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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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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蒙乃至培养了我们最初的勤劳、节俭、爱憎、好恶、情趣及其它做人的些基本的道理。它对我们世界观特别是诸多美德的形成,真的是起到了别的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直到现在我也这么认为,这些东西可不是好写的,写这些东西的人,不是哲学家,就是非常有智慧的人,当然也得是正直、善良的人。同时也期望有更多更好的寓言出现,我们总不能祖祖辈辈老读《狐狸与葡萄》对不对?
    洪亮的这组可以当作寓言读的小小说,就给了我这样的满足。我不能说它们篇篇都好,但其中的大部分是给了我一个惊喜,如《类别》、《不会叫的鸡》、《人与猴》等等。
    一切的寓言都必须有睿智的哲理,而这哲理还不能牵强附会,不能生拉硬拽,这是自不待言的;洪亮的寓言好就好在它面对现实而针砭时弊,特别是那些热点的甚至是敏感的问题,当用别的形式不好说或不便说的时候,他用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非说不可的思想或观点,这是多么大的智慧呀!
    我说他是大智慧,是基于时下一些时髦的理论及“脑筋急转弯”之类的小聪明、小智慧太多。那些玩意儿可以蒙人,可以磨炼嘴皮子,还可以上电视参加“家家乐天天”之类的赌博性的游戏,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它绝对培养不出好的世界观来,它培养的是投机、侥幸的心理,玩的是百无一用的文字游戏,走的是不诚实劳动即可发财的捷径,绝对是误人子弟、误人青春的。花哩胡哨的东西多了,一些最基本的道理就给忽略或掩盖了。洪亮用一种鲜活的形式,强调那些容易被人忽略却又是十分正确的道理,叫人思索,教人学好,那还不是大智慧?
    这些东西可不是只给小孩子看的。你是成年人,你对蛇蝎一类的人物就能分辨得清楚并坚持不怜悯了?你就不上“你爱她、她坑你”之类的当了?你对“威猛的不拉犁、和善的拉犁;不拉犁的吃肉、拉犁的吃草”这样的现象就能认识得清楚并能心平气和了?你还得读。
    这组小小说不全是寓言,像《便宜货》、《争鸟蛋》等都是十分标准和精彩的微型小说。它将生活里面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用白描的方式不动声色地端了出来,无需半句解释,即取得了形而上的效果。
    我与洪亮只一面之识,但他的开朗、豁达、聪慧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做的是繁杂的行政工作,却能大段地背诵他所喜欢的一些作家的作品,文学修养不错。待我看了他的这组小小说,我的第一印象便是:嗯,这样的东西,还就是他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来。
    这组小小说中有些篇什还失于浅显与直露。我认为寓言所蕴含的哲理无须乎太深刻,你不能看完了琢磨好几天还琢磨不出它说的是什么;但也不可太浅显,还是要出奇制胜,于人们司空见惯而又熟视无睹的现象里面提炼出一点新意来。
    世界是个大寓言。你读了老寓言,明白了些老道理;可当遇到新现实的时候,你还得吃亏上当,还得犯错误,所以你还得读。无论如何它都是使人聪明和理智的东西,而“脑筋急转弯”之类的东西只能让人糊涂,你糊涂了还硬充不糊涂,那是醉话,是胡搅蛮缠。
    所以我愿意推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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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我们的语言资源
    仔细想来,对我个人语言风格的形成有着直接影响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语言资源:一是生活(或民间话语),二是古文。外文的影响也有一点,如《安娜卡列尼娜》、《百年孤独》和《白鲸》等外国文学名著的那些著名的开头儿,对我们提炼和概括自己的语言,也有某些启示的作用。但因为它们太著名,一般人都耳熟能详,我也不引用或模仿。比方说,我在写《乡村温柔》时曾开过这样的头儿:“管我叫牟葛彰吧!几年前——别管它究竟是多少年——我的荷包里只有一点一点、也可以说是没有钱,庄上也没有特别教我留恋的事情,我想我还是出去闯荡一番,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瞧,也不错是不是?但明眼人一眼就会觉得似曾相识,进而找到它的出处,你就会尴尬。若有人再将你的东西翻译出去,那就会更尴尬。它再精彩,也不是你自己的语言,充其量只是人家的一个模仿者,遂割舍了。
