醺的,但今早起来,李锦丝毫没有宿醉的感觉,反而整个人感觉神清气爽。唯一不爽的就是不知为何李锦总感觉身上黏黏的,还有一股子酸臭的味道。 就连刚洗漱完从院子里走进来的紫荆也忍不住捂住口鼻说道:“公子,你身上好臭啊。” “哈,我的乖乖小荆儿竟然也敢嫌弃本公子臭了,不行,为了惩罚你,你要让我抱抱。”说着,没正形的李锦真的张开手向站在门口的紫荆跑去。 “啊,公子不要啊,紫荆知错了。”紫荆哪会让他真的抱,一边喊着一边向院子里跑去。 经过几天的相处,紫荆跟李锦两人都已经相互熟悉了起来,还经常在一起打打闹闹。虽然,李锦并没有把她怎么着,不过在外人看来这两人还真像是感情不错的小两口。 跑出去的紫荆不一会儿提着一个木桶从外面走进来,接着还给李锦准备好了一个大大的木盆与毛巾,真的像个刚过门的乖巧小媳妇般说道:“公子,紫荆给你准备了热水跟毛巾,你先洗个热水澡吧。” 一直在一旁看着紫荆忙进忙出的李锦着实被感动了一把,想想前世的没人疼没人爱的生活,还是当下活的好。 李锦洗漱完毕,又去老头子的房间吃完早饭已是接近晌午。李锦心想,是不是应该去看看这柳府大少爷有没有中套,真的去认认真真的学习琴谱。 其实,就在凤月楼这柳士卿主动送上门来的时候,李锦就灵机一动给他下了个套,想利用他急学泡妞技能的心理让他去乖巧的读书,就算不是真读,哪怕就是每天在书房待一会,都能让李锦好交差,这样他这书童的工作就稳稳当当的了。 李锦来到书房的时候,发现门口有两个黑衣家丁正在站岗。 李锦心里顿时大喜过望,没想到这柳大少爷这么好骗,如果我再给他烧把火忽悠忽悠他,这事就有着落了。 “站住,你是什么东西,不知道少爷在里面用功读书吗,招呼也不打就随便往里闯,还有没有规矩了。”就在李锦走到书房门口刚要推门进去的时候,门口的两个守卫把他拦下说道。 守卫这狗仗人势的架势让李锦顿感不爽,故意挺了挺胸脯,提高了嗓门说道:“呵,笑话,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我是夫人钦点的书童,这书房为何我不能进?” “书童?”就在两个守卫面面相觑道。 “谁呀?不知道本少爷在读书吗?”被门外的争吵声打扰到的柳士卿不满的推开门说道。“呀,兄台,怎么是你?” “我是夫人安排来做少爷书童的。”虽然柳士卿一脸惊讶,但李锦丝还是故作镇定的说道。 柳士卿顿时大喜,急忙笑道:“啊!?怪不得娘亲说给我找了个书童,原来就是兄台你啊,快请进。”说着,柳士卿高高兴兴的把李锦迎来进去。“你们两个去端点茶水水果什么的过来。” 李锦见柳士卿一脸殷勤的样子,就知道这货还惦记着什么泡妞神技呢。这样倒也让李锦高兴,不怕你有**就怕你没**,这人只要有所求就有办法控制他。 不得不说柳士卿身边的这两个家丁也是个活泛的主,就在柳士卿邀请李锦坐下没多久,两人就一溜小跑的端着水果和茶水走了进来。 柳士卿边殷勤的邀请李锦喝茶边讨好道:“在下还不知道尊姓大名呢,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李锦见柳士卿这样子就乐了,这柳士卿明显就是个只会吃喝嫖赌不谙世事的大草包啊,这要是想搞定他不是更简单了吗。 李锦倒也不着急喝茶,一直衣服老神在在的样子说道:“少爷不必客气,在下只是一个小小的书童,姓李名锦。” “哈哈。”,柳士卿大笑一声道:“原来锦兄弟也讨厌这些凡夫俗礼啊,正好我也烦的紧,这样也好,咱们以后就以兄弟相称,你喊我柳兄,我喊你锦兄,你看如何?” 李锦还没答话,一直候在一旁的两个家丁就开始一个劲儿的喊:“锦哥好,以后承蒙锦哥照顾。” 李锦见状哭笑不得,这主仆三人还真是一群活宝。不过笑归笑,在这柳府内,如果能榜上柳士卿这棵大树以后办事也会方便的多。 想通这点的李锦也笑呵呵的说道:“既然柳兄不嫌弃,小弟我还有什么好推脱的呢。” “哈哈,锦兄弟一看就是个爽快人。”柳士卿学着从评书里学来的那一套,故作爽朗的说道。“既然你我都兄弟相称了,我也不跟兄弟客气了,最近哥哥我还真是遇上点难题需要锦兄帮忙。” “哦?在这江城还有什么事能难得住柳兄?”李锦不用猜就知道什么事,但还是装作一副不知道的样子说道。 说到这,柳士卿挠了挠头,尴尬的说道:“不瞒兄弟说,自打这冷烟姑娘前脚刚到这江城,我就开始备好了礼物上门拜访,就为一睹芳容,可是每次去,这礼物是收下了,可是连面都没见到一次。而那日见锦兄一没送礼,二没讨好就轻松拿下了冷烟姑娘,不知锦兄在这其中用了何等妙招啊。” 被人吹捧一番的李锦也不禁自我膨胀起来,心想,果然是这事,小爷我真是料事如神啊。 但幸亏他脸上收的住,仍旧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道:“其实把,这事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吧,也不简单。” “哦?哥哥我愿闻其详。” 李锦故意卖了个关子成功引起了柳士卿的注意力后说道:“其实这女人嘛,可以分为三类,这一般女人,无非就是喜欢有钱的,有权的,物质上能得到满足就开心的不得了。而这第二类女人就是物质生活上不愁,还整天被人追捧着的,而这类女人往往对社会缺乏深度的理解,喜欢幻想,总是希望有一天有个才华出众的白马王子骑着白马来娶她,要征服这类女人你就得有真才实学。最后这第三类女人,也是最难的一类,就像是这冷烟姑娘,物质生活也满足了,也看惯了人生百态,而且她又是青楼女子,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所以要想打动她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在精神层面上达到与她共鸣,而切入点就是她的兴趣爱好,同时,这对男人的要求也极高,在有钱有权的前提下还得有才华有一定的社会阅历。” 李锦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完后,自己也一个劲儿的夸自己是天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能编出这么一通有条理又有道理的话语。 而没怎么涉世的柳士卿更是听得如痴如醉,一个劲的大喊精辟。忍不住急切的抓着李锦的手问道:“敢问锦兄,如何才能成为征服第三类女人的男人呢?” 李锦不慌不忙的答道:“古人云‘大隐隐于市’,要想成为第三类人,就得闲暇的时候读读书,而平时的时候可以多出入一些像赌场啊、剧院啊等人多的场合观察人生百态来感悟人生。” “啊!?赌场、剧院这些地方我经常去啊,可是也没感悟到什么人生道理啊。” 李锦想了想说道:“想必是柳兄以前只是顾着玩耍了,忽略了感悟,这样吧,我可以亲自带柳兄去体会一次。” 在书房待了一上午的柳士卿早就按耐不住内心的悸动了,被李锦这么名正言顺的一提当然是立马举双手赞同。 不一会儿,柳士卿就轻车熟路的带着李锦来到了一家常去的赌坊,本想是直奔包间的,但在李锦有理有据的劝说下,两人在大厅玩了起来。 李锦自是又发挥了他那超乎古代人的敏锐观察力与思维,加上今天运气着实不错,在柳士卿一脸崇拜的目光下赢了个盆满钵满,期间李锦还不忘用“高深莫测”的道理来忽悠一下柳士卿,而在赌坊就一直输多赢少的柳士卿见到李锦神奇的赌技,早就被深深的折服,对李锦佩服的真的是五体投地,简直把李锦视为圣人,更是把李锦的话当成真理来对待。 接下来的日子柳士卿还真的按照李锦说的去做了,早晨去看会书,下午就泡在赌坊、剧院等地“感悟人生”。有时还会向李锦请教一番,而李锦也合时宜的给出点实用又中肯的意见,倒真是让柳士卿的纨绔生活得到了质的提升。尝到甜头的柳士卿更是对李锦深信不疑,简直巴不得把李锦当亲兄弟对待。而李锦倒也乐得清闲,除了例行公事的每天早上去书房装装样子,剩下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日子甭提过得多滋润。 第九章 唯女子小人难养也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最近搞定了柳士卿,李锦的空闲时间也就多了许多,而他也没闲着。平时除了被老头儿拉去喝喝酒下下棋,顺便打听了解一下江湖的事情外,还经常会带上紫荆到街上去逛逛,既能找到好多好吃好玩的地方又能切身体会到这里的人文风情,可以说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 但李锦不会就此满足于现状,沉溺于安逸的生活。偶尔会找一些史书补补知识,晚上睡觉前还会多修炼几遍从“天书”上发现的经脉图。其实,李锦这么努力的提升自己,让自己去了解这个朝代,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将自己从前世带来的大量知识信息更加巧妙的在这个朝代运用出来。李锦想在这个世界出人头地,一没钱财二没权利,只能靠从前世带过来的那点比这个朝代先进的多的文明来实现。 经过这几天的初步了解,李锦已经对这里的人文历史有了大体的认识。虽然这个朝代名为大彦王朝,但经济体制、官换制度都与前世的唐朝差不多。 由于古代不同于现世,在古代有了权就会有钱,而有了钱却不一定会有权,因为历朝历代中商人的地位都是最低贱的。所以在经济体制与官宦体制两者中李锦尤为重视这个朝代的官宦制度,经过研究发现,这个朝代的官宦制度可以概括为前世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最高长官设为中书令,门下省掌管封驳审议,最高长官设为侍中,尚书省负责执行,最高长官为宰相。这三省长官然都官拜一品,但由于尚书省又下设吏、礼、户、兵、刑、工六部,所以宰相权利最大,正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而李锦所待的柳府主人柳晋元则是当朝的刑部尚书,官拜正二品,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朝中大元。熟悉了朝廷官员品级后的李锦此刻坐在书桌前意淫的想道,幸亏这柳晋元还有一个女儿,要是能把这柳梦音娶到手,那可真算得上是一步登天啊,嘿嘿!想想都爽。 也许是老天爷对李锦的无耻意淫也看不下去,就在李锦想的入神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李管家的声音:“李锦,你整天游手好闲的不干活,是不是不想在这待了?” 一听是李管家,李锦的美梦顿时醒了一大半,虽不情愿但还是急忙的跑到了门口殷勤的说道:“李管家,您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啊?” “大小姐说是有事找你,你跟我走一趟吧”,说完李管家还不忘不满的嘀咕道:“哼,这么点小事还非得要我来白跑一趟。” 李锦表面乖巧的跟在李管家后面,实际上心里不住的腹诽:你受气了就撒到我身上,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别让小爷我哪天发达了,不然有你好看。不过话说回来,这柳大小姐闲着没事找我干嘛,难不成这柳大小姐能掐会算,知道我意淫她了? 李锦一路都在胡思乱想,不知不觉间就被带到了一个跟柳士卿的书房有点类似的小别院。 李管家走上前推开房门对坐在一张书桌后的柳梦音恭敬的说道。“禀大小姐,您要找的李锦我给您带到了。” “劳烦李管家了,你先下去吧。”柳梦音淡淡的说道。 “李锦见过小姐。”随后李锦也很客气的行礼道。 但柳梦音本就对他没有好印象,自然语气不佳的说道:“你,过来。” 李锦听话的上前两步说道:“小姐找我何事?” “李锦,你挺厉害啊,害了怡姐姐不算,还要来祸害我弟弟,你说你是不是早就有预谋的?”等到李锦走上前后,柳梦音像一只发怒的母老虎般对他吼道。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你是不是来大姨妈了?莫名其妙的。加上这次总共算起来我就跟你见过两面,我去哪害你的怡姐姐和你弟弟? 一头雾水的李锦委屈的说道:“李锦真的不知道哪里做的不好,还请小姐明示。” “哪里做的不好?哼!哪里做得不好你自己知道。” 你大爷的,就先让你嚣张一会儿,等哪天小爷我真正娶了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李锦一边心里暗骂一边嘴上语气不善的说道:“李锦真的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如果柳大小姐无理取闹,诚心跟李锦过不去,那李锦也没话说,任凭柳大小姐发落。” “我无理取闹?我诚心跟你过不去?”被气的不轻的柳梦音硕大的胸脯急促的一起一落,葱葱玉指指着李锦说道。“好.......那我就跟你仔细说道说道。” 再也坐不住的柳梦音站起来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李锦面前双手掐腰,对着李锦说道:“先不说怡姐姐因为你拒绝家里给安排的相亲而被关禁闭不说,就先说说你作为一个书童为什么带我弟弟整天出入赌场跟风月场所。” 李锦听后有点恍然大悟的样子,语气稍微缓和点说道:“对于沈怡姑娘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更不是故意的,以后我会想办法尽量帮一下她。至于柳少爷的事,我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帮了柳少爷。” 柳梦音不气反笑道:“哈?帮他?你真敢说。” “大小姐你平心静气的想一下,在我没给柳少爷当书童之前,你们每天硬强迫他读书,激起逆反心理的他非但不读书,还整天花天酒地,无所事事。而我当了书童后,虽然我带他玩,但是玩痛快了后,在该读书的时候我还是会督促他读书的。现在的柳少爷比起以前,起码多少会看点书了,比起你们硬逼着他读书的方法不是好多了吗?” 听完李锦的解释后,柳梦音也觉得有些道理,有点自知理亏的说道:“哼,怎么说都有你的道理,反正不管怎样,怡姐姐的账肯定是要算到你的头上,你们男人都没一个是好东西。” 你丫的,有脾气的时候就对小爷胡乱发火,知道自己没理的时候就转移话题,还说男人没有好东西,你们女人不是也说不讲理就不讲理吗,有本事你一辈子别找男人。 说着,多少消点气的柳梦音又慢慢走回到椅子上坐下后说道:“你说你会帮怡姐姐,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男人总是嘴上说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所以我得帮怡姐姐看住你,省的她最后上当受伤。这样,你以后就跟着我当跟班,帮着我处理一下生意上的事。” 什么叫帮你的怡姐姐看住我,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什么事呢,这沈怡怎么就突然被关禁闭了呢,还说是因为我,难道这丫头看上我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李锦心里不住的思索道。 都说女人小心眼,而且报复心很强。果不其然的,柳梦音心想你不是能说会道吗?那我就找点你不擅长的事情让你做,来难为难为你,如果你做不出来,到时候,哼哼......看我怎么整你。 心里打好了如意算盘的柳梦音便对李锦说道:“你的跟班生活就从现在开始,吶,看见桌上那堆账本了吗?我要你把每月的收支重新做一个新的账本给我。” 李锦看了看书桌上足足有一米高的账本,顿时一张苦瓜脸说道:“大小姐,你这是故意刁难我。” “明天早上我就来要结果,要是弄不出来,有你好果子吃。”柳梦音也不理会一脸可怜相的李锦,走到门口后还不忘俏皮的回头说道:“哦,对了。你刚刚说我故意刁难你,你说的很对,我就是故意刁难你。”说完,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房间。 我擦,你竟然不要脸的承认了。人家都说宁惹小人不惹女人,现在算是知道为什么了。 “哎,真是自己找罪受啊,谁让咱招惹了女人呢。”李锦看了看桌上的账本,感叹一声,无奈的走到椅子上坐下,开始一本本的翻看起来。 等到李锦真的开始着手整理的时候,发现其实对于有着先进数学基础的人来说也不难,无非就是做几个表,列个方程,解几个数的事。但因为这账本数量实在太多了,饶是李锦数学功底不错,也是算了整整一个晚上,直到接近凌晨的时候李锦才把这些数据整合到了一个数学表格上,还用一个直角坐标系把各个数据对应着填了上去,并对整个收支情况作了一个简单的分析。等这些都做完了,已经困得不行的李锦才得以趴在书桌上小眯一会。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十章 毒发?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柳梦音起了个大早,刚洗漱完就急急忙忙的向自己平时处理公务的地方跑去。在她的认知里,一个熟练地老账房先生需要一天才能勉强完成的那么一大摞账本,毫无做账经验的李锦说什么也不可能在一个晚上就完成,所以她火急火燎的跑过去就是为了趁着这个借口好好羞辱一番看着不爽的李锦,如果还不解气,打一顿都是有可能的。谁让他昨晚说人家无理取闹来着。 只听哐当一声,柳梦音猛地把门推开。而还在做着美梦的李锦也被这一记重响给吓了一跳,顿时清醒了大半。 刚进门的柳梦音看见李锦竟然趴在桌子上睡大觉,顿时起就不打一处来。“李锦,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我让你做的账你做完了吗,就敢在这睡大觉?” 李锦见来人是柳梦音,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无精打采地说道:“大小姐,你来啦。呐,这是你要的账本,我顺便还给你做了一个最近几个月的收支走向图。”说着,李锦就把昨晚做好的账本递到柳梦音眼前。 “什么?你全做完了?不可能。”柳梦音一边接过账本一边难以置信地说道。“你这都是些什么鬼画符啊?你是不是故意逗我玩?” 看完李锦用先进数学表格完成的账本,柳梦音顿时发飙了,还以为是李锦故意用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来忽悠她。 李锦也不慌,对于古代人看不懂他的表格他早有心理准备,昨晚他翻阅那赘余字太多的账本的时候就想好了,等早上见到柳梦音的时候要好好教一下她做表格。 李锦不慌不忙的走到柳梦音身前,强行把要发飙的柳梦音摁到椅子上,让后站在她背后说道:“我的柳大小姐,我怎么敢欺骗你呢,这真的是账本。只是以前的记账方式废话太多,仅仅用一个数字救能代表的东西还需要用一句话来概述,所以我把记账方式做了改进。请听我慢慢给你解释。” 接着,李锦耐心的向柳梦音解释了他做的数学表格,还教柳梦音怎么去用数学表格和坐标系去做账。而一直掌管经营柳家生意的柳梦音也是天赋过人,不一会就大体学会了李锦教给她的东西,夸了李锦一句聪明后,就自己开始试着练习起来。而李锦就站在一边看着,柳梦音偶尔有不懂的地方就给她解答一下。 只是李锦站的地方有点尴尬,他就一直站在柳梦音的侧后方,而柳梦音今早上出门又急,衣服最上面的一个系带并没有系紧。本来李锦不乱看还好,但是他一乱看,从他这个角度很轻松地看到白花花的一片。更重要的是看了也不要紧,关键是看呆了的李锦不争气的鼻血顺着鼻子流了出来,滴到了柳梦音的身上,而柳梦音发现时一看李锦的猪哥像再看看自己的衣服瞬间就明白了一切。 一个还未出嫁的黄花大闺女被人这样看了**部位怎么还能忍得了,立马一个大嘴巴子扇到了李锦的脸上。 本来李锦也不是这么不经打的,但是今天不知道是一宿没睡觉的缘故还是什么原因,被扇了一耳光后竟然直挺挺的倒了下去。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倒在地上后全身的力气就像是被抽干了一样,而且身体还忽冷忽热,一会儿像掉进冰窟窿一会又像被放在火上烤似的。 而被占了便宜的柳梦音不知道李锦现在的状况,还以为他是故意装可怜来祈求原谅的。于是语气十分不屑道:“好了,你别装了,只要你不跟别人说我就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柳梦音心想这李锦虽然讨厌,但也确实是有真才实学,说不定以后能在生意上帮助自己,所以也就没有要怪罪他的意思。 但此刻的李锦是真的难受异常,哪还听得进别人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瑟瑟发抖。 而此刻的柳梦音也发现情况有点不对,觉得李锦不像是装的,立马慌了神,一边摇着李锦一边带着哭腔道:“李锦,你没事吧?你别吓我啊。” 自从李锦穿越到这个身体上后也没仔细调查过这个身体的来历,更别说知不知道这个身体有没有病史之类的。 人都说急中生智,就在李锦觉得自己快要不行的时候,只觉自己丹田中涌出一股暖流,忽感灵台清明,顿时一个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剧毒发作!” 于是,李锦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艰难的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说道:“带我回住处找老头......”,说完,他便昏死过去。 此时的柳梦音已被吓得哭成了泪人,但好在她没有失去理智,好歹听清了李锦的话。于是,她开始搬动李锦的身体,想把他带回住处。虽说李锦身体也不算沉,但可怜柳梦音一介弱女子,力气小的可怜,而时间尚早,下人们都还没上工,她刚把李锦搬出房门口就已经筋疲力尽。不光是这样,最糟糕的是她还不知道李锦住在哪,顿时让她这一个弱女子感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女人在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就只会一个劲的哭。此时这柳梦音就跪在地上使劲儿的哭,一边哭还一边抱着李锦的脖子使劲的摇,嘴里还嘟囔道:“李锦,我错了,我再也不打你了,你千万别死啊。” 柳梦音这一顿乱晃还真算是救了李锦一命,因为刚刚昏迷中的李锦的脑海中一直重复播放着“天书”上的那一幅幅由小点点和细线连接成的经脉图,说来也奇怪,李锦的身体中竟然有一股暖流按照那一幅幅经脉图开始在李锦周身游走,让李锦顿感一身舒畅,身体的疼痛消了大半,再加上柳梦音的一顿乱摇,竟让把他摇醒了。醒来的李锦并没有立马睁开眼,而是心里萌生出一个鬼点子。 你这个小婆娘还敢打小爷耳光,看小爷怎么治你。接下来,李锦又开始发挥他那影帝级的演技。 李锦慢慢的睁开双眼,看了看哭的稀里哗啦的柳梦音,假装艰难的举起胳膊一边给柳梦音擦拭眼泪一边说道:“梦音,别哭啦,我没事,你再哭就不漂亮了。”说完,李锦还不忘挤出一丝微笑。 柳梦音听见他说话,立马止住哭声,抽泣着说道:“你醒啦,你还管我漂不漂亮,你没事就好......” 柳梦音话还没说完,李锦就用手指堵住她的嘴巴,一副快要死掉的语气说道:“梦音,你不说话,听我说。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我身中剧毒已经没救了,但在我死之前,我有些话要跟你说。” 咳!咳! 李锦故意咳嗽两声后继续说道:“其实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只是我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又身中剧毒,所以我不敢向你表露心意,现在我快不行了,我才敢说出我的真心话,我想娶你,我想用一辈子来疼你、爱你,保护着你。我希望你能嫁给我吗?这是我临死前最后的愿望。” 哪个少女不怀春?一个男人在濒死之际还想着自己,说不感动才怪呢。而此时的柳梦音俨然已经哭成一个泪人,根本无暇去分辨李锦是不是装的,再加上李锦演技超群,搞得真像生前最后一个愿望似的。这柳梦音竟然真的稀里糊涂的就点头答应了。最无耻是李锦还跟人家拉手指订了婚约。 这时,恰巧每天早上来此打扫落叶的一个家丁从外面走到了院子里,把眼前的一幕结结实实的收到了眼底,还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刚转身要走,却被柳梦音给叫住了。 开玩笑,正愁找不到人的柳梦音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大活人怎么能让他走呢。就这样柳梦音跟这个倒霉的家丁把装死的李锦扶回了住处。 刚到李锦住的小院,就遇上正在晨练武功的陈老头。柳梦音率先开口说道:“老人家,李锦他中毒了,他让我把他送回来,也不知道怎么才能救他,您能救救他吗?” 陈老头一愣,说道:“给我吧。” 说着,就从柳梦音的肩上接过了李锦。而李锦也趁着这个机会对陈老头眨巴了一下眼睛,这陈老头人老成精,瞬间就大体猜到了七七八八。于是就配合着李锦说道:“哎,我早就跟你说了,让你多休息,你偏不听。非得没日没夜的折腾,还说什么要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你说你都这样了,还想着别人,哎.......” 姜还是老的辣啊,够无耻。 见演的差不多了,陈老头对一直傻站在那的柳梦音说道:“大小姐,我要给李锦治病了,治病的时候不便外人打扰,你就先回去吧,等他没事了我就告诉你。” 柳梦音一边流着泪,一边乖巧的说道:“嗯。老人家,不管结果怎样,你一定要告知我一声。”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确定柳梦音走远了,陈老头推了李锦一下说道:“人都走了,你还装。” 这一推,也把陈老头吓了一跳。因为李锦并没有醒来,而是直挺挺的倒了下去。陈老头一呆,见李锦不像装的,便一把撸起李锦的袖子,只见李锦胳膊上的那根黑线已经到了手腕。 陈老头大叫一声不好,立马对还在屋内收拾的紫荆喊道:“紫荆丫头,别收拾了,你相公快不行了,抓紧带上两件换洗衣服跟我去药王谷。”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十一章 药王谷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在放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杂草的广袤荒野中,一辆黑色顶棚的马车在满是尘土的荒野小道上奔驰着。 驾车的是一个老头,车厢内还坐着一个姑娘,此刻正在细心地用毛巾擦拭着车内另一位年轻男子的脸庞,这个男子正是李锦。 也许是此路段太过颠簸,李锦慢慢醒了过来。开始只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随着对周围光线的适应,李锦渐渐看清了紫荆的脸庞。 “荆儿?”醒来的李锦看了看周围,说道:“我们这是在哪?” 见李锦醒来,一直在担心的紫荆喜极而泣道:“公子,你终于醒了。我们这是在去药王谷的路上。” “药王谷?”李锦一脸蒙圈的说完,就想要起身看个究竟。但已经昏睡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的他那还有力气,紫荆见状赶紧上去扶着他。 李锦吃力的掀开车帘,看见陈老头正在驾车,便问道:“老头,我们去药王谷干嘛?” 老头见李锦醒了,嘿嘿一笑道:“醒啦?我说你小子够拼的,为了个小妞连命都不要了。” 小妞?不要命? 李锦仔细一想,昏迷之前确实是全身难受过一次,还趁机想坏法子把柳大小姐逗弄了一把,可是这跟去药王谷有什么关系。 陈老头看李锦一脸黑线的懵逼样接着说道:“你看看你胳膊上的黑线,已经都到手腕了,我已经运功帮你暂时压制住了毒性,想要活命,还得去药王谷找药王救你。” 听完,李锦撸起自己的袖口一看。可不是吗,那条淡淡的像隐藏在皮肤下血管的黑线已经顶到手腕了。 原来是老头子救了我一命啊,“老头子,谢谢你啊,救我一命。” 陈老头爽朗的一笑,解下腰上的酒壶猛灌了一口,说道:“先别谢我,我只是暂时帮你压制住了毒性,能不能活命,还得看药王能不能治好你。” 李锦也不答话,缩身回到了车厢内,看了看因为持续哭泣眼睛都肿了好几圈的紫荆,说道:“荆儿,你受苦了。” 听到李锦这么说,紫荆立马摇头道:“荆儿不辛苦,只要公子能好起来,荆儿做什么都愿意。” 李锦坐到紫荆身边,握着她的手,温柔的说道:“荆儿,谢谢你。有了你以后我又找到了有家人的感觉,你就像我的亲人一样,我希望你能好好地生活下去。所以,如果万一我有什么不测,你就跟着老头,等年龄到了让他给你找个好人家嫁了......” “不要,荆儿不要,荆儿这辈子就跟着公子,如果公子有什么不测,荆儿也不活了......”还没等李锦说完,紫荆就扑在李锦怀里嚎啕大哭道。 都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自从李锦因为一场车祸穿越到这个世界后,老头跟紫荆几乎是与他相处时间最久的人,在这没有亲人的李锦早就把他们两个当成了亲人,所以,他当然希望他死后,他的亲人能过的好好的。但是李锦没有想到,他自己把紫荆当成亲人,那从小就被卖做婢女无依无靠的紫荆何尝不是把他当做亲人呢,怎么会忍心看他死去,不哭的死去活来才怪呢。 李锦向来就最受不了女孩子哭,见紫荆在自己怀里哭的死去活来的,顿时手足无措,只得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抚摸着她的头,安慰道:“好了......好了,荆儿不哭了,我这不是没事吗,我答应你我不死不就好了,我要一直陪着我的乖乖好荆儿。” 最动听的情话往往不是夸赞奉承,而是明知在欺骗却还愿意相信一个善意的谎言。这让趴在李锦怀里的紫荆哭的更凶了,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唉......”无奈的李锦只好无力的叹息,一边抚摸着紫荆的头,一边自我伤感安慰。 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李锦,其实并不再惧怕死亡,死了也就一了百了,所以当他知道自己身中剧毒的时候也就没太在意,甚至连自己怎么中的毒中的什么毒都不想去查询。但他现在已经不再是孤家寡人了,身边有了紫荆,有了老头,所以他自己也坚定信念活下去,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身边的人着想。 就在李锦陷入沉思的一段时间,趴在李锦怀里的紫荆传出了均匀的呼吸声,她太累了,因为担心李锦,这几天就没怎么合过眼,现在见李锦醒来又打哭了一场放松了下来,自然很快就睡着了。 李锦把熟睡的紫荆小心翼翼的放在之前自己趟过的毛毯上后,来到了车厢外面。跟陈老头聊天道:“我们还有多久能到药王谷?” “大约傍晚”陈老头回答道。“紫荆丫头睡了?这两天可苦了这小丫头了。” “嗯,哭了一场睡着了。”李锦淡淡的说道。“这药王能治好我吗?” “呵呵!怎么,怕死了?”陈老头看李锦面色沉重便调侃道。“我也说不准,不过药王自称只要她想治,天底下没有她医不好的病人。” 说完,陈老头又拿起酒壶喝了一口酒后,把酒壶递给李锦,说道:“来点?” 李锦看了看酒壶,虽然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也没有酗酒的习惯,但还是一把接过了酒壶对到嘴上狠狠的灌了一口。而结果就是一边被呛得使劲咳嗽一边受着陈老头哈哈大笑的嘲讽。 人都说酒能消愁,喝完酒的李锦也跟着陈老头爽朗大笑起来。一边笑着,还一边高喊着李白的《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陈老头听完,直呼好诗......好诗啊! 之后就这样在一车一马一壶酒,一老一少一红颜的意境下向药王谷奔去......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 第十二章 见药王 穿过一个仅容两辆马车通过的狭窄山谷,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农庄依山而建。一排带小院的茅草房,小院里种着一片药田。此刻,院内几个穿着少数民族服装的老农正注视着一辆停靠在门外的马车。 “到了。”车夫掀开车帘对车厢内的人说道。 接着,一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少年应声从车厢内出来,此人正是身中剧毒的李锦,而车夫则是陈老头。 “老头,这就是药王谷吗?我还以为会多气派呢。”李锦对陈老头问道。 “嘿,真正有本事的人都不爱张扬。”陈老头打趣道。 一直扶着李锦的紫荆见两人迟迟不肯进去,一直站着聊天,便开始心疼现在色弱体衰李锦,开口说道:“咱们进去吧,让公子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 哈哈! 李锦跟陈老头相视一笑,便向着药王迎客诊病的主厅走去。 从院子中一大片药田中的小道穿过,来到一座挂着百草堂牌匾的小木屋前,就看见屋内一个带着黑色斗笠的人正在为一位老伯诊脉治病。 “那个......臭小子,要不你俩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我尿急,想先去方便一下。”李锦三人刚要迈步进屋的时候,陈老头吞吞吐吐的说道。 “尿急?”李锦也不是傻子,看老头有点不对劲儿,便怀疑的问道。“那你也得先陪我进去啊,你不是说跟药王是老交情了吗?你应该先帮我打声招呼啊。” 李锦说完,不由分说的便拉着陈老头向屋内走去。 “老伯,这是药方,你拿好,回去文火煎熬,早中晚各服一次。”李锦刚进门就听见一个青青翠翠的女声跟看完病起身正要往外走的老伯说道。 “她是药王?还是个女的?”李锦用怀疑的语气向身边的陈老头问道。 李锦问完,还没等陈老头说话,站在药王一旁打下手的一个绿衣侍女略带不满的对李锦说道:“谁说药王不能是女的,你不想看病可以走啊。” “莲儿,不得对病人无礼。”药王严厉的对身边侍女约束道。 可药王刚说完,当他看见李锦身边的陈老头后却脸色一变道:“是你?” 咳咳! 陈老头尴尬的咳嗽两声说道:“额......是我,你还好吗?” “你们走吧,你的病我看不了。”还没等陈老头说完,药王就语气不善的赶人道。 心思活络的李锦瞅瞅药王,再瞅瞅老头,心中恍然大悟道:“老头,你跟药王不光是老相识吧,你俩不会有一腿吧?” 一直大大咧咧的陈老头听完李锦的话也不出声,脸也憋得通红。 见状,李锦不禁出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头,没想到为老不尊的你当年还有点风流债啊。” 其实,李锦看不见斗笠下的药王的脸,此时早就被气成了猪肝色,再看看药王身边的侍女,一脸敌意的瞅着李锦,要不是刚刚被训斥过,恐怕早就对李锦开骂了。 “额,那个......药王,你别误会,其实我跟这老头没啥关系,就是在来的路上认识的,所以烦请姑娘不要对我有偏见,希望姑娘能费神帮我治好身上的毒,我会感激不尽。” 无耻,这才是真的无耻,人家陈老头大老远带你来到药王谷,关键时刻说给人蹬了就蹬了。 “哼,我说不看就不看,各位请回吧。”药王生气的说完,便要转身离开。 哎...... 李锦刚要出言挽留,身边的陈老头却先他一步,身形一闪,左手便搭在了药王的肩上,“婉清,你可以恨我,但臭小子的命你一定要救。” 被擒住肩膀的药王似乎毫不理会陈老头,反身便是一掌。 陈老头自是不会被她打到,侧身一闪,轻松避过,而药王也趁机挣脱了陈老头的擒拿。 一旁的药王侍女见主人有危险,竟也参加进来,跟药王联手对付陈老头。可惜李锦跟紫荆都不会武功,只能眼看着陈老头以一敌二。 但李锦并不担心,因为他看的出来,虽然陈老头以一敌二却丝毫没落得下风。 可能是因为陈老头不想伤害药王,到现在只是在一昧的躲闪,没有出招的打算。虽然陈老头是一片好意,但在药王眼里却以为他在嘲讽。恼羞成怒的药王跟侍女双双出掌,呼呼带风的向陈老头袭来,避无可避的陈老头只能出掌硬生生接下。 似乎这药王跟侍女的武功不怎么样,跟陈老头对了一掌后,因不敌对方,双双被弹飞出去,药王头上的斗笠也掉落在地上。 看到药王面容的陈老头目光一紧,说道:“你不是婉清,你是谁?” 婉清?难道药王名叫婉清? 李锦顺着陈老头的目光看去,这一看,李锦顿时傻眼了。 摘了斗笠的假药王那可不是一般的美,水灵灵的大眼睛,弯弯的柳叶眉,略显圆润的小脸蛋,再加上皮肤有点病态的白,真是应了那句出水芙蓉,整个人就美在一个清新脱俗上。怪不得李锦看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陈老头不理会一脸猪哥像的李锦,焦急的对假药王问道:“你跟婉清是什么关系,怎么会长得如此的相像?” “老头,你傻呀?长得像不是双胞胎就是母女喽,这都搞不懂,真是笨。”一旁的李锦看不下去的说道。 “母女?你是婉清的女儿,婉清她成亲了?”陈老头突然一脸悲痛的说道。 哼! 伏在地上的假药王也不答话,只是冷哼一声。 “你叫什么名字?看你刚开始看见我的表现像是认识我。”陈老头继续问道。 假药王一脸悲愤的看着陈老头说道:“你还好意思提我娘亲的名字,你这个负心汉,当年为何不声不响的离她而去?可怜娘亲死前还念叨你的名字,最后却遗憾终生。” 负心汉?看来老头还真做了对不起药王的事啊。 “她死了?.”听完假药王的话,陈老头顿时老泪纵横。 就在这时,一直在一旁静静看着的绿衣侍女突然对着陈老头哽咽的说道:“老爷,夫人她一生没有成亲,小姐是你的女儿啊。” “什么?我的女儿?”这个消息对陈老头来说像是晴天霹雳,被惊的一愣。回过神来后,立马跑过去,就要扶起倒在地上的女儿。 但人家似乎并不领情,一把将其推开,“不用你假惺惺来扶我。” 陈老头看着自己亲生女儿不认自己,悲痛的说道:“我不是有意要离开你母亲的,当年,我因夺走魔门至高秘籍《混元仙功》被追杀,为了不牵连你母亲,又不想让她担心,才默默的离开她的。” 假药王认真地看着陈老头一脸严肃的解释完,正在考虑可信度的时候,突然一声沉闷而悠远的钟声在整个谷内响起,接着又连续响了两声。 “竟然是三声,小姐,看来敌人来者不善啊,咱们先去密道躲躲吧。”绿衣侍女警觉道。 绿衣侍女刚说完,不远处就传来了一声声惨叫声。 接着,一个白色身影从屋外足不点地的飞翔而至。等黑影落到房门口的时候,李锦才看清,这是一个须发皆白的白袍老者。 第十三章 强敌 白袍老者刚一落地,身后立马涌出一批手持刀剑的黑衣蒙面人,眨眼间就把整个小木屋围了个水泄不通。 白袍老者上前两步,目不转睛地盯着陈老头,操着略微沙哑的声音说道:“陈护法,好久不见啊。” 陈护法? 李锦看看白袍老者的目光,再看看陈老头,心中难以置信,这看上去不修边幅的陈老头竟然是个什么护法。 “呵呵,别来无恙啊!”陈老头跟这白袍老者似乎认识,还一脸笑呵呵地打招呼道。 但白袍老者气势汹汹的到此,显然不是为了跟陈老头叙旧的。原本还算平静的脸庞上转瞬便蒙上一层杀气,“陈潇风,废话少说,我在此地安排这么多人手就是料到你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不仅让我等到了你,还看了一出父女相认的情感大戏。我想你也不愿意看见你刚刚相认的女儿香消玉损吧,如果你痛痛快快交出当年你盗走的《混元仙功》,再说服你女儿交出‘药王鼎’,我可以放你女儿跟其他人离开,还会大发慈悲赏给你个痛快,如若不然……哼,今天这里的人都得死。” 原来陈老头叫陈潇风啊,那护法又是怎么一回事,还有那个《混元仙功》跟‘药王鼎’又是什么玩意儿,好乱啊。 “原来白护法是想要《混元仙功》啊,早说啊。现在这《混元仙功》不在我这,我把它给了别人。”陈潇风一脸无奈的说道。 “给了谁?”白护法一听陈潇风想要交代秘籍的下落,便一脸渴望的急问道。 “喏,就是给了这臭小子。”陈潇风冲着李锦努了努嘴说道。 “喂!臭老头,你又开始满嘴胡言了,你只给过我一些乱七八糟的小黄书看,什么时候给我武功秘籍了。”李锦满脸不快的说道。但李锦刚说完,立马就觉得不对劲儿。小黄书?难道那小黄书中的经脉修炼图就是白胡子老头口中的混元仙功?想到这,李锦立马瞪大眼睛瞅着陈潇风,正好看见陈潇风冲他眨巴了下眼睛。 白胡子老头把李锦气愤的表情尽收眼底,再加上他自己本身也不相信陈潇风会把这么本重要的秘籍随便给一个毛头小子,瞬间感觉自己被耍了,铁青着老脸咬牙切齿道:“你耍我!” 人就是这样,总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怪,潜意识里总认为自己是对的。所以有时候我们跟对方说的事真话,而对方会认为我们骗他,相反,我们说的假话只要符合对方的思维,他们很容易就相信。 而陈潇风就是抓住了人性的这一点,故意让那白护法将来不会怀疑到李锦身上,他这也是在变相的保护李锦。 李锦跟陈潇风眼神一对,现在两人心里跟明镜似的,但看在白护法眼里却是戏弄的含义。憋了一肚子火的白护法双手变爪,首先发难,闪电般向陈潇风袭来。陈潇风反应也不慢,纵身往后一跃便轻松躲开了白护法的攻击,但白护法明显武功也不弱,后脚一蹬,借着一股冲劲化手为掌继续欺身而上,此刻尚在空中的陈潇风见此招已避无可避,干脆出手与其硬对了一掌。这白护法似乎功力稍弱,被震的退了好几步,而陈潇风站在原地却丝毫无恙。 “还愣着干什么,动手,这屋里的人一个都不能放过。”白护法见一时半会奈何不了陈潇风,暂时无法对李锦等人动手,随即吩咐手下向其发难。 白护法话音刚落,这群黑衣人便迅速的向小木屋内涌来,陈潇风见势不好,对假药王喊道:“女儿,我先拖着他们,你快带他们从密道离开。”陈潇风似乎很熟悉这药王谷的环境,想必在跟白护法谈话的时候就想好了接下来的退路。 “可是你怎么办?”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父女,而且陈潇风也解释了当年离开的原因,假药王自然对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担心的紧。 陈潇风听到这话,心里一暖,豪爽的说道:“你们不用担心我,这群小喽啰还奈何不了我,等你们离开了我自有办法脱身。” “哼,陈潇风,你休得猖狂。”恼羞成怒的白护法熟练的从袖中抽一条只有手臂长短的黑棍,只见其轻轻一挥,黑棒竟变成了一条长长的铁鞭,而且上面还布满了细密的倒刺。陈潇风见白护法动了真怒,脸上的神情倒也认真了几分,顺手从腰间抽出了暗藏的一柄软剑。 趁着两人打斗的这段时间,假药王跑到了她身后的墙壁上触动了暗道的机关,地上的一块青石板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向一边划开。 而此刻,那群黑衣人也已经到了李锦等人的身前,幸好假药王跟绿衣侍女会武功,虽然对上陈潇风这等高手是弱了点,但对付这种小杂兵还是绰绰有余的。两人三两下击退了几个喽啰后,就护着李锦跟紫荆进入了密道。 下密道之前假药王还满脸担忧地看了一眼陈潇风,看的出很是不舍得。 就在这时候,几个黑衣人想要跑过去阻止,眼疾手快的陈潇风手中软剑一闪,几个黑衣人便捂着鲜血飞溅的脖子直挺挺倒了下去。 陈潇风借机对着暗道里的李锦说道:“臭小子,我宝贝女儿以后就托付给你了。”话刚说完,密道的青石板就合了起来。 石板刚合上,暗道里一片漆黑,等绿衣侍女拿出了身上的火折子吹亮了,李锦等人才勉强看清周围的环境。绿衣侍女和假药王在前面带路,紫荆扶着因中毒身体虚弱的李锦跟在两人后面。 幸亏这暗道里面的道路还算崎岖,扶着李锦的紫荆还不算太吃力。四个人在幽静阴暗的暗道里走了一阵,便看见前方有亮光。 绿衣侍女转身说了一句:“我们马上就到出口了。” 有了亮光,四人的脚步明显快了许多,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洞口。 刚出出了洞口,李锦的身体便支持不住了,整个人软趴趴的从紫荆的搀扶中瘫坐在地上,看来他身上的剧毒已经发作到尾期了。 假药王见状,蹲下身来,拿过李锦的手腕,开始给他诊脉。 李锦第一次近距离欣赏这种级别的美女,让他顿感眼前一亮,加上放在他手腕上的白皙玉手不住的给他传输着一丝丝凉爽的内力,让他精神了不少。 “在下到现在还不知姑娘芳名呢,是否方便告知。”多少恢复点气力的李锦问道。 “我叫陈楚楚。” 陈楚楚,姓陈?看来这药王还是保留着对老头的一片真情啊,哎......说起老头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你真的练会了《混元仙功》?”陈楚楚忽然问道。 说起这秘籍,李锦也是不太确定地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练的是不是《混元仙功》,就是不久之前臭老头,额......令尊给我一本春宫图,偶然我拿着它迎光看的时候发现了其中竟藏着一幅幅由一些小亮点组成的经脉图,我闲暇的时候,就在脑海里回忆这些小亮点,每次都感觉外界有能量向丹田里汇聚,然后再从丹田涌出一股股暖流流向全身。” 确定李锦练得是《混元仙功》后,陈楚楚脸上竟然面带着掩盖不住的喜色。“那就错不了了,传说中《混元仙功》是吸取外界能量为己用的一本秘籍,而且......而且......” “而且什么?”李锦见陈楚楚吞吞吐吐的便急切问道。 谁知陈楚楚刚刚还好好的脸色,说翻脸就翻脸了,立马语气不悦的说道:“没什么而且了,问那么多干嘛。” 其实,这也不怪陈楚楚。她接下来想要说的,以前陈潇风也跟李锦说过,就是《混元仙功》的另一个修炼方法就是以女子为鼎炉,而且女子的功力越深,修炼速度越快,而且只要修炼者控制得当,男女双方都受益。 只是这话陈楚楚一个未经人事的女孩子家家怎么说的出口,也难怪恼羞成怒。 陈楚楚站起身来,看了看天色,指着身前的一片密林说道:“穿过这片密林,就已经下山了,山下正好有个小村庄,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赶到那儿,在那里先休息一晚再做打算。” 第十四章 药王鼎 天色刚暗下来的时候,李锦一行人刚好来到山下的一个小村庄里,在一家农户家里住下。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四人给了那户人家一锭官银,乐得那对老夫妻一直合不拢嘴,又是杀鸡又是宰羊的,把留给儿子娶媳妇的新被褥都拿了出来。 几个人轮流洗了个热水澡,又美美的享受了一顿晚餐后,紫荆跟绿衣侍女就开始忙着收拾晚上睡觉的房间跟床铺。 紫荆在收拾房间,闲着没事的李锦觉得无聊,就决定自己出去走走。 李锦刚走出农户家的院门,就看见一身宽松农妇装的陈楚楚坐在不远处的一个巨石上。 看见李锦走过来,陈楚楚赶紧抹了抹眼睛,假装镇定的望着远处。 李锦面带嬉笑,挑了个离陈楚楚不远的地方也坐了下来。 “放心吧,老头本事大着呢,他肯定能全身而退。”李锦安慰道。 “嗯,我也相信他可以脱身。毕竟他的实力排在十大护法之首,白无喜根本奈何不了他。”陈楚楚一脸自豪的说道。 一提起“护法”这个词,李锦立马来了兴趣,白天陈潇风跟白胡子老头的对话,他一句也没听懂,正有一肚子的疑问需要解答呢。 “对了,我一直很好奇,白天老头说的‘护法’啊,《混元仙功》啊什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李锦满脸疑问的问道。 陈楚楚转过头略带惊讶的看着李锦问道:“你们不是很熟吗,这些他都没跟你说?” 李锦尴尬的挠了挠头,说道:“其实我跟老头也是萍水相逢,但不知为什么,老头特别关心我,经常帮助我,还把那个什么《混元仙功》传授给我。时间久了,跟老头熟悉了,我也经常跟老头喝酒下棋,聊一些江湖中的事情,但他从未提及他的身份,他不说我也就没问。” 陈楚楚听了,心想这倒也合乎情理,毕竟父亲已经隐匿江湖好久了,不想对外人提起往事也实属正常。 陈楚楚见李锦面色诚恳,不像是说谎,再加上她也信得过陈潇风看人的眼光,既然他都相信眼前的这个人了,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怀疑呢,于是就耐心的给李锦介绍起陈潇风的江湖身份。 经过了解,李锦才知道陈潇风的身份背景大的惊人。 像以前看的武侠小说一样,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正邪之分。这当世的江湖之中也分为正邪两派,正派又称为清门,其中包括许多历史悠久的大门派。而所谓的邪派就是魔门,与清门比起来,魔门就系统的多。魔门是一个总称,真正的魔门分为魅、邪、鬼三教,其下还有九宗二十七堂。 魔门为了应对以名门正派自居的正派,成立了一个魔众联盟。为了维持联盟的秩序,魔门就选出了十个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护法,也相当于魔门的一个议会。魔门名义上的魔主则由这个议会推荐,是由每三年一次的魔门大会中选举而出的。 李锦从陈楚楚的口中得知,陈潇风跟陈楚楚的母亲林婉清就是这十大护法中的两个,也是十大护法中的唯一一对夫妻。也许是这夫妻两人厌倦了江湖中的打打杀杀,想过点平静的生活,所以三十年前就在药王谷隐居起来,再也不过问江湖中事。至于后来陈潇风为何偷盗魔门至高宝典《混元仙功》,这个中缘由陈楚楚也不得而知。 李锦听完陈楚楚的介绍,对江湖的轮廓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只是他还记得白天那个叫白无喜的白胡子老头提起过什么“药王鼎”,李锦便忍不住好奇的问道:“我记得白天那个白胡子老头还说过什么‘药王鼎‘,这又是个什么东西?“ 李锦提及这个,陈楚楚竟然莫名的一阵脸红。“还记得白天我跟你提起《混元仙功》修炼方法的时候没说完的那段话吗?“ 不提起这个,李锦还差点忘了,当时李锦就感觉这女人真是莫名其妙,毫无征兆的发脾气,没少在背地里腹诽人家。 陈楚楚见李锦一脸疑惑的表情,就继续说道:“其实修炼这《混元仙功》最快的方法就是与异性阴阳交合,吸取异性的元阴来增长自己的功力。” 听完陈楚楚的话,李锦忽然记起陈潇风也跟他说过要跟异性阴阳交合,增长功力,才能去除体内的剧毒。 陈楚楚见李锦没有说话,还以为他在仔细聆听,就继续说道:“娘亲自称药王,医术天下第一,更有百毒不侵的身体,这全仰仗于她修炼的这一生独特的内功。本来娘亲临去世之前想把一身功力传授于我,只是当时的我尚且幼小,根基不稳,无法驾驭这股内力,所以就把这份内力封存在了一个比较奇特的鼎炉内,这也就有了江湖上流传的‘药王鼎’的传说。当我长大时候,有了一定的内力基础,我就想炼化这份内力为己用,谁知我根基还是不够,在吸收这份内力后,无法驾驭这份内力,反而被其反噬,在没有办法之下,我将其压制封存在自己的丹田之中。后果就是我每日要遭受其反噬之苦,而且我每次动用内力越多,每次的反噬就越厉害。” 说道此处,陈楚楚停顿了下,看了看李锦继续说道:“当我给你把脉之时,感觉到你脉搏异常,似乎存有一股螺旋状的吸力,而且雄浑纯正,正好可以通过阴阳交合将我体内的这股内力吸纳。但出于羞愤,所以言行上有所不当。”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李锦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陈楚楚。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只有通过阴阳交和才能治好她的反噬,那陈楚楚自然要失贞,而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女人的名节比生命还重要,失贞的女人,要么嫁给夺去她贞节的男人,要么上吊自杀,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细细想来,当时陈楚楚的表现也情有可原。 说完,陈楚楚的脸上浮起一抹羞赧的红晕,眼睛呆呆地看着李锦...... 陈楚楚把话说得这么清楚,李锦就算是个傻子也明白了她的意思。明显是已经表达了要嫁给他的心意。 美若天仙的超级大美女,白上的话,哪个男人不想上?除非是阳萎或者太监公公……况且,之前李锦还答应了陈潇风要好好照顾陈楚楚,所以这阴阳交合吸收反噬的内力,也是照顾的一种了。 当即,李锦表态道:“那你可以早说嘛,如果真是这样,既可以解决你的反噬之苦,又可以解我身上的剧毒,而且老头又让我照顾你这么漂亮的一个大美女,那我肯定是义不容辞啊。” 汗,本性又暴露了...... 陈楚楚怎会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羞得连粉颈都泛红,瞪了他一眼,一溜烟跑进了屋里。 亦羞亦嗔的媚眼儿,令李锦心中一荡,忍不住得意哈哈大笑起来。 陈楚楚没有恼怒,说明…… 虽然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但平白无故的捡了一个绝世大美女,李锦心里头爽得好象背后长出了翅膀一般。 爽,非常的爽。 第十五章 洞房花烛夜 第二天大清早,李锦刚起床走到外间就看见随行的几个女人还有这户人家的女主人在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什么。 李锦好奇,也想凑上去听听,谁知众女很不留情面的把他推了出去,就连一向温顺听话的紫荆这次也没有帮他,似乎还挺赞同众女的做法。 算了,女儿家的悄悄话一个大男人确实不方便听。 大感无趣的李锦正想要趁着早上的好空气出去走走的时候,这户农家的男主人从院子外走了过来,“你也被赶出来了?这群娘们儿不知怎么了,大早上的就把我们往外赶,还打发我去买酒买肉,真不知道她们要干什么。哎,你要是无聊的话就跟我去趟城里吧。” 正好李锦也闲的无聊,当下就痛苦的答应了。 李锦跟着农户一路沿着小道走着,快到晌午的时候终于走到了一个名叫藓河的不大的小城里,进了城,街道上满满的都是来赶集会的人。街边的小摊更是千奇百怪,花样百出,各种叫卖声也显得格外嘹亮,这古色古香的意境一下子就吸引了李锦的兴趣,让他都忘记了走路的疲倦。 李锦跟农户两个人在集市上走走停停,时不时的买点东西,遇上喜欢吃的东西,李锦还去吃上几口,倒真是跟出来旅游的人像极了。 中午的时候,两个人在一个特色的小面馆里各吃了一碗刀削面,李锦不禁大呼这才是真正地道正宗的刀削面。 吃完饭,两人又逛了一会儿,总算是把众女交代要买的东西买齐了,就开始往回走。由于回去的时候身上多了好多东西,加上李锦身体虚,虽然陈楚楚已经给他扎针运功治疗过了,但那只是暂时的压制而已还没有去根儿,所以两人在回去的路上耽搁了一会儿。 李锦硬坚持着好歹回到了农户家里,刚进院门就发现紫荆守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一套干净的衣服,好像是故意等着李锦回来。 “荆儿,你是不是在等我啊,今天真是要累死了。”说着,李锦把手里提的东西放下。 紫荆接过李锦手里的东西,顺手把一套新衣服递到李锦手里,便催促着把他往隔壁厢房里赶,“公子快先去洗个澡,换上这件漂亮的衣服。” 不对劲儿,这群女人搞什么呢?不管了,累了一天了反正我正想要洗个澡。 李锦躺在沐浴的大木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后,换上了紫荆给他的新衣服。 咦?这衣服怎么这么喜庆,又是红边又是红花的,今天是什么节日吗? 穿戴好的李锦来到正屋,发现屋内墙上贴满了红纸,家具上都贴满了大红喜字,这摆饰,明明就是要结婚的样子嘛。 饭桌上还摆了满满一桌子菜,紫荆等人均已落座,唯独就差陈楚楚,现在这情形,就连傻子都知道,原来这是给自己办喜宴啊。 “新郎官,你还傻愣着干什么,赶紧过来坐下吃饭哪,吃完饭好抓紧时间洞房啊,让新娘子等久了可不好。”这时候女主人调侃道。 李锦傻愣愣的坐在正席上,被农户拉着喝了两杯今天刚买回来的米酒,脸红扑扑的。 吃喝完毕,酒量不好的李锦被紫荆扶着三摇两晃的开始往新房里走。 推开房门,高挂红色床幔的大床,蜡台上两只燃烧着的红红的蜡烛,窗户上贴满了大大的喜字,头盖彩绣凤凰红盖头的娇美人独坐在床头,等着她的夫君去起红掀盖头。 李锦笑呵呵的看着陈楚楚,高兴地搓着双手,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这还得感谢老头临别前把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许配给了我。 哎,不对,这陈楚楚武功比我高,如果婚后她一有不满意的事,就动手打我怎么办,我又不会武功,岂不是到时只有挨打的份儿,不行,得先约法三章。 汗,这还没洞房呢,就想着婚后的事。 谁知这李锦是脑子锈住了还是因为喝酒变得不好使了,竟想到要立家法。 “荆儿,进来。”李锦对着房门外喊道。 站在房外的紫荆还以为李锦有什么事呢,倒也听话的推门走了进来。 “公子,什么事啊?” “我问你,咱家家规是什么?” 这话问出来,不光紫荆愣了,就连陈楚楚也是身形一震,洞房花烛夜问什么家规,这是什么鬼?再说了,你穿越来的,哪来的家,没有家哪来的家规。 紫荆自是不知道什么家规,就一个劲儿的吞吞吐吐道:“这......这个......” 李锦恰逢其时的接过话茬,说道:“是不是家中男主人最大,女方要遵从三从四德,什么事都要听男主人的。” 李锦这话说完,陈楚楚立马明白了李锦心里的小算盘,心中是又好气又好笑。 要不是父亲临离别前将我托付于你,再加上你练就的《混元仙功》正好可以吸走我体内反噬我的内力,我会答应嫁给你?我都忍羞主动办喜宴嫁给你了,你还不知足,现在要立什么家法,好,我就给你看看什么叫家法。 陈楚楚虽然心中羞怒,但脸上却一脸平静,还略带微笑。 顺手自己拆下了红盖头。接着对门外喊道:“绿衣,去柴房给我找个结实的木棍来,姑爷要立家法。” “哎,好嘞。”门外的绿衣应声而去。 李锦见陈楚楚一脸微笑,心想,这陈楚楚还是挺懂事的嘛,那自己就装装样子好了,怎么舍得真的动手打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美娘子呢。 绿衣很快的就拿着一根擀面杖似的木棍进来,递给了陈楚楚,“小姐,这是你要的木棍。” 看着李锦还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绿衣心中不禁暗笑不迭。 绿衣跟了陈楚楚这么久,还不知道自家小姐什么脾气吗?自家小姐什么时候让自己吃过亏,再加上继承了自家夫人的聪明才智,整治起人来那是一套一套的,姑爷这下可是自找苦吃了。 陈楚楚手握木棍,满脸微笑的缓缓向李锦走来,快走到李锦身边的时候,脸色立马一变,小木棍立马抽在李锦屁股上。 “想在新婚之夜立家法是吧,本小姐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家法。” 嗷! 吃痛的李锦自然不可能站在那挨打,立马在屋里上蹦下跳的乱窜。 但毫不会武功的李锦怎么能快的过陈楚楚,那是被打的一个劲儿的喊叫。 最后,李锦只好无奈的跪在地上求饶道:“娘子,娘子,我错了,别打了,以后我都听你的。” 哼! 见李锦服软了,陈楚楚把手中的木棍一扔,冷哼一声,坐回床头把红盖头盖上说道:“来给本小姐掀盖头。” 李锦只好摸着被打的通红的屁股乖乖的向床头走去。 而站在一旁的绿衣跟紫荆早都笑得合不拢嘴了。 第十六章 祛毒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被打老实了的李锦乖乖地拿起床头放着的秤杆,小心翼翼地挑起了陈楚楚头上的红盖头。 揭下盖头后,陈楚楚装得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娇羞的低垂着头,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温婉贤淑的新娘子。 李锦也是被眼前的美娇娘给迷得神魂颠倒,早就忘记了刚才还挨了一顿打。 李锦搓着双手,张着嘴,完全就是一个猪哥像,让陈楚楚真的怀疑嫁给他是不是人生中最大的错误。 这时,一旁的绿衣跟紫荆走上前来,帮着陈楚楚卸了头饰,接着又端上两杯酒。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李锦虽然没有结过婚,但这交杯酒的习俗还是知道的。猴急的他从托盘里飞快的拿起一杯酒,跟陈楚楚手臂一交,一仰而尽。 所有习俗完成后,绿衣跟紫荆识趣的走了出去,并把门关上。 折腾了一晚上,终于可以得偿所愿的李锦刚要往陈楚楚身上扑,结果被一根葱葱玉指给顶住额头顶了回来。 “你先转过身去,等叫你转身时候你再转过来。”陈楚楚说道。 本来李锦还想反对,但被陈楚楚眼珠子一瞪,立马乖乖地转过身去等着。 李锦就听见身后悉悉索索脱衣服的声音,感情这陈楚楚还是脸皮薄啊。 “好了,你转过来吧。” 李锦跟听见命令似的,快速的转过身,把自己立马脱个精光。脱衣服过程中,有个扣子就是解不开,急的李锦直接把那处给撕开了,这把藏在床上龙凤被里只露着个头的陈楚楚逗的一乐。 脱完衣服的李锦嗖的一下钻进被子,双手环抱着陈楚楚,就要欺身亲上去,谁知道陈楚楚又用那根食指隔在了两人嘴巴之间。这一前一后的两次阻止,已经把本就箭在弦上的李锦撩拨的火急火燎,如果不是还清楚的记得挨得那顿打,可能早就用强的了。 “待会那个......的.......时候,你要调动你的丹田之气,引导我体内的那股我母亲的内力流向你的身体,这个过程中千万不可松懈,一旦真气逆流,我就会暴毙而死,而且你身上的毒也就无法再解了。”陈楚楚扑朔着大眼睛,看着李锦说道。 早就饥渴难耐的李锦痛快的点了下头,说道:“我们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嗯......”陈楚楚轻轻地嘤咛一声。 其实,算上前世,李锦这也是第一次跟女生亲密接触,所有的东西都是靠储存在脑袋里的那些书面知识。 但书本上的始终是书本上的,实践起来总是那么生涩。 李锦一边用嘴堵住陈楚楚的樱桃小唇,接着,李锦又用那灵巧的舌头,慢慢地划过这美妙**的每一寸肌肤...... 上下同时收到攻击的陈楚楚瞬间就淹没在那令她迷失的潮浪中,呻吟着,喘息着,扭动着难受的**。 两具**裸的**纠缠在一起,李锦感受着陈楚楚的温度,自然而然自己的热度也被提了起来,席卷全身的热潮急切的寻找着一个爆发点...... 李锦老脸一红,尴尬的说道:“帮我。” 此刻的陈楚楚就像是飘在云端,轻飘飘,软绵绵。李锦开口,就什么都没想的遵从了。 好不容易,两个人终于完成水乳交融,真正的合二为一。就在李锦还在享受着从未体验过的美妙感觉的时候,忽然一股似洪流般的强劲内力进入身体,直冲自己的丹田。 这就是楚楚所说的那股内力吗?好强......啊。 虽然难受,但李锦还是清楚记得陈楚楚跟他说过的话,这股洪流只能接受,不能逆流,不然身下的楚楚会暴毙而亡。 “忍住......千万要忍住。”李锦不停的告诫自己。 但此股洪流实在是过于强大,在李锦体内横冲乱撞,丹田有一种快要被撑破的感觉。 不行,不......能......放弃。 就在李锦快要坚持到极点的时候,那股洪流终于停止传送。 啊! 李锦大吼一声,离开了陈楚楚的身体。 现在他感觉身体中蕴藏着无限能量,快要把自己的身体撑爆了。几近癫狂的他在屋内像喝醉酒似的乱晃,屋内的家具也被他推倒一片。 “啊,我好难受,我快不行了......快要死了......” 此时的陈楚楚早已经昏迷过去,无法再照顾快要癫狂的李锦。 哐当! 随着一声推门的声音,一直守在门外的紫荆和绿衣推门而入,看到屋子内的情形,紫荆焦急的对着李锦喊道:“公子,你怎么了?” 李锦此时已经进入混乱不清的状态,失去了对周围事物的分辨能力。只感觉身体内的能量需要找个突破口释放,而且**极其强烈。 所以,李锦选择了紫荆,两只手像鹰爪一样,紧紧抓着紫荆的肩膀,用力一甩,紫荆那单薄的身体就飞落到了床上,接着,李锦像一个想要撕碎猎物般的猛兽,低吼一声扑了上去。 眨眼间,紫荆的衣服就被撕成了碎片散落在四周,李锦本能的驱使,借着有了一次的经验,轻车熟路的进入了另一个女子的桃园圣地,没有爱抚,没有挑逗。其中痛处只有紫荆一人可以体会,但她咬牙强忍着,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因为她的身心早就属于李锦...... “喂,你不可以这样。”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间,绿衣想要阻止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但她还是想救下李锦身体下的紫荆,便上前去撕扯李锦,想让他从紫荆的身上离开。 但此时的李锦早已经被**所吞噬,如果不释放干净是不可能清醒的。此刻去招惹他确实不是个明智的选择,结果就是绿衣也沦陷在李锦的狂躁之下。 当被李锦压在身下的时候,她似乎预见自己的命运会跟紫荆一样,于是就动用全身内力想要把李锦推开,但是李锦现在已经吸收了药王林婉清的毕生功力,岂是一个武功刚入流的小姑娘可以撼动的,结果可想而知。 “啊,你这个坏人,痛死我了,你轻点。”绿衣立马被刺破身体的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所充斥,当她扭头想像紫荆求助的时候,发现此时的紫荆已经晕死过去。 没办法,这份疼痛只能自己忍受。 绿衣干脆张嘴咬到了李锦的肩膀上,这一嘴倾注了绿衣的全部恨意,鲜血很快就流了出来,顺着胳膊往下流淌。 很快,绿衣感觉下身的疼痛被另一种感觉代替,这种感觉让她全身酥麻,飘飘欲仙,自己就像是漂泊在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而李锦那宽阔的肩膀上就是她停靠的彼岸。 慢慢的,李锦的痛苦发泄大半,被折磨的不轻的他也是直接晕死过去。 绿衣也渐渐地在那股感觉中迷失,不知是疼痛还是舒爽所致,最后只感觉自己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就任由李锦趴在他身上沉沉睡去...... 折腾了一宿的四人最后在一片沉静中安睡过去。 随着早上的第一声鸡叫,李锦最先醒来。 睡眼惺忪的擦了擦眼睛,不小心碰到了身边一个人的一个身体,还以为是自己刚过门的娘子陈楚楚,但等他真正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的场景吓了他一大跳。 散碎的衣片,皱作一团的被子,最重要的是床上横七竖八的躺着除了陈楚楚外的另外两具酮体。 天哪,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时难以接受的李锦赶快起床穿好衣服,给三女盖好被子,便灰溜溜的跑出了房门。 心里忐忑不安的李锦跑出了院门,在院门外一棵大树底下不停地走来走去,“怎么办呐......到底该怎么跟娘子解释呢?” 由于无法向陈楚楚解释昨晚发生的事情,李锦心情十分沮丧。这新婚之夜就敢睡其他的女人,还是守着自己的新娘子睡的,这任谁受得了啊。 啊! 心情烦躁的李锦一拳打在了那棵大树上,但结果让李锦一惊,只见那棵大树竟然从被李锦打了一拳的地方硬生生的生出了一个大洞。 咦?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哦,对了,昨晚楚楚说过,我从她体内吸收了丈母娘的毕生功力呢。 接着,李锦又撸起袖子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果然那条黑线也没有了。 “嘿嘿,这真神奇。”一时间李锦的担心被喜悦所代替。 “哎呀,我真傻,这里是古代,法律中又没有规定男人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所以我还担心个屁啊,大不了全收了就是了。”李锦站在树下自言自语道。 想通了的李锦自认为有了底气,就信心满满的往回走。 现在太阳已经慢慢开始升起,三女也都洗漱穿戴好,就坐在正屋里等着李锦。 其实,三女在早上醒来相互对视的时候还有点尴尬,但想了想昨晚发生的一切,这也不能怪谁,只能听天由命了。 陈楚楚是李锦刚过门的妻子,以后肯定是跟着李锦,而紫荆早就把自己的一切烙上了李锦的印记,只是以前李锦觉得她尚小才没有动她。 她俩都好说,最不好说的就是绿衣,本来古代的小姐丫鬟一般都是跟着小姐嫁过去做通房丫鬟的,但陈楚楚肯定不会强怕她,会给她选择的机会,但现在发生这种事情,已经别无选择,而且这绿衣也不想跟陈楚楚分开,也就接受了这个现实。 三女掂对好了以后,也就没什么隔阂了。但是三女一想,不能就这么简单放过李锦,在女人眼里男人都是从一开始的放纵慢慢变坏的,所以,三女就一致认为万一这次轻易饶过李锦,日后,他肯定胆更大,还会招惹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 三女经过商量,就决定李锦回来的时候给他个下马威,让他长长记性。 李锦兴冲冲的从门外走进来,一进门就看见三女正端坐在凳子上,三双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特别是陈楚楚还故意装出一副悲痛欲绝似要分手的样子。 看到这情形,李锦自己刚建立起来的那点信心顿时荡然无存。 “那个......娘子,我回来了。”李锦耷拉着脑袋走到陈楚楚面前说。 哼! 陈楚楚还没说话,绿衣就率先冷哼一声。 见李锦这样,陈楚楚强忍住笑意,说道:“昨晚那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答应我爹的,你就这么照顾我的吗?” “我......娘子,我错了,你打我一顿吧,这次我保证不跑了。” “打你,打你有什么用?你就说该怎么办吧。” “我......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好,既然你不想说,那就我来说,给我听好了。”陈楚楚站起身来捏着李锦的耳朵说道。“既然事已至此,就当便宜你了,我们三个都被你占去了清白之身,所以只能委身嫁给你,但以后除了我们三个不许你再勾三搭四,知道吗?” 就这么原谅我了?李锦顿时喜出望外,那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说道:“嗯,相公谨遵娘子教诲。” 看到李锦这样,陈楚楚再也忍不住笑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紫荆见两人话都说完了,赶紧走上来贴心的给李锦揉着耳朵,关心的问道:“公子,疼吗?” “不疼。那个......荆儿,以后你该改口叫相公了,你们三个都是。”李锦尴尬的挠了挠头,说道:“要不都先叫一声适应适应?” 李锦话音刚落,三女都羞涩的低头各自找事做去了。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十七章 奴隶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李锦几人在农户家里一连带了几天,白天陈楚楚跟李锦一有空就相互运功疗伤,晚上就颠龙倒凤,这日子过得也是相当甜蜜。 这几天,李锦不断的炼化体内药****婉清的内力,武功有了不小的长进。但李锦虽然有一身强劲的内力,但是外功却是一点不会,陈楚楚跟绿衣也是发现了他这一点,就决定教他外功,并且每天轮流监督。 陈楚楚觉得李锦一个大男人应该学点阳刚劲猛的武功,所以她准备教他一些拳法、掌法之类的体现男人阳刚之气的武功。 一开始李锦还觉得练功挺酷挺有趣的,但时间久了就叫苦不迭。不是借口上厕所不出来就是对监督他的人毛手毛脚,反正怎么偷懒怎么来,让众女无可奈何。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李锦的余毒排清了,陈楚楚的身体也已经调理的差不多。 刚开始在这留下是因为有两个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现在两个人都已经复原,他们就决定离开,毕竟这里离着药王谷不是太远,追杀他们的人很可能会找上门来,所以他们一商量就决定于第二天早上离开,暂时去李锦待的江城。 第二天早上,众人早早起了床,让农户帮着租了辆马车,谢别了农户夫妻俩,就上了路。 由于四人中谁也没从这条路走过,所以四人一路边走边问,临近傍晚的时候才走了一小半的路程。 好在他们在天黑之前赶到了一个小镇上,准备在客栈留宿一宿。 今天客栈的生意似乎格外繁忙,门外客人的马匹与马车很多,他们入住的时候正好是最后一间。 都说客栈是江湖中小道消息最灵通的地方,那是因为客栈每天的人流量大,鱼龙混杂,什么身份的人几乎都能见到。 李锦一行人走进大厅,就看见大厅里人山人海,有跑商的商人,江湖的侠客,甚至还有当差的官爷。 店小二带着李锦一行人上了二楼,在靠近楼梯口的一间客房里住下。 在客房里用过晚饭后,陈楚楚觉得无聊就向店小二打听了下这镇上有没有好玩的地方。 似乎购物是所有女人共同的爱好,不分年龄,不分时代。这不,陈楚楚一听店小二说镇上有个夜市挺热闹,当下就激动的不行,非得拉着众人一起去逛逛。 本来长途奔波累了一天的李锦打算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一下,不跟她们们去来着,但陈楚楚说她们少个提东西的苦工,非得拉着李锦去逛街。 见陈楚楚摆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李锦无奈只好答应了下来。 按着店小二的指示,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摆夜市的那条街上。 本来这条街就不算宽,也就只能允许两辆马车并肩行过,现在两边又摆上了地摊,使得原本就不宽的街道变成了人挤人。 但这丝毫不影响众女购物的心情,特别是本来年龄就小的紫荆,从没见识过这么多有趣的玩意儿,看看这个,摸摸那个,一时玩的倒像个孩子。 三个女人玩的倒是挺尽兴,但可把拎东西的李锦害苦了,身上大包小包的,真成了苦工了。 就在众女逛得正嗨的时候,夜市上终于有一个摊位引起了李锦的兴趣,这个摊位比较特殊,因为这个摊位卖的是人。 “等一下。”跟在三女后面的李锦大声说道。 “相公,怎么了?”陈楚楚问道。 “楚楚,这个摊位是卖什么的?”李锦指着人贩子摊位道。 还没等楚楚说话,那人贩子见李锦好像对这些奴隶感兴趣,主动殷勤的说道:“这位公子来挑一个吧,力气大,能干活,每一个都听话的很。” 李锦没有理会那人贩子,低声对陈楚楚说道:“他们这样倒卖人口就不怕被官府抓吗?” 陈楚楚叹了口气,“哎,这偏远小镇,远离皇都,山高皇帝远的,哪有人管。再说了,现在国家内忧外患,好多百姓都吃不饱饭,有的人直接愿意当奴隶,起码还有一口饭吃。” 李锦若有所思的看着这群奴隶,眼里充满了怜悯。但他一个人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帮不了天下这么多人,所以只能无力哀叹。 “公子,挑一个吧,很便宜的。”人贩子见李锦站在这好久没走,觉得李锦是想买,就急切的劝说道。 经人贩子这么一说,原本低头丧气的那群奴隶也开始哭喊着让李锦把他们带走,这场面看在李锦眼里极其难受。 就在李锦咬牙狠心决定离开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奴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个被满头乱糟糟的长发遮着半边脸的男子,他从始至终就坐在那,也不跟着别人吵闹,而真正吸引李锦的是他的那双在满面泥垢中仍然明亮闪光的眼睛。 李锦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就觉得他必定不是凡人,而且还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心中立马下定决心要买下他。 但是他并没有钱,这一路上花的都是陈楚楚的钱。所以他只能用恳求的目光看着陈楚楚。 心领神会的陈楚楚贤惠的说道:“你是一家之主,听你的。” “老板,我要那个。”李锦指着那个男子说道。 “好咧,公子真是好眼光,那个以前好像当过兵,体格是所有里面最好的。”人贩子边说着边去解开了绑在那个男子脚上的绳子。 接着陈楚楚乖巧的付了钱。 现在突然多了这么个奴隶,自然是逛不下去了,众人就决定要回去。 虽然三女不知道相公为什么会买个奴隶,但都出奇的没有多问。也许是陈楚楚的那句一家之主起了作用。 对啊,一个家庭,还是要由男人来做主。 回去路上,李锦就暗自下了个决定。回江城后就要想法子赚钱,倒不是他不想吃软饭靠女人养活,而是现在他不再是孤家寡人一个,身边多了这么多口人,以后甚至会更多,如果不想个法子赚钱,以后人口多了吃饭可能都是个问题。 回客栈的时候店小二本来不想让奴隶进店,还是另外给了点小费才把人带了进去。 幸亏客栈的房间是个套间,里外两间。 李锦让店小二准备了洗澡的东西放到了外间,并亲自给那个奴隶男子洗了澡。 洗完澡的奴隶男子,换上专门给他买的新衣服,把胡子也剃了。 众女从内间走了出来,乍一看奴隶男子,都觉得他带有一丝征战沙场的英气。 “谢主人。”奴隶男子整理完毕后,跪在地上说道。 李锦立马把它扶起来,说道:“你不必喊我主人,从今往后,你是自由身,你我地位平等。” 奴隶男子一愣,还以为李锦不愿意别人喊他主人,随即改口道:“是,少爷。” 少爷就少爷吧,李锦也不计较了,接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少爷,我没有名字。” “那你当奴隶之前是干什么的?”李锦继续问道。 “我......我不记得了。” 陈楚楚听完,眉头一动,接着拿了一根红线,食指一弹,红线嗖的一下就缠到了奴隶男子的手上。 众人见陈楚楚给他把脉,就都在默默地看着。 过了一会,陈楚楚把红线一收,说道:“他的脑部应该是受过重创,有淤血,他失忆了。” “失忆了?”李锦眉头一皱。“好吧,那我们暂且就先叫你李慕,等你以后把所有东西记起来了再把名字改回来。” PS. 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 第十八章 清门 李锦看着失忆的李慕,越看越觉得熟悉,他也不知道这份熟悉来自哪里,可能是李锦这具身体里隐藏着的潜意识吧。 自从李锦穿越过来,占据了现在这具身体后,一直也没有调查过这具身体的来历。现在潜意识里突然涌现出的这个熟悉感,让李锦觉得自己占据的这个身体的来历可能并不简单,或者说,上天给他命运的安排并不像现在这么简单。 就在李锦沉下心来静静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楼下传来了乒乒乓乓的混合着桌椅倒塌的刀剑碰撞声。 众人对视一眼,都想知道楼下发生了什么事。 吱呀! 李锦把房门打开,众人也跟着从房间内走了出来。 由于李锦住的房间就靠近楼梯口,所以站在二楼很容易就能看见一楼大堂里的景况。 李锦打眼一看,果然是有两拨人在打架。 一边是一群以一个白发老太为首的白衣女子,另一边则是李锦入住时看见的那帮官差。 “这群白衣女子是什么人,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官差。”李锦一脸难以置信的看向身边的陈楚楚问道。 “嘘。”陈楚楚把右手食指放到嘴唇说道,“她们是神女宗的人,宗内全部都是女弟子,属于清门一类。她们之所以这么嚣张是因为他们的宗主已经加入了当朝的党派之争,身后有争夺皇位的皇子为他们撑腰,自然不会怕这些不起眼的底层官差。” 陈楚楚说完,等了一会儿,见李锦没有回应,就看了他一眼。这一看,就发现他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大堂里一个没有参与战斗白衣女子,那白衣女子清秀白皙的面容上一副古井不波的表情,就站在一边冷眼看着,大眼一看确实有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气息。这好色的李锦口水直接流了一地,眼睛都看直了。 竟敢当着本姑娘的面儿对别的女人露出这副猪哥像,看我不收拾你。 “你给我进来。”生气的陈楚楚揪着李锦的耳朵就回了房间。 “哎哎哎......痛痛痛......娘子放手啊。” “哼,你还知道痛。现在是胆儿越来越大了,当着我们三个的面儿就敢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的。”陈楚楚三女端坐在椅子上,看着李锦说道。 李锦站在众女面前,低着头像犯了错的小孩似的,“各位亲亲好娘子,我错了,就原谅为夫这一次吧。” “咦......不嫌肉麻。”绿衣一脸嫌弃的说道。 这小妮子,就喜欢跟我唱反调,等着今晚好好折腾折腾你...... 虽然话是肉麻了点,但众女听在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陈楚楚顶着红扑扑的小脸说道:“站好了,别嬉皮笑脸的。我告诉你,那个女人是清门神女宗的圣女步箐莲,你现在跟我们两个魔门的人在一起,加上你又修炼了魔门采阴补阳的《混元仙功》,如果让她知道了,自诩名门正派的那群人肯定会要了你的小命。” 靠,不是吧,魔门跟清门的仇恨这么大,看来这是朵带刺的玫瑰啊,本来还想找机会泡上手来着,这以后见了还得小心点。 陈楚楚见李锦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也大感于心不忍。随即语重心长的说:“相公,我们不想打击你,这么做都是为你好,我们姐妹既然都把身心交给你了,就会全心全意的跟你一辈子,希望你能出人头地,成就一番大作为,不要每天总是在女人身上动心思。” 李锦自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知道陈楚楚是为他好,所以仍旧是一副嬉皮笑脸满不在乎的样子。 