    我更多的还是从生活中索取第一手的语言资源。第一手的语言是最靠得住的语言,永远不会与人雷同,也永远不会被起诉。一切时新的、鲜活的语言,都是来自民间的。我们说深入和体验生活,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学习群众的语言。鲁迅先生说,作家的本事在于当一般人还没那么说的时候,他比他们早说了一点。而现在则在于你能否将老百姓已经说出来的语言变成你自己的。这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因与此次征文的命题无关,故不多说。
    好,说到这会儿,你大概已经发现我在行文中喜欢运用文言文的一些连词了是不是?如第一段的“遂”字和第二段的“故”字。你也不觉得格涩生硬对不对?这就是古文对我们潜移默化的影响。
    浩如烟海的中国古典文学,无论是先秦散文,还是《二十五史》,无论是唐宋诗词,还是“三言”“二拍”,都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其思想内涵、历史意义、文学价值怎么估价都不过分。它还是巨大的语言宝库、丰厚的语言资源。有许多的比喻、成语、名言,至今还活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语言里。所谓之乎者也矣焉哉,会运用的是秀才。它确实养活了并还在继续养活着许多人,比方那些专吃这碗饭的教授与专家,那些从事古典文学翻译及编纂各种各样的古典文学辞典的人等等。它还周期性地丰富和繁荣着我们的出版业,你若没饭吃了,再出一次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差不多就又可以吃一段。
    可以断言,没有一个作家不从它们那里得到补给和营养、启示与灵感。《论语》教我们如何做人处世,《史记》教给我们怎样写人物传记,“三言”“二拍”教给我们怎样结构故事。我从《史记》那里还学了一种“互见法”,有人说我的小说里面有个别重复的现象,我即以这种互见法作抵挡,比方你写《项羽本纪》须写鸿门宴,写刘邦你还得写。
    我曾经用文言文写过两组短小说,叫《错误集锦》和《农村错误八种》,分别发在一九九一年的《钟山》和《江南》上。其中的《修锁者说》是模仿的柳宗元,《招摇撞骗错》及《偷看女兵错》等则是模仿的蒲松龄。哎,还挺好玩儿,偶尔翻翻的时候,把我自己也还逗笑了。
    用文言文写作最大的长处是比较精炼和简约。短处是不容易展开心理活动和风景描写。但它的连词,实在是最简便、最顺畅的衔接语。我经常用的有“遂”、“乃”、“即”等,比起白话文中的“于是”、“就”等都要方便和上口得多,而且还多出许多的意味来。比方,我这样交待给人修锁的刘玉华:“玉华有初中肄业之文化,不甘务农,遂与人修锁修手电筒给猪打针也。其无师自通,一知半解,所修之锁用根铁丝即可打开。然农村之锁,只挡君子,不挡小人,真若有那训练有素之贼子,再结实的锁亦无用。玉华深知此理,虽公开言明,仍可挣得油盐之资。玉华即自我感觉良好,公家人儿一般,声称吾乃手工业者也,属工人阶级……”挺简练也挺有味儿是不是?若是用白话文写,交待这点事,不知要多用多少文字!我想不管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只要能使语言流畅简练,一般读者又能接受,那就可以用。
    中国的古文,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丰厚的语言资源。有了它,就不必自卑,不必妄自菲薄。剩下来的就是我们如何古为今用、继承发展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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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签书有感
    任何一本书上都有作者及编者的名字,干嘛还要让作者于售书的时候在已有自己名字的书上再签一遍名字?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让作者与读者见面,便于沟通或交流;比较实在的说法,是有个纪念意义,证明你见着作者了;而站在商业的角度看,则是一种促销手段。
    将作家签名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就给作家出了个难题。一般读者买作家的书,都是冲着他的书去的,而不是冲着他的面孔去的。他又不是演员或主持人,一般也大都不甚漂亮,有什么好看的?我买鲁迅的书,买沈从文、汪曾祺的书,买拉美作家或昆德拉的书,不是因为他长得漂亮或知名度高,而是因为他写得好,我喜欢。我若没有问题向作者讨教,也不见得愿意去见他,除非他请我吃饭。因此上,将作家签名售书与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放在一起衡量,作家就要吃亏,他没人家漂亮,一般也没人家知名度高。说不定没见着你的时候我还买,一看见你不如我想象中的漂亮或顺眼,我还不买了哩!