陈楚楚跟绿衣一开始还怕说的太过,打击他的自尊心,现在见了他这副样子,气的直翻白眼,心中大呼真是嫁错了人。 “嘿嘿......嘿嘿......娘子们,你们看这天色不早了,都累了一天了,让为夫我给你们捏捏背解解乏,我们好早些歇息。”李锦一边搓着手,一边淫笑道。 众女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打的什么如意算盘,从第一次四人意外的****萎靡的睡在一起后,李锦就一直想再来一次大被同眠,但众女脸皮都薄的紧,哪会随着他任意妄为,自是不会同意他的提议,顶多是每天轮流陪睡。 谁知这死人是不是故意的,别看平日里武功不咋地,这床上功夫却是强的可怕,每一晚都被他折腾的死去活来的,有时候实在受不了他的时候就把他往别的屋里赶。 陈楚楚看了看一直站在旁边像个木头似的李慕,皱了皱鼻子略显可爱的说道:“哼,今晚休想上我们的床,你就在外面睡吧。” 说着,陈楚楚喊了绿衣跟紫荆往内间走去。 李锦不死心的跟了上去,迎接他的是一件件飞出来的枕头跟被褥。 “哎......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李锦苦笑着摇着头走了回来,“李慕,看来今晚只有咱们俩挤一挤了。” 李慕一脸憨厚的说道:“少爷睡吧,我不困。” 李锦又不傻,自然明白李慕是还没有放下以前的身份,适应不了现在的环境,所以李锦把脸一拉,说道:“好,既然你喊我少爷,那我就用少爷的身份命令你过来睡觉。” 幸亏陈楚楚还算体贴,给李锦扔出来两套睡觉的东西。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李锦就被众女喊了起来。 为了避免遇上昨晚那群清门的神女宗的人,陈楚楚决定早点离开这家客栈,毕竟按照他们现在的状态,如果那群人真的要赶尽杀绝,李锦等人还真是不太好办。 众人在房内吃完早饭,早早的就驾车离开了客栈。 来的路上一直是李锦驾车,这对他来说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一天下来把他累的不行,现在有了李慕的加入,这驾车的活儿自然是落到了他的身上。 虽然李慕失忆了,但身上的技能却一点都没退化,这驾车技术比李锦好的没影儿。李锦倒也乐得清闲,干脆进了车厢跟三女一阵温存,特别是一直一副冷冰冰的样子绿衣,没少受李锦的格外“照顾”。一顿上下其手,使她在其他两女面前羞得无地自容。而此时陈楚楚和紫荆也被李锦那越来越娴熟的手法搞得不上不下的,早就怕了他,自然不敢再去帮绿衣解围,只能对绿衣投来的求助眼神装作看不见。 第十九章 打劫 吁!!! 突然一群人出现在道路中央,李慕大喊一声,一把勒住了马缰,马车一阵剧烈颠簸。 “李慕,怎么了?”被惊扰了的李锦从车厢里走了出来。 “少爷,前面好像有劫匪。”李慕指着马车前面挡住马车去路的一群人说道。 李锦顿时一愣,劫匪? 放眼望去,对方为首的几个人拿着刀剑,后面的有的拿着木棍,有的拿着铁锹,还有用耙子的。李慕低语道:“少爷,有点麻烦。” 见李锦出来,道路中的一群人走出一个拿着五环大刀的壮汉。 “车,车,车上的人听着,我们不想为难你们,只要你们把钱财留下,我们保证不伤害你们。”看来这家伙还有点紧张,李锦不由的心中发笑,决定逗一逗他。 “我,我,我们没有钱财,怎,怎,怎么办?” “没钱财把吃的留下也行。” 吃的都要?这群人是什么鬼...... 陈楚楚等人见李锦又在耍活宝,心中一阵气结,随即也从马车里走了出来。 “哈哈哈……”李锦大笑着走下马车,弄的挡路的人摸索不清头脑,突然发现这马车上除了两个男人其余全是女人,胆子又壮了几分,慢慢围了上来。 “你,你笑什么。”为首的壮汉大喊一声。 “哈哈哈……”李锦还在大笑,一会儿开始捂住肚子。看样子象是笑的肚子都痛了。李锦的大笑也是无奈的行为,这会心中正在想办法,毕竟他还知道自己是遇上强盗了。 由于想不出办法,李锦只好不停的笑,笑到肚子痛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在听到对方有些紧张的口气后,再看一看这群人。虽然有几百人,但除了为首的几个,所有人都没有武器,而且穿的非常破,还非常单薄,更是面黄肌瘦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难民,而不是强盗。 想到这里,李锦冷哼一声:“你们也配当强盗,一群笨蛋,废物,傻瓜,低能,还有一个结巴。” 为首的人一听到结巴这个词,马上抢着说:“我不是结巴,我只是有点紧张。”听到这话,陈楚楚、紫荆、绿衣都笑了,就连李慕都裂了裂嘴。 “紧张是吧,第一次出来打劫。我一看你们就不专业,打劫也要讲技巧,讲头脑的。不要以为你们人多就厉害。”李锦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帅气的捏了下鼻子,慢慢向着这群人为首的走去。 别看为首的壮汉高大粗壮,论体积足有李锦两个大,看到李锦走过来,还是非常紧张的。不由的后退了两步:“你站住,不要再往前走了。” 李锦微微一笑,还是慢慢的向他走。这会心里要多紧张就有多紧张,微笑也是为了掩饰自己心中的不安:“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让我告诉你,你们为什么是笨蛋,废物,傻瓜。” 这群人全是因为繁重的赋税,又遇上天灾而无家可归的普通老百姓,因为活不下去了,所以聚在一起。专门抢路过的小队伍,遇到大商队或是有镖局保护的就不敢出来,今天看到李锦就这一辆马车,才大胆的跳了出来。 虽然是一群乌合之众,但三四百人的数量,对于行路的小队伍来说,可是很有威协的,却没有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一个没有马上投降交出财物的。 听到李锦骂他们,先是有些生气,可更多的是无奈与无助。首领都被人镇住了,这帮原本是普通老百姓,才当了不到一星期的强盗的人,哪还有胆量群起而攻之呀。 “笨蛋,听我说。打劫最重要的一点是地点的选择,这里是平原,就算我们怕了,马头一转向怎么都逃了。你说你笨不笨?”李锦想弹一下壮汉的脑袋,可自己个头太低,只好拍了拍壮汉的肚子。 结果令李慕与众女意外的眼睛都快掉了出来。壮汉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点了点头:“您说的是,有道理。我是笨蛋。” 李锦这下才得意坏了,挥手示意让李慕拿个折凳来。然后向道路帮的草地上一坐,而这群强盗则是都围坐在地上,听李锦讲怎么当强盗。 李锦拍了拍壮汉的肩膀:“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个当首领的做的多么失败,把手下饿成什么样了,看看我的人,穿的是什么。” 这句话把强盗首领说的脸上挂不住了,红着脸低下头去:“我叫布隆,我们半个月前还是农民,可县令大人加收人头税,交不上来就要被拉去做苦力,后来又说要选美女送给当朝太子殿下,我们是没有活路才来当强盗的。” 李锦一听整个人都呆住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都不敢相信。竟然还会让人活不下去,本来以为只是一群不愿意下地干活的农民想挣点钱,自己胡吹一通,开心一下然后就离开了。 这个时候,乖巧的紫荆用托盘端来点心与果汁。布隆等人看着直吞口水。 “李慕!”李锦叫了一声,站在一边的李慕马上大步走了过来:“少爷。” “李慕,跟楚楚要点钱带着他们几个人,去买点吃的东西。”李锦这话一出口,布隆惊讶的问道:“您说是真的,真的给我食物。” “真的,叫几个人有劲的去抬东西。不过,不能坐在我的马车上。我的坐垫可是新的。”李锦笑着说道,布隆卟通一下跪在地上:“谢谢您,谢谢您,慷慨的小少爷。”这才选择两个身强力壮的让站在马车的后架上,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敢把马车弄脏了。 李慕悄悄的问道:“少爷,您看花多少钱合适。” 李锦回身尴尬一笑,悄悄地说道:“这事还得征求下楚楚的意见,毕竟我身上没钱,你跟她说,这里人多,给相公我留点面子。”李慕也是略带尴尬的点了点头,向站在马车边上的陈楚楚走去。 “刚才你们讲的事情是真的?”李锦还是不相信会有这么可怜的人。 “真的,慷慨的小少爷。除了县令大人不算,我们的租主也大肆把年轻女孩抢回家里,名义上说是先看一看,培训一个礼节,可是......可是那个禽兽。”布隆说不下去了,听到这话紫荆唰的一下面色仓白。 李锦一看马上关切的问道:“紫荆,你怎么了。” 紫荆哇的一下哭了:“少爷,紫荆记得小时候村里漂亮女孩子都不敢打扮自己,还给脸上涂着土。我姐姐就是因为一次在河过洗了下脸,被主人看到了,结果叫到地庄园里,第二天姐姐就跳河死了。那年姐姐才十六岁。后来我父母去找主人理论,结果都被打死了。” 紫荆哭的伤心,抹着眼泪。李锦将紫荆抱在怀中,轻轻的拍着紫荆的后背,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安慰紫荆好一些,自小家破人亡又被人贩子倒卖,真是可怜。 布隆眼见紫荆一身华丽的衣服,想是哪一家的小姐。却没有想到有着这么可怜的身世,从怀中拿出一个用彩色石头磨成菱形,以细绳穿起来的项链:“这个给你,我本来是做给自己妹妹的,不过现在没有机会给她了。”布隆的妹妹也是十六岁,现在生死未卜。 “不,我不能收。”紫荆的手不敢接这个样东西,她心中明白这项链的价值,这是哥哥对妹妹的爱。 “我妹妹今年十六岁,被县令大人抓走了。怕是永远也见不到她了,你不要伤心了,希望这东西能让你高兴。”布隆抓过紫荆的手,把项链放在了紫荆的手中。 当紫荆要退回的时候,李锦握住她的手:“收下吧,别人真心送的礼物是无价之宝,就象我要你好好为我保管的东西一样。” “谢谢你,我会好好保管的。”紫荆小声的说道。 这可把布隆弄了个大红脸,“我......我能亲手为你戴上吗?”紫荆点了点头,布隆笨拙的帮紫荆戴上项链,非常小心都不敢碰到紫荆的皮肤。 这个时候,李慕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七八辆拉货的马车。 “少爷,我买了一些旧衣服。装了两辆马车,食物装了六辆马车,花了一百两银子。少奶奶还让我跟你说,只要你做正确的事,她都支持你。”这话听了让李锦心中一暖,心中对陈楚楚的感激与爱恋又多了几分。 “你安排给大家分一下吧。”李锦对布隆说道。布隆点了点头,带着几个得力的人先去把东西从马车上抬下来,然后一一的分给众人。 李慕也买了精制的食物,请李锦回马车上进餐。 第二十章 换个强盗当当 现在还没到晌午,加上李锦本身也不饿,在马车上陪着众女草草吃了几口就下了马车。 来到难民中的李锦看到好多人并没把分给他们的粮食全部吃完,心中感觉奇怪,就挑了几个人挨个问了问。 原来他们都是家有老小的人,出来干这打劫勾当的都是家里的强壮青年,老弱妇幼都在附近的一个山谷里藏着。 “布隆,过来。”李锦对着一旁也正在打包没吃完的剩饭的布隆喊道。 布隆听见李锦喊他,立马一溜小跑的跑了过来。“小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什么小少爷,我叫李锦。我问你,你们家里是不是还有好多人穿不起衣服,吃不饱饭?” 听李锦一问,五尺高的堂堂男儿扑通一声跪在了李锦面前。“慷慨的锦少爷,您就发发慈悲救救我们吧,我们不怕吃苦,不怕累,甚至死都不怕,只求您能给我们指条明路,让我们这么多人的全家老小能够活下去。” 李锦一听,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这么多人,怎么救?纯靠自己出钱帮?钱早晚有花完的一天啊。况且,楚楚也不是什么大土豪,钱也并不多。 “该怎么办呢?”李锦自己嘟囔了一句。 见李锦愁眉苦脸犹豫不决的样子,布隆还是在一个劲儿的苦苦哀求。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李锦被布隆逼的实在没办法了。看了看这群强盗,突然计上心来,“娘子们,咱们在这儿当上几个月的强盗怎么样?” 三女一阵头晕,感情相公这是发善心发上瘾来了,想出一出是一出。 “相公,你想帮他们我不反对,但你想好了真的要当强盗?”陈楚楚款款来到李锦身边说道:“相公,其实自大你修炼了《混元仙功》,加上又娶了两个魔门弟子当老婆,你已经算是魔门的人了。而魔门最初就是由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农民这些劳苦大众组织发展起来的,所以,你要帮助这群人,我百分百支持你,只要你心中有数,做好打算就好。” 陈楚楚最为三女中的大姐大,虽然平时总爱带着众女管着李锦,但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总能做到给李锦百分百的支持,实在是一个贤妻良母,这让李锦好生的感动。 “楚楚,谢谢你,能娶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李锦握着陈楚楚的手深情款款的说道。 “布隆,集合人手,先回你们的家看看,小爷我要当一把强盗过过瘾,也顺便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强盗。”李锦越想越开心,满脸得意的笑容。 “相公,强盗不是坏人吗?我们要做坏人吗?”紫荆脸上挂着一丝不解问道。 “荆儿啊,其实这世上好多事物本身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一切好坏只是我们先入为主的观念给事物强加的概念,懂吗?”李锦若有所思的说道。 紫荆摇了摇头,“不懂。” “那你觉得他们是坏人吗?”李锦指着正在召集人手的布隆说道。 “不是,他们是好人。” “可他们是强盗的身份,还打劫过我们。” 紫荆虽然还是不懂,但还是一脸幸福的说道:“不管好坏啦,只要相公做的,我都支持。” 李锦听完心里暖暖的,怜爱的捏了捏紫荆的鼻子。 别看李锦整天大大咧咧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他可是两世为人,现在的岁数加起来都有三十多岁了。 李锦心善是不假,但偶尔做一下善事还可以,如果你让他真的大发善心,无私的去奉献他人,他才不干呢。 李锦真正想当这帮人首领的原因是,他不想再碌碌无为一生了,要想实现这个愿望就得有自己的势力。这帮强盗虽然笨拙,但好在受教,而且人数还众多,将来训练调教一番,再配上现在这个世界还没有的火器,将会成为李锦的一大王牌。 布隆召集好人手后,李锦又拿出了点钱,安排了几个人去多买点生活用品。 剩下的人则由布隆带着和李锦一起来到了他们生活藏身的地方。 这帮穷的可怜的强盗所居住的地方是在一个山谷中,四面环山,出口只有一处,可谓是易受难攻。 走进山谷,李锦向周围一看,感叹他们也真是有够艰苦的,几根树枝一搭就算是房屋了,过的和野兽差不多了。一打听,他们平时的食物来源主要是靠打猎,但这远远不够这些人吃饱肚子,所以作起了强盗的生意。 刚回来的人将自己刚才舍不得吃掉的食物分给这里的人,纷纷指着李锦,意思是说,是那位慷慨的少爷给我们的。 虽然这些可怜的人心里不明白,一个有钱的地主商人为什么要帮他们,可谁也挡不住眼前食物的诱惑,特别是小孩子们,更是抢了起来。 李锦对这里挺感兴趣,继续向山谷深处走去。 可是李锦没走两步,就闻到一股股刺鼻难闻的气味。 “布隆,你们也太不讲卫生了,怎么随地大小便。”李锦捏着鼻子说道。“马上安排几个人把这些东西清扫一下,再叫几个熟悉地形的人跟我到处转转,在回来之前一定要把这里打扫干净。” 布隆尴尬的摸着自己的寸头,立马安排了几个人去打扫。 “这里有马吗?”李锦回身问道。“有,锦少爷。”布隆答道。“走,陪我去转一转。”李锦实在是受不了这里的味道了,又对李慕说道:“留在这里等我,照顾好楚楚他们。” 布隆让人牵了几匹马过来,又叫了一个原先作过猎人的青年过来跟着进入了山中。 “你叫什么名字?以前在这一带活动过吗?”李锦问青年。 “回少爷话,小人肖恩,以前经常在此处打猎,对这里的地形还算熟悉。” “那这里有没有风景秀丽之处?” 风景秀丽? 肖恩看看李锦,又求助的看向布隆,作为一个没有读过书的农民,他不懂得什么是风景秀丽。李锦一看他那迷惑的眼神就知道他是个文盲,心中大呼这群人真笨。“就是有没有周围环境比较好的地方,或者说比较奇特的地方。” “哦哦,这倒还真是有,以前我打猎的时候去过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四面环山没有入口,想进去只能翻过周围的山头。不过里面真的是挺好看的,有山有水,有花有树,空气还新鲜。” “哦?那个地方在哪,离这远不远?” “不远,那个地方就跟我们住的山谷紧挨着,中间就隔着一层薄薄的山壁。” “走,带我去看看,如果那个地方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重重赏你。”李锦说完,激动的双腿一夹马肚子,急急的奔驰起来。 三人走了大约不到一个小时,来到一片山崖下。放眼望去,望不到边的山脉连绵起伏,绿绿丛丛。 “少爷,我们到了,只要再爬上这座山头,就能看见那个地方了。”肖恩说道。 李锦顺着肖恩指着的方向看去,那是一座不算太高的小山丘,上面有郁郁葱葱的青色。 山体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很陡,幸亏肖恩对这个地方熟悉,在旁边找了一条相对来说好走的小道,饶是这样,三人也爬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山顶。 第二十一章 别有洞天 清清的湖水,色彩各异的花草,草地上还有各种小动物时不时的露个头,整个场景展现了大自然的一片生机盎然。 “漂亮,这可是个好地方呢。”李锦赞赏道。 这时已经慢慢进入秋天,天气转冷,可山谷里的花草树木都还正值盛季,里面肯定有什么玄机。 “走,下去看看。”说完,李锦率先向山下走去。 下山比上山快了一点,不一会儿的功夫,三人就来到了山谷中。李锦首先奔着山谷中央的湖泊走去。 “嗯?是热水。”李锦把手伸进水里后竟然发现这水是热乎乎的,怪不得都进入秋天了,这山谷里的花草还这么旺盛。 “温泉!?”李锦突然想到这个词,开心的大叫道。“大造化啊,这还是个温泉,哈哈。” “对了,肖恩,你说这个山谷跟你们住的山谷紧挨着,怎么个挨法呢?” “回少爷,就在那边,越过这个小小的山头就是了。”肖恩指着西边一座不大的小山丘说道。 李锦向西一望,心中顿时就有了主意。 “布隆,你刚才说要跟我混,听我的话。当真,不会后悔?” 布隆马上用坚定的口气说道:“只要李锦少爷能让我们这些人吃饱,我布隆这条命就是您的了。” “好!”李锦拍了一下跪在地上布隆的肩膀:“那就要按我的规矩来,一切听我的。有没有问题。” 布隆与肖恩齐声说道:“愿听李锦少爷吩咐。” 李锦点了点头,心中切喜。当老大的感觉真是一流,以前楚楚他们总说我不学无术,没有男子汉气概,可现在像布隆这样的壮汉也听自己的,感觉真是一流。 “首先,我们要把那个小山头打通,把营地搬到这里来,砍掉树木作起围墙。然后建造小木屋。最重要的是,任何人不许随地拉尿,营地里必须干净,每天有专人负责打扫。有问题吗?”李锦收起笑容,想装出一副领导者的样子。可怜李锦的身体太瘦小,不伦不类的。好在布隆他们并不在意,马上表示安排人手开始工作。 农民嘛,都是穷苦之人。解开裤子随地解决一下方便问题,这非常正常。两人对于李锦的这种要求非常不解,但既然李锦提出了,别说这种事情,就算让他们每天要方便的时候汇报一次,都没有问题。 “布隆,马上回山谷安排。修建房屋的工具不够,就叫人去买,缺少什么只管提就是了。然后把我的马车藏好,里面的东西给我搬过来,一切按照我的吩咐做好。”李锦背着手站在山崖边上,任由风吹动自己的长发与披风,布隆与肖恩就在他的身后听令。自我感觉帅到了极点。 布隆应了一声,便转身去召集人手,安排李锦交代下来的事情。 布隆走了,剩下肖恩在李锦身边,两个人继续在这个山谷中逛游。 李锦十分喜欢这这湖水,忍不住蹲下用手搅动着这湖水。 李锦高兴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心中已经浮现出了将来把这里改造好的样子,哪里该铺成石砖路,哪里该建房屋......李锦心里大体都有了一个初步的打算。 “肖恩,我再给你个任务。”李锦转身对身边的肖恩说道。 “少爷请吩咐。” “你骑着马,去这周围转一转,把你看到的地形都给我画下来,都标记清楚,一定要详细。” “小人明白,小人这就去。” 肖恩领命离去,李锦又自己在这里到处转了转,越转越觉得这里美不胜收。 嘿嘿,来这里当强盗真是来对了,等到把这里规划好,肯定会让楚楚她们大吃一惊,到时候肯定就不会说我不学无术了,说不定一高兴还会来个双飞啥的,嘎嘎。 李锦已经对自己今后的道路有了初步的发展,一时得意忘形的想道。 李锦其实自己没有发现,现在他的头脑要比以前灵活,而且冷静。这一切功劳都要归于陈潇风经常在下棋的时候教他一些人生的道理,还给了他一本自己写的棋谱让他钻研。陈潇风将处事的道理加入其中,而且没有人知道这本棋艺心得如果转换成兵法,其价值还要高于那些沙场名将所写的兵法心得。 等李锦回到营地的时候已是傍晚,这时候营地里已经开始生火做饭,布隆也把开山的工具买了回来。 此刻,李锦正拿着肖恩给他描绘出来的附近的地图仔细的钻研,肖恩就站在边上,李锦还时不时的把不懂的地方提出来问一问他。 等研究完这份地图,李锦心里已经对附近地形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决定明天一大早就去试试他的一些想法,真正的当一把强盗。 晚上,紫荆服侍着李锦吃完晚饭。由于目前营地还没规划好,李锦跟三女都没地方睡,于是三人就在马车上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李锦就让布隆召集了百十来号人手,准备去打劫一次,而剩下的青壮年跟老弱妇幼就留在营地里开始开山凿石。 “布隆,选百十人跟我走,看我李锦少爷怎么打劫。”李锦早就在等这一天了,看完地图选择一个要经过山谷的路。那是通向另一个行省的必经之路。最棒就是道路只有三马车宽,两边是竖直的山崖。 花了半天时候,李锦按照地图上的印象来到早就选择好的地点。 “布隆,挑五十个人,带上这么大的石头去那边山头埋伏。”李锦用手比划了一下,布隆应声马上去执行。“肖恩,你带剩下的人去砍几棵树,放在山谷两边的山上,最好能再找些树藤,到时候一砍断树木就能掉下去,可以把路挡住。” “李锦少爷。我明白,我这就去做。”肖恩也带人去了。 别看这帮人是农民,虽然文化功底差了点,但是在实打实的做事上是要多靠谱就有多靠谱。 李锦还有三个月才满十八岁,身体是比一般小孩子高一点,但在这帮成年人面前,还是小了点。可就是这么个还差三个月十八岁的小男孩。发布命令,所有人不问为什么,只管去干。让怎么干,就怎么干。对李锦的命令执行认真到了极点。因为李锦给他们吃的穿的,还给了他们生活的目标。 第二十二章 交钱不杀 在山谷两边趴了一上午,就过去一个两辆马车的小商队,李锦连打劫他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就把他放了过去。 开玩笑,小爷我头一次当强盗,第一次打劫怎么能就只打劫这种没有几个油水的小商队呢,要干就干一票大的。 为此,在另一个山头的布隆很是不解,为什么到嘴边的食物要放走。李锦把他骂了一顿,说他没有出息,布隆一个劲儿的点头,灰溜溜的又回去了。 眼看着已经接近晌午了,除了那一个小商队,到现在连个行人都没有路过,别说李锦了,埋伏在两边的人都有点不耐烦了。 再等一会儿,如果再没有大型商队,就等到明天再来吧。 李锦嘴里叼着根茅草,无聊的想道。 “报......” “说。”李锦对着急急忙忙跑过来的眼线说道。 “报告少爷,前面来了一个三十辆马车的大商队。” “啥?”李锦激动的把嘴里的茅草一扔,说道:“干,去告诉布隆准备好,我一伸手,你们就放石头。” “是。” 一百多个人静静的藏匿在自己的位置之上。不一会儿,果然来了一个大型商队,还有数十个拿着武器的人,看样子还有镖局护送。 终于,一支有三十多辆马车的商队陆陆续续进入了山谷。 嘿嘿,幸亏我聪明,选择这么个地点伏击,不然真让这帮傻瓜农民对上镖局,不知道得死多少人。 李锦强按下内心的激动,一直等整个商队全部进入山谷之时,才从埋伏的地点站起身来。所有人一看李锦站了起来,先是山谷一头五个人砍断树藤,大量的树木夹杂着土石从山上滚下,一下将商队前进的道路挡死。 李锦接着振臂一挥,山谷两边的高地上的石头、木桩像下雨般一股脑呼啦啦的砸到山谷里。 商队的护卫一看对方的人数庞大纷纷抽出刀剑准备战斗。 “有埋伏,快撤......”等到镖局的镖头发现危险时候已经为时已晚,话还没说完就被落下的一块巨石砸死了。 巨石一个劲儿的像下雨般的落下,激起了山谷里的一片片尘土,将整个山谷淹没。 李锦此时正一个劲的挥手,示意他们停止攻击,但到处的尘土已经将他淹没,没人理会他的命令。 头晕,这是李锦现在的感觉。没有马车难道要自己把东西背回去? 但打劫的行动还得继续,只好调整了一下心情。 “去告诉他们,扔掉武器,全部退后五十米。”李锦感觉到现在震慑已经足够了。就示意身边一个壮汉去喊话。 商队的押送人员此时哪还有什么心思战斗呀,全都乖乖的扔下武器,后退了五十米,挤在一起蹲了下来。 李锦小声的骂着布隆:“你这个笨蛋,让你扔石头就实心眼儿的一个劲儿的扔,现在马车砸毁了,马也死了。原本马车一拉我们就走了,这下好了,这么多东西怎么办。” 听到李锦的话,布隆才感觉问题严重。只在那一个劲儿的道歉:“少爷说得对,我是笨蛋。” 唉……,李锦叹了口气,对布隆身边一人说道:“你去叫两边各派四十个兄弟下来,我们只能自己去背了。告诉那边的人,我们一离开山谷就砍树藤,别让这帮人追上咱们。” 得到命令的那个人应声而去。 “走,你带头先把武器捡了。在我们的人没下来之前,不要动车上的东西。”李锦轻轻的推了一把布隆。 没有武器的商队已经完全的放弃了抵抗,都围坐在远处的地上,李锦挑了几个看着很壮的壮汉看守他们。 “看一看有没有马车还能用,我们拉着走。”李锦对身边的布隆说道。 山上也下来八十人。李锦这时才叫人把马车的货物检查一下,万一拿不完,当然要先选贵重的东西了。 “啊……。”突然有人一声惊叫,李锦跑过去一看,也难怪。那是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大的装的全是黄金,小的则是一些珍贵首饰。看箱子大小,这些首饰至少得值一万两黄金。 “肖恩,带上几个人先抬这两个箱子走。”然后又对布隆说道:“吩咐大家不要贪心,每人少带一点东西就好,这一次已经值了。” 布隆哪见过这么多金黄金呀,当然不会再贪心了。吩咐大家随便带了点东西就开始撤退。 对于这商队中是否还有更贵重的东西,李锦已经不关心了。从前世的为人处世中他得到一个结论,不能贪心,一贪心就要坏事。这也算是李锦运气好,这个商队中还真有好东西,商队的人都心想着,那件东西一但被抢,就打算拼命。如果那东西不见了,商队也就完了,先不说赔偿的钱,光是对方的势力就不会放过他们,只要那东西还在,一切都好说。 所以说李锦运气好,真的打起来,李锦这边一定会有死伤,而李锦也要亲手杀人了,这是他最不愿意的事情。 当李锦等人退出山谷的时候,留守的五人砍断了树藤。举着石头的人也慢慢的消失了。 李锦等人满载而归,高高兴兴的回到了营地。 “今晚我们要庆祝一下,上大锅,煮肉。”还没进营地门口,布隆就用那跟炮声似的大嗓门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这一喊,营地的守卫一看,所有人都大包小包的,满载而归,而且还有两个箱子,配上布隆满脸的兴奋样,就知道今天赚大发了。 营地的人奔走相告,妇女们开始烧火炖肉,男人们则去准备酒水。 布隆吩咐众人把打劫来的东西放到一块空地上,立马引来一群人的围观。 箱子一打开,金光闪闪。 “啊……。”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农民见了黄金都是一个表情,全都张大嘴巴,流着口水。 当一个人伸手想要摸一下的时候,布隆一脚将箱盖踢的合上:“不许动,李锦少爷还没有发话呢。” “我只是想摸一下,嘿嘿。”那人笑了一下,布隆黑着脸:“摸也不行,都过来。” 李锦没有围在那里,而是坐在营地中空地旁的一块大石头之上。走的太远,就算是他身上什么也没有背,可还是感觉非常的累,特别是饿的难受。 “李锦少爷,这些东西放在哪里。”布隆打心里就想着,这些东西应该交给李锦,就没有想过怎么分给大家。 看见李锦回来,陈楚楚等人走了过来,紫荆已经给李锦倒来热水,李锦喝了一口,这才说道:“叫这次出去的兄弟先坐下休息一下,留守的出来一百名年轻的女孩子。开始清点这些东西,楚楚你来作记录。年长一点的给我们弄点吃的,布隆说要吃肉,那就大锅煮肉。” 本来陈楚楚有话想说,见李锦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就把话咽了下去,等到晚上找机会再慢慢说。 李锦安排完任务后,就独自走到了开山凿石的地方, 本来这个山头就不大,一天的时间,已经凿了将近一半。 “布隆,过来。”李锦对布隆大声喊道。 “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明天所有人都帮着开山凿石,争取一天把这个地方打通。” “是。” 布隆虽然不懂李锦为什么这么着急要打通这个山头,但是只要是李锦说的话他不懂也会认真去执行。如果说昨天以前是因为李锦给了他们吃喝的东西,那么今天李锦展现出来的睿智已经让这群人折服,现在更多的是佩服与信任。 其实李锦急着要打通这个山头不是没有原因的,是因为他想到,今天这个大型商队的背景肯定不一般,一定会想办法打听李锦的容身之处,如果到时候真的找上门来,这群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肯定顶不住正规部队的攻打。 但是如果进到了里面那个山谷,把现在居住的这个山谷两边建上箭楼,做成要塞,依据这里易守难攻的地形,就算来敌人,也就不怕了。 第二十三章 飞鹰 白天留在营地里的陈楚楚等人,让人帮着建了一个小木屋,这样晚上就可以去屋里住,不用再睡马车了。 现在营地的空地上正在热火朝天的喝酒吃肉,不胜酒力的李锦早就不行了,被布隆等人驾扶着送回了房里。 陈楚楚三女接过他,把他扶到了床上。 “小姐,我来吧。”本来陈楚楚是想亲自给李锦洗洗脸,擦拭下身子来着,绿衣抢着接了过去。 绿衣让紫荆给她递着东西,自己忙里忙外的,给李锦收拾了一遍。 忙活完了,三女坐在床头上,边守着李锦边聊天。 “绿衣。”陈楚楚率先开口道。 “怎么了,小姐?”绿衣回应道。 “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你从小给我当丫鬟,虽然一直喊我小姐,但我早已经把你当成了妹妹。” “嗯,绿衣懂的。” “不过以前你喊我小姐可以,现在我们都成了相公的人了,你就不必再喊我小姐了,我们同紫荆妹妹一样,都要姐妹相称,以后你就改口喊我姐姐吧。” “小姐......”绿衣本来不想改口,但看到陈楚楚坚定的眼神,就羞涩的改口道:“姐姐。” “这就对了,我们三个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一定要亲如姐妹,一起辅佐咱们相公,让他出人头地。”陈楚楚拉着绿衣跟紫荆的手说道。 嗯。 绿衣跟紫荆齐齐地点头应道。 本来陈楚楚今晚是有许多话要跟李锦说的,但是李锦现在已经酒醉成这样,没法再听进去,只能再等到明天了。 众女就这样坐在李锦床前,边聊天边守着李锦...... 清晨,李锦被一阵口渴弄醒,准备起身去找点水喝。 刚一起床就看见床边上趴着的三个女人,心疼不已,就静悄悄的下了床。先把紫荆轻轻的抱上了床,又把绿衣给抱了上去,最后准备抱陈楚楚的时候,发现陈楚楚拄着手睡着的姿势煞是美丽,就忍不住想亲一口。 就在李锦的嘴唇快碰到陈楚楚嘴边的时候,陈楚楚条件反射的警醒的睁开了眼睛,把李锦下了一跳。 好在陈楚楚睡得比较浅,没有迷糊。看清是李锦之后,娇嗔的白了他一眼,“又不是没亲过,干嘛偷偷摸摸的。” “嘿嘿,我就是看娘子睡着的时候比较漂亮,想亲一下。” “哦?那我不睡着就不漂亮了?” “漂亮漂亮,娘子什么时候都漂亮。” “死相,出来,我有话跟你说。”陈楚楚带着李锦轻轻地走出了木屋。 李锦在后面跟着走了出来,“娘子,什么事啊?” “相公,我看你昨天下午回来的时候就闷闷不乐的,还特别着急的要打通那个通道,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李锦听完陈楚楚的话后,难得的认真说道:“娘子,我感觉这次闯祸了。打劫完之后,我发现装金子的箱子底下印着官印,我们这次打劫的是官镖。” “啊?”陈楚楚听完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无论在哪个朝代,只要当权者不是糊涂透顶了,都不会放纵任何人打劫国家财产的。 反正事已至此,陈楚楚反而冷静了下来。 “相公,那你着急着改造这周围环境是想凭着一个要塞来跟官府作对吗?” “我也是以防万一。” “只要官府想认真的解决这次打劫事件,再坚固的要塞也挡不住,我们可以逃之夭夭,但这群难民是必死无疑的。俗话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我们现在不能光建造防御工事,还要想办法把这个责任推出去,不能让官府怀疑到我们头上。” “怎么推啊?” “嗯......”陈楚楚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我们可以先以这群难民的名义申请一个镖局的名号,把我们自己漂白,然后再把责任推到附近真正的盗匪身上。” “对呀,我们可以栽赃嫁祸啊。娘子,你真棒,来亲一个。”李锦听完陈楚楚的想法也顿时有了思路。 砰砰砰! 知道了该怎么做的李锦跑到布隆的房门前,狠劲儿的敲了几下门,布隆怀着极不情愿的表情把门打开,一看到是李锦,立马清醒了。 “少爷,什么事?” “我问你,附近有没有什么名气比较响的真正的强盗?” “真正的......强盗?”憨憨的布隆一边摸着脑袋一边想着,“少爷,我们不就是真正的强盗吗?” 晕死,这布隆是真傻还是假傻啊,李锦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气的李锦踢了他一脚说道:“我是说除了我们。” “除了我们......哦,还有一股响马经常在离这不远的金鸡岭一代游荡,因为这边路不好走,来往的商人比较少,所以他们一般不会来这里,除非是实在穷的不行了,也会偶尔过来。” “响马?好,就是他们了。”李锦嘟囔道,“布隆,你抓紧时间安排几个机灵的兄弟到附近城镇上去注册一个镖局,顺便打听一下外面人对咱这次打劫有什么看法。” “少爷,要不直接我去吧,附近这一带我熟。”布隆当即请命道。 “不行,你还得留下张罗着开凿隧道。” “开隧道的事交给村长老爹就行,他比我在行。” “村长老爹?”李锦疑惑的问道。 “就是昨天帮算账分钱的那个老人。” “哦,有印象。”李锦仔细想了想,一个老人的面孔出现在脑海里,“那你去吧,带上点钱,路上小心点。”说完,李锦厚重的拍了拍布隆的肩膀。 “嗯,放心吧,少爷。”布隆恭敬的领命而去。 布隆走后,李锦闲着就到处逛了逛,对周围的后期建设心中也大体有了一个想法。 没多久,营地里的人都醒了过来,纷纷开始着手忙着自己的事。 “老村长!”从外面逛回来的李锦正好看到同样闲逛的老村长,便在不远处喊道。 “李锦少爷!”原先当过村长的那个老人马上过来回话道。 “老村长,你读过书呀。那会不会管账?”李锦问道。 村长先是行礼,这才说道:“我会管账,我年轻的时候当过一个商队的管账先生呢,少爷有何吩咐。” 李锦一听,心中一喜,他身边现在最缺的就是一个会管理杂七杂八的这些琐事的人,“那以后我就把营地里大大小小的杂事交给您,您从现在开始就是相当于我们营地的管家了。” 村长年龄已经大了,体力活已经是干不动了。现在属于白吃白喝型人物,听到自己也有事情能做心里那个高兴呀:“少爷,您放心。小老头我一定努力作好。” “少爷,记得我年轻在商队的时候。他们把零散的钱币每十枚用细绳绑起来,每十束再绑一次。这样子又好保管,又容易清点。您看我们是不是也这样弄一下。”村长一当上管家,马上就提出好的建议,李锦当然没有意见,最重要的是他才懒得管零钱该怎么放呢,只要不出乱子就好。接着,李锦顺便把开凿隧道的事跟村长说了下,并要求尽快完成,村长领命后立马着手开始吩咐众人。 就在李锦完成这些事情的时候,布隆来到了附近城中衙门里下设分管镖局申请的地方。 申请的流程没有多么麻烦,签下一个无聊的遵约守则后,只要给足了钱,立马就可以拿到镖局的名额。 布隆来的时候带足了钱,自然很顺畅的就完成了申请。 按照李锦的意思,镖局取名“飞鹰”。 第二十四章 栽赃嫁祸 月黑风高的夜里,金鸡岭一带,一个山寨的寨门前,有个骑着快马的黑影一闪而过,顺手丢下两个木箱。 箱子坠地的声响引起了守夜的门卫的注意,走过去把箱子打开一看,顿时傻眼了,竟然是两箱黄金。 这么多金子守卫不敢独吞,只好大半夜的把山寨的当家人叫醒,把箱子抬到大厅里听候当家人的处置。 能当强盗的,哪个不是胆肥的上天,更有哪个不爱钱财? 两个箱子一打开,在周围火把的照射下,金光闪闪的样子,顿时吸引了周围的一群人。 “大哥,此事定有蹊跷,还望大哥不要被表象所迷惑啊。”大厅里一个长得还算俊朗的白衣男子对着已经财迷心窍的大当家说道。 “哎,三弟,你这话就不对了,这乃是上天赐给我们云龙寨的福利,岂有怀疑天意之理。”听完白衣俊男的话后,一个骨瘦细长,留着一唑山羊胡的男子反驳道。 “二哥......” “哎,三弟,你二哥说的对,到嘴的肥肉哪有不收之理,我知道你向来谨慎细心,不过这次你就放心吧,没事的。” “哎,好吧......” 白衣男子本来还想争辩什么,被壮硕如牛的大当家给打断了,只好悻悻作罢。 这三个人是这金鸡岭云龙寨响马团的三个当家人物,大当家叫马云龙,山羊胡二当家叫杨守忠,俊男是三当家叫韩立。 这三当家以前当过兵,擅长指挥作战,所以虽然入伙的晚些,但是因为有能力立马被提为了三当家。 这两个箱子就是李锦他们抢来的那两箱官饷,不过里面的黄金并不是原来的黄金了,而是被李锦派人动过手脚的,只有上层那些是真金,剩下的都是用其他金属镀上的金层。 那天,布隆从城里回来的时候顺便打听到了官府对黄金打劫之事的消息。 据说那两箱黄金是地方官府上贡给当朝太子的贺礼,如今黄金被劫,不仅造成了地方官员的经济损失,而且这件事传到了东宫,太子对地方官员的办事能力很是质疑,有要换人的趋向。而地方官员为了挽回颜面与信任,决定彻底打击当地的所有劫匪们,还高额悬赏举报者。 既然做戏就要做全套,李锦不仅派李慕去送了两个箱子,还让布隆去官府举报了云龙寨的那群响马,估计现在官府已经在安排作战计划了,而那帮响马还沉浸在天降黄金的美梦里。 再看看李锦创办的飞鹰镖局这边,当阳光刚刚从山边露头的时候,营地里已经宣闹起来了。 所有青壮年都拿着不同的武器在营地中央的空地排开。“嘿!哈!喝!”操练的声音震天而起,而负责带头训练的却是一直不爱说话的李慕。 说起这李慕,最近越来越让李锦看不懂了。本来以为他就只是个被贩卖的可怜人,可最近他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都不像是个普通人,不仅会骑马并马上功夫了得而且还懂兵法,训练新兵,排兵布阵,可谓是样样精通,陈楚楚自小读过几本兵书,跟他探讨了一下,结果自认不及人家的冰山一角。 可惜的是李慕失忆了,这些东西只是潜意识里存在的,当李锦问他从哪学来的,他自己也不知道,刚开始的时候问多了,他还会头疼,最近经过陈楚楚的药物调养,算是好多了。 就算好多了,李锦也没继续追问,因为众人都看得出李慕身上总是透露着一股子正派领袖的气质,而且对李锦他们绝对没有恶意。 清晨,营地的大人们练武,小孩子们就在大人练武的时候,围着营地的内墙跑一圈,然后由绿衣教他们读书认字。 别看绿衣平时有股子冷冰冰的气质,但是对小孩子上,有的是耐心与温柔。有时候李锦看着绿衣照顾小孩子的时候不断地意淫将来他跟绿衣有了孩子的场景,想着想着口水就留下来,总是招来绿衣的一顿白眼。 营地里,除了李锦每个人都有事干,那老年人当然也不例外。老年人简单的活动的一下身体后,炊烟就升起了。洗衣服的洗衣服,修整房屋的修整房屋,总这没有一个人闲着。 晨练结束后,就全员投入到营地建设中,伐木的伐木,凿石头的凿石头,可谓是一片热火朝天,欣欣向荣。 其实,李锦做这些也是有打算的。官府那边剿匪给力还行,如果不力,留下几伙流窜的响马土匪什么的,到时候这些农民出身的人肯定遭殃。而且听村长老爹的说法,这些地方城卫兵也是一群草包,极有可能剿匪不力,所以,还是有备无患啊。 目前,营地里的一切都按照李锦的构思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所有人都干劲十足。 这才几天的时间,李锦的加入让他们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营地的男女老少现在都把李锦当神明一样崇拜着。 接下来半月的时间,也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事情,就是偶尔有被派到城里的眼线回报城卫兵的剿匪情况。果然不出李锦所料,这群草包城卫兵还真是把事情搞砸了,现在整个沂水县加上周边一些临近地区已经乱作一团,各处盗匪横行。 好在飞鹰营地的各种设施已经建设完善,山路已经凿通,所有人搬进了内谷,外谷两边已经依山建上了碉楼,中间的大片空地被种上了一些蔬菜花卉跟作物,并在村长老爹的合理规划下,搞得更像是观光区。而山谷入口也用巨石和木桩建上了结实的城墙,城墙外围更是有许多隐藏的陷阱与机关,由于李锦有要研发火炮、火枪的意图,城墙上还特意留出来了一些炮台,现在的飞鹰营地可谓是固若金汤。 再看看内谷,因为有了李锦对环境维持的严格要求,所以环境保持的特别好。加上又有妇人小孩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装饰周围环境,所以现在的内谷更像是世外桃源一般。 站在山头上看到这番景象的李锦也忍不住被这天人合一的景色所俘获身心,就想用首诗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怎奈文学细胞实在有限,就只好又剽窃了一下宋代朱熹的《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 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 万紫千红总是春。 一首《春日》吟出,自然是又赢得陈楚楚众女的崇拜与倾慕。 原来相公不是一无是处啊...... 第二十五章 开溜 最近有钱了,李锦是吃的好,穿的俏,每晚上更是有陈楚楚绿衣和紫荆这些一等一的大美女陪着,有混元仙功相助,夜夜笙歌,可谓是醒掌权,醉卧膝。 都说,饱暖思****。李锦最近又有点不安分了。 据城中眼线传回来的一条消息说,由于最近沂水县匪患爆发,牵一发动全身,盗匪们也不傻,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纷纷起来反抗城卫军。整个临州乱作一团,朝廷不得不派兵镇压。 但李锦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朝廷派不派兵,而是朝廷为了表示对这次镇压匪患的重视与决心,派了一个皇子亲自带兵过来,而素来以刁蛮爱玩的文平公主这次也跟着来到了临州。 公主耶!如果不是穿越过来,根本不可能见到公主的,都说公主都娇生惯养,各个都美丽动人,要是能.......想想都美。 一听到公主来了的李锦立马又露出了一副猪哥像,口水更是止不住的流。陈楚楚等人见他这副样子,真是大感受不了,你说这个人要是正经的时候吧,会吟诗能作对,还能搞许多奇怪的发明,这要是不正经的时候吧......简直不忍直视。 陈楚楚等人见李锦听到公主来到的消息后的猪哥像,就知道他肯定又动坏心思了。 虽然相公好色了点,但总体来说这人还是挺招女孩子喜欢的,总能莫名其妙的被他俘获芳心。如果放任他出去疯,说不定还真能再把公主搞到手。 陈楚楚也是女人,怎么可能愿意放纵自己男人出去泡妞,所以就让绿衣最近寸步不离的跟着他,每次李锦想去城里闲逛的时候,陈楚楚等人也总会跟着。 这不,众女跟着李锦在众多从营地里选出来的比较壮实的人的陪护下,又来到了沂水县城。 久居野外的众女在陈楚楚的带领下又充分发挥了女人爱购物的天性,衣服店、胭脂水粉店等都一个不落,挨个逛了个遍,跟在身后的随从身上都是大包小包的。 众人走到城里一家比较受欢迎的店铺后,陈楚楚又带头走了进去,虽然李锦极不情愿但还是屁颠屁颠的跟着走了进去。 这一路上李锦就在想着怎么巧妙地躲过陈楚楚等女的监视,自己也去痛快的玩一会儿。 对了,尿遁...... “那个,楚楚啊,你们先看着,我去上个厕所哈......”李锦一脸殷勤的走到陈楚楚身后说道。 陈楚楚正被一件夏天的长裙吸引着,准备带着其他两女去试一试,无暇顾及李锦,很痛快的答应了:“去吧,去吧。” 李锦如蒙大赦,心情畅快跟衣服店老板打听了下后院厕所的线路,心情畅快的往后院跑去。 其实李锦哪是想上什么厕所,只是想借机出去自己浪一会儿而已。 来到后院,李锦没有往厕所的地方去。穿过一个小花园,看到了一堵高墙,毫不犹豫,翻过去。 前世,初中的时候,吃了一周学校食堂的猪食,晚上没课的时候李锦经常会跟小伙伴们偷偷翻墙出去搓一顿,所以这一堵小小的墙难不倒他。 助跑,扒墙,双脚一蹬,一跃而过,以一个帅气的动作落地,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哼,有什么能难得倒小爷我? 翻过墙是一个小胡同,李锦一脸得意的边看着自己翻墙的地方边往后退着走。 而与此同时,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年也正偷偷的从一所漂亮的府第的后门来到街上,看着身后无人,快速向城中跑去。 咚……,街上两个少年都摔到捂住自己的脑袋。两个人全是在意是否有人追来,根本就没有注意周围是不是有人。 李锦看了一眼华服少年,他很清楚,现在这个时间除了非常穷的人家外,所有人都要么在娱乐场所,要么在学堂学习,而眼前的华服少年不可能是穷人,而且与自己年龄差不多。 “你是什么人,是逃学的吗?还是某家偷偷跑出来的少爷?”前世的李锦逃学记录堆起来比自己还高,连自己班上的同学他都记不全。这样问也只是想到自己读书那会儿的时候,整天就想着逃学出去玩的感受。“靠!真快。还换了身衣服出来,看来是想出去好好玩一把啊。” 华服少年被李锦撞着头晕眼花,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只听逃字连忙说道:“我不是逃出来的,我不是。” “哈哈哈,怕什么,我也是逃出来。我叫李锦,家算是江城的吧,”李锦豪爽的说道。 少年还坐在地上,看李锦大笑。先快速的把衣服上绑着的一块壁玉取下来放在怀中,这才说道:“我是······我叫皇······纳悦……你叫我纳悦吧。”华服少年吞吞吐吐的说道。 李锦也没有想那么多。“你叫纳悦?你叫我李锦就行啦。既然遇到就是有缘,我带你到处转转吧。” 纳悦看李锦没有多问,长出一口气连忙说道:“好呀,你带我转一转。” 走出胡同,很快就到了主街道上。 今天恰逢集市,道路两边全是各种叫卖的小贩。 李锦看到纳悦对这里街边所有的东西都非常感兴趣,不由的说道:“你也不是这里的本地人吧,我也是,我家在城东二十里的小山村里。偶尔才会来城里转转,这次我是听说有个什么文平公主来到了这里,所以想瞅个机会见见这位公主,嘿嘿,我已经踩点好几天了,找到一处绝佳的妙处。” 纳悦不置可否,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来,来刚出炉的烤地瓜,又甜又热乎,不甜不要钱啊。”街边小摊的叫卖声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李锦看着香喷喷的地瓜回想了小时候跟小伙伴一起吃地瓜时候的场景,不禁吞了下口水:“老板,多少钱一个。” “五铜币一个。要几个?” 李锦翻了翻口袋,完了,刚才光顾着开溜了,忘记自己身上没有钱了。 纳悦见李锦这样就知道他可能没带钱,就开始翻自己的口袋,但恰巧的是他也是偷跑出来的,身上也没带钱。 两人尴尬的相视一笑。 “老板,先赊账,下次我来再给你行吗。”小店主一听,一脸嫌弃的说道。“概不赊账,没钱就不买,走开走开。” “哎,你这人······” “老板,你看这个东西能换地瓜吗?”本来李锦还想跟小贩理论一番,纳悦打断了他,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递给老板说道。 小店老板还没有说话。李锦一把抢过玉佩抢过:“不换,俗话说君子玉不离身,哪能随便把贴身玉佩就当掉的呢。”说完拉着纳悦就离开了。 第二十六章 吟诗作对 “今天出门急没带钱,下次一定请你吃好吃的。”李锦本来想充大头,答应人家带人家玩,现在却办不到,心中难免有些尴尬。 但纳悦似乎没当回事,就安静的跟在李锦后面。 “我带你去个又好玩又不花钱的地方。”李锦所说的好玩不花钱的地方其实就是一群有钱又臭屁的文人墨客为了交流诗作,开设的一家茶楼。里面茶水糕点都是免费的,但想进酒楼的门却是有条件的,要么即兴写一首诗博得在场半数人的赞赏,要么对出早就摆好的一幅对子的下联,反正只要是这群文人觉得你有文采你就可以进。 穿越过来的李锦虽然不会作诗,但他会抄袭啊,上学的时候背过多少名人大家的诗作,作诗,对他来说,小菜一碟。 前几次来城里,李锦身上有的是钱,加上又看不起这群只会舞文弄墨瞎矫情的文人,所以根本不会去那地方,但现在不一样,为了彰显自己会玩,就只能挑这么个有吃有喝还不花钱的地方了。 一座两层的茶楼,外面红漆雕模,古朴中又透露着一丝奢华。 茶楼虽然只有两层,但占地面积非常大。 李锦跟纳悦刚进入茶楼,映入眼睛的是一个超级大的大厅,不过里面没有茶水糕点,只有一张张数不清的方桌,桌上笔墨纸砚样样齐全,已经按照古代文人舞文弄墨的习惯摆好。 有的桌上放着两幅对子纸,其中一张已经有字,这是要求对对子的。有的桌上放着一张大宣纸,桌上还摆着五颜六色的颜料跟粗细不一的毛笔,这是作画的。有的桌上则单纯的摆着笔墨纸砚,这就是要求作诗的了。 此时大厅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有的站在桌前提笔思索,有的正站在窗前眺望。这群人都想自己的作品能被这茶楼二层里的人赏识,这样也就算是真正进入了文人雅客的圈子,而且名气也会大噪。名气大了,他们作的诗画的价值自然而然也会水涨船高。 从先进文明过来的李锦思想当然比这群古人超前,他不会像这群人一样循规蹈矩的墨守成规。作完一幅作品让一楼候在边上的书童呈到二楼给那群人看,自己在下面苦苦等待结果。 要做就做到一鸣惊人,他对自己,不,是对李白杜甫等人有着充分的信心,随便挑一首都是千古佳作。 于是,他就站在大厅里,调动了下体内的内力,使自己的声音更宏亮几分,大声的吟诵了李白的一首《乌栖曲》: 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 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 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 东方渐高奈乐何。 这首诗从歌咏艳情转为讽刺上流社会的****生活,李锦正好借机暗暗地嘲讽了一把这群自命清高的文人。 “好诗,好诗啊。这真是诗如其人,同样的狂放不羁。” 李锦刚读完,就在纳悦还在回味诗句并感叹李锦还有这才华的时候,突然听见楼上传来一声赞赏,接着一群身着华服的翩翩公子哥从二楼的楼梯上慢悠悠的走了下来,缓缓来到了李锦的身边。 “在下苏抑扬,敢问这位兄台的尊姓大名。”一个身着白衣长衫,上绣绿竹的英俊男子有礼貌的首先对李锦作揖道。 李锦看了看苏抑扬,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其他人,似乎这苏抑扬是这群人的头头。 李锦扫视众人的时候也同样的还手作揖道:“在下李锦,这位是在下的朋友,纳悦。”李锦顺便介绍了下纳悦。 但苏抑扬好像对纳悦并不感兴趣,只是看了他一眼,微微的点了点头。 纳悦也不在意,同样回敬的点了点头。 “李兄,楼上请。”苏抑扬伸手对李锦请道。“阿财,准备上好的笔墨纸砚。”接着,苏抑扬又对身边的书童说道。 就这样,李锦在一楼众多书生文人羡慕的目光下,被簇拥着跟着苏抑扬等人上了他们梦寐以求的二楼。 李锦来到二楼,就看见二楼的布局明显跟一楼的不一样。 二楼划分了众多不同风格的区域,中间都用价值不菲的屏风格挡,有的地方摆着饮茶专用的小矮几,有的地方放着写诗作画的雕花长桌,还有摆满糕点水果酒水的休息区。 苏抑扬首先把李锦跟纳悦引入一个茶座上,亲自为两人泡茶。 “李兄,敢问刚才你在楼下作的那一首诗叫什么名字?” “乌栖曲。”李锦想也没想的说道。 “乌栖曲·······好名字啊,亦诗亦曲,又内含深意,李兄真乃奇人,让在下钦佩不已。”苏抑扬一脸毫不做作的崇拜道。“在下有一不情之请,还望李兄满足。” “苏兄但说无妨。” “因为家父也酷爱诗作,还烦请李兄能劳驾为我把这首诗写下来。” 啥,写字? 虽然李锦练过几年毛笔字,但是终究是只能看,拿不出手的。 前两天绿衣教小孩子写字的时候,临时有点事走开,就让李锦写了几个字给小孩照着写。结果,就连小孩子都嫌弃他写的字丑,甚至有个小孩实在写不出李锦那个样子的字都急哭了,绿衣回来一看,顿时捧腹大笑。 李锦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任谁看了都是不情愿的样子,但谁知并不是他不想写,而是有难言之隐。 纳悦好像是看出了李锦有些不太方便,主动请缨说道:“在下不才,会写几个大字,不知可否借李兄才气,给在下一个表现的机会,代李兄写下这首乌栖曲。” 纳悦说完,不光是一直没正眼瞧他的苏抑扬感觉惊讶,就连李锦都微微一愣。 这纳悦敢主动代写,看样子字写的不错,不如就让他写,总比自己丢人现眼的好。 笃定纳悦字写的一手好字的李锦很高兴的答应了,人家诗作的主人都答应了,苏抑扬自然也不方便再说什么,而且他对纳悦的字究竟写的怎么样也很好奇。 苏抑扬引着李锦跟纳悦来到早就准备好的书桌前,上等的宣纸,玉杆的毛笔,书桌上的东西奢华至极,可见这苏抑扬真是把诗画当作一种爱好了。 纳悦老神在在的站在书桌前,拿起笔沾了沾苏抑扬亲自为他磨的墨汁。 往书桌前一站,纳悦身上立马就凸显出一种独特的气质,高雅,大气,有一种挥斥方遒的感觉。 李锦跟苏抑扬都被他身上的气质所吸引,目不转睛的盯着。 提笔,落字,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算是外行都看得出这是经过严格培养熏陶才练就出来的本事。 “写完了,还请苏兄不吝赐教。”纳悦放下笔,对苏抑扬礼貌的说道。 苏抑扬走到正面,仔细观赏了一下。整幅字潇洒中不缺宏志,清秀中不少豪气。 “好字,好字啊,没想到纳悦兄如此年轻就在书法上有了这般造诣。”苏抑扬捧着这幅字激动不已。“这下好诗好字都有了,真是一大幸事啊,相信家父也会欣喜若狂的。” 李锦看着苏抑扬的高兴状这才松了口气,总算是没有使自己装出来的才气露馅,最后还不忘偷偷的冲纳悦挤了下眼睛,而一向正经的纳悦竟然也回敬了一个眼神。 接下来,得了好字好诗的苏抑扬自然是心情大好,拉着两人喝茶聊天到中午,又请两人到城里最上档次的酒楼吃了午饭,招待的十分周全。 第二十七章 看小姑娘洗澡 李锦不知道苏抑扬是什么身份,但纳悦第一眼看到苏抑扬的时候就知道了他的身份。 苏抑扬的父亲苏懿轩是户部尚书,当朝二品大员。 出自官宦门第,自小接受官场洗礼,思维怎么可能会如平常人那般简单。当初苏抑扬建造茶楼的初衷之一是兴趣爱好,另一目的就是广招贤士,为他所用,成就一番大事。 经过一顿酒席下来,他发现这纳悦跟李锦都不是等闲之辈,一个心思缜密,一个思维活跃,心中早已坚定招纳之心,至少能够结交上,成为好友。 聊天中,苏抑扬故意询问了李锦跟纳悦的住处跟身份,纳悦随便答了两句,其话真假李锦不知道,但李锦知道自己肯定是不会说真话,只是把自己在江城家丁的身份说了一下。 苏抑扬见两人还没有彻底对他敞开心扉,再问下去也无益,遂在酒酣过后,将两人送出了酒楼。本来是想派马车将两人送回去,但被两人婉言谢绝后,只得由得他们。 李锦带着纳悦在苏抑扬的目送中离开,转过一个街区后,李锦拍了下纳悦的肩膀高兴的说道:“嘿,怎么样,我带你去的这个地方好玩吧!免费吃喝不说,还有人恭维着。不过话说回来,你的字写的真不错,没看出来啊。” 一向不爱说话的纳悦笑了笑,淡淡的说道:“彼此彼此,我也没想到你这么有文采,能作出这么有内涵的诗句。” 哈哈······ 李锦与纳悦两人相视一笑。 “呀,天快黑了啊,我们可以再去找个地方放松一下。”李锦抬头看了看夕阳,突然神色兴奋起来,拉着纳悦又开始新的玩耍路线。 翻墙、爬树,这些技能好像已经成为李锦的本能。走过的路线,又充分展现了李锦的这些技能的熟练度,纳悦感觉自己的这个新朋友是不是不会正常在大街上走路。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庭院,纳悦可以看到出这一定是一户富有的人家。李锦作出要小声、小心、轻点、慢点的指示。已经打定注意要陪着李锦一起的纳悦完全听从李锦的指示。 两人小心的在这个庭院中移动着,小心躲开来来往往的仆人。 避开了好几队巡逻的护院,与许多打扫卫生的仆人,李锦终于来到一个偏僻的小院。长长的一个深呼吸之后来到了一颗高出墙头好多的大树下:“走,爬上去。” “哇!今天这里戒备这么森严,肯定错不了了。”李锦爬上大树,看到了隔着一堵墙的隔壁庭院里的情形,忍不住兴奋道。 纳悦的爬树技术明显比李锦逊色不少,树上的李锦帮了他一把,才勉强的爬了上去。 借着树叶的隐藏,李锦慢慢的向树梢移动。终于,到了一个可以坐人的树杈上。李锦拿出从苏抑扬那里顺出来的干果一边吃一边看着不远处的一个房间。 “那个庭院有什么?”费劲儿的爬到树梢的纳悦好奇的看着隔壁的庭院,而且越看越觉得这庭院的布局有点熟悉,不禁好奇问道。 “嘘,别吵!看着就行了。要吃干果就自己拿。”李锦也不回头,专心的盯着那边窗户。 过了一会,只听李锦呼吸开始变的急骤起来。纳悦往那边的房间一看,只见许多女子正在里面脱衣服。 “你!”纳悦刚说了一个你字,看到李锦专心的样子。就不再说话了,将头转到一边,他是不会看不应该看的东西的。 房间里几个女子将外衣脱下,然后开始服侍一个小女孩子准备洗澡。 “啊!有没有搞错,竟然是个小丫头,有什么可看的,真是扫兴。”李锦失望之下,说话的声音不由的大了点。 而听到窗外的声音,小女孩尖叫一声。李锦吓了一跳,差一点从树上掉了下去。不过,他是差一点,他用手抓住了树枝,不过可怜的自己被房间的小女孩看到了脸。 李锦嘿嘿一笑:“你好,漂亮的小姐。”说完快速的爬上树冲着纳悦说着:“你躲在这里,我引开敌人。明天早上老地方见。”李锦话言刚落,人就象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这个时候,小女孩才反应过来:“流氓!抓流氓呀。”院子里护卫都开始向着李锦逃跑的方向追去。 纳悦听到尖叫声,偷偷的从树叶间隙向窗户看了一眼,这一看足足把他吓的半死。窗户里的小女孩正是自己的亲妹妹,纳扎。 纳悦感觉自己的心都快开跳出来了,自己究竟干了什么。听到护卫的声音变小,这才偷偷的翻墙回了自己的庭院,直接跑回自己的房间换了身衣服,来到了大厅。 而纳扎也跑了下来,看到纳悦就跑了过来。“哥哥,刚才有个色狼打算偷看我洗澡,这地方的人真是坏。”小女生把嘴嘟的老高,她可是把李锦的脸记的清楚,而李锦色狼的身份在她的心中存在许多年。 纳悦心中有鬼,紧张的要死,但是强装镇定,“有这种事情,那人抓到了没有。” “讨厌,那人跑的比兔子还快,那帮护卫又全是帮笨猪,连那混蛋的影子都没看见。”纳扎还在生着气。“别让我抓住他,不然我就剜他眼睛,割他鼻子。” 李锦,还在逃呢。他不敢回营地,回去后陈楚楚等人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明早再想出来就难了,要是出不来就完不成跟纳悦的约定了。 李锦摸了摸衣服上的一排金扣子,这是李锦前几天为了显摆,特意让营地的裁缝给他钉上的,现在却成了他今晚在城中过夜的资本。 “真舒服……,累了一天泡个澡就是爽啊,要是再有紫荆服侍着就更好了。”李锦一边躺在一家小客栈的浴桶里,一边高兴的说着。 此时,纳悦所在的华丽庭院中。一个身着华服的青年来到了大厅。 “废物,一群正规士兵竟然连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都打不过。”华服青年一脚踢在一直站在一旁的侍者身上,等他转过脸看到纳悦兄妹两人的时候,马上变回了笑容:“你们今天过的还好吗,这里不比皇城,待遇更是没法比,你们还非得要跟过来。” 纳扎对于侍者被踢根本就当作没有看见,跳着跑了过去:“纳谦哥哥,你出去了一天,也不陪人家玩,我们什么时候回皇城呀。”而纳悦看着被踢了一脚的侍者,脸上肌肉一阵抽搐,但马上恢复平静的表情。 “哼!今天真是气不顺。带了三万精锐骑兵,竟然没有把一个响马团伙给灭掉,真是气死我了。”纳谦马上又满脸笑容的对纳扎说:“我明天就先送你们俩回皇城,别在这跟着受苦了,中午出发让你这个小懒虫多睡一会。” “讨厌,人家什么时候是小懒虫了。”纳扎使劲摇着纳谦的手臂。 “纳悦,听说你今天也出去了,还是偷偷从后门出去的。别忘记你的身份。”纳悦一愣,马上恭敬的说道:“纳谦哥哥,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了。”纳谦点了点头:“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我就送你们回皇城。” “是。”纳悦连头都不敢抬,低声的回答着。突然他想起来与李锦的约会,又说道:“纳谦哥哥,我在街上为纳扎订作了一个头饰,明天早上我要去取回。” “这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好吧,你快去快回。既然答应了人家就要做到。” “是!那现在我先回房间收拾自己的行李。”纳悦看到纳谦点了点头,自己才敢退着离开了大厅。 在纳悦退出的时候,一名站在门口的中年人向纳悦行礼,这才走到大厅里:“尊贵的纳谦王子、纳扎公主。下官刚在门口听说公主殿下明天要离开,下官这里有点小玩意,送给公主殿下玩耍。”说着拿出一个锦盒,里面装一有颗鸡蛋大的夜明珠。 纳扎正要开心的大叫,纳谦一个眼神瞪了过去。纳扎马上冷冰冰的说道:“太守大人有心了,我收下了。”一名侍女过去接过了锦盒,太守高兴的谢恩。这时纳谦才说道:“太守大人伐盗有功,这一点我会向皇帝陛下为你请功,你退下吧。” “谢二皇子殿下,下官告退。” 太守也真是了得,送礼送对了门路。皇族这一代最得宠就是纳扎公主,而几个皇子也都非常疼爱她,所以礼物送给她,比送给皇子更有效。 第二十八章 离别 第二天天蒙蒙亮,皇甫纳悦皇子就单身一人从临时居住的府邸正门走了出来,向着与李锦昨天见面的地方走去。 而我们的李锦大少年,一直有三女陪睡,现在自己睡根本睡不着。也是天还没有亮就出现在了约会的地方。两人一见,高兴的拥抱在一起:“纳悦,昨天真是倒霉,本想看点香艳的让心情轻松一下,可没想到遇到一平板丫头。” 纳悦一听,一阵狂汗,他可不敢说自己是皇子,更不敢说那个女孩子就是自己的妹妹,皇帝陛下最宠爱的文平公主。那样的话自己与李锦永远都做不了朋友了,深宫中的生活非常的无聊,认识李锦这一样的朋友,纳悦心中感觉非常的快乐。 “我要离开这里了,今天就得走。”纳悦用非常伤感的语气说道,他真的不忍心这样离去,昨天李锦给他带来的欢乐成为这么多年以来最快乐的一天。 “啊!?这就要走了呀。我还有好多地方没陪你去呢。”李锦听完纳悦的话也感到深深的失望,不知怎得,虽然与他相处不久,但感觉很舒服,也许这就是朋友吧。“不行,我得送你个东西留作纪念。” 李锦努力的在自己身上翻着,好不容易找出了一把前几天让营地铁匠帮忙打造的一把匕首,最近一直带在身上的,虽然东西普通了点,但也算是贴身之物了。 纳悦一看,也将自己身上的一把金灿灿的匕首拿了出来:“我们相互交换,这是我们友谊的见证。” “好,我们交换,不过你的是金的,我的就是普通的,你会吃亏哟。” “我们交换的是友情,不是物质,无关紧要。” 李锦见纳悦诚恳的表情,看也不看就把纳悦的匕首放入怀中。李锦他不知道纳悦这把匕首是皇帝在纳悦成人礼的时候赐给他的,匕首刀身上有着皇族的标志,刀鞘上还有皇帝陛下亲笔书写的“纳悦”二字。 “好兄弟,期待我们的下次重逢。”纳悦把李锦的匕首小心放好后,感动的说道。 李锦一脚踢开纳悦:“别,别。你的表情好慎人,我有老婆,对男人可没有一点兴趣。”然后眼睛里泛着泪花大笑起来。 纳悦也是一阵气结,也回应了李锦两拳:“你小子,就没个正形。”两人打了几下,纳悦突然说道:“对了,这一带你熟,快帮我找一家饰品店,我答应要给我妹妹带一件饰品回去的。” “妹妹……”李锦重复了一句,而纳悦看着李锦的表情就想打他。突然李锦说道:“你妹妹也就是我妹妹,我准备礼物给她吧。幸亏昨晚我把身上的金扣子当了。” 说完,纳悦看了看李锦的开怀长衫,抿嘴笑了笑。 这会儿天色已经大亮,街上的店铺也陆续的开始营业。李锦带着纳悦来到一家首饰店,虽然店面不大,但里面绝对有好东西。自己的飞鹰镖局在这乱局中接过这个首饰店的镖,并毫发无损的给送到了,这首饰店老板一直承飞鹰镖局一个人情。 “两位公子要看点什么,小店可是这全城里最好的首饰店。”伙计一看刚开门就有生意上门,一脸笑容的迎接两人。 “我找你们老板,告诉他飞鹰镖局的老大来了。”李锦话一出口,就听店后一阵乱响,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急匆匆的白胡子老头。 “贵客上门,有失远迎。”老板听到飞鹰的名号恭敬的说道。 李锦嘿嘿一笑,这才说道:“我是给你送生意来的,不过不要坑我。上次没人敢在这乱局中接你的镖,我冒险接了,还给你送到了,所以你欠我个人情。” “那是,那是。”老板一听,恭敬的说道:“不知您是要送什么样的人呢?是小女孩呢,还是贵妇人呢。” 李锦看了看老板说道:“这是要送给我亲妹妹的礼物,你要拿出个像样的,要比公主用的还好。” “这您算是找对人了,我这里倒是有一件珍品,是老汉我花了二年的时间做成的,不过这价格······”老板虽然感恩,但商人还是要赚钱的,总不能赔钱。 “呐,全给你,不够的,下次我让人给你送过来。”李锦豪爽把纳悦的钱和昨晚自己当金扣子的钱用钱袋装着全抛到了柜台上。“拿出来看一看,光听你吹牛可不行。” “这·······我先去取出来看看吧。” 一个古朴的盒子被放在桌上,黄金作成的花形头饰,十六个绿宝石衬托着一颗大个的红宝石镶嵌在头饰上。 “老人家,我再给你十两黄金。”纳悦一眼就看出这是个珍品,无论从作工还是宝石的选择。 老板看了看纳悦,点了点头。 “这东西值这么多吗?不是你看走眼吧。”李锦还不相信,质疑的看着纳悦说道。 老板没有说话,纳悦解释道:“这十七颗宝石全是天然形成,经大师之手雕琢。而整个头饰混然天成,此手艺怕是没有几人能作到。”然后又转身向老板行了半礼:“老人家敢问与费仲卿大师什么关系。” “好眼光,这的确出自我师父之手。本来低于五十两黄金我是不卖的,不过今天看在飞鹰镖局在我小店危难之际帮过我大忙的份上,您又如此识货,就按您说的吧,再加十两黄金。” 纳悦二话不话,就准备拿钱出来。李锦的挡下他:“我来付。”说完,掏出了身上飞鹰镖局的金牌,“老板,我今天没带那么多现金,但我兄弟急着要这件东西,你看我能不能先用这金牌抵押,明日一早,我让人把余款送来。” 老板也很豪爽的说道:“您言重了,就凭飞鹰镖局现在的名声,我绝对信得过,腰牌您拿走,明天给我送余款来就行了。” “好,成交。”李锦豪爽的一拍桌子,然后又登鼻子上脸的说道:“再给我拿三件小玩意儿,明早一块结账。” 老板一听,顿时差点吐血,但是豪爽劲儿已经装出去了,不能现在认怂吧,当即就忍痛答应了。 “李锦,我要走了。期待我们重逢的日子,我的好兄弟,我唯一的朋友。”纳悦拍着李锦的肩膀,眼睛里眼泪在打转。说着拿出李锦给自己的那刀非常非常普通的小刀,在自己的手心刺了一下。 李锦见状,收起了笑容。也用纳悦送给自己的匕首刺破了手心:“好兄弟,好朋友。”两个少年的手紧紧的握了一起,两人的血流在两人手掌之间。 纳悦一擦眼睛中的泪水,头也不回的走了,他不敢回头,他怕自己会冲动的不回皇城,他怕自己全永远留恋李锦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李锦低头看着自己手心的伤口,对于这个有点呆头呆脑,却很与自己非常和得的来的朋友也非常挂心,来到这里,同龄的人都不愿意与自己交朋友,一直过的很孤单。 看着纳悦远去的模糊的背影,李锦也转身准备往回走。但他身上没有钱,只得一边咒骂着,一边步行往营地方向走去。 第二十九章 火器 李锦步行着回到营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日落时分,这还是得亏他在路上搭了好几辆便车。 “哟哟,快看看,咱们的相公上茅房终于回来了,这要再不回来我们就要派人去捞了。”李锦一进门,陈楚楚就揶揄道。 李锦自知理亏,不敢反驳,只是一个劲儿的摸头傻笑。 “姐姐,咱去捞相公岂不是坏了他的好事,进了人家公主的温柔乡,还能想着出来吗?”绿衣也是不依不饶的在一旁帮腔道。 李锦一听绿衣的话,没忍住,“屁,什么温柔乡,就是一个平板小丫头。”李锦刚说完,就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立马捂住了嘴。 此话一出,屋内三女皆是一惊,就连一直娴熟温柔的紫荆也是一阵动容。 别看绿衣平时对李锦不冷不热的,但绿衣的性格是那种外冷内热型的,认准了一个人这一辈子就跟定一个人了。 李锦消失的这两天,三女中最坐不住的就是她,不知去城里找了多少次,焦急到吃不好饭,睡不好觉。 可李锦倒好,真的去泡公主去了,绿衣本来就火爆的脾气立马忍不住了,上前一步揪着李锦的耳朵说道:“好啊,你还真把公主给睡了,你能耐啊你,你还回来干什么。” 陈楚楚在一旁也是气得脸色煞白,这个死没良心的,自己去泡公主,我还得在这担惊受怕。 哐啷! 就在绿衣跟李锦打闹的时候,纳悦送给李锦的那把匕首从胸前掉了出来。 陈楚楚眼疾手快,从地上捡了起来。一看上面的徽章跟刻字,脸色煞白。“相公,你不会真的睡了公主吧?” “娘子,我冤枉啊,我就是在她洗澡的时候偷看了一下,发现她只是个没发育的黄毛小丫头。”李锦一脸委屈的说道。 “那这把匕首是怎么回事,不是公主交给你的定情信物?”陈楚楚举了举手中的匕首问道。 “啥!?定情信物?”李锦一阵狂晕,“这是昨天我新结交的一个朋友给我的信物,我也把我刚打造的那个匕首送给了他。” “新结交的朋友?” “啊!那天我从裁缝铺溜走后,就遇上了一个同样从家里溜出来玩的人,当时觉得自己玩很无聊,就顺便带上了他。谁知这小子挺有意思,然后就跟他割手换血做了朋友,不信你看,我手上还有血印呢。”说着,李锦就把手上的刀口展示给陈楚楚看。 见李锦说的诚恳,众女当下就信了大半。 陈楚楚再次确认了下匕首上的徽章,说道:“相公,你结交的这位朋友是不是叫皇甫纳悦?” “啊!你怎么知道?”李锦还没介绍纳悦,陈楚楚就说出来了,不惊讶才怪呢。 “呐!”陈楚楚把匕首上刻得名字给李锦看了看。 “是不是姓皇甫我就不知道了,就只知道他叫纳悦。” “那就错不了了,相公,你这次走运了,竟然结交了一个皇族的人。” “皇族?你是说纳悦是皇子?”李锦也难以置信的说道。 “嗯”陈楚楚轻轻点了点头。 “嘿嘿,没想到这小子还是个皇子,不错。”就李锦而言,其实他并不在乎纳悦是不是皇子,只是听到纳悦的好事就感到莫名的高兴,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吧。 李锦真心高兴,一个劲儿的傻笑。但当他回忆起跟纳悦一起做过的事情后,突然止住了笑声。因为他想到了纳悦跟他一起偷看文平公主洗澡的事情,既然纳悦是皇子,那公主不就是他妹妹吗?想到这,李锦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娘子,我跟你们说,他还跟我一起偷看过公主洗澡,公主不就是他妹妹吗······哈哈。”李锦想到这就忍不住捧腹大笑。三女实在忍不了他的庸俗不堪,白了他一眼后,纷纷自己找事做去了。 李锦自己笑了一会儿,没人理他,也就自己无趣的溜达到了外面。 现在这山谷建设的是越来越好了,一排排依山而建的小木屋,别致而优雅,中央的温泉湖周边开满了四季不败的鲜花,又给谷内增添了一丝生机。由于谷内的人原本都是农民出身,摆脱不了男耕女织的习惯,所以村长老爹就动员青壮力把谷内一些没法建房的地方开垦出来,种上了庄家,这样谷内的人就能自给自足了。李锦每每看到这番景色总感心旷神怡,身心舒畅,仿佛置身在世外桃源一样。 因为之前李锦答应了首饰店老板,要在明天早上给人送余款过去,所以李锦一边闲逛着一边往布隆的住处走去。 不一会儿,来到了布隆的住处。布隆看见李锦,主动上前打招呼,“少爷,您回来了。” “嗯。”李锦应了一声,“布隆,你从村长老爹那准备五十两黄金,明早给上次请咱押镖的首饰店老板送过去。进城的时候顺便看看城里有没有适合开门做生意的门楼,如果有就买下来,以后咱们镖局的生意都在城内接,不能总让外人来这里。” 其实李锦想在城内找个据点的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营地的**,二是为了避免下次进城自己身无分文却无处落脚的尴尬。 布隆自然不会想那么多,现在李锦带着他们开镖局,劫黑饷,给了他们以前从不敢奢望的生活,现在在这群人眼中,李锦就是绝对的领袖,那自然而然就是李锦说什么,他们听什么了。 布隆点头应是后,刚要准备离开,又被李锦叫住。 “还有一件事,你把营地里所有的能工巧匠,不管是铁匠还是木匠,只要会点工艺活儿的人都给我找来,另外再让村长老爹给我准备点硝石、硫磺跟木炭送到我的住处。” 布隆对李锦的这些要求很是不解,但也没多问,只是一个劲儿的点头应是,等李锦说完后只管去做。 交代完这些,李锦就回了住处,等着那群“能工巧匠”的到来。 在等的这短时间,立即也没闲着,用毛笔在纸上用他那拙劣的画技大体画出了一个长枪跟大炮还有手雷的形状。 没错,李锦准备把火药引入到这个时代。现在周围兵荒马乱,盗匪横行,说不定哪天就会有响马强盗的看中了这个营地前来抢夺。而且,虽然陷害云龙寨一事做的隐秘,但保不准哪天就会被人家知道,万一人家来报复,虽然靠营地现在的防御工事,加上营地的人手抵挡住外敌不成问题,但死伤是难免的,那不是李锦希望看到的。可是如果己方有了火器那就不一样了,不说把敌人打退,光吓也要吓死他们。 退一步讲,就算军队平乱成功,没有盗匪过来挑事,武装下自己,使自己强大也没什么坏处嘛。 李锦刚放下笔,村长老爹就带人送来了一车李锦要的材料。 不一会儿,见布隆也带着一群不修边幅的人走了进来,真正让李锦眼前一亮的是,这群人里竟然还有一个女孩,虽然蓬头垢面,但以李锦的眼光看来,如果洗白净了,这绝对是个美人坯子。 李锦轻咳两声,使自己的目光从那个女孩的身上移开。“今天召集大家来呢,是希望能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帮我造一件东西出来,如果这件东西能够问世,那以后就没有人敢欺负我们了。” 火炮和枪,那是近代战争中的主角。也正是在这两方面,中国落后了欧洲太多,以至于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屈辱史。现在李锦穿越过来,带来了火药的技术,若是在他这个年代就领先了别人一步,岂不是只要有野心救能统一整个大陆。 当然这就扯远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先把大炮跟长枪做出来,以求自保。 第三十章 发明怪才 李锦在营地的这群“能工巧匠”来之前,借空档,按照黑火药的配制比例,用硝石、硫磺、木炭提纯一点黑火药,准备待会演示给他们看。 李锦把提纯出来的黑火药装在一个小葫芦里,在葫芦口接出一根引线,然后把其它地方密封好。 “接下来呢,先给大家看一样东西。”说着,李锦在众人目光的跟随下,拿着一根火折子跑到了屋子外面,点燃了葫芦口上的引线,将其抛到了院中。 轰! 虽然只是为了演示,火药并不多,但爆炸的声响依旧不小,使观看的人都吃了一惊。 李锦带着众人刚回到屋里,那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最先跑上前来,“喂,你刚刚玩的那个是个什么东西啊?” 嘿!这小姑娘倒是不怕生哈,我喜欢。 李锦见小姑娘主动跑上前来,心中一喜,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迟疑了一会儿,“嗯······那我告诉你我的名字,你就要告诉我你刚刚玩的是什么。” “好!”,李锦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我叫布珂。” 布珂······李锦念叨了一句,“你跟布隆什么关系?” “我刚刚回答你一个问题了,现在轮到你先回答我的了。” “哈哈。”李锦被布珂逗的一笑,“刚刚那个东西是把一种叫黑火药的东西预先装进葫芦里,再点燃一根引线将其引燃,然后就会爆炸,至于名字嘛······就叫做手雷。” 布珂听完李锦的回答,很高兴的笑了笑,甜甜的说道:“看你一口气回答了我这么多的份上,我就再回答你一个问题,布隆是我叔叔。” 有意思,这小姑娘有意思。 布珂成功引起了李锦的兴趣,李锦看着她,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的笑容。 这一幕正好被因爆炸声而吸引出来的陈楚楚等人看见,顿时又引起一顿白眼。 李锦见陈楚楚向他走来,故作正经的说道:“大家也看见了,我管刚刚爆炸的那个东西叫手雷,其核心物质就是这个。”说着,李锦指了指桌子上提纯出来的没用完的黑火药,“火药。” 自古喜欢搞发明的人都很实诚,少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间的尔虞我诈,仅对一些新奇玩意儿感兴趣,毫无疑问,李锦刚才的行为已经成功引起了他们的兴趣,正好也达到了李锦想要的预期目的。 李锦扫视了一下众人,见包括布珂在内的众人都在聚精会神的关注着他的下文,有点骄傲的说道:“大家先看看这个。” 李锦把之前事先画好的步枪跟大炮的草图递给了他们,“我管这个叫枪,管这个叫炮,他们的原理都是借助于火药爆炸瞬间产生的巨大能量来推动弹药快速飞出以达到杀伤的能力。” 李锦话音刚落,布珂就迫不及待的拿着草图走上前,“你的意思是说先在这根管里放上你做的那个火药,再放进一颗弹珠,点燃火药再弹射弹珠飞出来打人?” “对。”李锦点了点头。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慢了点,而且这东西这么大,在实战中根本不实用。” 咦,看来这布珂不光是长得好看,脑子还挺好使,这要是娶回家,岂不是又得了一宝贝。 李锦越看这布珂越喜欢,越想越高兴,面带淫笑的说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枪内加一个弹簧撞针装置,用它撞击火药产生火花,来达到爆炸的目的,不过这个涉及到技术层面,实现起来比较困难。” “弹簧撞针装置又是什么?”布珂疑问的说道。 李锦干脆又在纸上画出了弹簧撞针的大体原理图,指着图纸说道:“呐,就是这个。” “好奇妙啊,大家快来看,这个装置真的能解决好多我们之前遇到的难题哎。”布珂似乎本来跟这群怪才就很熟,而且隐约间还有做他们头头的感觉。 李锦忍不住好奇问道:“你认识他们?” 布珂俏皮的一笑,“他们都是我的小弟,跟我混的。嘿,没想到你还挺有头脑的,能想出这么精密的东西。” “那是自然,要是你能配合一下,我能造出更精密、聪明一百倍上千倍的发明来。”李锦忽而嘿嘿直笑了起来,笑容之间,很是荡漾。 倒是布珂,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直接抱着双手,哼声道:“我就不信,你能发明出比我的发明更精密、更聪明的东西来。说吧,需要我怎么配合你。” “嘿嘿,这可是你说的啊。”李锦一脸荡笑,搓着手,眯眼道:“只要布珂你乖乖听我摆······”话才说了半句,就被陈楚楚的小手捂住了嘴,只见得她俏面霞飞,白眼道:“要死啦,不管是谁就随便欺负。” 说罢,这才款步走至布珂面前,拉着她的小手,瞅了李锦一眼后道:“妹妹,你不要听他胡言乱语。他才不懂什么发明创作呢。” “姐姐,那他是在骗我咯?”布珂明显的,对李锦有了些厌恶。搞技术的就是这样,不懂就是不懂,不懂装懂,反而让人心生厌恶。 见得她如此表情,未免她真的对李锦有什么太大的恶感。陈楚楚也只得银牙一咬,红着脸凑她耳边仔细的解释了几句他所谓的发明创作中的淫言秽语。布珂那钟灵之秀的俏脸上,渐渐浮上了一抹错愕,她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世界上还会有这种恶趣味之人? 在她那纯真的眼眸注视下,饶是以李锦目前的脸皮,也是尴尬一笑:“这个,暂且不提。诸位都是人才,希望能尽其所能,为咱们营地的明天奉献一份力量。待会,我会安排给你们建造一个实验室,供你们去研究发明,只希望你们能不负众望,尽快研究出长枪跟大炮,有什么不懂的尽管来问我。” 李锦刚刚恶搞了一把布珂,现在她很不满的瞪着李锦,“哼,要不是看在你还会点发明的份上,我都懒得搭理你,记得你说的,尽快建个地方供我们搞研究。我们走。”说着,布珂向“小弟们”招了招手,便推门而去。 