    所以不能拿作家签名售书跟演员、主持人或气功大师签名售书不作分析地一起比,它除了制造一点冷清的气氛别的毫无意义。主持人一个小时签二千多本是火爆,作家一个小时签二百本是冷清,说明什么?什么也说明不了。你若一定要说明点问题,那也不是作家的悲哀,而是读者的悲哀。而火爆与冷清是相对的,你一个小时卖二千本书就火爆了?泰山脚下卖香火的个体户脸蛋儿不见得漂亮,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把香哩!你一个小时卖一千斤粮食,他一个小时还卖三千斤大白菜哩!这种比法有何意义?
    一个认真的读书人与追星族们的品位是不一样的。将读书人与追星族放在一起比,然后以人数来证明谁冷清谁火爆,无助于读书空气的造就和引导;扩大冷清气氛,故作惊人之语,忽略严肃文学越来越多的读者,不是低能就是不严肃。
    另外,作家到底不是售货员,不能按营业额的多少来论质论价。从某种意义上说,既然签名售书有着一定的纪念性,那就签得越少越珍贵,一万本书中签二百本,要比一万本书中签二千本珍贵得多,都签了等于没签。
    一些热衷于炒作名人结婚、离婚之类的小报记者,一接触到稍微严肃点的话题,就捉襟见肘,表现得非常浅薄,没有品位。
    作家签名售书一般都是发行部门“要我签”的,很少有作家主动表示“我要签”的。每当看见作家签名售书,我就替他们犯愁:签什么呢?签上某某先生或小姐教正、惠存?那书又不是你送的,而是人家花钱买的。人家买了就是人家的,想扔就扔,想存就存,何须你告诉人家存不存?或者仅签上自己的名字就算了?那上边已经印上你的名字了,何必再签一遍?你又不是书法家。而且不管卖得如何,你在那里专事为人家买来的书上签字,总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冷清了,你尴尬;火爆了,你过意不去,你觉得自己的书没有那么好,不值得这么火爆。因此上,此前有过几次被邀请签名售书的机会,我都拒绝了。
    这次签“双桨文丛”我没拒绝。原因是,丛书中的几位外地作家诸如韩少功、李锐、李洁非他们都来签了,我跟在后面只是陪签;火爆火大伙,冷清也不光冷清我一个,都不至于太尴尬。这一签,哎,还是有点小感受:一是能受到一点小鼓舞,有些读者是拿了他先前买的我的书来签的,他向你表达一个普通读者的敬重与喜爱,你觉得还真有人喜欢你的东西,能增强一点继续创作的信心。二是能增强一点责任感。那天在泉城路书店售书的时候,遇到一个叫孙越的九岁的小女孩,由妈妈领着来买书,她让我们在她的书上签上名字,还要写一句话,我就很感动。无论如何,让孩子买作家的书还是比让孩子当追星族有远见一些,遂签上了一句话:一个可爱的小读者。这就给我一个启示:此后下笔行文要多为孩子们想一想,不能污染了他们的心灵;不让自己孩子看的书,也别让人家的孩子看;大人能看、孩子们也能看的书一般都是纯洁的,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三是能增强一点群众观念、民间意识,你不能故作高雅,让人家看不懂。买我的书的人,不同层次的都有,但文学圈子之外的读者居多。文学到底还是写给不搞文学的人看的。
    几个地方走下来,发现严肃文学还是有市场,并不冷清。这说明严肃文学读者的队伍在不断扩大,品位在不断提高。一些消遣性、泡沫性的东西,比方港台的一些言情作品,它可能在包装和炒作的情况下火一下子,但火了也就火了,人们看完了还是会扔,至少不会摆在自家的书架上。严肃文学不是时令性的、一次性的东西。它可能不会畅销,但会常销;可能不会火爆,但会常存。待到年底人们处理废旧书刊的时候,最终留下来的还是它们,它是摆到书架上永远不会让主人脸红的。
    还有一点小感受是,字签得多了,顺手了,容易上瘾,刚从书店出来的那一阵儿甚至见着书就想签,不是自己的书也想签。就跟卓别林拧螺丝一样,看见螺丝就想拧,见了纽扣也追在人家的屁股后边拧,很好玩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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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革干出身——老兵的故事之一
    用革命生涯做标题,没有半点调侃的意思。想想看,我一个贫农出身,又是沂蒙老区出来的同志会调侃革命吗?
    你了解了我的背景、我的观念、我的为人,就会觉得我是认真的。我们这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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