一直站在一旁的村长老爹,一脸汗颜的走上前来,尴尬的说道:“少爷,布隆这侄女从小脾气就怪,您别在意啊。” 李锦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不碍事,不碍事,我挺喜欢这丫头的。就再麻烦您一次,在谷内找个僻静的地方按照布珂的意思建几座房子,供他们那群人研究。” 村长老爹一阵错愕,还真建啊。不过心里虽然有疑虑,但嘴上没说,很诚恳的点头应是后便开始着手去办。 这群怪人平时也不训练,也不务农的,一直也让村长老爹很是头疼,正好现在李锦给了他们一个用武之地,也去了村长老爹的一个心病。 待所有人走后,陈楚楚怒气冲冲的走上前来,作势要揪李锦的耳朵,李锦眼见不好,提前闪身一躲,两个人就在屋内围着一张桌子转起圈来。 “你说,你是不是对那个叫布珂的小姑娘动歪心思了?”陈楚楚边追边问道。 “娘子,冤枉啊,我就是看她好玩,逗逗她而已,没其他心思。”李锦露出一脸的老实像说道。 “真的?” “真的。” “那你别跑,你过来老老实实说。” “那你别打我,不准揪耳朵。”说着,李锦捂着耳朵,可怜兮兮的走到陈楚楚跟前。 陈楚楚见李锦这熊样,强忍住笑意,故意板着脸,趁其不备一把揪住他的耳朵,说道:“现在胆肥了,还敢跑,跟我进来。” 李锦一边喊着痛,一边跟着陈楚楚往里间走去,做着坦白交代······ 第三十一章 捕猎 论拳脚,李锦自然不是陈楚楚跟绿衣的对手,犯错被逮了现行的他自然只有乖乖认错挨打的份,但李锦绝不是真的就这样听话。 自从练了混元仙功,李锦这床上的战斗力是与日俱增,越来越强。在挨陈楚楚打的时候,他就打好了如意算盘。 现在让你猖狂会,待会上了床让你们知道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 怀着报复的心理,李锦一晚上格外的卖力,一直鏖战到天亮,就算三女轮番求饶也没有要放过她们的意思,当然,一直乖巧的紫荆自然要好好照顾一下。 饶是这样,紫荆跟其他两女一样,天蒙蒙亮的时候才得以休息,现在三女已经昏睡过去,估计午饭都没力气起来吃了,晚上能醒来都是好的。 这混元仙功本来就是有益于男方的双休神功,李锦虽然经过一夜盘肠大战,没有睡觉,但天亮的时候精神格外的好,根本不需要睡觉,为了不打扰已经昏睡如泥的三女,他早早起了床,看着营地里的人们操练。 今早上的营地似乎格外的热闹,不远处的空地上,一群人围在一起,又吵又闹的,不知在干什么。 走近一看,原来是李慕在跟营地里的青壮年们切磋武艺,但不是一对一的切磋,而是一打五。 看得出来,这五个人以前也是个练家子,但五个人联手在李慕的手下都走不过两回合。现在陈楚楚没在这,如果她在这肯定能看得出来,李慕的身手不同于江湖人所修习的个体功法,而更像是军队中至刚至阳的军拳,虽然个体战斗力略差,但是协同作战或者马战的时候绝对是无可匹敌的。 果然,那五个人一起也不是李慕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败下阵来,李慕像没事人一样,挨个把他们拉起来。自从李锦等人来了营地,李慕就一直负责营地人员的训练工作,好像是与生俱来的本领,不但训练的卓有成效,而且李慕还跟他们打成了一片,那种亲密的关系就像战友。 这空档,李慕看见了同样在围观的李锦,主动走上前,“少爷。” “嗯。”李锦应了声,算是打了招呼,“李慕,经过楚楚的治疗,你的病情最近有没有好转,有没有想起点什么?” “经过陈姑娘的治疗,我的病情确实好了许多,最近在操练营地的人的时候,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以前经历过。” 听到李慕的病情好了很多,李锦也打心眼里高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出于这具身体潜意识的原因,李锦总觉得跟李慕很熟悉,有种亲切感。 李锦看望过李慕后,继续在营地里闲逛。 营地里的变化可谓是越来越明显,虽然说女人、老人还有小孩子们无法外出接任务,可他们依然不会闲着,大量的空闲时间可以让他们好好的收拾营地。老人们还特意将山里的花草移入了营地。挖出人工水渠,在营地的广场边上制造了假山、瀑布。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好一个人间仙境啊!”李锦差一点就不敢认这里了,与刚来时候的差别太大了,看来当初把营地交给村长老爹打理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村长老爹笑呵呵的走过来,显然做出这样的改变他功不可没,还是感到非常自豪的:“李锦少爷,你安排的事情,我已经派人着手去做了。” “嗯,好。辛苦您老了。”李锦说完,瞥了一眼营地的一个角落里挂着许多肉类。“那是什么?” 村长老爹听李锦问道,恭敬的回道:“哦,是这样的,这里水草丰盛,也有不少野兽,在我们建营的时候被打死了好多。结果没有了豺狼等高食肉动物的威协,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大量的繁殖,那东西一个月生七八只,三个月就成熟,现在已经成灾了,只好找了几个猎户,人为地去捕杀它们,也就攒下了这些生肉。” 李锦一边听着,一边心里想象着。很快大脑就浮现出一副遍地野兔野鼠的情景。 “村长老爹,按你这么说,附近的小动物很多喽?” 村长叹了口气:“何止是很多,简直成灾了。那边山头的草地里草根都被啃光了。大量的野兔、山鸡,不分白天黑夜的袭击着我们的菜园。头一天夜里我们都没有注意,一夜之间,我们菜园里的菜被吃了个精光。” 这么可怕,看来这种弱小生物没有了天敌还真是成灾啊。 只听村长又说道:“我们正考虑从外面活捉几十只豺狼之类的食肉动物回来,好压制一下疯狂繁殖的食草动物。” 提到兔子、鸡鸭之类的,李锦突然想到一个点子。记得前世中不是有不少人专门养殖这些东西吗,既然现在有现成的资源,何不试着搞搞养殖。“老爹,我突然想到个点子。我看不如把附近的这些山头弄成这些小东西的放养场,就像以前村里养的猪一样,让他们也变成我们的经济来源之一。” 接下来,李锦又按照前世中做养殖生意人的营销模式以及市场上野味的价格跟村长老爹详细解释了一下,村长听完眼睛都亮了。他们现在只在营地附近设的陷井,抓到的野兔之类的每天就有上千只,如果十几个山头都设有,那每天赚的钱岂不是用车子拉都拉不完。 “李锦少爷,这些事情就交给我们这些老家伙吧。我们整天在营地里除了吃就是睡,快过的跟县太爷一样了。真是有点不习惯,这下我们有事情做了,现在营里除了按您的要求要学习的小孩子之外,还有五百多能干活的人,再说抓点野兔野鸡之类的小东西又不是费力的活,我们就可以干的很好。” 说干就干,村长老爹叫来几个老猎户,七嘴八舌的讨论着,这些人年轻的时候都是远近闻名的好猎手,设置些陷井对他们来说就跟做游戏一样的轻松。现在让他们去捕野兔野鸡权当生活娱乐了。 接下来的几天,真是让李锦大长了见识,记得他小的时候,家是农村的,自己也设置过陷井,但这会他看到了一群老猎人做的工具,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猎人陷井。 老猎人们先是在十几个山头最外围设置了大型陷井,专门为对付厉害的野兽而准备的,而对付野狼,他们用的是一种细又长而且软的树藤,如果有狼掉进去,那就会被树藤紧紧的缠住,而且越挣扎缠的越紧。 十几个山头里的陷井更是五花八门,有套网、地坑、夹锁之类的。总之是活捉的、杀死的都有。 正好,李锦安排布隆去找的据点也有了消息,在城中接手了一个二手门楼,虽然旧点,但是地方确实够大,而且价格也不贵,可见布隆确实上了心。这以后算是在城中有了联络点。 决定要做养殖生意后,布隆又跑了几趟城里的大大小小的酒楼饭庄,以极低的价格把整个货源供给线给垄断了下来。使得营地里每天的收入真的是盆满钵满。 第三十二章 当官? 自从李锦让布隆以营地的名义去注册了个镖局后,营地里的人渐渐开始转做白道生意,已经好久没有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了。加上李锦又出新点子,让布隆几乎垄断了整个临州的野味食材供应市场,现在营地里的总资产恐怕已经数不清了。更何况住在营地里的人种地纺织,自给自足,根本没有能用到钱的地方,所以,现在营地的人不光物质生活满足,精神生活也是相当满意。 李锦住在营地的这些日子了,看着白天辛勤劳作,晚上篝火享乐的人们,不禁感叹,这些人就是一些简单农民啊,他们多容易满足,但苛政猛于虎,就是这么一群这么容易满足的人,却被逼上了梁山做了强盗。 正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李锦少爷,最近我刚发现这温泉湖里盛产一种珍贵的鲤鱼,老汉我刚钓了一条大的,肉鲜美的很,晚上要不要来我家坐坐?”晚饭的时间,村长老爹见李锦一个人坐在湖边发呆,主动用平和的语气邀请道。 李锦当然很乐意答应,“好啊,我先回去跟我的老婆们说说,待会就过去。” 因为营地里的人白天都辛勤劳作,这午餐都是有人统一集体做大锅饭,这到了晚上,一般都是每家每户各自做饭,各自享受着家庭的温馨。 李锦回去一说,陈楚楚跟绿衣由于昨晚被折腾的实在没力气,就赖在床上不打算去了。倒是紫荆受的恩泽最少,已经早早起了床,就决定跟着李锦过去,顺便还能帮帮忙。 “老爹,没打招呼,我这又多带了一张嘴过来吃饭,实在抱歉啊。”李锦刚到村长老爹的家门,满脸歉意地说道。 “不碍事,不碍事,人越多越好,人多热闹。”村长老爹还没说话,村长老婆这脸上已经笑开了花,自从她儿子死后,她已经好久没见家里这么多人吃饭了。 进了门,紫荆很乖巧的主动到厨房去帮着打下手。村长老婆实在喜欢紫荆的漂亮跟机灵,便把准备传给儿媳妇的一对祖母绿手镯送给了紫荆。 村长老婆似乎是个持家的能手,在有人帮忙的情况下,不一会儿,第一道菜很快的就摆到了桌子上。 村长先给李锦倒上一杯酒,然后又拿出一个杯子放在自己面前倒满:“李锦少爷,尝一口,这是老汉我自己酿的酒,就当我敬您的,如果没有您我们恐怕早就饿死了。” 虽酒量不好,但抵不过村长盛情相邀,李锦端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小口。“哇……,好冲。”第一次喝烈酒的李锦非常的不适应。村长也没有笑,反而有点悲伤的说道:“我们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已经知足了,非常知足了。可是李锦少爷,您不知道像以前我们吃不饱穿不暖的人还有许多。” 村长猛将一口酒喝下,这才又接着说:“李锦少爷心地善良,有能力,还不嫌弃我们这群农民,要是您能当大官,这样就会又有千千万万的穷苦百姓得救了。老汉我真希望您能当大官,最好成为一个州的太守。” 李锦没想到村长老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稍微一阵错愕,哈哈大笑起来:“老爹,你喝醉了吧。” “我没醉,我们老百姓就只想过安定的生活,能吃饱穿暖,有点余钱。可就是这么低的要求都不给我们,听说太守一顿饭就要花掉几千两银子,每个菜都是只吃几口,其余全倒掉。那可是我们一村人全年的生活费呀。”村长借着酒劲,越说越激动。 草、野兔、狼,食物链顶端生物。田地、百姓、贵族、太守。李锦的脑子里突然产生了这样的比较,看看村长已经趴在桌上语无伦次的乱喊着。李锦叫来村长老婆帮着把村长扶回卧室,这才与紫荆一起离开。 野外的夜里还带是带有一丝凉意的,紫荆要为李锦披上披风。李锦挥手挡下紫荆:“我不冷。” “少爷还在想村长老爹的话嘛。”紫荆看到李锦好象在思考些什么。 李锦回头一笑:“已经不想了。这些事情不是我们该操心的,这是皇帝的事情。我只要照顾好你们,让你们幸福就行了,再有精力就去找一些好玩的事情来做。” 李锦,马上就要到十八岁了。什么使命感,人生目标之类的与他没有关系,救这些人无非是一时善心大作。成立镖局也只是想感受一下当头目的感觉,顺便找一个养活这些人的办法罢了。社会民生,与他又有什么关系,毕竟身上背负的越多就越累。 “少爷,您如果真的当了太守。会善待百姓吗?”紫荆也听到村长的话,小声问道。 “太守,别开玩笑了。我才没有兴趣当太守呢,白送给我也不当。还是自由自在的生活,陪着你们的好。”李锦大笑不止,当官?就连皇帝都不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时候还要受大臣们的气,规矩一大堆。连皇帝都这样不自由更不用说当官的了,上面还有更大的官,一样要受人管。 紫荆用小的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着:“真希望少爷可以当上太守。” 李锦当然听不到紫荆说的话,看着印在湖面上的月亮。捡拾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水波荡起的涟漪将圆月打乱,就像此刻李锦的思绪,并不平静。 第三十三章 邀请函 李锦一直惦记着营地里那群怪才对火器的研究进程,这天,抽了个空过去看了看实验室的建设进度,当然顺便还看了看令他兴趣百生的布珂。 李锦刚从实验室工地出来,营地的一个卫兵就迎上前来,“少爷,有个自称是您熟人的叫苏抑扬的人派人送来了一副请柬。” 李锦接过卫兵手中的请柬,翻开看了看,说什么近期会在沂水城举办个什么文人交流大会,希望他能参加。 苏抑扬?他突然找我干什么? 虽然心里嘀咕,但是毕竟受过人家款待,又没有什么恩怨,关键是最近闲得慌,去玩玩也不错,反正咱脑子里有的是名人诗词,糊弄那群迂腐文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好了,我知道了,你去吧。”李锦支退了卫兵,看了看大会日期,是后天,行,准备一下吧。 回到住处,把这件事跟陈楚楚等人说了说,在营地憋久了的众女早就想着出去玩玩了,正好有这个机会,都想要跟着去。 得,去就去吧,反正小爷的老婆们个个国色天香,又不是带不出门去。 日期一到,众女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顺便把李锦也打扮的帅气有加,在李慕训练的一队骑兵的护送下,向沂水城进发。 自从李锦学会了骑马,就不愿意再坐马车了。想想也对,一个大老爷们一出门就得坐马车,不会骑马,一是不方便,最重要的是说出去太丢人。 可现在李锦学会了骑马就不一样了,坐在一匹毛色锃亮的高头黑马上,走在一小支骑兵的最前面,那感觉,要多拉风就有多拉风。 由于一队人都是骑马,速度就比走路快了好多,不到半晌就来到了聚会的地方。 看到李锦到来,苏抑扬的眼线立即报告,为了表示对李锦的重视,李锦刚到门口,苏抑扬亲自走出来迎接他,待看见从马车上下来的三女时,苏抑扬也不禁一阵呆滞,但好在立马收住了表情。 “哈哈,李锦兄,真没敢想能把你请来,这真是我莫大的荣幸啊。”苏抑扬轻轻一揖。 李锦同样还礼,“上次承蒙苏兄盛情款待,真是十分畅快,既然苏兄又再次相邀,这样的好事,岂有不来之理!” 两人哈哈大笑着走进了会场。 这苏抑扬还真是有钱,这茶楼比上次来的时候还奢华。边边角都摆上了花朵盆景,房顶上还挂上了彩饰,总之在李锦心里就一句话,这苏抑扬就是想显摆他有钱。 上了二楼,李锦才知道,自己来的已经算晚的了,光看一楼大厅人多不以为怪,但二楼上都人满为患,一个个少男少女相互交谈着,典型的一幅官二代富二代聚会的场面。 二楼上有男有女,男的穿着光鲜,容貌俊朗,女的更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各个身姿卓越,看的李锦是眼花缭乱。 跟在一旁的绿衣看见这场景,忍不住抬起秀脚狠狠的踩在了李锦的脚背上,因为外人在场,李锦也不好发作,只得强忍着疼痛用疑问的目光看向绿衣,你干嘛踩我? 绿衣也不甘示弱,狠狠回瞪了他一眼,“怪不得总想着自己跑出来玩,这么多漂亮女人,你不想来才怪呢。” 姑奶奶哎,我这是第一次在这见这么多女人,上次来的时候根本没有这么多莺莺燕燕,要是早知道是这样,我打死也不会带你们来的。 当然这些话,李锦只是在心里想想,苦水只能自己咽下去,谁叫自己运气不好,找了个动不动就爱吃醋的老婆呢,苏抑扬,老子算是被你坑了。 “各位朋友,感谢大家给在下面子,能不辞辛苦来赴这次诗友会。更要感谢锦怡轩的各位才女们,能千里迢迢从京城赶来,在下感激不尽。”苏抑扬作为这里的地主,对在场的众人致辞。 “苏公子,我们可不是冲你的面子来的,要不是为了见见那首《乌栖曲》的作者,我们才懒得过来呢。”众人中一个长得就古灵古怪的女孩子打趣道。 “哈哈,说的也是,想必诸位也等急了,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乌栖曲》的作者。”苏抑扬对那女孩子的打趣也不放在心上,说着就把李锦请到了身前。“呐,就是这位。” 李锦在来之前毫无准备,苏抑扬也没提前跟他说要隆重介绍他。饶是他脸皮厚,也被搞得脸红红的。 “原来就是他啊,姐妹们,快来看看你们朝思暮想的人儿。”还是那个女孩子,她似乎很是大胆,对着自己身边的一群女孩子说道。 在前世,都有歌迷追歌星,现在这个年代不流行那个,能作诗作画的竟然成了被追逐的明星。 眨眼间,李锦就被一群头脑发热的女孩子围了起来,更是直接把站在他身边的陈楚楚等人给挤到了一边,本来就吃醋生气的绿衣重重的哼了一声,拉着陈楚楚跟紫荆自己找地玩去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皇甫玥。”那个古灵精怪的女生真是一点都不怕生。 又是皇甫,不会又是皇族的人吧?尽管疑问,李锦还是不失风度的回答道:“在下姓李名锦。” “李锦!?”皇甫玥念叨了一遍,“看你年纪也不大啊,怎么会写出这么有深意的诗句呢?不会是抄袭的某人的吧。” 汗,****个仙人板板,谁说年轻就不能有才华的啊?我抄袭,抄袭谁的啊,抄袭你吗? “姑娘说笑了。” “这样吧,为了证明你有真才实学,你就以我们这群妙龄少女为题,做一首诗赞美一下我们,要是听着中肯,等我们回京还可以帮你在锦怡轩的姐妹们中宣传一下,说不定有哪个姐妹一激动喜欢上你,你就赚大了。” “对呀,对呀,如果有真才实学就作首诗赞美一下我们。”皇甫玥的话一出,周围的众女一个劲儿的附和道。 说的小爷我很想讨好你们似的,小爷我很缺女人吗,我的老婆哪个不漂亮。 不过生气归生气,但总不能动手打女人吧。看来今天不作首诗赞美一下她们是走不了了,幸亏小爷我身后有李白杜甫这群大神撑腰,不然今天真可能会出糗。 李锦略一沉思,李白清平调的第一首便脱口而出: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李锦一边说着,边上早有一姑娘执笔写了下来。 “好诗!好诗啊!”众女一时间被这首清平调彻底征服,真正相信了李锦的才华。 见众女满意,李锦这才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众女更是不想放过李锦,这个拉一下,那个扯一下,谈天说地,聊古阔今,把李锦搞得一个头两个大,原来被众美环绕的感觉也不太好受啊。 最受实在受不了了,李锦借口要去方便,这才好歹脱身。 脱身出来的李锦刚想去看看陈楚楚她们在干嘛,又在路上遇见几个过来寒暄的男子,又少不了一顿纠缠,使得李锦心中有气不能发。 等找到陈楚楚等人的时候,李锦简直要气炸了,她们竟然在陪着一个男人喝茶聊天。 李锦气冲冲的走上前去,但丝毫没引起重视,还故意重重咳嗽了一声,陈楚楚跟绿衣这才扭头瞅了他一眼,但接着转头跟那男的聊天。 李锦打量了一下那男的,长得却有几分俊朗,虽然可以看的出年龄已近中年,贵在气质不凡,但这人的眸子里总透露着一股阴沉,让人看了不舒服。 关键这男的还挺会找聊机,跟陈楚楚谈论起病医药理。 “你好,尊夫人真是秀外慧中啊,不仅美丽大方还精通史书药理,真是羡煞旁人啊。”男人见李锦过来,不失风度的主动打招呼。 李锦可不理你是不是有风度,只要你让我不爽,就别指望我给你好脸色,所以就冷冰冰的来了一句:“这我知道,用不着你说。”听到这话男子一愣,他没想到李锦这么一个才气出众的人怎么会这么没风度,脸上搞得一僵。 这时候,站在角落里的一个一身黑衣劲装打扮的壮硕男子走上前来,一脸不善的说道:“大胆,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一直在一旁默默听着不说话的紫荆见李锦真的生气了,拉了拉李锦,跟李锦小声说道:“相公,我总感觉那个男的不怀好意,但碍于他是临州的太守,姐姐们都不好不理他。” 太守!?这么年轻?哼,太守怎么了,敢打小爷女人的主意,就算是皇帝老子,我都要灭了他。 “太守嘛,本州的太守大人。朝廷三品大员。”想用身份压人,李锦那就更不爽了。 黑衣男正要发火,只听太守哈哈的笑了两声:“小伙子,为人太冲了不好。”这才转回头去:“没什么好玩的了,我们走吧” 黑衣男非常不明白太守为什么对于李锦不加责罚,不由的把心中的疑惑提了出来。太守瞪了他一眼:“你这种没脑子的东西,刚刚那是谁的地盘。” “苏抑扬苏公子。” 太守点了点头:“那我再问你,他老子是户部尚书。借这个身份他整天恃才傲物,连我都不放在眼里,可今天他算是给足了那个叫李锦的面子,而且还有故意讨好的嫌疑。” 黑衣男深吸一口气,马上明白了过来,一个劲说自己愚笨。 “多动一动脑子,身在官场不要随便给自己树敌。”太守也算是谨慎小心的人,对于摸不清的当然选择退让。 可见当官能当到太守位置的人肯定不是草包,一定有他的一套为人处世之道。 被这件事一搅和,李锦也没有兴趣再待下去,跟苏抑扬打了个招呼,就气冲冲的准备回营地。陈楚楚一脸好笑的跟在后面上了马车。 也许众人的警惕性都放松了,包括陈楚楚等江湖中人都想不到的是,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几个身影也悄悄的跟在了他们队伍后面。 三十四章 就是小肚鸡肠 回营地的一路上李锦也没有跟陈楚楚说话,回到营地,把马缰绳扔给别人就气冲冲的跑回住处躺在床上也不说话。 陈楚楚跟绿衣看见李锦这样,心里越发的欢喜,起码她们知道李锦吃醋了,心里是真的在乎她们的。 女人似乎都是这样,明明想让男人在乎她,却总是向相反的方向做,故意激他,让他主动前来讨好。 绿衣就是这种典型,回到住处,故意提高了嗓门跟陈楚楚讨论道:“姐姐,我看那个太守真不错,虽然老了点,但胜在有风度,才华横溢。又有权有势,真是不错呢。” 陈楚楚听了,会心一笑,故意带着戏弄的语气跟着附和起哄。 紫荆看见李锦生气,心里也不好受,并没有跟着起哄,而是乖巧的走到床前,“相公,姐姐们不是那个意思,你不要生气了。” “哼!”李锦不满的哼了一声,“紫荆,陪我去趟村长老爹那。” 说着,就起身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紫荆乖乖的跟在后面。 走过陈楚楚身边的时候,紫荆尴尬的看了她一眼,陈楚楚偷笑了下,“妹妹,没事,你去吧,照顾好他,别让他喝酒,他酒量不行。” “嗯。”紫荆乖巧的应了一声。 虽然陈楚楚表面云淡风轻,绿衣看上去也是冷冰冰的,但她们都是忠贞不渝的女子,心里早就把李锦当成了她们一生的依靠。最温暖的幸福不是每天的甜言蜜语,而是在吵架的时候都包含着对彼此满满的爱意。 “村长老爹!我来找你喝酒了。”还没进门,李锦就扯着嗓门喊道。 “哟,李锦少爷,您回来了,快请进,快请进。”村长老爹麻利的把李锦迎进屋内。“老婆子,李锦少爷来了,快做点好吃的。” “好咧。”似乎每次李锦来,村长老伴儿都很高兴。 “婆婆,我来帮您。”紫荆似乎也喜欢村长老两口,一脸幸福的笑容说道。 村长老爹笑呵呵的看着紫荆,脸上洋溢的也是幸福的表情。“李锦少爷,紫荆这孩子真乖巧。” 李锦听了,一脸得意,“哈哈,那是,紫荆可是我的心肝宝贝,唅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 村长老爹皱着一脸老褶,哈哈大笑。厨房里的村长老伴也看着正在择菜的紫荆微笑不语,众人中倒是紫荆羞红了脸。 村长老伴做菜不仅好吃还快,李锦喝了一盏茶的功夫,桌上就摆上了菜肴,村长老爹自是又拿出一罐好酒,只是这次李锦主动抢着倒酒。 这回,李锦因为心里不爽,就没像上次一样,只抿一口。等到菜上齐了,李锦已经喝了整整一瓷杯。 见村长老伴跟紫荆忙活完了,李锦直接招呼她们上桌一起吃饭。一张小矮桌,四只小板凳,四副碗筷一壶酒,形成了一幅美满的老少一家四口的农家乐。 酒意正酣,李锦已经开始犯晕,大着舌头说道:“村长,你上次不是说不喜欢那个混蛋太守嘛,那咱就让他下台,咱们要整死他,敢跟李锦少爷我抢女人。” 因为高兴,村长老爹比李锦多喝了几杯,也是有微微醉意,借着酒劲儿,大声的说道:“好,只要李锦少爷想干,老汉我豁出这条命去我都乐意。” 听村长老爹这么说,村长老伴手里还拿着碗筷,豆大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紫荆一看,立马放下碗筷,拿出手绢轻轻的为她拭去眼泪。 “婆婆,你怎么了?”紫荆温柔的关心道。 “没事儿,没事儿。”村长老伴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坚强道。“我再给你们爷俩加点菜。”说着,就往厨房跑去。 李锦跟紫荆自是知道并不是没事,李锦用眼神示意了下紫荆,紫荆轻轻点头跟了上去。 “村长,婆婆这是咋了。” “哎,少爷,你是有所不知啊,我们的儿子就是被这太守的卫兵活活打死的。”坚强如村长老爹都不禁老泪纵横。 “这个该死的太守,一定要搞垮他。”李锦听完村长老爹一家的遭遇后更加坚定了要弄垮太守的心思。 等到紫荆安慰完村长老伴出来,发现酒桌上的李锦跟村长老爹早已喝的昏睡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没办法,紫荆自己肯定搞不定,就叫来了布隆,这才把村长和李锦安顿好。 这一夜又如李锦上次喝醉的那一次一样,众女没有睡觉,都是围坐在床头,相互聊天谈心照顾着酒醉的李锦。 第二天早上,李锦一觉醒来,大呼头痛头晕,一边拍着额头一边作势要起床。 “老老实实在那躺好了。”陈楚楚拿着个牛皮包裹从外间走进来,“不会喝酒还喝那么多,不要命了?” 李锦知道陈楚楚还是关心他的,也不反抗,就一直看着陈楚楚。 当陈楚楚抖开那牛皮包裹的时候,李锦慌了,是针,要给我扎针?我不要啊,疼! “娘子,你这是要干嘛啊?” “干嘛!?你不是头疼吗,给你扎个针,缓解一下。”陈楚楚没好气的说道。 “那个能不能不扎针,我怕疼!”李锦声若细蚊的说道。 “不能,给我乖乖躺好了。”、 这一幕好熟悉啊,怎么似曾相识。 对啊,这不是我小时候感冒害怕护士给打针时候的心态吗。 护士?嘿嘿。 陈楚楚现在还不知道,现在李锦早把她意淫成了身穿护士服,拿着针要给他扎屁股的样子。 想着想着就想歪了,眼睛里竟然浮现了陈楚楚穿上现代护士服装时候的场面,那脸上自然是一阵荡漾。 “好了,死相。”陈楚楚一边收拾针包一边说道。 不一会儿,紫荆又端着一碗稀粥走了过来,“相公,你先喝点粥吧。” 嗯?紫荆,可以穿学生服。至于绿衣,嘿嘿·······就教师装吧。看来得抽空画个画找个裁缝给做一下,要是老婆门都穿上这个······嘎嘎。 “相公?”紫荆看着李锦发着呆,口水都流出来了,又叫了一声。 “哦,喝粥,喝粥。”心里有小心思,也没管粥烫不烫,端过来就喝,还没等紫荆喊出来,就一口喷了出来。 从自己住处出来,李锦就直奔布隆的住处,让他找来了几个比较机灵的人。 “你们听着,我要知道咱们尊敬的太守大人的日常生活,名下财产有哪些,还有他们往来的人员名单,最好就是让他所有的东西全都暴露在我们眼下。”李锦甩给每人一袋银子:“这点钱你们用拿着,小心不要被人发现。太守这个混蛋,我要他连觉都睡不安稳。” 结果几人不约而同的把钱袋推到李锦面前:“李锦少爷,对付太守的事情我们不要赏钱。就算死都愿意。” “笨蛋、笨蛋、笨蛋、笨蛋。”李锦重重敲了几个人脑袋,说了四句笨蛋:“这钱是给你们拿来活动的,去打听消息一定有需要用到钱的地方。你们还可装成商人、游客对不对。还说你们是最机灵的,是不是布隆挑人的时候睡着了。” 李锦把几个说的满脸通红。“李锦少爷,我们知道错了。不过您放心,我们一定给您找来最好的情报。” 几个人都受过太守的迫害,一心为了报仇,连死都已经不怕了。 第三十五章 大炮成了 李锦一直想好好收拾一下那个讨厌的太守,无奈现在还没有找到能修理他的合适的机会,急得他都想直接炮轰太守府了。 说到大炮,李锦忍不住又想去实验室看看。 在村长老爹的督促下,实验室的建筑早已经建造完毕,整整八排房屋,外带一个靠山的大敞院,都是用石头和木头结合建造的,结实度绝对是营地里最好的。 这里可以说是承载李锦理想与希望的地方。已经数十天的时间过去了,虽然他明白搞这些东西,没有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时间休想见到多少成绩。但他依旧想去看看,布珂把研发进程带的怎么样了。 随之陪同的还有布珂的叔叔,布隆。根据布隆所言,布珂去了实验室里面后,这数十天来没有回家过一次,偶尔会让人传个话回来,也只是为了要筹备各种各样的奇奇怪怪物资。 当然,要发展科研,招纳人手自是少不得。现在,实验室里林林总总竟然已经住进去了近二百人。什么铁匠,木匠,炼丹士,农民,牧民,猎手等等应有尽有。当然,布珂也不是是个人都要。她要起人来反而十分的严格,能做得出她出的题目之人,她才肯收。 即便是在这里建好之后李锦从来没有来过这座别院,却也知道此时这栋别院已经被折腾的面目全非了。有些围墙倒塌了,有些建筑物却是缺了一个角。院落中的为了美观移植进来的树木植物,不知道遭受了如何的摧残而东倒西歪,糟践得不成模样。直让李锦有些哭笑不得而布隆尴尬不已。 不过李锦也早就听说了,以前布珂家的院子,比这好不了多少。而她父母也不敢在自己家中养鸡养鸭,连花草都不种。 轰! 李锦刚踏进院子没多久的,却是听得院落中一声震天雷鸣之声。虽然惊得李锦一滞,心里却清楚了。这应该是建成了的大炮的响声。想来,布珂对火器的研发还是挺有天赋的。 李锦一心急,脚下跟着一路小跑,径直往布珂正在做着实验的院子走去。原本风景秀丽的靠山后院,围墙什么的就别提了,连那座后山,都被从根子处,轰成了一面千疮百孔的崖壁。宽阔的后院中,十来门千奇百怪,就连李锦都有些摸不着头脑的奇形怪状大炮一字排开。 此时百来名衣衫褴褛,满面污清之人,正精神亢奋的围着一人,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本来布隆是想大喊一声李锦少爷来了,让他们热情点欢迎,但李锦伸手阻止了,自己背负着手走了过去,站在这群发明怪才的身后,也没有阻止他们的讨论。只是用耳朵听着,用眼睛看着。有件事情,倒是让李锦稍微感到些意外,这百来个人中间,竟然有十来个是蓝眼睛的外族人。一个个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夹杂着各民族语,与徐布珂交流着。也不知道是布珂从哪里弄来的。 李锦眉头微微一皱,招了个在这里维持治安的人过来低声一问,这才从他们口中得知这些外族人其中一部分是布珂以前的朋友,一部分是被高额的人才悬赏吸引过来的。 悉悉索索的,李锦不断低声的跟几个这里的守卫们相互交流,和蔼的鼓励安抚着。弄得那些守卫们,一个个又是亢奋不已。直是压低着声音表示一定站好岗,不让外人有机会渗透到这里来。科研这玩意,生产制造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发明的原理跟图纸,虽然营地里大部分都很团结,一致对外,但保不齐就有哪个心存异议的人,所以为了以防万一,这群科研人员是不会轻易离开这里的。 李锦的要求很简单,对于外族中的人才,那是能进不能出。哪怕走进来一个废材,那就准备好好老死在这营地里吧。李锦早就打算好,等到科研技术在成熟一点,回头就准备在这里安排一支数十人巡逻队,不准任何人随意进出。火器科技的技术,现在是李锦能不能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的命脉,这技术如果保护不妥,只会让自己吃尽苦头。 先不提外族人,李锦却是盯向了布珂正在摆弄的那门炮。比之普通的大炮,其炮管要纤细而小巧许多。炮座上,则是加了两个轮子。但从其炮座延伸出来的三个支架以及微微悬空的轮子来看,轮子只是用于行走,而非是开炮所用。最让李锦眼睛一亮的是,轮子上竟然包着一层黑色橡胶。橡胶可是好东西啊,现代工业是怎么都少不了这种东西的。 除此之外,看见布珂摆弄之时,炮座上还有一个齿轮传动系统。通过摇杆,便可以调整炮管的上下角度。 很显然这是一门最新设计出来的炮,布珂她们正在测试这门炮的性能。只见她亲自上阵,搬了个装好了引信的“炮弹”将炮膛门打开,齐齐塞了进去。李锦见到那个所谓“炮弹”也是哑然一笑。这布珂果然是个奇才,只是稍微受了点他的启,便想到了将火药与弹头合为一体的炮弹。如此一来,只要一开始将“炮弹”预制好,真的打仗时候上使用起来就方便快捷多了,省了许多功夫和危险性。 在布珂摆弄大炮的时候,又有人开始在崖壁上候着,用绳子挂下了一个方圆丈许大的木质靶子。而布珂,则是弄始不断微微调整着火炮的角度。 没多久后,她用火把点燃了炮弹露在外面的引信。 滋滋声不断响起,所有人在逃开数丈后。神情即是兴奋,又是紧张的盯着大炮和靶子。那气氛,就连李锦都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了起来。死死的盯着不放。原本那些个胆小的人想要捂着耳朵跑开。但见得李锦不动,他们也没好意思乱动,只得硬是咬着牙,脸色有些苍白和难看。 轰的一声 大炮出了雷鸣般的巨响,巨大的后坐力使得炮口猛然上抬后又落下。炮口之处,火舌暗吐。 几乎是与此同时,砰得一声响,木质靶子被炮弹轰得粉碎。而崖壁。也是被炮弹狠狠击中而碎石飞溅。砸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坑洞。 嘿,大炮竟然成了。 第三十六章 一个不留 这两天由于没有打听到那混蛋太守的消息,一直恨得李锦牙痒痒。真要是再没有消息,就真可能带人去炮轰太守府了。 在实验室见证了布珂实验成功了大炮,虽然只是靠炸药爆炸瞬间的冲击波鼓出一个铁球来打击敌人,但是比现在的那些什么弓箭啊强多了。 李锦去实验室一是为了看看大炮研制的进展,另一个就是想跟布珂套套近乎,增进下关系,要是能泡上手就更好了······可是人家布珂只是一心做科研,对他的搭话爱搭不理的。看着一群科学怪人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甚是无趣,李锦只好耷拉着脸离开了实验室。 正在李锦因屡次被布珂拒绝而兴致缺缺准备回去睡大觉的时候,几个打听太守消息的人回来了。 “李锦少爷,我们打听到重要的情报。太守在四天后要运送本季的税金去皇城,派出的军队人数差不多有半个正规军营的人数,大约有六百多人。” 另一人说道:“李锦少爷,要不要我们把咱营地所有在外面的人都叫回来。” 李锦一听,立马开始在心里盘算计划,心里盘算着敢不敢打这些税金的主意。 不要叫大家都回来,就算营地的青壮年都回来了,正面作战怕是连人家一百人都打不过,别说对方有六百人了。如果要抢,只能用其它的方法。 李锦拼命的动着脑子,他深信如果计策得当,不用正面作战也能抢到这批税金。 带着打听消息的人来到布隆家里,房间里还坐着村长,两个营地卫队的大队长,以及几个打听情报的人。他们看到李锦来回走动着,心知李锦在想办法。都屏住了呼吸怕打扰到李锦。 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李锦才停下脚步。 “我想好了,地点就定在上次我们打劫的山谷,叫布隆与肖恩两人带着两马车的火油去山谷,但其它的几个大队不许回营地,继续在城里工作,一定还要认真的,甚至更努力的完成镖局的任务,这样就算将来太守追查也不会怀疑到我们,明白吗?” “明白,我这就去通知城里的人。”一个收集情报的人主动请缨向小城而去。 李锦这才对其他说道:“村长老爹,叫守营的分出五十个人组成一队。然后选择一百个有力气的妇女跟我们一起走,再找几个人把布珂刚研制好的大炮运过去,有多少弹药就带多少。” 村长老爹点了点头,没有多说。出去后也没有给大家解释,只是按照李锦的意思招集的人数。 当天下午,李锦带着二百五十人来到上次打劫的山谷。 “男子第一队、第二队。给悬崖两边布满石头,记得不要被人发现,我们的时间不多,尽可能多弄一些石头。男子第三队再按上次的样子在两边架大石头,然后绑好。大家明白吗?” “明白!”众队员齐声答道,然后分头行动去。 李锦又给其余的一百名妇女说道:“大家快去捡木柴,越多越好。” 所有人都连续不停的忙碌着,几乎都没有好好休息过。而为了怕被人发现,都不敢生火作饭,全部吃的干粮,喝的凉水。首先完成的是山谷两边的队员,在回来向李锦复命之后。李锦又安排他们把刚运来的大炮,架在山谷两侧。 这帮队员先是砍下一些不太粗的树,然后削尖。最后尖的部分还用火烤了一下,让其变硬。然后马上熄灭了火堆,怕被人发现。 第三天晚上,布隆与肖恩带着火油来到这里。 “快,大家把这些灯油装在皮袋内。分布在木柴堆的旁边。”李锦只有最后一晚的准备时间了。心情不免有些紧张,不停的在悬崖两边巡视着,作着最后的检查工作,虽然深信智慧可以战胜一切,但想到到时候也许要亲手杀人,心里总是感觉怪怪的。 “李锦少爷,我打听到新的情报。”几个负责打探的人又回来了一个:“这次带队的人是临州太守的卫队长,那家伙是个非常凶残的人。” 说到凶残,很多人都有着咬牙切齿的表情,看来这个卫队长也做过不少坏事了。 “要杀掉这家伙。”布隆狠狠的在石头上打了一拳。 李锦侧着脑袋看了布隆一眼:“杀掉?杀人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布隆恨恨的说着:“杀人,我们没有杀人,只是杀掉那只长着猪头狼心的畜生。” 唉……,李锦叹了口气,心想如果不改变战术对付这个卫队长,怕要引起众怒的。“大家听着,去树林中找一些硬一点的树枝,要长细一些的,作成标枪。” 本身已经感觉很累的队员们,这会听到李锦的吩咐一想到要杀死卫队长,身体全都不知从那里涌出的力量,又投入工作之中去了。 天色慢慢的亮了,除了负责警戒的队员外,其余的人大多爬在柴堆里睡着了,李锦睡不着,也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紧张。好象是兴奋更多一点。 “李锦少爷,发现有临州太守旗帜的队伍,离我们这里还有约一个小时的路程,不过……,不过他们人数好象比预计的多了一点,超过了八百人。还有大量的笼车。” “笼车……,那是什么东西。”李锦一边让身边的肖恩叫所有人的起来准备,一边问道。 “李锦少爷,笼车就是用来运犯人的。这次的笼车还很多,而且还有一个铁笼车。小人想那里面一定关的重要人物。” 李锦心想,太守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打算救下那些人,也许都只是些受苦的百姓。 好招数用上两次李锦一点也不介意。在卫队长的队伍全部进入山谷之时几声巨响之后,无数的巨石落在出口处,挡住了他们前进的道路。接着还有一个个大铁球伴随着巨响从天上落下来。 此时,正有几名卫兵在巴结着卫队长:“大人,我们特意挑选了几个姿色上佳的,没有列入名单,送给大人您。”卫队长一脸淫笑的点了点头,刚准备表扬这几个部下几句,就被巨大响动吓了一跳。 “来人,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上就有几个士兵跑了过来:“大人,前方山顶落下巨石,挡住了我们的路。” 身为正规军与太守卫队,这么多年来那是一直作威作福,根本就没有遇到过敢打他们主意的人,此时没有一个人想到是受到了袭击。 正在卫队长准备令人破坏巨石的时候,李锦从山顶上站了起来。长剑一挥,山谷后面也落下无数巨石,紧接着悬崖上落上无数石块专门向骑兵头上砸去。 “防御,防御。”这个时候卫队长才感觉自己的队伍受到了进攻。 站在山顶上的李锦下了第二道命令。满天的柴捆开始落下,接着而来是一个个像野兔的东西。 其实那就是兔子的皮,里面装有灯油。从高处落下后摔破,油就会淋在柴堆上。卫队长的一声防御,让长长的队伍开始收缩,在李锦的飞石与柴捆的双重打击之下队伍被他成的三截。 “大人,他们要用火攻。”几名卫兵尖叫着指着山顶,山头上全是正在燃烧的火把,也难怪他们会紧张,这狭长的山谷里一但着火,别说烧了,光是烟就会死人的。 卫队长把铠甲往旁边一扔,冲着山顶大吼了一句:“你们是什么人,有种留下名字,老子有朝一日自当消灭你们。”等了半天,山顶上的人只是扔着石头与火把,并不答话。 卫队长真是后悔莫及,在行军中来讲,这样的地形应该先派人检查,安全之后才能通过。这些年享福习惯了,都忘记了行车最基本的东西。 怒火中烧的他一边指挥军士将柴堆推开,一边向山顶骂着。 这只是一个小山谷,悬崖的高度不过五六十米,他的声音清楚的传到山顶:“你们这些胆小鬼,连个会说话的人都没有吗?” 李锦大笑起来,拍了拍布隆说了几句话。 布隆先是一阵哈哈大笑,接着说道:“让你死的明白,我们是临州盗贼团的,只是为了对付你这个长着狗脸的家伙,一会挖出你的眼睛,让我家的小猫当球玩。” 在布隆的带头之下,各种粗俗的骂声从山顶上传来。 李锦则是带着肖恩开始在山顶上观察对方的防御阵形,眼看自己这一边的木柴已经不多了,对方一但反过劲来,一定会使用弩弓的。当李锦注意到排在最前面的全是士兵,狠了狠心,为了不让自己这边有死伤下达了新的命令。 “第一队,给我用标枪。” 虽然这是木制的标枪,但居高临下,其势相当的快。重装铠甲都被轻松的刺穿,当一个重装骑兵被钉死在地上的时候,被血染红了眼睛的第一队不停的扔着标枪,个个都是瞄着对方的身体扔去。 扔完一支,就躲在石头后面。弄的下面的士兵手拿弩弓却躲不到目标,而标枪连盾牌都可以刺穿,根本就没有办法挡。 杀红了眼睛的第一队发疯的把能扔的东西全都扔了下去。 血染红了山谷,李锦有脑子里想起了以为战争指挥家的一句话。“对待朋友要象春天的太阳,温暖而热情。对待敌人要象寒冷的风雪,冷酷无情。” “没错,如果不杀死他们,小爷我恐怕就要死了。”李锦跑了起来,很快来到第三队的位置。 “所有人听着,都给我把大炮点起来,狠狠的轰炸,给我杀光他们,一个都不留。”这时候卫队里的人已经被巨石跟标枪杀的差不多了,没剩下几个人,就算是还活着的,听见大炮那轰鸣声,也早就吓得没胆再战了。 等到最后一轮火炮齐鸣之后,山谷里活着的卫兵,都纷纷举起手来投降。 但李锦根本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打算,面露狰狞,咬着牙说道:“冲,给我杀,一个不留,都给我杀光。” 冲啊! 随着李锦一声令下,山头两边的人都举着刀斧剑戟大喊着冲了下去。 “李慕,砍开笼车。”李锦扔给跟在身边保护他的李慕一把大斧头,然后命令道。 李慕几斧头就把笼车上的木栏砍断,车上一个壮汉大叫一声:“我的脚镣。”然后伸开双腿坐在车上,李慕一斧头下去。铁链断成了两截。 壮汉跳了起来,在地上捡起一把佩刀,疯了似的冲入敌阵。布隆等队员已经打的非常吃力,这名壮汉重剑舞出数十道剑影。血箭冲天而起,十几个军士的脑袋掉在地上。 “好剑法。”李慕不由大喊一声。 壮汉回头看了一眼李慕,给了一个感谢的眼神,手上不停的在敌阵中砍杀着,有了这名生力军的加入,一百多名士兵瞬间被消灭干净。 其它的笼车也被打开了,李锦命令妇女们带着他们从小路上悬崖。 “不,我们也要战斗。”男人们纷纷捡起地上的武器。“请带女人走。” 李锦也不答话,抬头看了看悬崖上。第二队长与他作了个手势,李锦明白第一队也把那二三百名军士结果了。 中间的位置被火堆隔开着,密集的标枪产生了巨大的效果,队员们只狠没有多弄一些标枪来。在标枪扔完之后,几乎已经没有几个活人了。 “是你!”卫队长第一眼就看到了李锦。这个卫队长正是那天在茶楼差点动手打他的人。 李锦在抱着一名受了重伤的队员,心情难过极了,此人是一名木匠,李锦房间里所有的家具都是出自他的手,而且还是个非常喜欢说笑的人。看着他慢慢的合上的眼睛,停止的呼吸,李锦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杀人的冲动。 而就在卫队长向李锦冲来之时,李慕、布隆还有那名壮汉一齐出手,准备挡住对方,壮汉刚从笼车上下来的时候,对救自己的队伍中有个刚成年的孩子感觉奇怪,可慢慢的发现这个穿着华丽服装的小孩子却在发号命令。 此时李锦受到攻击,心中感激的壮汉当然挺身而出了。 “住手!”李锦抽出了长剑,拿在手中。慢慢的向前走去。 “告诉你,今天你们不会有一个人活着离开。理由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血债必须血来偿。”李锦咬牙切齿的说出来。 壮汉向前挡了一下:“在下愿意代您出手。将此人的脑袋送在您面前。”他怕李锦年龄小,万一有个闪失自己会后悔一生的,这可是他的救命恩人。 李锦根本就不说话,用丝巾将长剑剑柄紧紧的绑在手上。卫队长轻蔑的笑了笑,一个小孩子他根本就不怕。 当李锦走到离卫队长十步的远的时候,整个人如闪电般冲出。这是李锦带着心中无比的愤怒发出全力的一击,长剑划过长空留下淡淡的剑影。卫队长的剑还举在空中,脑后伸出长长的剑身,剑柄在脸上,自眼睛穿过。李锦直盯盯的看着他另一支充满惊恐的眼睛,一动也不动。 李锦已经从第一次杀人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找来钥匙去打开那唯一的铁笼车。 第三十七章 我不要战争 李锦拿了钥匙,亲自把那个铁笼车打开,把里面那个脸上布满污垢,头发乱糟糟的男子放了出来。 “你是他们的头吧,带着你的人赶紧走吧。”明明是取得了这次战役的胜利,也得到了好多金钱,但李锦就是高兴不起来,原因他自己都不知道。 “你好,在下李剑南。你是他们的大当家吧?感谢你救了我们。”被放出来的男子走出囚车双手抱拳作揖,不卑不亢的对李锦行谢礼。 被从其它囚车里放出来的人也双手抱拳,对在场的人行礼致谢。 “比起大当家这个称号,他们更喜欢喊我李锦少爷。”李锦坐在一边的石头上,连头也不抬的回答道。“布隆,李慕,肖恩,带人清查战场,凡是值钱的全部带走,凡是还有喘气的敌人全部杀死。再把咱们的人尸体单独火化,骨灰带回营地。” “这次李锦兄弟打劫了整个临州上供给朝廷的税金,获得了一笔巨款,应该高兴才对,可我怎么看你兴致不高呢?”李剑南见李锦发布完命令,主动攀谈道。 “钱对我来说没有那么大的诱惑力,如果可以,我宁愿用钱赎回我的那些人的生命。”李锦低着头,拿根木棍在地上胡乱的画着圈圈。 “你是第一次参加战斗吧,第一次见死人都这样,以后习惯就好了。” “习惯那么多人死是件好事吗?这次战争中无论是我的人,还是卫兵,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相互扶持,共同更好的生活呢,难道他们是命中注定就非得兵戎相见,你死我活吗?”李锦说的有点激动,眼眶都红了,“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再也不要发动战争,再也不想看见有人死。” 看着李锦如此激动的说完这番话,是打心眼里惋惜这些死去的人,李剑南也不说话,也跟李锦一样低头沉思着什么。 是啊,战争只会给人们带来无尽的痛苦,而战争过后,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呢。 李剑南平静的脸上动了一下,“李锦,你是个了不起的少年。以一群普通百姓发动这次攻击,以二百多人。死伤不足三十人,打败过千人的正规军。战斗时指挥的镇定自若,有条有理。还冷静的观察着周围,作出正确的分析。你的胆识,心态,见地整个王国在这个年龄中无人能比” “不知李锦兄弟有没有听过‘雨影’组织?”一番沉思过后,李剑南对李锦问道。 “没有。” 李剑南对李锦不知道雨影组织有点诧异,但眼光锐利的他看的出来李锦是真的不知道雨影组织:“你知道死去人的心情吗?去看一看他们的表情,他们是笑着死去的。为了他们愿意牺牲生命的事情而死去的。而雨影就是这样一个为了能让天下千千万万穷苦人民能的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死去的组织。” 虽然,李剑南话说的隐晦,但李锦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个雨影是个民间组织,而且影响力还不小,只是不服从朝廷管教而已,不然组织内也不会有这么多人被抓了。 第三十八章 我是个家丁? 布隆带着众人打扫了战场,把堵在道路两边的巨石跟木桩都清理了一下。卫兵的尸体堆了一整堆放在了路边,没有清理,因为他们知道到了晚上,自会有山中的野兽帮他们收拾。 最后清点了战利品,黄金珠宝整整装了二十箱,用五辆马车拉着相应地走去。 李锦看都没看这些黄金,跟布隆交谈了几句,便跃身上马,向营地走去。 说起雨影,李锦没有听过,但在民间他们是一个传说。一个杀贪官,除污吏,救济百姓的组织,深受穷苦百姓爱戴。今天能有幸结识该组织的这群人,布隆等人都激动的都不知道自己的手应该放在那里,笨拙的向李剑南行礼。 “不用客气,我要谢谢你们救了我。”李剑南微笑着答道。 布隆刚刚询问了李锦的意见,想请李剑南到营地去做客,李锦点头同意了,布隆这才说道:“我们组织以飞鹰代号,我是负责人之一布隆。我想邀请您去我们的营地做客,对于您,我们所有人都是无比尊敬的。”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能结实李锦这样的英雄少年更是我的荣幸。” 当李锦一队人马回到营的时候,太守亲自带着几千士兵赶到了山谷。 许多野兽正在撕咬那大堆卫兵的尸体,卫队长的尸体则已经成了骨架,看来他的肉更符合野兽的口味。 “给我攻击。”太守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部发给了野兽。 “大人,下官发现了几个特殊的柴堆,应该是用来处理尸体的,加上我们押运的雨影的囚犯都悉数被救,所以下官认为这次袭击我们的是雨影组织。” “雨影……”太守仰天大叫。这一次损失了本季度的税金必将受到朝廷的处罚,而准备用来送礼的东西也被抢光了。 太守愤怒的叫骂着。但现在知道雨影的人在他的州县,也不敢作出太大的反应,只好拿出自己的家产来行贿京城的高官们,不追究自己的失职,最好可以由朝廷出面来对付雨影。 可不管太守打算怎么作,但这一切与李锦已经无关了。 由于又打了一场打胜仗,夜晚,营地里又举办了篝火晚会,守着火堆,吃着烤肉,喝着大碗酒,缅怀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的兄弟。 其实,这里的人都已经无惧死亡,在李锦来之前,他们已经对生活无望,死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解脱。而现在为自己的亲人们报了仇,就算是真的战死了,他们也毫无遗憾。 今晚整个篝火晚会异常热闹,所有人都很兴奋。只是兴奋中带有一丝发泄的感情,对这一生穷苦命运无奈的发泄。 李锦从山谷回来就一直闷闷不乐,在火堆边跟村长老爹喝了几口酒,就独自来到了湖边,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看着洒满月光的湖面。 “李锦,如果你的人经过良好的训练,懂得战术配合,加上你的智慧,今天的山谷之战可不损一人,也不伤一人。”被邀请来营地做客的李剑南见李锦独自离开,也悄悄起身跟了过来。 “是吗?”李锦看了一眼李剑南,“可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小小的家丁,根本不懂得怎么训练他们,更不能领导好他们。” “呵呵,没有人天生就是领袖,也没有谁规定领袖就一定各方面能力都要出众。只要心地善良,知人善任,品行端正,得应人心,这就足够了。” “我并没想过要做什么领袖,我原来就想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家丁,跟我所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也许吧,但有的人命中注定这辈子就不会平平淡淡,我相信你也不会甘于平庸。”说完,李剑南从怀中拿出一个绿色的木片,上面有几颗排列整齐的宝石。“这个给你,如果你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拿着这个令牌,到雨影的任何一个分舵,那里的人都会尽力帮助你的。” “木片,有什么用呀?”科瑞把玩着手里的东西。 “这是夜雨的令牌,这种木头十分稀缺,经久不烂,数量极少。持有此木片等同首领亲临,可以随意调动夜雨的全部的力量。” 李锦听完,马上把木片还给了李剑南:“这东西是你的,它太贵重了,我不要。”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我看的出你心中的善良。希望它在你手中能发挥用处,日后帮助更多的人。”李剑南那推回了李锦的手:“李锦,你我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我与你十分投缘,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喊我一声大哥。” “回到营地后,我从村长老爹那知道了,你是雨影的首领,你带领你的人惩恶扬善,深受大众爱戴。所以你是个英雄,我怕我不配做你的兄弟。” “没有什么配不配的,我也是穷苦人出身,从小就立志要解救天下的穷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哪天我没有完成这个愿望,希望你能继续做下去,而且我相信你会做得比我更好。” 经过再三思量,李锦握着木牌,重重的点了下头,“我不知道我将来能不能帮助穷人脱离苦海,但既然大哥这么瞧得起我,我愿意努力去做。” “哈哈,好兄弟。” “大哥。” 说着,李剑南跟李锦两人的手结结实实的握在了一起,不知不觉中达成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与愿望。 第三十九章 金色飞鹰 昨晚是疯狂的一夜,营地里的人忘我的跳舞,喝酒,一时忘记了过去,忘记了忧伤。最后,就连李锦跟李剑南也被这气氛感染,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喝到伶仃大醉,双双躺在湖边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李锦是被那一成不变的早训声给吵醒的。 不用说,肯定是李慕组织起来的。 随着跟李慕相处的时间越久,李锦越觉得他就是个军人,无论是从行为日常还是从处事风格上看,他都显得特别干练,不会拖泥带水。 就像今早的早训,如果按照李锦的意思肯定会给他们放个假,好好放松一下,但李慕不会,在他眼里,定下的规矩就是要风吹雷打不动的去遵守的。 “李锦,还记得昨晚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说如果你的人训练得当,山谷之战可不死不伤一人。”不知什么时候,李剑南也醒来了,悄悄地坐在了李锦后面一起观看校场上的人早训。 李锦闻声,扭头看了一眼李剑南,“大哥说过的话,我当然记得,只是······” “哈哈,我就知道你不信,我们何不直接实验一番呢。双方选人用木剑比试一下你就明白我说的话了。”说着,李剑南起身走到了一个因为酒醉还在呼呼大睡的壮汉身边,“孙瀚,去选十个组织的人出来,组成阵型跟李锦的人切磋一下。” 李锦一听比试,也瞬间来了兴趣,对着正在训练的李慕喊道:“李慕,给我挑五十个能打的人出来,跟我大哥的人比试一下。” 当两波人站在校场上的时候,李锦这边的人发现,对方只有十个人,而己方却有五十个人,心想要是五十人都打不过十个人,真的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反观李剑南那边,十人没有站在一起,而是有前有后,貌似组成了一个阵法。 李慕没有上,毕竟他武功高,要是上了就真有点过分了。所以不会武功只有蛮力的布隆亲自带人冲了上去,营地内的广场上五十人从四面八方冲出。可那十人一点也不紧张,有进攻,有防御,十人还不停的变换着位置。 被打中的人就自动退下,很快十人还有六人,而包括布隆在内的五十人就全部被击中过一次了。李锦瞪大眼睛:“真厉害,原来真的可以把阵法融入到战场上啊。我以前还一直以为老头是在跟我吹牛呢。” “老头?”李剑南疑惑的看了看李锦。 “是呀,老头。也就是我大老婆的老爹,是一个非常猥琐无赖的老头子,不过他对我超级好。”李锦解释道。 听了李锦的解释,李剑南也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李锦也太没大没小了,你大老婆的老爹不就是你的岳丈吗,人家都把那么漂亮的宝贝女儿许配给你了,你还这么不尊重人家。 李锦眼睛一转:“哎,大哥,你说什么兵种最强?” 李剑南拉着李锦重新坐到了湖边的石头上,体贴的紫荆知道李锦醒来还没吃早饭,就送来点心和水果。 李剑南跟李锦稍微吃了两口才说道:“防御最强的是重装甲步兵,杀伤力最强的要算弩兵,但这两种兵种都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机动性差。而灵活却不乏攻击力的军队,则要算是骑兵。你没发现所有国家最强的军团全是骑兵团吗?” “骑兵……”李锦脑子里开始想像起来。 “大哥,你说我们营地也组建一个兵团,叫你的人来训练他们怎么样?就训练骑兵,我要一支厉害的骑兵队,到时候谁敢对付我们,我们也不怕。”李锦已经开始幻想了。 李剑南当然没有意见,这次他们被抓的人许多都受了重刑,需要好好的休养才能离开。完全可以借这个时间来回报一下李锦。 听到李剑南答应了下来。李锦心里一乐:“李慕,叫大家集合,我有话说。” 李慕大声答应了一句就跑去安排了。李锦坐在石头上,从盘子里拿个水果扔给了李剑南然后问道:“你说给我的骑兵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起名字,一个镖局的骑兵还要名字?”李剑南感觉有点好笑。 李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站在李剑南面前大声说道:“以前和老头在苏府待着的时候,他跟我说过,大彦王朝最威风的就是皇家骑兵团,然后有像铁甲骑兵团,旋风骑兵团之类的名字,不是很威风吗?” 哈哈哈,李剑南大笑起来。李锦气的就要去勒李剑南的脖子,李剑南笑着挡开了李锦的手:“李锦,那些是国家的正规军,所以有名称,一般私人组织很少有建立骑兵的,就是几大江湖组织有骑兵队,那也没有听说起名字的。” 李锦听完转过身去,站在了湖边,伸手指着太阳。说道:“我,李锦少爷。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喜欢骑兵有名字,那就要有名字。而且,我还要建立一支就连国家都没有的火枪队,炮兵团,哼,总之,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没法有的,我也要有。” 开玩笑,作为一个接受过新世纪教育的大学生怎么能被古代的规矩束缚呢? 李剑南听李锦说话,既严肃又认真。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意思,心中暗想李锦他日必非池中之物。不由的心情激动:“好,够豪气。就叫金鹰骑兵团。”这个名字不算是李剑南想到的,他是看到了李锦的衣服上绣有一个金色的飞鹰。正好李锦的组织也叫飞鹰,所以想到了这个名字。 “好名字,还是有大哥有见识。” 李慕跑了过来:“少爷,人都集合好了。请您过去吧。” 李锦与李剑南并肩来到校场台子上面。 “村长老爹,给我抬一箱金子和一箱珠宝来。”那些东西自运回来后,还封的好好的放在金库里,并没有打开过。村长一听李锦吩咐马上带了几个人就去了金库。 看到箱子摆在台上子,李锦从怀里拿出一份名单大声念了出来。这是那些在山谷一战中死去的人的名字。“大家听着,我们虽然干掉了太守的卫队,还杀死了卫队长,但是我们却死了三十几个兄弟。在这里,我要感谢李剑南大哥,还有整个雨影组织的人,如果不是他们的人来帮忙,怕是我们要死伤的更多。” 李锦说着向李剑南行礼,李剑南赶忙扶起李锦。大声的向台上说道:“李锦是我的朋友,弟弟。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性格相投。兄弟之前要说谢吗?” 李剑南在民间的名声极好,非常受穷苦百姓的尊重,他的话没有人不信的。 李锦直起身来,给了李剑南一个鬼脸,这才又面向台下:“大家听说,我们之所以会死人,就是我们没有人懂阵法,也不懂战术,什么都不懂。大家看到了刚才的那番比试,会战斗配合的队伍要比一盘散沙的队伍强多少,所以我们也要学会排兵布阵,相互配合,而李剑南大哥的人也愿意帮助我们,帮我们训练,帮我们建立我们自己的军队。你们说好不好?” “好呀,好……。”台下一片欢呼之声。 李锦手一抬,台下马上静了下来。“现在我有几件事情要安排一下。第一件事情就是,捕猎的工作,以后由我们营地里的老人、女人完成。再找几个好手负责送到城里就行了,其余的人全部参加训练。” “第二,骑兵团命名为金鹰骑兵团。只有训练合格的人才有资格加入骑兵团。村长老爹,给骑兵团的人定作黄金铠甲,马也要披金甲。有一天,我一要让那个长着猪脸兔嘴的混蛋太守好看。” 台下又是一阵欢呼声。 “布隆、肖恩。给我把箱子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李锦向后一退,让出一点空地。 阳光下,整箱的金元宝,大堆的珠宝,发出各色的光芒。别说飞鹰营地的人,就连雨影组织的大半人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宝贝。眼睛都瞪的圆圆的,嘴巴张的大大的。 李锦看到这个样子,抓起一把金子向台下砸去嘴里大骂:“看看你们的样子,不就是一点金子嘛。都给我把嘴合上,有一天我李锦少爷还得坐在太守府的椅子上,把太守那家伙踩在脚下。” 李锦又小声的骂了一句:“那个混蛋竟然敢对我的老婆打主意,不好好教训一下,还显得我李锦少爷好欺负。”然后又大声对村长说道:“材长老爹,给每人发上一个金元宝,让他们回去慢慢看。” 站在李锦身边的李剑南听到李锦小声说的那句话,大为吃惊的问了一句:“李锦,你对付那个贪官就是为了那点理由?” 李锦回身看了李剑南一眼,小声说道:“不全是,还有别的原因。” 李剑南长出一口气,心想谁也不会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的。可李锦接下来的话还是让他晕倒了,只听李锦说道:“他长的太难看,明明一大把年纪了还装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让人恶心,最可恶是他的卫队长竟然敢对我呵斥,还想动手打我。还有就是,我组织里的人都讨厌他。” 李锦看着地上的金子,嘿嘿一笑:“大哥,咱们亲兄弟明算帐。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们想着救你们,光是用石头砸,火烧就解决他们了。虽说最后你的人也帮了我们,但金子就不分给你了。” 李剑南苦笑两声,就算他原本就没打算要这些东西,这会也不由的感觉李锦的心理变化太快,根本就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也许只有思考人生或是事关生死的时候李锦才会冷静下来吧。因为从那天李锦抱着一个临死的队员,到两眼冷冰冰的盯着卫队长,一直到杀死对方。 这一切李剑南都看在眼的,那个时候,观人无数的他被李锦的冷静所震惊,毕竟这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特别是身边鲜血四溅,火光冲天的环境下,李锦心如止水的气势更加难得。 “少爷,黄金甲那要用多少金子打造呀,先不说价格,光是那重量怕普通人就受不了。”台下一个人用质疑的声音大声问道。 李锦还没有回答李剑南就抢先回答道:“小兄弟,没有人真的拿纯黄金打造铠甲,你可以选择上好的普通铠甲,然后给让面镀一层金,这样既是黄金甲,又非常的实用。” 李锦原来也想着用纯金打造,听那人一讲心里感觉自己太乱来,可李剑南解释之后,李锦马上接过话来:“笨蛋,这点小事都想不通。再给每个人配上披风,要绣有金鹰的那种。” 被骂的那人连连点头,一个劲儿说自己笨。 就这样,飞鹰组织开始有了第一支自己的队伍——金鹰骑兵团。 第四十章 回去当家丁 飞鹰营地的生活过的平静又惬意。州县内无数的百姓都知道有一个飞鹰组织的存在,也有无数人受到过飞鹰的救助。 “李锦,我要走了,明早就准备出发。”一次晚餐时,李剑南突然对李锦说道,这话让在坐的所有人放下了手中的碗筷站了起来。 虽然知道李剑南早晚都要走,但李锦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大哥,虽然我们飞鹰的实力不如你的雨影,但你在这里不愁吃不愁穿,最重要的是留在这里很安全,为什么要走呢?”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李锦发现李剑南不仅武功高强,学识渊博,而且身上有一股崇高的人格魅力,让人情不自禁的亲近。 “兄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哥也很想在这里陪着你,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但一想到社会上还有那么的百姓正在受苦受难,我就寝食难安啊,现在我的伤已经养好了,是时候出去做点什么了。” 李锦见李剑南一副心意已定的表情,便没有再劝阻。“好吧,那大哥你准备去哪呢?” “我想先去江城,雨影的玄武堂总舵就在那。我要找玄武堂堂主主范姜商量一下下一步的行动。” “江城?”说起江城,出来这么久是不是该回去看看我的柳大小姐跟我的怡姐姐了。“大哥,我正好也打算近期回一趟江城,去拜访一下我的旧友,不如明早我与你一同前往吧!” “好吧!那就明天早上你我二人一同前往江城。”李剑南勉强答应下来。 “不行,从这里到江城虽然并不远,但最近盗匪横行,路上不多带点人恐怕不安全。”布隆一听明早只有李锦跟李剑南两人上路,马上反驳道。 “布隆兄弟不必担心,就凭我跟李锦的身手,就算在路上真的遇到了盗匪,想脱身也是轻而易举的事。相反要是我们大张旗鼓的一群人去江城,可能会引起官府的注意,我毕竟是个囚犯,这样会害了李锦。”李剑南解释道。 这解释合情合理,布隆仔细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就没再坚持。 其实布隆仅仅是担心李锦的安危,但飞鹰营地里还有雨影的一群人,听到李剑南这次走没有要带上他们的意思,一个个显得躁动不安。 李剑南好像看出了他们的心思,扫视了一下雨影的众人,“你们这次也不要跟我去了,以后都留在这里,帮着我李锦兄弟把营地建设好。” 雨影的人以李剑南马首是瞻,听到李剑南命令式的口吻,那个叫孙瀚的壮汉带头应是。 第二天,李锦起了个大早。因为这次他回去是想把柳梦音跟沈怡泡到手,所以并没想带三女回去。 但三女中陈楚楚跟绿衣都是聪明伶俐的主儿,精明的很,早就从别处知道了李锦要走的消息。 李锦还自以为很高明的骗过了她们,他拿着包袱,刚走到门口,陈楚楚那声音就在身后响了起来,“相公,你这是要去哪呀?” 李锦一听,就知道要坏事,尴尬的咳嗽了一下,“咳咳!那个,今天大哥要走,我去送送他。”说完,李锦飞快的拉开房门,头也不回的往外跑去。 等他跑到营地门口的时候,早已经聚集了一堆人,都是来送行的。 李锦边跑边在人群中寻找李剑南的身影,好不容易找到了,拉着李剑南就往外跑,“大哥,时间不早了,快走。” 李剑南被弄的一头雾水,这天刚蒙蒙亮,算晚吗?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正让李锦体会到了什么叫绝望。 李锦拉着李剑南好不容易挤过人群,刚准备上马逃离这里,却发现绿衣从马屁股后面的一辆马车里探出头来正冲着他微笑。 这下李锦算是全明白了,原来三女早就摸清了他的心思,今早上这是结结实实被耍了一把啊。 李剑南发现李锦见了绿衣后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不明原因的他忍不住好奇的问道:“哦,昨晚弟妹跟我说她们不忍与你分开,想跟我们一块去,我一想,既然弟妹也会武功,跟我们走问题也不大,所以就答应了下来,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事已至此,李锦再说有问题还有用吗,只好面如死灰的说了句没问题。 等了一会儿,陈楚楚很快就从营地里出来,对着李锦讳莫如深的一笑,然后上了马车,接着李锦等人就在一干出来送行的人的注视下向江城出发。 沂水县江城离得并不算太远,李锦一行人仅中午在一个小饭馆简单吃了点东西休息了一下,其余时间全都用来赶路,所以,到傍晚太阳刚下山的时候就到达了江城。 李剑南因为有正事要办,所以一进城就与李锦等人告别离开。 与李剑南分别后,李锦没有着急回柳府,而是先在城中靠近柳府的地方买下了一座府宅。现在李锦已经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了,身边多了三个娇滴滴的娘子,如果再像以前那样住在柳府下人的房间里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更重要的是,李锦买个房子把三女安顿好了,自己才好偷偷的去跟柳大小姐叙旧,要是带着三女去,那傻子都知道,柳大小姐肯定会头也不回的飞走了。 房子里面的东西都是现成的,进去就能住。一行人安顿好,李锦喷了好几碗口水,再加上一晚上的卖力服侍,才勉强把陈楚楚跟绿衣说服,让自己第二天去柳府报道。 第二天一大早,李锦回到了柳府,好在看门的家丁还记得李锦,并没有难为他。 回到以前的住处,发现院子、房间里都挺干净的,看来是每天有专人打扫。 以前跟老头还有紫荆住在这儿的时候还嫌这里有点小,现在故地重游,反而觉得这里空旷的很。 正忙着收拾的时候,门外传来李管家**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李管事,小姐有事找你!” 李管事?说我吗?难道给我升官了?哎呀,先不管了,见了我的柳大小姐一问不就全清楚了吗。 李锦从背包里摸出两个精致的小锦盒,放在怀中,这才拉门出去。 李管家一直紧绷着脸在前面领路,虽然李锦现在的身家地位不知比他这个管家高了多少,但既然回来做家丁,还是要低调点的好。所以就一直默不作声地跟在后面。 顺着小路弯弯曲曲的走了一会儿,李管家带着他来到了后花园。 “大小姐跟夫人现在正在接待贵客,你先在这等一会儿,待会我出来喊你。”李管家带着那一副一成不变的苦瓜脸说道。 说完,李管家也不再管李锦,自己径直走进了花园,把李锦一个人留在园墙外等候。 正在李锦把李管家祖宗十八代问候了第十八遍的时候,看到柳夫人的侍女仙儿正端着盛满水果点心的木盘往花园内走去,忙叫道:“仙儿姐,大小姐在后院?” “嗯。”仙儿应了一声,笑道:“周表少爷来了,大小姐正在花园里陪着呢,沈怡小姐也在。 李锦听得眉头大皱,心中不爽。 第四十一章 来了个周表哥(上) 仙儿端着果盘进去的时候,脸上不自觉的挂着喜悦的笑容。 看来那个不知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周表少爷在柳府还是很受欢迎的,非常有人缘,不仅咱们的柳大小姐喜欢,连沈怡沈大小姐也喜欢呢。 靠,看来这小子还是个花丛老手啊,有点棘手啊! 李锦现在心中很不爽,非常的不爽。 仙儿喜滋滋的走了,李锦轻手轻脚跟在后边,像做贼一般摸进后花园。 花园正中的凉亭里摆设了一排矮桌,桌上放满了水果点心、酒壶杯子,柳梦音与沈怡挨着跪坐在锦垫上,双双昂首看着负手站立的周表少爷。 周表少爷手握折扇,一袭白衣迎风飘飘,光看背影,端的让人感觉潇洒至极。 他低声说着什么,惹得柳梦音与沈怡低笑不已,显得极开心。 靠,小爷我刚走就勾搭别的男人,奸夫****! 躲在花丛后面的李锦看得心中酸溜溜的很不是滋味。 周表少爷知道沈怡喜欢诗词,见两女正在兴头上,趁机吟诵了一首自己花钱找人替写的一首不入流的打油诗。 吟完之后,转过身来,对着二女躬身长揖,惹得二女频频含笑点头,李锦看在眼里越发心中不是滋味。 这周表少爷的确是长得一表人才,身体健硕,穿着儒雅,手握折扇,行动中透着几分潇洒与不羁。 李锦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怀春少女心目中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心中是越发酸得难受。 ****个仙人板板!管你是周表少爷还是孙表少爷,敢撬我的妞,都要你好看。 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李锦眼珠一转,已然计上心来。 他悄悄退出花园,跑到厨房弄来一小壶酒,撒到身上一些,再倒一些到手掌心,抹在额头跟脸上,然后再轻手轻脚溜进花园,背靠着景山,一屁股坐倒在草地上。 他调动面庞的肌肉,装出一副借酒消愁的深沉样,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吟诵: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这是唐婉与陆游被迫分开后,在沈园偶然相遇,陆游写下《钗头凤·红酥手》,唐婉回到家中,愁怨难解,于是和了这首《钗头凤·世情薄》。 声音低哑深沉,颇有几分的感叹之味。 凉亭里的三人闻声皆是一呆,面露惊奇神色。 沈怡是有名的才女,才思敏捷,心中反复默念着。 此诗情感细腻,内敛含蓄,虽简单却又韵味无穷,越是品析,就越感觉里边回味无穷的深意。 她整个人不由得痴了,这才是好诗啊。 虽未体会过男女的爱恋之情,但诗中的那种难舍难分的缠绵悱恻,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幽怨,令她平静的心湖一下子荡起阵阵涟漪。 柳梦音心中也在默念着,无意中接触到周表哥隐含古怪复杂的目光,俏面莫明奇妙的飞红起来。 都道是金玉良缘, 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著,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沙哑低沉带着磁性般的声音又自景山后面传出,如同带有神奇的盅惑魔力,令两女秀目迷漓,秋波盈盈,痴迷不已。 如果说这两首诗还不很够份量,仅是震撼两女的芳心的话,随后那一声…… 唉的长长叹息,包含了无限的感叹、无奈、愁苦,绝对盅惑住了柳梦音与沈怡。 这是一个很有才气,用情专一又多愁善感的奇男子! 柳府之内,几时出了这么一个才男子? 沈怡询问的目光,还有周表哥古怪复杂的目光,令柳梦音俏面更红,心头如小鹿般乱蹦乱撞,本能的摇头,表示不知。 虽然不知是谁,但这声音这场景似曾相识。 这么有才气的奇男子…… 她不禁瞟了周表哥一眼,柳眉微微一皱。 周表哥闪亮的眼睛里竟然带着一丝丝的忌妒。 沈怡似乎也看到了周表哥眼里的神情,秀目微现失望神色。 说实话,之前的周公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又满腹经纶,给她的印象非常的好,现在,似乎要打一些扣折了。 李锦侧趴在地上,听到有人走近的脚步声,急忙闭上眼睛装作酒醉睡着。 唐诗宋词,小爷我可是记得不少。这朝代,不追歌星,追诗人。嘿嘿,这正是投其所好,不把你哄得心神荡漾意乱情迷,真是对不起那些大唐大宋的大才子大诗人的名作了。 别怪老子无耻,情场如战场,管他用什么阴谋阳谋,能赢得美人归才是正解。 可惜他必须闭上眼睛装睡,不然很想看看两女面上是何表情…… 沈怡与柳梦音尽可能的放轻脚步,生怕惊扰了那位才气过人又多愁善感的神秘大才子。 站在凉亭里的周大公子心里头一股到嘴的肥肉被抢走的感觉,面上写满了大大的不爽。 他使出浑身解数刚把两个花不溜丢的大美人儿哄得眉开眼笑,不想半路突然间杀出一个该死的程咬金,完全抢走了他的风头,更吸走了两女的心神。 沈怡是皇都有名的大才女,老爹更是当朝手握天下刑法的刑部尚书,位高权重,弄上手,对他来说是权途无量,当为首选。 柳家的财产虽不及他周家的五分之一,但表妹柳梦音在商界小有名气,是颇为能干的女强人,更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儿,能弄上手,也是他能力的炫耀。 漂亮的女人,就算是摆在那也是一种炫耀,不采白不采。 想一箭双雕,有够贪心的。 那个半路突然杀出来的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敢跟他抢女人? 周大公子心中恼怒,大踏步走向景山。 脚步声令两女柳眉轻皱,皆转身对他竖指,示意他小声点。 周大公子心中更为不爽,不过在美人面前,仍要尽力保持他的翩翩佳公子的风度,只得放轻脚步,缓缓跟在两女身后。 看着两女纤腰扭动的迎风摆柳动人样,眼中不禁露出饿狼般的贪婪光芒。 沈怡与柳梦音的心神皆在那个令她们心神荡漾的神秘大才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周大公子色迷迷的贪婪目光。 走到景山后面,看清醉卧草地的神秘大才子,两女不禁掩嘴发出低低的惊呼声。 没想到这个令她们心神荡漾的神秘大才子竟然是…… 这场景,这套路早应该想到是他。 看着醉卧草地的李锦,沉睡中剑眉微皱,似乎透着诉说不尽的沧桑、忧郁与无奈,挺直的鼻梁,予人冷酷倔强的感觉,唇角那一抹淡淡的笑意,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放荡与神秘,似轻兆,又似纯真。 总之,有些令人莫明奇妙的心跳,有时又感觉很可恶,令人恨得直咬牙切齿,有时又让人感觉如春风吹拂一般温暖。 沈怡不由得痴了。 柳梦音也有些痴了。 这冤家总算是活着回来了。 周大公子明亮的眼睛里则闪现一抹冷厉寒光,一闪即逝。 李锦能清晰的感觉到三人就站在他身边,只有硬着头皮继续装睡。 良久,有脚步声来回走动,跟着感觉有人蹲下身子,替他盖上什么东东,反正有股淡淡的如兰麝香,挺好闻的。 嗯,应该是柳大小姐盖的薄被什么吧? 反正总算是把她给打动了,嘿嘿,也不枉自已演的这一出不逊色于好莱坞大名星的大戏。 心里头还盼望着再能发生点什么,可惜让他失望了。 第四十二章 来了个周表哥(下) 自己刚回来柳梦音就着急把自己叫过来,还以为会主动倾诉心肠以解相思之苦呢,结果就只是盖了毛毯就走了。 的确是这样,原本在后花园游玩享乐的三人生怕打扰了我们打“大才子”,在发现李锦睡着后就悄悄地离开了这里。 李锦故意装睡了一会儿,等真的听不到动静,确定他们三个走了之后,才得意洋洋的起来,拿着柳大小姐的毛毯准备回住处。 吹着口哨回到住处,李锦刚推开房门,就听见内屋里有动静。 推开内屋房门,真是吓了一大跳。 陈楚楚三女正坐在床上眼巴巴看着他,看来是等他很久了。 “相公,你回来了啊!见到我们有没有很高兴啊?”陈楚楚还故意摆出一副撩人的姿势,抛着媚眼说道。 “咳咳······高兴高兴。”李锦努力装出一副高兴的样子。 “高兴你个头,恐怕我们来打扰你跟你的柳大小姐的好事了吧。”绿衣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完全不给李锦面子。 “哎呀,原来这还有个柳大小姐啊。相公啊,你放心,我们会乖乖的,不会打扰你的好事的。我们来这就是想好好照顾相公,怕相公晚上一个人孤单寂寞。”陈楚楚还是故意装着一副小鸟依人的腔调看着李锦。 会乖乖?信你才怪。 看来这三女早就打听好了一切,这是专门过来盯着我,不让我勾搭别的女人的。 哎,棘手啊! 陈楚楚要是当场发飙还好,现在她这一副乖乖好老婆的样子,李锦认错也不是,不认错也不是,搞得李锦十分尴尬,只在那一个劲儿的摸鼻子。 “李锦兄,听说你回来了,咋不去找我呢?”就在李锦无计可施,准备找个理由逃走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柳士卿的声音。 以前的时候,李锦多少有点讨厌这个公子哥。现在他的这声呼唤听在李锦耳朵里仿佛是天籁,正好助他脱离窘境。 “柳兄啊,别来无恙啊,我这刚回来,还没来得及找你呢。”李锦接着相互寒暄的空当儿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柳士卿往房内瞅了一眼,“哟,李兄手段果然高明啊,竟然又泡到了这么正点的妞。” 泡你妹啊,不对,泡你姐啊。“不说这个,不说这个。既然你来了,我正有个事想问问柳兄呢。” “什么事,尽管问!” “就是府上刚来的那个周表哥是咋回事?” “嗨!他啊,他是我娘亲的远房表侄,至于来干嘛我也不清楚。我可看不上这小子了,油头粉面的,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就谁都不放在眼里。”说起这个周表哥,柳士卿竟然是一脸不屑。 “我看他对你姐姐有意思,好像你姐姐也挺喜欢他的。”李锦故意试探着问道。 “拉倒吧,就他?我姐能看上这种浮夸子才怪呢,倒是你,你没回来的时候,我姐一个劲儿问我有没有你的消息,还让李管家等你一回来就带你去见她,我倒怀疑我姐是不是对你有意思。不过话说回来,你要能跟我姐好我双手赞成,你比那个什么周子清好一万倍。” 是吗?还总问我,哈哈!还算这小皮娘有良心。 听到柳士卿的消息,李锦心里顿时乐开了花,不过面上还是要装一装的。“咳咳······不说这个了,你来找我什么事啊?” “哦,你不说我差点给忘了。”柳士卿拍了一下脑袋,“我这次是彻底佩服你了,你没在的这段日子,冷烟姑娘一个劲儿的托我给你带信儿,你可真有你的,我看她是彻底被你征服了。” “啥?冷艳?”柳士卿不提起这茬,李锦都快把人家忘了。 这时,柳士卿贴身家奴之一的来福兴冲冲跑来禀报,还递上一张大红拜贴。 红袖,冷烟姑娘的贴身侍婢,替主人下贴子催请李锦来啦。 柳士卿望着李锦嘿嘿怪笑,笑容里充满了无耻****的暧昧。 妞儿是很美,不过现在家里有三只母老虎虎视眈眈的盯着了,仅仅一个柳梦音就很难搞定了,再招惹其他女人,真怕后院着火啊。 李锦兴致缺缺道:“跟她说,我有事,改天拜访……柳兄,你要是想去,你就自己去吧。” 柳士卿哈哈一笑,“哎!你以为我不想去啊?不过冷烟姑娘指名道姓,请的是你呐。” 李锦对着柳士卿一挤眼,“你替我告诉冷烟姑娘,就说我忙,没空!” 柳士卿一看李锦的眼神儿立马明白过来,差点忘记房内还有几只母老虎啊。 柳士卿嘿嘿一笑,对着李锦回敬一个眼神儿,拦着李锦的肩膀道:“好,既然李兄不想去,那我也不去了,不如我们去喝酒听戏,今晚不醉不归。” 李锦一听,心里一乐,这柳士卿还真上道。“好,既然柳兄盛情相邀,我再拒绝就有点不近人情了。” 两人配合着演完一场戏,正准备高高兴兴的往外走,陈楚楚从房内走了出来。 “相公啊,跟柳公子少喝点啊,注意身体!”陈楚楚一边帮李锦整理着衣服一边小声说道:“不准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要是晚上回来发下你身上有其他女人的味道,看老娘我怎么收拾你。”说完,还不忘狠狠在李锦腰间扭了一把,疼的李锦直咧嘴。 柳士卿一脸的茫然不解,还以为陈楚楚真的是在关心李锦呢。 第四十三章 美女让人怕怕 李锦跟柳士卿刚走出院门,李锦就迫不及待的掏出冷眼送来的拜帖,急急忙忙打开。 上面写着这个月中,在江城有一场花灯会,想邀请李锦与她一起游玩赏灯。 “李兄,上面写的什么?”柳士卿在边上急得抓耳挠腮的问道。 “她说她想邀请我一块去这个月月中举办的花灯会上游玩。” “高,实在是高。我是真服你了。”柳士卿一脸羡慕的对着李锦直竖大拇指。“哎,李兄,要不我们现在就去找冷烟姑娘聊聊花灯会上玩什么啊。” 李锦也倒是想去,可是临出门前陈楚楚的警告还在耳边呢,再说了,虽然这冷眼长得确实算得上是倾国倾城,还带着几分妖艳,但现在柳大小姐还没搞定,身边又有三个女人整天监视着,实在是不能再招惹其他的女人了。 李锦越想越憋屈,摇着手说道:“不行,不行······” “哎呀,走吧,哪那么多顾虑呢,人生在世,应当及时行乐。”柳士卿见李锦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当下李锦强拉硬拽的带着李锦往凤月楼走去。 到了凤月楼,李锦才知道,现在这冷眼姑娘到底有多火。 李锦跟柳士卿两人前脚刚进凤月楼,还没来得及询问冷烟的下落的时候,后脚便又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公子哥大大咧咧的直入大厅询问冷烟姑娘的情况。 今天凤月楼的老板瑾娘好像不在,只有一个老鸨在热情招呼着,姑娘们更是异常的火热。 看这样子,今天是没办法见到冷烟姑娘了,这里其他女人又不及自己老婆的万分之一漂亮,自己还不如回家陪老婆呢。 就在李锦大感无趣准备拉着柳士卿离开凤月楼的时候,冷烟姑娘的贴身侍女红袖,悄悄走到了李锦身边,笑声说道:“李公子请随我来。” 一看是冷烟姑娘的贴身侍婢,柳士卿比李锦的行动还快,一把拉着李锦就要跟着走。 谁知人家冷烟姑娘的意思是只叫李锦一个人。 红袖毫不客气地对柳士卿说道:“柳公子请留步,冷烟姑娘只想请见李公子一个人。” 说完,就头也不回的带着李锦从一个比较隐蔽的偏门来到了凤月楼的三楼的一个房门前后主动退了下去。 李锦刚要推门而入的时候,一个白衣身影从走廊另一端的楼梯口走了上来。 李锦一看这身影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别人,是一身潇洒公子装的绿衣,女扮男装? 李锦张大嘴,难以置信的说道:“小老婆,你还有这癖好?” 绿衣一听当场晕厥,“癖好你妹啊,姐姐觉得最近江城不太安定,又知道你肯定会去些不三不四的地方,所以排我跟着保护你。” 什么保护我啊,明明就是监视我。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可不会说,“那你现在要一起跟我进去吗?” “当然,我倒要看看这冷烟姑娘到底有多漂亮,竟然让我相公舍得撇下家中三个娇妻,开门吧。”绿衣一挑眉,阴阳怪气的说道。 李锦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是错的,自己做坏事被抓了个正着,越解释只会越罪过。 吱呀! 李锦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房门。 “哎,李大公子的大驾可真是难请呀,真是让冷烟等的好辛苦啊!” 娇滴滴的声音带着荡人心魄的无形魔力,眼睛中带着无限风情看了李锦一眼。 冷烟现在还没做什么,李锦已经是一副双目呆滞,口水快流出来的猪哥像。 一袭淡兰色衣裙的冷烟正操着那纤纤玉指,冲洗着茶艺道具。 又是这副猪哥样? 身边的绿衣发出一声不满的冷哼,狠狠的踩了李锦一脚。 李锦心中一震,倏然清醒。 邪门,这娘儿的眼睛好邪门,好似旋涡一般,一迎上她的目光,便被吸住陷进去,整个人都迷迷糊糊。 他干咳几声,“不是在下摆驾子,而是前几天真的有要事外出,也是今天才刚刚回来。” 在他说话的当儿,两个女人已经相互彼此打量过对方,目光也已进行了无声的交锋。 丹红唇角逸出一抹令男人神魂颠倒的笑容,冷烟淡然道:“好啦,我又没有要怪罪公子的意思。我还得劳烦李公子给我指点一下琴艺呢,岂敢放肆。” “好啦,这位妹妹既然来了,也请赏脸落座,指点下冷烟的茶艺吧。” 她看着绿衣盈盈一福,绿衣却像傻了一般,目光呆滞的望着她。 这娘们的眼睛果真是有鬼! 绿衣毕竟是自己的老婆,不能让她吃亏啊。 李锦走上前的一步,隔断了绿衣与冷烟的视线,绿衣摇摇头,这才清醒过来。 冷烟哀怨的白了李锦一眼,“冷烟心里一直感激公子的点拨,让奴家突破了瓶颈,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奴家心里一直过意不去。” 他淡然笑道:“其实当时只是在下的一时胡扯罢了,水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冷烟哧的一声低笑,飞了他一记勾魂夺魄的媚眼儿,“公子太过谦虚啦,要知道公子的一句话,让冷烟受用终身,如此大恩,冷烟铭记于心。” 绿衣不满的哼了一声,“哼!骚狐狸。” 冷烟低笑一声,也不争辩。“两位请落座吧,冷烟再为公子抚琴一曲,还烦请公子听听奴家这段时间琴艺有没有长进。” 绷紧俏面的绿衣瞪了李锦一眼,毫不客气地坐在了茶桌的锦垫上。 冷烟坐到琴卓后,先是盈盈一福,然后手指轻抚琴弦,一阵轻松悠扬的琴声便开始在房间内回荡起来。 单听琴声,这冷烟一点都看不出是一介风尘女子。 随着琴声进到婉转悠扬精彩之处时,绿衣也不禁仔细聆听享受起来。 一曲完毕,李锦看着她扭动着小蛮腰迎风摆柳的走过来,毫不客气地坐在李锦身边的锦垫上。 这鬼女人,天生勾人魂魄的绝代尤物,可惜现在自己风流债太多已经应接不暇了,而且她的眼睛非常邪门,令人怕怕。 冷烟坐下来后,自然又是跟李锦讨教了一番琴艺。 而李锦自是又用脑子里装的那些歪门邪道的知识给胡乱点评一番,搪塞了过去。 “哎,魂儿是不是被那狐狸精给勾走了?”从凤月楼出来,绿衣紧绷着俏面讽讥道。 在冷烟房内的时候,绿衣知道自己差点被迷惑出糗,也没敢在大胆放肆,只是看着冷烟对李锦眉来眼去,一个劲儿的生闷气。 “哪有……” 李锦回答的中气不是很足,说明魂儿多多少少给勾走了一半。 冷烟的美不仅在于柔媚,而且透着一种神秘,就好似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迷一般,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解开迷底。 总的来说,有点邪,却邪得勾人魂魄。 绿衣冷哼一声,“姐姐让我来跟着,果然没错。今后少跟这个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往,她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你要是不听话,小命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李锦嘻皮笑脸道:“是是是,娘子的话,相公一定永记心里,时刻不忘。” 又是这副嘻皮笑脸样,没一刻正经。 绿衣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起步往住处走去。 第四十四章 摄魂大法 李锦出来的时候,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柳士卿的影子,估计又在哪个红姑娘的香闺里颠鸾倒凤呢。 李锦也懒得再找他,现在他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 出来逛青楼被绿衣抓了个现行,姑娘没睡着,反而惹了一身麻烦。 绿衣与冷烟暗战的时候落了下风,现在正在气头上,李锦正在想方设法的讨好她。 其实李锦心中真正想的是希望绿衣回去之后能嘴下留情,帮他圆谎。 “娘子,走慢点,走那么快啊,我都快跟不上了。”李锦跟在后面舔着脸说道。 “我快走这不是给相公留机会嘛,省得我在这碍眼,打扰了相公跟冷烟姑娘的好事。”绿衣气鼓鼓的说道。 李锦自是不能再呛着她,知道她在冷烟那吃了亏,就守着绿衣狠狠的把冷烟数落了一番。 李锦先是把怀里揣着准备给柳大小姐的一套名贵首饰送给了绿衣。 又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足足喷了一大盆口水,总算把小妮子哄得多云转晴。 像这样的首饰,李锦那里还有很多套,都是为哄女孩子提前准备的。 而怀里的这套首饰本来是准备送给柳大小姐的,只是那日出了意外,后来又没机会单独在一起,这才没送出去。 绿衣倒是真的被李锦一碗**汤给灌倒了,回到住处,确实没提李锦主动去青楼的事,只是说了在外面游玩时无意间遇到的。 这话从绿衣嘴里说出来,陈楚楚信了大半。 见陈楚楚信了,绿衣反倒觉得有点别扭。 这不是帮着相公骗姐姐吗,枉费姐姐这么疼爱自己。仅此一次,下次说什么也不帮了。 绿衣边这样想着,还狠狠的瞪了李锦一眼。 为了掩饰心中的不安,绿衣又巧妙地把冷烟拥有能迷惑别人心神的事情跟陈楚楚描述了一番。 “摄魂夺魄**!” 陈楚楚突然惊呼,俏面一片苍白。 摄魂夺魄**,魔门魅教教主厉胜男的独门魔功。 魔门魅、邪、鬼三教中,魅教的人最少,最多十来个人,而且全是女性,教主厉胜男之下,便是她的三个女弟子。 所以,魅教真正的人数只有四个。 千万别小看魅教,厉胜男调教出来的三个弟子,都是非常厉害的人物。 据传,清门的沙坛四大护法联手,都留不住厉胜男最小的女弟子,可想而知她们的厉害。 冷烟会摄魂夺魄**,那绝对是厉胜男的三大弟子之一,这就让陈楚楚担忧不已。 虽说同为魔门中人,但为争魔主之位,几方人可说是明争暗斗,下黑手整死对方,这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 当然,有时候也会为了切身的利益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外敌,反正时合时分,乱得一塌糊涂。 如今,李锦身怀混元仙功,天下武人……的公敌,冷烟如果知道,岂会放过他? 细细询问了两人相识的经过,陈楚楚这才松了口气。 这才淡然道:“不想死在她手里,就不要跟她眉来眼去勾三搭四的。” 淡淡一句话,却让李锦冷汗直冒。 陈楚楚的武功算高了,但自认碰上冷烟,也只有逃命的份儿,自已更不用说了。 小命玩没了,还泡啥美妞? 看来,外边的世界虽然美好诱人,但是太过危险,还是乖乖的躺在杜府里比较安全呐。 依陈楚楚的授意,李锦向他的结拜大哥李剑南说了此事,让他寻机把冷烟的身份暴露,这么一类,她在苍悟便呆不下去了,自然也不会再来纠缠李锦。 做完这些,李锦还担心一件事。他跟人家冷烟姑娘还有一个花灯会之约呢。 当晚,因为这个事,翻来覆去一宿没睡。 最后,快天亮的时候,李锦想到了柳士卿。 既然这小子这么想跟冷烟约会,何不给他这个机会? 想到这,李锦闭眼休息了一会。临近晌午的时候,就跑去找了柳士卿,跟他说花灯会那天自己有事,让柳士卿自己去赴约。 柳士卿一听,自然乐得去做,就这样,两人愉快的达成了约定。 解决了心事,花灯会前的这几天李锦一直高高兴兴的跟三女腻歪在一起。 花灯会前一夜的床上,绿衣一改风格,很是主动,极尽放纵,陈楚楚与紫荆刚经历一波春潮,虽然劳累,亦在一旁尽心服侍,如此香艳刺激的享受,只怕皇帝都自叹不如。 因为混元仙功有滋阴补阳的妙用,所以四人也没感觉饿。这一觉,直睡到下午几近日落时分,三人才懒洋洋的起床。 若不是柳士卿的狠劲儿捶门,只怕李锦还舍不得起床呐。 “我靠,谁啊?” 一拉门,李锦便瞪着柳士卿,满脸不爽的表情。 “李锦……” 柳士卿一副很委屈的神情。 “哦,原来是柳兄啊,多有慢待,请问有什么事吗?” 柳士卿忙道:“你整日在房里与两个美人鬼混……哎……” 李锦一脸不快的更正道:“柳兄,这不是鬼混,这叫行房,也叫**!” “哎,你别打岔啊……”柳士卿一摸鼻子,“李锦,这些天你只顾着行房,姓周的整日缠着我老姐……” 周子清是他表哥,他却连一声表哥也不称呼,可见他心里非常不爽周子清。 他宁愿老姐嫁给李锦,也不愿她嫁进周府,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凭老姐的本事,只要有她撑着,柳家就不会倒! “哎呀……” 李锦心头猛然一跳,这些天来确实都呆在府里,没去看柳大小姐,姓周的小子乘虚而入,大献殷勤,讨好柳大小姐。 “太阳你个仙人板板的!” 李锦咒骂一句,心急火撩的往外冲。 柳士卿急问,“老大去哪?” “店里!” 柳士卿子忙道:“我老姐不在店里,跟着姓周的去了花灯会,说是要提前去占个好地方,晚上好边赏灯边用餐。” 靠,不早说! 柳士卿子大声喝道:“来人,备马!” 家丁牵来两匹战马,李锦一翻身便跨了上去,柳士卿也立即跟上。 两人在门外大声说话,房内的三女听得一清二楚,早知相公是花心大萝卜,只能无奈叹气,男人啊,就是这般好色…… 陈楚楚担心他有什么闪失,推了绿衣一把,后者会意,让家丁另外找了匹马,飞身跃上马,也跟着去了。 一队人冲出大门后,直奔花灯会举办地——淮河河畔。 第四十五章 英雄救美? 淮河中的水清澈而不湍急,贯穿整个江城,着实带动了江城的经济腾飞。 此处水面波光粼粼,水天一色,清静优美。很适合租一艘船,泛舟江上,赏月看灯。所以有钱的公子哥、富家千金小姐便会成群结队这样做。 周子清为了能把柳梦音弄上手,可谓是费劲心机,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老早就预定了一艘双层楼船,此刻已经泛舟江上。 一层船舱内,一张小案桌,周子清与柳梦音盘膝对面而坐。周子清的几个贴身护卫倒也有眼力劲儿,主子泡妞,自己当然不能在身边打扰,都十分识趣的跑到外面甲板上放风去了。 到了晚上,江上的风虽然不大,但还是挺凉的。加上两人想边饮酒边赏灯,船舱两边的窗子都开着,船舱内却有几分凉意。 不过,柳梦音此刻却感觉有些燥热。 身上皮肤发热,面颊滚烫如火,呼吸也有些急促。 不会是发烧了吧? 她抬头摸着自已的额头,却感觉不出什么。 总之,身体很热,由内而外的热,体内像有一团火一样。 身体深处,莫明奇妙的涌起阵阵悸动的热潮,令她生出丝丝颤抖的渴望。 “表哥,我可能生病了,咱们回去吧……” 她挣扎着站起,哪知身体酥酥麻麻的,似乎没有一丝力气,摇摇晃晃的几欲摔倒。 “表妹。” 周子清及时伸手扶住她,眼睛闪过一抹狼性的光芒。 他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这些天来,他费尽心思,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说动表妹与他泛舟赏灯,如此绝佳的机会,他岂会放过。 茶里放有催人****的媚药,任你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喝了之后也要变成****。 他的目标,先把表妹弄上手,然后再打沈怡的主意。 沈老爷子位居刑部尚书,手握实权,把沈怡弄上手,到时候官运亨通,青云直上,想想都乐。 他心里头的如意算盘可是打得噼叭作响,先夺了表妹的贞节,再打沈怡的主意,一箭双雕。 柳梦音全身软绵绵的站立不稳,被表哥搂在怀中,羞赧之下想要挣脱,却没有丝毫力气。 “表哥……” 她不安扭动着。 不知道为什么,鼻中嗅到男人的气息,体内深处那股莫明奇妙燥动的热潮竟然减缓了一些。 似乎,异性的气息有种奇异的诱惑力。 “表哥……不要……” 表哥抚在她背上的手似乎带着一股清凉,令她滚烫的肌肤感受到一丝丝的清凉,还有种异样的感觉,让她全身都颤抖起来。 “表妹,我扶你到二楼躺一会儿休息一下吧。” 周子清脸上泛起令异性心神荡漾的笑容。 此刻,柳梦音俏面泛红,透着难以抑制的荡人春情,鼻息咻咻,娇喘不已。 美人,已是砧板上的肉,待宰的肥羊,他笑得非常的开心。 柳梦音只觉体内莫明奇妙涌动的热潮越来越强烈,如汹涌的波……涛,一波紧接一波的冲击着她的神经与灵魂,令她忍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 全身酥软无力,她只能任由表哥把她抱起,放到帐蓬的软垫上。 “表哥……给我水……” 柳梦音娇喘着夹紧双腿。 “好的,表妹等下。” 周子清扶着柳梦音躺在床上,把床头上那壶早就准备好的催情媚药的小瓷壶拿起。 “姐姐,你在哪。” 船外江面上突然传来柳士卿焦急的呼唤声。 “该死的!” 周子清咒骂一声,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要命的一刻来,让他气得差点吐血。 听到弟弟焦急的呼唤声,柳梦音浑身一震,神智恢复少许,挣扎坐起,“弟弟,我在这……” 说出这句话,似乎耗尽了她全身的力气,只能半趴在软垫上喘息。 到了嘴边的肥肉,周子清岂肯吐出。 他对着甲板上的家丁吩咐了一下,楼船开始缓缓驶动。 “表哥……你要带我去哪……” 柳梦音心中涌起一丝不安,随即被汹涌澎湃的欲潮折磨得又迷失,本能的搂紧表哥。 一道纤影如流星般急射而至游船二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周子清怀中抢过了柳梦音,把她放在后面,挡住了周子清。 做这一切正是绿衣,俏目冷厉如电,眸子里透着一股子厌恶之极的杀气。“最讨厌你们这种靠下三滥手法征服女人的臭男人。” 周子清虽然会一点皮毛功夫,但与绿衣比,简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无奈道:“表妹突然生病,我想带她去求医。” 游船开动的方向是背离岸边,往前走,鬼都知道安的什么心。 绿衣冷哼一声,身形倏动,准备把柳梦音带走。 周子清刚要出手阻止,但接触到绿衣充满杀机的冷厉目光后,下面的话硬生生的咽下肚子。 “少爷。” 他的四个贴身护卫此时也从船下蹭蹭跑上来。 周子清胆气一壮,邪念立生。 绿衣已从他眼睛看到杀机,心叫不好,突然欺到他身后,一枚淬有见血封喉剧毒的铁针抵在他颈脖后面。 “不想死就乖乖的不要乱动!” 针尖散发出的阴森冷厉劲气割刺得周子清的肌肤生痛,而且似乎要刺破他的心脏,令他打了个寒颤,整张英俊的面庞一片煞白吓人。 “干什么?” “大胆!” “放手!” 奔来的四个贴身护卫纷纷亮招,把绿衣围在当中。 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看到抵在少爷颈脖处的细长铁针,面色微变,“大家不要乱动,那针上淬有剧毒!” 细尖铁针在月光的折射下,泛着幽幽兰芒,江湖上打滚的人都知道那针上淬有见血封喉的剧毒。 几个贴身护卫骇得连忙退后几步,神情紧张的看着绿衣,担心她失手刺破少爷的皮肤,那就完蛋了。 他们身上是带有一些解毒药丸,但解药若不对症的话,少爷就挂掉了。 少爷挂掉,他们也同样要完蛋,不仅周家的人不会放过他们,清门的人不会放过他们。 周子清虽然武功稀松,但毕竟是清门的内门弟子,得罪了圣门,同样完蛋。 李锦与柳士卿听见声响,开船靠过来,刚上二楼就看到这情形,俱是一愣。 李锦的目光投注到柳梦音身上,不禁眉头大皱。 柳梦音俏面绯红,媚眼如丝,鼻息咻咻,依在绿衣的怀中,两条如藕玉臂环着她的粉颈,娇喘着,难耐的扭动躯体,不时发出一声声荡人心魄的低低呻吟。 绿衣俏面羞红,神情尴尬紧张,额头上都冒出冷汗珠子。 她左手要抱住柳梦音,以免她滑倒,一手捏着淬有剧毒的铁针,抵在周子清的颈脖处,以他为人质。 已被烈性****折磨得迷失了本性的柳梦音在她怀中喘息着,扭动着,不仅主动送上香吻,一只手甚至探入她的胸襟…… 铁针淬有见血封喉的剧毒,稍稍刺破皮肤,便会要了周子清的小命。 周子清的四个贴身护卫都是内外兼修的高手,若是正常用情况下,她有信心与四个拼个同归于尽,可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柳家姐弟是个大累赘,一对一的话,相公或许可以逃走。 所以,唯有以周子清为人质,威胁他的四个贴身护卫,只不过柳梦音这么一动,令她紧张异常,万一铁针刺破周子清的皮肤,那麻烦就大了。 此时的情形,既香艳刺激又令人紧张万分,甚至胆颤心惊。 周子清被制,颈脖处抵着淬有剧毒的铁针,随时可能小命不保,吓得他俊面惨白无血,豆大的冷汗珠子不停的从额头上滚落,全身直颤抖。 他的四个贴身护卫同样是胆颤心惊,冷汗直冒。 如果绿衣手上捏着的毒针一不小心刺破少爷的皮肤,他们也要陪葬…… 李锦只知周子清弄了什么手脚,以至令柳梦音迷失本性,变成了一个十足的****。 柳士卿是花丛老手,一眼便看出姐姐是吃了催发****的烈性媚药。 这玩意,他就曾经用过,用来对付泡不上手,又不能用强的女人,任你是贞女烈女,吃了媚药,都会迷失本性,变成十足的****。 “周子清,你无耻!” 柳士卿双目喷火,咬牙切齿咒骂着,就欲冲上,李锦连忙把他抓住,大声喝道:“把你姐姐带走!” 柳士卿浑身一震,神智恢复。 周家的势力很强大,根本不是他柳家能惹得起的…… 他狠狠的瞪了周子清一眼,吐了一口口水,大步上前。 别看他平时胆小如鼠,此刻面对闪着目光凶凶的护卫,完全夷然无惧,走到绿衣身边,把已经迷失本性的姐姐抱住,回到李锦身边。 没有了大累赘的绿衣喘了一口大气,对着李锦娇声道:“你们先走。” 李锦怔道:“你怎么办?” 绿衣轻蔑的冷笑一声,“相公放心,绿衣没事的。” 周子清在她手上,四个保镖投鼠忌器,肯定不敢乱来,只要押着周子清来到岸边,她便可以安全脱身。 李锦想了想,留下也只能是累赘。 他阴森森的瞪着周子清一眼,对绿衣道:“小心!” 说罢,拖了柳士卿便…… 走。 那一眼,如同恶魔的眼神,充满了阴森冷厉的恐怖杀机,令周子清打了个寒颤。 柳士卿抱着姐姐走了一小阵便吃不消,喘息道:“李锦,还是你来抱吧……” 迷失了本性的姐姐在他怀里扭动呻吟,两只手儿更是乱抓,他可是有些吃不消。 李锦半点也不客气,接过人,跨步上了来时乘坐的游船。 怀中的可人儿躯体柔软,滚烫如火,娇喘扭动着,不时发时荡人心魄的呻吟声,两只手儿更是扯脱他的衣裳,加上阵阵处子幽香,既便是久失雄风的男人都会再振雄风,更何况身体很正常的男人。 汗,大帐蓬撑起老高,要命的是柳大小姐柔若无骨的手儿还一把握住,令他直打哆嗦。 这情形,实在是尴尬之极。 柳士卿轻咳一声,“姓周的卑鄙无耻,暗下迷药,姐姐中了媚药,才会如此……” 汗,这种烂得掉牙的情节又让老子撞上了?嘿嘿,这种好事儿,最好多发生十几趟,哈哈哈。 中了媚药,除了对症的解药,唯有令中毒之人发泄,否则必然欲焰焚身,严重者可能爆毙。 楚楚那肯定有解药,不过傻子才会给柳大小姐吃解药,不如自已来当解药更爽,嘿嘿。 可怜的周子清机关算尽,到头来便宜的是自已,这小子只怕要气得吐血了。 这混帐王八蛋,竟敢阴小爷我的女人,实在该杀! 此时,他心中已对周子清生出浓浓杀机。 李锦抱着柳梦音坐在船舱里,柳士卿撑着船,缓缓靠到岸边,然后把船使劲往河内一推,“李锦,拜托了!” 说完,不等李锦出声,便转身离去。 李锦从船窗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心道:这小子,够哥们! 游船顺着江水,随波逐流。 船舱内,欲火焚身,已经完全迷失的柳梦音发狂一般扯脱李锦的衣服,迫不急待的骑跨上去…… 船舱内,已经迷失本性的柳梦音如同脱缰的野马,极尽疯狂,一直骑跨在上边主导一切。 李锦在享受的同时,心中又牵挂绿衣的安危,不过想想,凭着她的身手,只要她押着周子清抵达岸边便可安全脱身。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极尽疯狂的柳梦音突然全身颤抖着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软倒在他身上直喘粗气。 李锦没有尽兴,很想把人掀翻,继续冲锋陷阵,只是见柳梦音面色惨白如纸,除了胸部微微起伏外,似乎如死人一般一动不动。 “该死的周子清!” 他不禁咒骂一声,心中杀机更万盛。 小心翼翼的转身,让柳梦音躺下,想替她穿上衣裙,不过她那身衣裙都让她自个儿扯成碎布,连自已的衣裳也被扯烂。 娘的,这媚药真够厉害,该死的周子清! 没办法,只好捡了几块大一块的破布,盖在她的**上。 此次,柳梦音肯定元气大伤,不知得调养多久?幸好有医术无双的楚楚在,否则惨了。 先前回家的柳士卿显然把此事告诉了柳夫人,柳梦音的贴身丫鬟杏儿,仙儿,柳夫人还有绿衣与陈楚楚以及紫荆都不安的守在后门。 这关系到柳梦音的声誉,闲杂人都退避。 一辆马车驶进后院,驾车的人是李锦。 进了院子,看到绿衣没事,李锦悬着的心这才放下。 众人虽然着急,但实在不便出面,杏儿是柳梦音的贴身丫环,只有她最合适出面。 她蹬上车驾,一探头,看到柳梦音那赤身**样,就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俏面腾的飞红起来,急忙缩回头。 一见她下来,一干人等都迫不急待的把她围住,七嘴八舌催问。 “大小姐没事吧?” “梦音怎样了?” 杏儿苦笑,简单说了下,回房拿来柳梦音的一套衣裳,还有一床丝被。小心翼翼的给柳梦音换上。 随后,众人先后蹬车,把整个马车挤得满满的,倒把个医生陈楚楚挡在外边。 李锦,在众女各种怪异目光的狂轰滥炸下,贼溜溜的离开了后院,回了自已的房间。 陈楚楚等众人都陆续离开马车了,才得以蹬车对柳梦音进行查看。 其实,这种事儿只需杏儿稍稍处理一下……便成,杜大小姐初次破瓜,却因媚药的刺激而变得疯狂。阴火一泄,体内媚药也跟着消除,不过元阳大损,至少需要个把月的时间好好调养。 她开了两幅补血气的单子,杏儿接过,急急出门去了。 杏儿小心翼翼替大小姐清理好后,用丝被把人包住,合力把她抬进房,轻轻放到床上。 确定女儿没事之后,柳夫人悬着的心放下一半,呆坐床边,愁眉苦脸的看着沉睡中的女儿。 仙儿在边上柔声安慰道:“夫人,人回来就好,反正事已至此,李管事人也不错了,大小姐肯定不会受委屈的。” 柳夫人只能叹气,女儿的身体已给了李管事,除了嫁给李管事外,还能有什么选择? 她没想到长得一表人才的周表侄儿会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若不是周家势大,得罪不起,她肯定兴师问罪。 为了女儿的名节,这口气只有忍下了,对外宣称女儿得了急病,几个知情者都受到严厉警告,胆敢泄露出去,必受家规严惩! 房内,李锦柔情蜜意的把绿衣硬抱在怀里,头部靠在她胸前,左摇右晃的享受着她胸前的尖挺柔软。 “绿衣宝贝儿,你是怎么脱险的?” 绿衣淡然回答,“押着那家伙抵达岸边人多的地方再放人。” 岸边花灯会上已经有很多人,周子清的四个保镖在光天化日下岂敢乱来,少爷一脱险,慌不迭的拥着少爷离开。 陈楚楚推门进来,绷着俏面,“恭喜李大公子,又弄到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 语气中那酸溜溜的醋味儿,任谁都听得出来。 李锦装着喝茶呛喉,拼命的咳嗽。 “咳……咳……当时……也是权……宜之计……咳……” 陈楚楚瞪了他一眼,“权宜之计?” 这种下三滥的媚药,她闭着眼睛都能解毒,只要把人运回来便成,又不是什么穿肠烂肚见血封喉的剧毒,柳梦音再撑到半夜都不会死,挺多丑态百出,受到欲火焚身的折磨而已。 这死人早就打柳大小姐的主意了,柳大小姐中了媚药,刚好遂了他的心愿罢了,还美曰其名舍身救人,恶心死了! 鬼心思被看穿,李锦嘿嘿干笑,反正这便宜是占定啰,柳大小姐除了嫁他,再就是上吊自杀,再无别的选择,哈。 第四十六章 怕什么来什么 经此一事,周子清搞得灰头土脸,灰溜溜的跑回了京城。 江城是没必要再呆下去了,柳家更是没脸再进,连行囊都不要了,直接雇了辆马车赶回京城。 这会儿了,心里头还在呯呯乱跳,小腿肚一个劲儿的发抖,全身乏力,马都难骑。 煮熟的鸭子就这么眼睁睁的飞了,便宜了那姓李的。 周子清气得吐血,大骂四个贴身护卫混帐无能。 表妹飞了,他心里头恼怒异常,不过表妹仅是他用来炫耀魅力的一个装饰,飞了只是肉痛而已,沈大小姐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娶到沈大小姐,那才是真正的大有用处,至少官场前途无量。 左相府在京城,沈大小姐只是回来探亲而已,很快更会回京城,到时他必定全力追求,击败所有情敌,以获美人的青眯。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周子清再怎么做,至少现在不关李锦的事。 现在的李锦过的那是要多滋润有多滋润。 陈楚楚虽然识破了相公的那点小心思,但也于事无补了。 现在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在这个贞操高于生命的年代里,柳大小姐这辈子除了嫁给相公,已经别无他法。 哎,这死人,真是便宜他了。 日防夜防,还让绿衣跟着,这也没有防住他去勾搭别的女人。 虽然心里知道,事已至此,再生气也没用,但这心里总是气不顺。 女人,都有个通病,因为这件事生气,可能会在另一件事上表现出来。 陈楚楚现在就是这样,因为心中有气但又不好直接发泄在李锦身上。只好拿这次绿衣去救柳大小姐,李锦成为拖累的事为由,逼着他练武,还趁机在教李锦招式的时候故意让他吃点苦头。 刚开始的时候,李锦也觉得自己确实该好好练练武功,不然总让女人护着算什么,所以就很欣然的要向陈楚楚学那个什么七杀拳,但是一个上午练习下来,李锦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这婆娘好像是在故意整我。 发现被整,到了下午就不再那么认真练习,时不时的在陈楚楚和绿衣身上揩揩油,吃吃豆腐什么的,就想拖时间,好蒙混过去。 陈楚楚和绿衣被李锦的毛手毛脚搞的真心难受,联合起来训斥李锦练武态度不好。 这时,柳士卿又过来了,正好让李锦找到了开溜的借口。 李锦以前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公子哥,但经过柳梦音中媚药一事后,李锦真心觉得这小子够仗义,可交。 柳世卿一来,李锦算是解放了,自然是满脸高兴。“柳兄,昨晚跟你的冷烟姑娘玩的如何啊?” 柳世卿此次来好像是有心事,脸上带点惆怅。“李锦,我这次来就是跟你说这个事的。昨晚遇上我老姐那事,我一着急就把这事给忘了,所以,咱好像放了冷烟姑娘的鸽子。” 啊!? 说的好听点是咱放了冷烟的鸽子,但人家开始要找的是我啊,现在都没人去,到时兴师问罪的对象,也是我啊,柳兄啊柳兄,你可害苦我了。这事要让楚楚知道了,我这耳朵,我这膝盖又得受罪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锦跟柳世卿都束手无策的时候,来福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少爷,李公子,刚刚门卫过来禀报说冷烟姑娘求见。” 啊!? 李锦跟柳世卿同时惊讶大呼道。 这两个大男人放了一个女人的鸽子,还没想好怎么解释呢,人家就找上门来了,怎么办?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就是不知该怎么做。 李锦眼珠子一转,干脆对着来福一瞪眼,“告诉冷烟姑娘,就说我俩出去云游了,不在府上!” “哎,李公子的大驾可真是难请呀,幸亏冷烟来的巧,不然,李公子就要云游四方去了,再见不知是何年何月了呢!” 娇滴滴的声音带着荡人心魄的无形魔力,令三个大男人俱都心中一荡,同时露出色迷迷的神情。 一袭淡兰色衣裙的冷烟枭枭娜娜行来,晶亮眸子闪烁着异样流彩,把三个大男人看得都发傻了。 又是这副猪哥样? 不知何时站在身后的绿衣发出一声不满的冷哼。 李锦心中一震,倏然清醒。 邪门,这娘们儿的眼睛好邪门,好似旋涡一般,一迎上她的目光,便被吸住陷进去,整个人都迷迷糊糊。 他干咳几声,“不是在下摆驾子,而是真的想要出门游历,这不,正想要跟柳少爷一起出发呢。” 在他说话的当儿,陈楚楚也站过来了,两个女人彼此打量对方,目光已进行无声的交锋。 丹红唇角逸出一抹令男人神魂颠倒的笑容,冷烟淡然道:“冷烟如果没认错的话,这位,应该是大名鼎鼎的药王之女陈楚楚陈大小姐吧?” “冷烟这厢有礼了。” “冷姑娘客气了,堂堂魅教教主厉胜男的弟子,还会把一个小小的药王放在眼里?” 性格不合的女人天生就是敌人。 自己的老婆们本来就不喜欢这娘们儿,现在见了面等于是点燃了导火索,到处弥漫着火药味。 李锦踏前一步,对着柳世卿抱拳作揖,“柳兄,云游的事咱们以后再说,既然今天冷烟姑娘来了,咱们应该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一下冷烟姑娘。” 心领神会的;柳世卿微微一笑,抱拳还礼,“李兄放心,招待的事就让我来安排吧。” 冷烟低笑一声,“李公子既然有事要忙,冷烟就不打扰了,不过李公子总有空闲的时候吧?” “哦,这个……” 李锦搔着头,“呃,那个……先看情况吧……” 冷烟幽幽叹息一声,“冷烟只是心里感激李公子那天在凤月楼的点拨,让奴家突破了瓶颈,是以想感谢李公子罢了。” 我擦,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怕事大啊。那天去凤月楼的事好不容易瞒了过去,你又提起来,这让我如何去辩解啊。 这会儿,不光李锦,绿衣也是一脸的尴尬,眼睛不敢接触陈楚楚投来的询问的眼光。 李锦顶着一副苦瓜脸苦笑道:“其实那只是在下一点不成熟的意见,冷烟姑娘不必放在心上,呵呵。” 冷烟哧的一声低笑,飞了他一记勾魂夺魄的媚眼儿,“李公子太过谦虚啦,要知道李公子的一句话,让冷烟受用终身,如此大恩,冷烟铭记于心。” 终于忍不了两人眉来眼去的陈楚楚冷哼了一声,“送客!” 占了上风的冷烟微笑不语,盈盈一福,“冷烟告辞。” 看着她扭动着小蛮腰迎风摆柳离去,李锦搔着头。 这鬼女人,天生勾人魂魄的绝代尤物,可惜她是魔门的人,而且她的眼睛非常邪门,令人怕怕。 “哎,魂儿是不是被狐狸精给勾走了?” 陈楚楚绷着俏面讽讥。 “哪有……” 李锦回答的中气不是很足,说明魂儿多多少少给勾走了一半。 冷烟的美不仅在于柔媚,而且透着一种神秘,就好似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迷一般,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解开迷底。 总的来说,有点邪,却邪得勾人魂魄。 陈楚楚冷哼一声,“跟你说过不要跟这个女人惹上关系,你是不是把老娘的话当耳旁风了。” 李锦早知道这次是避免不了了,自己的耳朵很快又落入了陈楚楚手中,被拽着进了屋。 李锦无奈道:“娘子,轻点,疼······疼!” “我的好相公,说说吧,你跟你的冷烟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陈楚楚端坐在椅子上,对着像犯了错的小孩一样的李锦说道。 李锦站在那支支吾吾半天,啥也没说清楚。 跟着进屋的绿衣坚持不住了,就一股脑的把那天去凤月楼的事交代了出来。 第四十七章 大小姐爱掐人 整个事情原委都真相大白,也不是什么原则性的大事,陈楚楚自然不舍得怪罪绿衣,但李锦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直接被用枕头棉被丢出了房门。 紫荆是最心疼李锦的,看着他今晚又要独自睡地板,心里有点于心不忍,但不不好说什么。 毕竟李锦确实是背着老婆们偷偷在外面找女人了,而且还未经同意就又定了们亲事。换了哪个当妻子的都忍不了,没把你阉了都算好的。 这也就是在古代没有一夫一妻制,要是在现代还可能被判重婚罪入大狱呢。 “楚楚姐姐,要不······我······我今晚出去陪相公吧。” “紫荆妹妹,你就是平时太惯着他了,这才让他无法无天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咱这相公就给你拉回成千上百个女人,到时候,说不定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 李锦抱着被子枕头刚走到外间,一听到陈楚楚这话就立马大声反驳道:“不会的,紫荆是我的心肝宝贝,就算把我自己卖了也不会卖紫荆的。” 陈楚楚看他装出一脸义愤填膺的样儿,也懒得搭理他,话都没说,直接砰的一声把门关了起来,拉着两个妹妹去睡大觉。 哎!看来今晚又只能睡地板了。 李锦边抱怨着边整理着自己晚上要睡觉的铺盖。 哎!?让我睡地板,我何不直接找个别的地方睡。自从做了那啥后,好些天没有看到柳大小姐了,心里头怪想念她的,也不知她怎么样了。 虽然柳家现在还没承认他是柳家的女婿,但柳家也没有要否认此事的意思,那就证明有戏。只要柳大小姐不反对,问题就不大。 李锦趁着夜色,像做贼似的偷偷摸摸来到柳梦音的闺房外。 杏儿刚服侍大小姐喝完药,刚端着碗出来,看到他耳朵贴在窗户上,故意咳嗽了两声,“咳!咳!李管事,干嘛呢?” 李锦尴尬的摸着后脑门,脸上挂着殷勤的笑容,“大小姐好些没?就想来看看她。” 杏儿儿点点头,“嗯,好多了,多亏了楚楚姐姐的方子。” “那我能进去看看吗?” “不行,小姐刚喝下药,需要休息。再说了,就算不喝药,你一个男人大晚上的进小姐闺房也不合适啊!” “杏儿,让他进来吧。”就在李锦想着怎么讨好杏儿能放他进去的时候,睡在里屋的柳梦音突然出声道。 柳梦音刚喝完药,正靠躺在床上,看到他进来,苍白的俏面腾的飞红起来,扯过丝被蒙住头。 在她醒来的时候,杏儿已经把发生的事儿跟她说了,令她羞愧欲死,心中更是恨死了周子清。 而且,柳世卿前来探望她的时候,口没遮拦,把她中了媚药后发狂的样子夸大了一倍,又把李锦为了救她义无反顾的事儿添油加醋的乱说了一通,更令她羞愧得不敢见人。 李锦坐在床沿,柔声道:“梦音,身子好些了没?” “嗯……” 丝被里传出一声低低的回应。 李锦吃吃笑道:“你早晚都是我的娘子,反正也经历过鱼水之欢了,还有什么好害羞的嘛?” 撑在床沿的手背倏然一痛,却是给柳梦音狠狠掐了一把。 手背很痛,李锦却呵呵直傻笑,右手更是伸进丝被里,不过却给一只嫩嫩的小手死死抓住,没有得逞。 两只手在丝被里握着,感觉彼此的体温。 “你……你……不会怪人家放……荡吧?” 柳梦音的声音细若蚊嘤,低不可闻。 李锦哈哈一笑,“你知道男人心目中理想的老婆是什么样吗?” 柳梦音没有吱声,显然在等他的答案。 李锦摇头晃脑道:“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在外像贵妇,床上是****,哈哈。” 手背又是一痛,吓得他连忙缩回手。 敢情,柳大小姐很爱掐人,带点暴力倾向呐。 “梦音,我爱你!” 高高隆起的丝被震了一下,良久,才传来一声低低的回应声。 “嗯……” 这一次,手伸进丝被里没有被掐,不过快要摸到胸部的时候却给拍了一下。 砍手不要紧,只要坚持真理,理想总会实现滴。 手背付出了被拍几下的代价,不过终于按到了充满惊人弹性的咪咪上。 丝被里,温柔的躯体震了震,随后传出一声认命的叹息。 李锦得寸进尺,另外一只手扯掉了蒙在柳梦音头上的丝被,不过代价是大腿被狠狠掐了一把。“哎,痛死了……” 大腿的痛感可比手背被掐强多了,李锦眦牙咧嘴,满脸怪相。 俏面绯红的柳梦音哼了一声——谁让你无耻下流? 李锦嘻皮笑脸道:“我亲亲好娘子!” 柳梦音俏面更红,羞道:“呸,谁是你娘子?我说过要嫁给你了吗?” 李锦调动面庞的肌肉,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人家都已经以身相许了,你可要对人家负责呀。” 嘴上说着话,一只手环住柳梦音的纤腰,脑袋往她怀里钻,枕在她的胸部之中。 柳梦音哧的一声低笑,嗔道:“油嘴滑舌,没个正经样。” 嘴上说着嗔怪的话,一只手却轻抚着李锦的头。 见他两腿一阵蹬动,奇道:“你干什么?” 李锦把鞋蹬掉,吃吃笑道:“我抱着你睡。” 柳梦音哪会想到他如此得寸进尺,急道:“不行!” 由不得她说,李锦已经爬上床,抱起她温软的身体往下挪,让她躺下。 柳梦音又羞又急,大声叫道:“杏儿……” “啊……” 杏儿正在外边偷听,大小姐这么一喊,把她吓了一大跳。 “小姐……” 看到李锦爬上大小姐的床,一时傻了眼。 李锦笑嘻嘻道:“人家夫妻俩正在亲热,你来凑什么热闹?要不,你也上来吧。” 皮不仅很厚,而且够无耻。 杏儿羞得跑出房外。 “你……你……” 柳梦音真没想到他的脸皮会这么厚,这种话都能说得出口,又羞又气又急。 李锦搂着她躺下,扯过丝被,吃吃笑道:“亲亲好老婆,你身子还很虚弱,好好休息吧。” 柳梦音羞急之下,伸手想掐他大腿,不想却碰到一根怪怪的东东,吓得低呼一声,慌不迭的缩手,不仅面颊,连耳朵、粉颈都变红。 李锦打了个哆嗦,吸了口气,轻拍着柳梦音的臂膀,“睡吧,你需要好好休息。” 头枕着他手臂的柳梦音卷缩成一团,俏面通红,心头呯呯狂跳。 习惯了一个人独睡,如今床上突然多了一个男人,让她紧张得有些不习惯,不过男人的臂膀又让她感觉到一种安全的依靠。 这些年来,她呕心沥血,拼命支撑着所掌管的几家店铺,身心都有所疲倦,需要一个安全的港湾让她依靠、休息。 哪个女人不想有个安全的,可以依靠的港湾?不想有个男人把她当成宝贝捧着? 她这么拼命,还不是为了柳家! 爹老了,弟弟柳世卿不学无术,她唯有替爹分担,支撑起柳家的半边天…… 环过她颈脖下的手臂突然一勾,变成她的头枕在李锦的肩窝处,令她心头更如小鹿一般乱蹦乱跳。 “好好睡吧。” 耳旁传来轻柔的声音,那只大手轻轻抚着她的后背,怪怪的触感,还有男人的气息,让她羞赧紧张,却又有种奇异的感觉。 总之,很舒服。 她静静的卷缩在李锦怀里,嗅着他的气息,聆听他的心头跳声,感触他的体温,享受他轻柔的爱抚,这种新鲜的感觉,让她有些羞赧,心里头却涌起阵阵暖流。 保持这个姿势好久,李锦的手除了轻轻抚摸她的后背,没有说一句话。 柳梦音悄悄睁开眼睛,见他闭着眼睛,狂跳的心稍安。 她细细打量着他。 人看起来相当英俊,线条很柔和,却蕴藏着冷酷、决断的阳刚之美,唇角隐现的挂着一抹邪邪的笑意,咋看之下,让人感觉轻佻不正经,细细品味,才能感觉到其中春风般醉人的柔情,还有一股子吸人心神的神秘。 总之,他带着一股吸人心神的神秘魔力。 也许,他真的是一个不错的男人,除了好色这一点。 身子已经交给他了,是龙是虫,她也已经没有再选择的机会,既便是个坏男人,也只能认命了。 她扭动着身体,直至感觉睡姿舒服,这才满意的停住。 舒舒服服的半躺在他怀里,阵阵倦意袭来,不知不觉中合上了眼睛。 这一觉,是柳梦音半生中睡得最香甜最舒服的一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的清晨。 李锦已不知什么时候离去,枕边放了一个小锦盒。 柳梦音打开一看,是一套做工精细的软金首饰,显然是出自名匠之手,价格肯定不菲,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暖流。 第四十八章 要成立个商号 从柳梦音那里出来,正好是清晨。 昨晚跟柳梦音腻在一起待了一晚上,心情大好。 自己住处是回不去了,昨晚偷偷溜出来,如果被三个老婆发现,少不了又得被审问一番。 哎,话说我这升了管事之后,还不知道自己负责什么工作呢,整天就陪着柳士卿鬼混,差点都忘了自己已经不是书童了。 俗话说,困了就有人送枕头。 李锦正在犯愁自己这个管事该干点什么的时候,一个穿灰色家丁服身系围裙的家丁迎了上来。 “李管事,我们后厨的食材快用光了,您看是不是该派人去采购点食材了。” 啥?难道我这个管事负责的是柳府的食材采购? “那个......这个事是归我管吗?”李锦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对呀,以前负责这块的是孙老汉,由于上了年纪,前几天他退休回老家了。所以大小姐才让您来负责这块的。您没回来之前我们都是找大憨解决,现在您回来了,自然应该找您。” 大小姐?这小皮娘果然是念着我的,就算我没回来都还记得给我提提职位。 既然是亲亲好娘子安排的,相公我就劳累一点吧。 “哦,这样啊!那麻烦你给我带路去找找这个大憨吧。我给他吩咐一下,尽快把食材给你们送过去。” “好嘞!” 家丁带着李锦三转两转不一会儿来到了厨房后院。 硕大的庭院,摆满了水缸瓷盆,还有一群有男有女的家丁忙着洗菜刷盘子。 家丁带着李锦来到了一个满脸胡茬的彪形大汉身前。 “李管事,这就是大憨。” “李管事,你找俺?”这大憨真是人如其名,虽然长得人高马大的,但一说话就看的出这人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老实人,满脸憨像。 “好,谢你了小哥,你去忙吧。”李锦做足了当官相跟围裙家丁说道。“大憨,最近厨房里又缺食材了,我听说以前就是你帮着采购食材的,既然你有经验了,这次还是你去吧。” “这......这个......” “怎么了?有困难?” “李管事,不是我不听您的啊。上次我去买菜的时候,那些菜商一听是柳府买菜都一个劲儿提价,但付给我们买菜的钱就那么多啊,没办法之下我们就跑到离这不远的一个小镇上买的。但是现在各地区盗匪横行,没人敢再随便出城,况且......况且......” “况且什么?你一个大老爷们的怎么总是吞吞吐吐的,赶快说。” “是。”一个块头比李锦大了整整一倍的男人竟然被他一训斥立马变得乖乖的。 “上次我们没有从那些菜商那里买菜就已经把李管家得罪了,这些天的日子过得够难过了,根本没有人在愿意冒着送命和得罪李管家的双重危险出城去买菜了。” “不买那些菜商的菜跟李管家有什么关系?” “那些菜商跟李管家串通好的,提高菜价获得的利润有一部分是分给李管家的。” 原来是这样啊,这个李管家看着就不是个好东西,整天装出一副牛逼烘烘的样子,哼,这次小爷我就趁这个机会整整你。 不过该怎么整呢,告诉柳夫人?不行不行,我跟柳夫人关系一般,她对我的信赖绝对低于李管家,到时候说不定还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告诉柳大小姐?也不行,这婆娘正生着病呢,身子骨弱得很,不能让她再操心。况且就算告诉了她,她也不好直接出面,毕竟这件事还是要讲证据的,不能只凭几个家丁的三言两语就给李管家定罪。 那找谁呢?哎!?对了,柳士卿柳大少爷啊。 这小子最近跟我走的近的很,而且为人还挺仗义的。虽然能力一般,但毕竟柳府少爷的身份还是摆在那的。好!就找他了。 李锦眼珠子一顿迷溜溜乱转,一套比较成熟的诡计就走上心头。 “大憨,这件事就先交给我吧。等我解决了,我在吩咐给你具体的任务。” “好咧!”扔掉了这个烫手山芋,憨憨的大憨高兴的咧嘴笑了起来。 “哎,对了。你知道柳二少爷在哪吗?” “哦,最近柳大小姐身体不适,无法照看生意,柳夫人就把柳少爷安排到柜台上帮忙去了。” 原来是被逼到柜台上干活去了呀,怪不得昨天一整天没来烦我。 李锦问清楚了柳家商号的地址,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李锦!?你怎么来了,好兄弟,是不是听说我在这受苦,专门来这看我的。” 李锦前脚刚进门,眼尖的柳士卿立马一副可怜兮兮样的迎上来。 “额......这个......也算是吧。不过我今日来找你还真是有点事。” “啥事?你说。” 李锦把从大憨那里听来的事情跟柳士卿说了下,并把这其中的利害关系稍微给他点播了下。 李管家这是在蚕食你们柳家的财产啊,而柳夫人和柳大小姐还挺信任他的,所以只能来找你。 “哼,这个李管家平日里一副对我柳家忠心耿耿的样子,没想到暗地里做出这种勾当。” 听了李锦的话,柳士卿义愤填膺,抱着势必要扳倒李管家的态度。 李锦还怕柳士卿的态度不够坚定,又巧妙地点了一把火。 “你能背柳夫人派到柜台上来受罪,说不定就是他暗中操作的。现在大小姐病了不管事,而柳夫人又那么信任他,一切大小事务都交给他做,他只要再把你支开,他就在柳府一手遮天了。” “这个混蛋李管家,看本少爷怎么修理他。李锦,等把他弄完了,我提你当管家。” “这好说......好说。” “不过,现在我还真是被一点难事困在这了。商号的货物要运出城,但现在盗匪横行,没有哪个镖局敢接镖,就算有接的,那也是漫天要价,根本用不起。哎......” 镖局?我的营地一开始干的不就是镖局的营生嘛。既然我人现在在江城,何不把营地的势力扩展到江城来呢?这里经济这么繁荣,凭着现在营地的发展水平也差不多能在江城成立一个商号。 只是,这事怎么跟营地的人说呢? 对了,李剑南大哥还在江城,可以找他帮忙。 “柳兄,这事我可以帮你,我正好认识一帮朋友,就是干镖局的,凭我的面子绝对可以低价保这趟镖。” “真的!?真是太好了,要是能解决这件让我头疼的事,我就能抽出身来去惩治一下那个可恶的李管家了。” 柳士卿高兴,李锦也高兴。 这可谓是一箭双雕啊!解决了李管家这个碍事的臭虫,把自己提到了管家的位置上,以后自己在柳府行事就算是如鱼得水了。而且还让自己的营地跟柳家商号搭上了关系,只要帮了这次忙,以后就好说话了,可以借着跟柳家合作的东风,让自己的营地也成立一个商号,名字都想好了,金色飞鹰——金鹰商号。 第二天,李锦根据李剑南给他留的地址信息,找到了雨影组织玄武堂的堂口。 明面上是一个棺材铺,从后面密道进去后是一个十分宽敞的地下堂口。 李锦凭着李剑南留给他的那个木牌,畅通无阻地进入了玄武堂,找到了李剑南。 李剑南坐在堂口首座上,下手分两排座椅,坐着一群雨影组织的小头目。 见李锦来,李剑南很热情的向众人介绍了李锦。 这群人充满了江湖气,一个个很豪爽的跟李锦打招呼。李锦也一一回应。 一番客套之后,李锦把成立金鹰商号的事情说了一下。 李剑南也很赞同,当即就派玄武堂的情报人员去飞鹰营地联系。 这些都安排完后,李锦很诚挚的跟在座的众人道谢,却发现众人面色略显沉重。 “大哥,你们正在商量要事吗?要不......我先回去,改天我再来找你。” “不碍事,都是自家兄弟。李锦,你来的正好。其实这几天我正寻思着要去找你呢。” “找我?” “是这样的,近期各地难民增多,渐渐演变成了暴民,有的地方已经有成千上万的难民集结成军队蓄意谋反,朝廷已经派出军队镇压。一旦朝廷出动军队,这些难民根本抵挡不住,最后肯定会血流成河,雨影组织不能看着这样的悲剧发生,我准备去阻止这场浩劫。” 李剑南面色凝重的盯着李锦。 “一旦大哥回不来,希望你能接手雨影组织。” “什么......我?” “对,当初我给你雨影首领令牌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我也相信雨影组织在你手里能帮汉族更多的劳苦大众。” “大哥,我不行的,我怎么能胜任这么艰巨的任务呢。再说了,大哥你吉人自有天相,一定能平安回来的。” “你能行的,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当初在飞鹰营地的时候,我看见你能不求回报的帮助那群难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将来必成大器。” “大哥......我......真的不行,我这么小,而且毫无经验。雨影有这么有经验有能力的兄的,可以让他们接替你的位置啊。” 李剑南没有说话,拉着李锦走到了首领交椅,强制着他坐下。 “李锦,雨影的首领并不是只看年龄跟能力,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心怀天下穷苦大众的心。如果你不同意,大哥就算死了也不瞑目。” “大哥......” 李锦刚要推辞,李剑南却扑通一声单膝跪在了李锦面前。 “就算大哥求你好吗?” “大哥,你这是要折煞我啊!” 李锦赶紧去搀扶李剑南,但无奈李剑南力气比他大,跪在地上,丝毫不为所动。 “求新首领答应!” “求新首领答应!” ...... 随即,坐在下手的那些头目也跟着单膝跪地,齐声让李锦答应。 一个满身都是肌肉块,看上去就知道一身横练外功了得的大汉对着李锦振声说道:“您就答应首领吧,我等众人相信首领的眼光,今后我等也定当尽力辅佐新首领。” 无奈,尽管李锦只是想当个游手好闲的人,每天泡泡妞,陪陪老婆就很满足,但面对此景也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青龙堂堂主典敬拜见首领。” “白虎堂堂主烈山拜见首领。” “朱雀堂堂主安睛拜见首领。” “玄武堂堂主范姜拜见首领。” ...... 见李锦答应,雨影一干大小众头目一一对其行礼。 靠,小爷我这就成了首领了,还是一个被朝廷列为反动组织的首领? 第四十九章 男人想做就做 把采购食材和押送货物的事情解决了,跟大憨知会了一声,百无聊赖之下回到了住处。 李锦本来只想在泡妞之余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并没有想把什么天下人生大计也抗在自己弱小的肩膀上。 现在却在李剑南那捡起了一个背负天下民生的沉重的担子。 “娘子们,我回来了。”李锦一进门,一副强撑的语气喊道。 不管李锦是穷是富,是好人还是坏人,紫荆从没有想过,在她心里,不管对错,李锦就是她的天。 看到李锦进门,紫荆像乖巧的小媳妇般贴心的上来关心。 “相公,回来啦?” “嗯,回来啦。” “哟,现在都长本事了,有了其他女人,连我们姐妹三个都不要了。” 陈楚楚知道李锦被赶出卧室肯定是去了柳梦音那里,一去就是一整天。 李锦也没有狡辩,呆呆的坐在椅子上,一副疲惫相。 紫荆见李锦这般劳累,心疼不已,递上一杯泡好的新茶。 陈楚楚见李锦蔫蔫的,心中也是心疼的,不同于紫荆的是她更想知道李锦遇到了什么困难。 自己刚刚冷嘲热讽了一顿相公,面上过不去,肯定不会立马像紫荆一样去嘘寒问暖。 幸亏还有一个绿衣,两人交换了下眼神,绿衣会意的点了下头。 “相公,遇上什么难题了吗?”绿衣一反常态的乖巧的坐到李锦腿上,搂着脖子,用起了美人计。 “绿衣,你说我算是好人还是坏人呢?”李锦顺手抱着绿意的柳腰,目光却依然空洞。 “这......”绿衣不知道李锦为什么这么说,一时间无语相对。 李锦现在好像只想找个听众,继续自顾自的接着说道:“李剑南大哥把雨影组织首领的位置交给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什么? 一听这,陈楚楚也是吃了一惊,也不再管面子不面子。 “那......相公已经答应?” “嗯。”三女中李锦最疼紫荆,但遇上事最相信的确是陈楚楚。 “楚楚,你说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我知道其实我算不上个好人,大哥让我去救助天下苍生,我真的没有想过。” 陈楚楚沉思了一下,细细想着这件事情的优劣利弊。 雨影是个遍布全国的大组织,实力雄厚,在江湖上更是赫赫有名,不知有多少人想坐上这头把交椅,一展雄心抱负。 更甚有一些心术不规的人想利用这个组织来达到自己的私利。 现在相公不费吹灰之力地坐上了这个江湖人梦寐以求的位置,不知被多少人羡慕。 但被羡慕的同时,肯定也会有人忌妒,这以后的日子肯定是不会安稳了,生活中可能会处处隐藏着危险。 并且,这个雨影组织虽然被江湖人认可,但是朝廷却视它为眼中钉,肉中刺,如果让朝廷知道相公现在已经是这个组织的首领,那以后真是天下再大,也没有容身之处了。 而且,还有一件事情李锦不知道。 陈楚楚的爹娘是魔门的人,而且是地位极高的护法,身后肯定也是有一股势力支持的。 这股势力正是陈潇风一手创办魔门九宗十二堂的逍遥宗,而逍遥宗的宗主令牌一直就陈楚楚的娘亲手里,现在就在陈楚楚那。 既然嫁给了李锦,那李锦必定会是逍遥宗的宗主。 现在双重身份的李锦,放到江湖上,把背景一亮,哪个门派的掌门不得敬仰三分,就连朝廷重臣见了也得忌惮几分。 虽然陈楚楚想通了这些,但接下来该怎么做,还得由李锦来做主。 她把李锦顺位继承逍遥宗宗主位置的事情说了一下,并把这其中的利害关系给李锦解释清楚。 “什么?逍遥宗?这糟老头子不在身边了还坑了我一把。”李锦一听炸了毛了,根本没把陈楚楚的解释听在心里。 陈楚楚劳心劳力的想的这么周全,李锦却一句也没往心里去,最重要的是还把陈潇风给骂了。 再怎么说他也是老丈人,是自己的亲爹啊。 陈楚楚被气的火直冒,一阵火没压住,直接把李锦从椅子上给摔了出去。 “把老娘的好话当耳旁风了是吧?现在胆肥了,连我爹都敢骂,那好歹是你岳父,给你脸是不。”陈楚楚双手掐腰,俨然一个发火的母夜叉相。 李锦也是骨子里有被虐倾向,被陈楚楚这么一骂,心情也不再沉重了。 管他什么雨影什么逍遥宗的,事在人为,活着干死了算。 “嘿嘿,娘子,不要生气,我这不就是说顺嘴了嘛!”从地上爬起来的李锦一边吃痛的揉着身上,一边讨好的对着陈楚楚嬉笑道。 这副样子倒是把陈楚楚也逗了一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没事吧,有没有摔疼。” “没事没事,相公皮糙肉厚的,摔不疼,娘子不必担心。” 嘻嘻! 就连一向心疼李锦的紫荆见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笑归笑,陈楚楚还是心疼李锦的,和绿衣把李锦架到了椅子上给他敲敲打打的按摩起来。 “相公啊,其实人生在世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说清楚,这个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做事对的起自己的良心,问心无愧。而且,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犹豫不决,总让女人帮他拿主意,男人应该是胸怀天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男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真是听娘子一句话胜读十年书啊。” 本来还一本正经的脸,立马变得****起来,李锦眼巴巴的瞅着陈楚楚的胸部,“我作为一个男人现在就想做男人应该做的事,嘿嘿......” 跟了李锦这么久,不变污的人也变污了,三女一看他这样,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一个个都羞红了脸。 “呸,不害臊。” 陈楚楚作为大姐大,被这样调戏着实有点脸上挂不住,总得说句话衬衬气场。 论武功,陈楚楚完胜李锦,可以无限蹂躏他,但论这床上功夫,陈楚楚可就比李锦差得远了。 李锦为了报那被摔之仇,手法快准狠的直接袭向了陈楚楚胸前的两抹凸起,狠狠的蹂躏起这两个柔软。 紫荆本来还想逃,李锦一个眼神儿示意,紫荆乖乖的走了过来。 不用说,今晚又是春光无限的一晚,唯美的床幔,规律的律动...... 第五十章 金鹰商号 一夜春风,意气风发。 最近发现这个混元仙功睡觉的时候竟然也能修炼,随着与三女颠鸾倒凤的次数越来越多,那些像小星星的亮点越来越明显。 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那些小点点连成一片经脉图,内力沿着这个途径缓缓流动,最终汇入丹田,如此往复,生生不息。 李锦起床伸了下懒腰,为了不打扰早已疲惫不堪的三女休息,穿衣离开了这里。 推门一看,太阳已经老高了,估计已经快接近晌午了。 这说早不早,说晚不晚的点,吃饭还吃不着,干点什么好呢? 算了,还是去找咱的柳大小姐谈谈心去吧,要建立商号以后指定离不了这个未来老婆帮忙呢。 既然要建立商号,前期还是要跟柳家合作的。 不光是看中了柳家的商场基础,更重要的是看中了柳梦音的商业才能。 柳梦音专做针对女性的布匹服装饰品等生意,布匹、裁剪、制衣、成品销售一条龙。 做服装生意的人都知道,不管是古代现代,春夏季是服装行业的淡季,秋冬是旺季,大赚特赚全靠旺季。 淡季,能维持平本已经算不错,当然也有眼光独到的生意高手在淡季照样赚钱,这中是极少数,而柳梦音就是这极少数中的一个。 所以无论如何,这个老婆一定得想方设法娶到。 有了这样能干的老婆,再加上小爷从前世带来的先进技术,赚钱那不是分分钟的事嘛!? 只是......她现在身体不恙,柳家不让他再操心生意上的事。 现在让柳世卿掌管生意,以后发展咋样就不好说了,别到时候把柳家的家底败光了,老子拿什么起家啊?。 好在靠着柳家余荫,加上柜上的老师傅帮忙,柳世卿做的马马虎虎还过得去,至少没有赔钱。 心中想完,当下直接杀往柳大小姐的香闺。 从上一次李锦帮柳梦音做账被柳梦音发现他的才能后,柳梦音就直接跟李管家说明,说李锦是被她选中做助手的人,以后不用做其他杂活了,只候着听她调遣。 有了柳梦音这**裸的通行令,李锦现在在柳府溜达,柳府的家丁都不敢在阻拦,而且巴结还来不及。 李锦轻悄悄的推开柳梦音的房门,杏儿正在端着白瓷碗,一勺一勺的给躺在床上的柳梦音喂药。 李锦前脚刚踏进房门,就听见柳梦音那娇滴滴的声音。 “苦死了,不喝了。” “小姐,良药苦口啊,您就再喝点吧。” “不喝......就不喝了,你拿走吧。” 柳梦音把碗一推,直接把被子往头上一蒙,说什么也不喝了。 “小姐......” 杏儿端着药碗,看着不再理她的柳梦音,束手无策,怎么劝都没用。 这时,李锦走过来,跟杏儿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接着,接过杏儿手中的药碗,然后冲冲她摆手,让她先出去,意思上让我来。 杏儿乖巧的退出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 柳梦音听见关门声,知道杏儿走了,以为房间没人了,就把被子放了下来。 刚放下来,就看见李锦一脸淫笑的看着自己。 呀! 柳梦音尖叫一声,又把被子重新蒙上。 “梦音,乖,来,把药都喝了。” “不喝不喝,就不喝,都怨你这个坏人使坏,要不是你我也不用喝药。” “好好好,都怨我,都是我不好。”李锦一边笑着,一边说道。“你现在身体不好,别跟自己过不去,来,先把药喝了,再不喝,我要打你屁股了。” 一听说******,柳梦音心里慌了,把头从被角露出来一点,显得萌萌的。 “我喝还不行嘛,你不要打我屁股。” 李锦一看柳梦音这一副娇滴滴的样子,不禁食指大动,要不是柳梦音现在身体不适,还真想大干一番。 “来,我喂你喝。” 李锦端着药碗放到柳梦音嘴边,用勺子舀了一勺喂到柳梦音嘴里。 “啊......好苦啊。我不想喝了。” “不行,身体生病了怎么能不喝药呢,你今天必须把这碗药给喝光。” 李锦故意露出一副严厉的凶相,对着柳梦音说道。 “好嘛......我喝就是了,你干嘛那么凶。” 说着,柳梦音干脆从李锦手中拿过药碗,自己端着一口气直接喝光了。 “嘶......苦死了。” 李锦接过药碗,拿出杏儿事先准备好的糖块,放到了柳梦音嘴中。 柳梦音嘴里唅着糖块,眼珠水汪汪的看着李锦,眼泪不一会儿就流了下来。 “哎......哎!?怎么哭了,干嘛哭呀。” 李锦最见不得女人流眼泪,一时手忙脚乱的,笨拙的帮柳梦音擦着眼泪。 “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一旦搞上手就觉得没有新鲜感了,就不喜欢了。” “哪有啊,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那你刚才干嘛凶我?” 狂汗,真是被娇生惯养惯了的大小姐,被说几句就要哭,再说了,我那时凶吗? “额......好啦,是我不好。我那不是为你好嘛,想让你吃药,身体快点好起来。你是我手心里的宝贝,怎么会舍得真凶你呢。” “哼,你手心里的宝贝又不只我一个,谁知道你知不知道珍惜啊。” 我擦,现在还没过门就开始争风吃醋了。不过,我喜欢,嘿嘿。 既然自己的事都让她知道了,李锦也再狡辩,也不知道说什么,就一个劲儿在那傻笑。 “哼,你们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肯定是我最近生病,脸色不好,不讨你喜欢了,所以你才会不耐烦的凶我。”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人都这么爱乱想吗? 女人爱美,都希望自已青春永驻,都想永远留住自己男人的心,这很正常。 柳大小姐最近对自己的脸不太满意,想变美一点,弄明白了这事,他心里头轻松异常。 猜透了柳梦音的心思,李锦得意的很,不禁高兴得打了个响指。 “等我一下。” 说着,李锦起身走了出去。 不就是个美容嘛,以前QQ群里聊天胡扯,Q群里的MM经常聊那些美容,什么自制的美白去皱面膜啊、海澡、木瓜、青瓜蛋清面膜啊之类的,脑子里依稀还有些印象,哈,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 当下叫人弄来青瓜、胡萝卜剁碎成果泥,再用去了蛋黄的蛋清搅拌成糊状,自制的美白面膜便OK。 忙碌这些的时候,柳大小姐好奇的问道:“在忙什么?” 李锦眨着眼睛,“美容面膜。” 面团是有,面膜?没有听说过。 柳大小姐越发好奇,“真的能美容?” 李锦嘿嘿一笑,“当然,用过之后,保证咱们的柳大小姐越发清丽脱俗,人见人爱,车见车载,哈。” 柳梦音白了他一眼,嗔怪道:“你就不能正经点?” 李锦调动面部肌肉,露出一副很委屈的神情,“这还不是为了你嘛……” “好好好,算我错了,行不行?” 柳梦音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做好了?” “OK!” “OK?” 晕了头了,这是在古代的封建制社会呐。 李锦嘿嘿一笑,“OK就是好了的意思,嘿嘿……” “真的管用?” 柳梦音不放心,再一次询问。 李锦一瞪眼,“怎么,对我没信心?” 见他一副又要变凶的表情,柳梦音忙道:“不是,我只是……只是……” 她心中确实怀疑那绿糊糊的东西能不能美容,人又不会撒谎,俏面不由飞红起来。 咕! 李锦吃力的咽下一口口水,美人的娇羞样实在太动人,不免又露出猪哥的嘴脸。 柳梦音瞪了他一眼,李锦干笑几声掩饰。 替柳梦音敷上面膜,估计约模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再用清水洗净。 照过铜镜,虽然没看出什么变化,柳梦音却感觉面颊异常的清爽舒服,摸着似乎比刚才更光滑细嫩……心中不禁大喜。 如果长期用这种美容面膜,说不定真能保持容光,虽然不能青春不老,但起码会老的慢点。 李锦察颜观色,见她丹红唇角隐露的淡淡笑容,悄悄松了口气。 奶奶个熊的,不管是古代现代,女人天生爱美,前世中琳琅满目的美容院,一个个都赚得天晕地暗,在古代开个美容院,保不准也赚得稀哩哗啦的。 天上仿佛掉下无数金元宝,把个李锦想得眉飞色舞,眼睛直冒闪闪金光。 想到得意处,不禁高兴得打了个响指。 “啊,你又想到了什么?” 柳梦音见他一副喜笑颜开的神情,心中不禁也好奇。 李锦嘿嘿一笑,“大小姐,咱们若开个美容院,你说有没有钱途?” “啊……” 柳梦音激动得低呼一声,语无伦次道:“太好了,我竟然没有想到……” 李锦嘿嘿笑道:“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咱俩得合作......不不,不是咱俩,是跟柳家商号合作。” “合作?怎么合作?” 借着这个机会,李锦把要成立商号的事情跟柳梦音说了一下。 以后,柳家的所有服装产业所需要的原材料,运输,销售都由李锦的金鹰商号负责。 “金鹰商号?你哪来的那么多钱?” 柳梦音吃惊的问道。 “这你就先甭管了,等你嫁给了我,这些都交给你打理,有多少钱也都是你的,哈哈。” “谁说要嫁给你了......” 柳梦音又是一副娇滴滴的小女人表情回复李锦,真是让李锦有“火”不能发啊。 李锦嘿嘿一笑,“这一次合作成功,商号起来了,以后还会有另外的合作生意。” “还有?” 柳梦音动容,好象不认识他似的,凤眼儿细细的审视着他。 平时看着他嘻皮笑脸的没个正经样,正经八百的时候却语出惊人,他脑子里到底装着多少稀奇古怪的想法? 点破怡姐姐的琴技瑕疵,已经让她芳心震撼,酒醉吟诗表现出来的才情与深沉,再一次令她芳心震撼,绝妙的美容方法,再度令她震撼以至钦佩,还有令她再度震撼的奇思妙想? 李锦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几卷稿图。 柳梦音接过一看,惊喜得语无伦次,“这……这都是你想出来的?” 李锦含笑点头。 女人的服装?哈! 这灵感来自于李锦前世在电视里偶尔看到的时装秀,那些身材高桃的时装模特穿着各种款式新潮的时装走秀。 这几天闲着没事就用木炭削磨,再夹上木片绑着制成铅笔。用自制的粗大铅笔唰唰的在草纸上画了几幅时装图,虽然没有一点专业知识,就好比没吃过羊肉,也见过满山乱跑的羊。 画了又撕,撕了又画,直画到自已满意为止。 心想着柳大小姐是做服装生意的,画的稿图应该能够看懂,哈。 五十一章 财源滚滚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封建制社会,更是金钱万能的社会。 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饿死卵朝天。 有钱人大鱼大肉,美酒美女,尽情享乐,穷人,只有被奴役的份儿。 没钱,真的啥也不是,寸步难行。 飞鹰组织是建起来了,但光靠食材供应那点收入跟打劫留下的存货肯定不够以后发展壮大的花销,再说现在手底下又加了个雨影组织,指不定哪天就又有人来钱了。 而且,这还没算上楚楚说的那个什么逍遥宗。 身为老大,当然要千方百计想着法子赚大钱,以保证手下兄弟们的温饱。 李锦就是为钱的事头痛,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挣大钱。 今天与柳大小姐的一通谈话**,不经意间就获得一个新的生财之道。 规划有了,资金有了,依柳大小姐的性格那是说干就干,一副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样,只是现在她还不能出面打理,李锦少不得替她忙碌。 为了李锦管理方便,在达成共识的当天,柳梦音把事儿解释清楚后,直接把李锦提为外务总管。 一下子升级当了总管,李锦也比较满意,至少不用每天装着当陪在柳世卿身边的书童,受人指使,最重要的是与李管事平级,他再也没权利管他。 李锦被提拔为外务总管,高兴的人除了李锦,另一个就是柳世卿了。 现在柳世卿已经把内务总管李管家视为不共戴天的敌人了,想方设法的要赶走他,只要李锦地位提高,取代李管家那还不是指日可待。 按照之前商量好的,把成衣作坊的前厢改装成美容院,制衣厂房移到后边,虽然窄了点,不过也马马虎虎过得去。 美容院没有开张之前,柳大小姐接受了李锦的提议,让人免费试用美容面膜,这也相当于广告。 试用的人感觉效果好的话,不用你投入广告资金,她们都会帮你宣传,而美容面膜的成本很低,全是些鸡蛋青菜之类的,无非就是费点手工与时间而已。 至于那几款新式时装,柳大小姐也接受了李锦的提议,先弄出几套成品,在府内的丫环里挑几个漂亮的,身材高桃的,让她们穿着在大街上秀,这比现代的模特时装秀更具广告效果。 就连柳夫人也是亲自穿了一套类似于旗袍的新款式,与贴身侍婢仙儿在街上大秀时装。 按照常理来说,柳尚书都一把年纪了,这柳夫人却依然年轻貌美,这是李锦一直有所疑问的。 女人都爱美,都爱时尚,虽然现在还没有时尚这个词,但骨子里的天性是不会变的。 柳夫人的穿着独一无二又完全展现********的新鲜款式的衣服惹得无数人注目,年青的女子更是好奇得上前询问打听。 柳夫人不失时机的打出柳家的牌子,大肆宣扬一番。 这年头,女人人人会女红,但对上流社会有钱有势的千金小姐贵妇,穿着品牌,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柳家的牌子,在江城不是很有名,但多少有些声誉。相同的款式,只能靠质量与价钱取胜,你能创造出一种新款式,同行中你便占尽先机,假冒仿制,根本得不到顾客的认可。 美容院还在装修中,柳家的布店作坊已挤满了排队量身订做新款式服装的千金小姐与贵妇,把伙计们忙得焦头烂额,柳大小姐听到消息后与李锦开心得合不拢嘴。 光是订单,那个排到下下个月都排不完,那银子赚得…… 虽然没有时间算个准确的数目,但光看排成长龙的客人黑压压的一大片,所赚的银子,只怕三个旺季都赚不来这么多,睡着都会笑呐。 柳家的人赚得开心,李锦笑得更开心,这次他又能狠狠的赚一桶金呐。 有了这笔钱,可以好好发展壮大飞鹰组织了。 这事他也盘算过,资金、成本、风险全由柳家担当,而利润却是五五分成。 而且最重要的不是利润,是柳家的名气,同样这件事,如果李锦硬是拿出资金办制衣厂也是可以的,但销量远远不如现在好。这其中就是柳家品牌的效力,也是前世中人们常说的品牌效应。 所以,这次不仅赚了钱,还为金鹰商号打出了名气,实际上已经是赚大了。 李锦顶着外务总管的名声去作坊看了一眼,把所有活儿都分工安排给其他人,然后让柳世卿在那盯着。 李锦是这么想的,作为一个领导,要懂得知人善任,不能所有事都亲力亲为,适当的给手下一个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 至于把柳世卿留在那里的原因,是想让他有件事干,而且这是件水到渠成的事,成功是肯定的,等于是给了柳世卿一个现成的便宜,等赚了钱,可以把功劳算到柳世卿头上,等他老爹回来也不至于再被骂成不学无术。 李锦觉得作坊已经没他的事,就一路上边逛边遛,买了几只烧鸡跟小吃回来。 刚从柳府后门进来,仙儿就迎面走了上来,似乎是等了很久的样子。 仙儿微笑着,挤到李锦身边,压低嗓音,“李总管呀,听说你发明的那个什么美容面膜很有效,连大小姐用了都说好,能不能给我和几个小姐妹也调配一些哎。” 汗,女人果然都爱美。 “作坊里不是有的是嘛,你去帮柳夫人取点就是了,要多少有多少。” “那怎么能一样,这跟吃药一样,药方的发明人才是最值得相信的。怎么,你不会是不愿意做吧?那算了,我一个小丫鬟也不敢劳烦李大总管的大驾了。” “岂敢!岂敢!仙儿说笑了,能为仙儿配面膜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嘿嘿!” “油嘴滑舌!那我明天就来找李大总管拿喽。” “嘿嘿!行。” 这当了总管却还受一个丫鬟指示,不过李锦心里头还是挺乐的,有人要就说明效果好,只要生意开成,他就有大把的银子入帐,到时可以把飞鹰组织壮大发展! 第二天,李锦与老婆们做完早操,刚拉开房门,不由得一怔。 门外,杏儿与仙儿两手插腰,柳眉倒竖对瞪着,就好似两只好斗的大公鸡,汗…… 李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觉脑袋胀大了一倍,“呃,仙儿杏儿,你们……” “嗳。” 仙儿甜甜的应了一声,得意洋洋的看着杏儿。 “锦哥哥……” 杏儿跺着小脚儿,俏面通红,声音里带着哭腔,还有不满与妒意。 “哎,叫得好肉麻。” 仙儿捧胸,故做干呕状。 晕死,只是随口这么一叫都有麻烦? 感情今早两人都有事找李锦,本来两人就不对付,现在碰到一块,少不得要拌嘴仗。 两人就打赌,李锦出来先叫谁,结果毫不知情的李锦先交了仙儿,那剩下的杏儿的心情可想而知。 看着两人还想继续斗嘴,李锦头痛欲裂,面色一扳,大吼一声,“都给我闭嘴!” 晴空霹雳,把仙儿杏儿都吓蒙了,两人俏面苍白,半张着小嘴儿,吃惊的看着她们的锦哥哥,秀目中带着几分惊讶与害怕,还有些许紧张与不安。 这么一吼,还真是有效,嘿。 李锦悄悄松了口气,扳着脸,瞪着仙儿,“你先说。” 仙儿不安的看着他,低声说到,“我是来取配美容面膜的。” 李锦会意的点点头,“知道了。”他早已提前配制好了,直接把面膜拿给了她,而且还配制美容面膜的配方与制作方法,告诉了仙儿。 仙儿还想说什么,李锦扳着脸,“好了,你可以先回去了,我等会再去找你教你使用方法跟注意事项。” 仙儿的嘴唇动了动,幽怨的看了他一眼,怏怏离去。 “杏儿。” 李锦拉住杏儿的小手,后者俏面微红,随即甩脱他的手,露出气恼的神情,背转过身子。 腰肢突然一紧,令她发出惊呼,娇躯扭动挣扎,秀目不安的看着四周。 “呀,放手……让人看到……” 杏儿又羞又惊又甜蜜,不过面子问题,让人看到就羞死人啦,她拼命挣扎,奈李锦哥的两条手臂紧紧的环住她的腰肢不放。 “杏儿,想死你了。” 李锦嘴上甜言蜜语,鼻子嗅着她她的发香体香,某处地方不免蠢蠢欲动,两只魔手更是肆无忌惮的抚上温软的双峰。 “啊……” 杏儿低呼一声,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任由他的两只魔手横行肆虐。 她俏面通红,呼吸急促,含春秀目不安的看着四周,心里头既渴望又紧张担心,这万一要有人走过来看到,那可羞死人了。 “杏儿。” “嗯。” 杏儿柔柔甜甜的鼻腔声透着羞赧与甜蜜幸福。 “大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给他的两只魔手抚弄得迷迷糊糊的杏儿这才记起正事,忙道:“哦,对了,大小姐说美容院装修好后便要开张,她让我过来问你,这名字该取什么好?” 李锦想都不想,随口答道:“锦音美容院!” 杏儿呆了一呆,随即明白,敢情是他与大小姐的名字,心中一时百味杂陈。 感觉到她的异样,李锦柔声安慰,“杏儿,你放心,我绝不会冷落哪一个,都一律公平对待。” 杏儿芳心暗喜,却又皱起柳眉,他还有其他的女人。 “放心啦,我决对不会冷落我的亲亲杏儿的。” 李锦贴着她的耳朵柔声细语,还故意吹了口气,痒得杏儿直缩身子,娇躯颤抖不已。 小妮子俏面绯红,眉目含春,呼吸急喘,娇喘不已,娇躯酥软滚烫,再逗下去,只怕春潮要泛滥成灾了。 可惜不是时候,李锦老老实实的抽回手,俏面满是红云的杏儿手忙脚乱的整理衣裳与秀发,狠狠掐了他一把,这才一溜烟跑了。 李锦揉着给掐痛的手臂吃吃低笑不已,小妮子在怪他吊口味呐,嘿嘿。 三天之后,锦音美容院隆重开张,前来道贺的客人多如过江之鲫,而且多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客,迫不急待的索要美容面膜试一试效果。 之前,李锦本来是想打个广告宣扬一下,不过前阵让一些女士免费试用,都说效果很好,根本无须广告,美容面膜的事早就一传十,十传百,整个江城的女人都知道了。 开张大吉,第一天免费派发一百份美容面膜,之后半价优惠,可把厨房的刀工师傅忙得焦头烂额。 李锦谨记楚楚的话,自己现在身份敏感,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露面,所以只是躲在幕后偷看行行色色的美女贵妇。 陈楚楚和绿衣一身侍女装束,寸步不离的守护在他身边。 按陈楚楚所说,她和绿衣的武功不算是非常厉害,但自小就接受过药王的强化特训,武功比她高明的人,稍一疏忽,也可能被她们宰掉。 白天是冷艳的女保镖与侍女,晚上是暖被的? 捡到这样的大美女,而且还才智超群,李锦当然很开心。 开张大吉,人山人海的贵妇小姐们把整个锦音美容院都快挤爆了,这些千金小姐贵妇有的是钱,根本不在呼花多少钱,只要能让自已变得更加美丽,多少钱都舍得花。 确实,天下女人,谁不在呼自已的容貌? 配制美容面膜的原材料只是一些蔬菜水果与鸡蛋,成本很低,只是手工配制麻烦而已,就算半价出售,都赚得个一塌糊涂,而且直接在美容院里美容,收费更是贵了几倍。 开张第一天,扣除各种成本费用,狠狠赚一一笔,照此计算,不出五天,便能把重建装修等费用、购买二十几个丫环的费用都赚回来,再往下,那便是净盈利。 柳世卿在边上笑得很开心,李锦乐得更是眉开眼笑,似乎看见了飞鹰组织未来的壮大,哈哈哈! 美容、独一无二的新款式服装,给柳家带来的巨大的利润,与柳家合作的金鹰商号也跟着一战成名,更重要的是令柳大小姐名声打燥,如今的商界,提到江城的柳梦音,谁不竖起大拇指? 商界奇女,这是柳梦音柳大小姐在商界中获得的赞誉。 现在,柳大小姐是江城风头最盛的一个,更是世家公子哥狂热追求的大美女。 想想看,如果把美人娶进了家,而家里头刚好经营了几家店铺,让她打理经营的话,那岂不是大发了? 人不仅美,而且是摇钱树呐,还有一个尚书老爹,娶到手,那是人财两得啊! 一时间,全城的媒婆都给那些世家大族搜了个精光,媒婆的身价也因此大涨,只要说下亲事,五六倍的酬金绝对不是问题。 柳家这几天来可是热闹了,上门提亲的媒婆来了一波又一波,柳老爷子不在,全靠沈氏出面接待。 柳大小姐最烦的就是这事,外人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但她自己对这件事还是介意的。 柳梦音身体还未好,身子还虚着,整个柳家的生意全由李锦担着。 全城有名的媒婆如缺堤的洪水一般涌进柳府,把门槛儿都踩破了,柳梦音心里有疙瘩,柳夫人也为柳家名声担心,李锦心里头当然也很不爽。 柳大美人是他未来的老婆,想打她的主意,门都没有! 柳夫人并无什么主见,身为柳家高层核心人物的李锦当然有义务出头替大小姐。 媒婆的三寸不烂之舌如机关枪一般狂喷口水,李锦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拼命的挑男方的缺点。 媒婆们一个个灰溜溜的离去,李锦心里头偷着乐,嘿嘿,敢跟老子抢美女?老子还有各种厉害的手段还没使出来呐,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