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经济组织的模式和限定
无论是李思华,还是冯百驹等同志,都清醒地意识到,在建立起缅甸根据地后,治理复杂的程度上了一个大台阶,缅甸根据地的面积超过海南的10倍,而人口现在是3倍,未来将是5倍以上。实际上,缅甸就是未来全国省级区域治理的试验田。
尤其是经济建设方面,大量的同志没有经验。因此,在与同志们反复磋商后,李思华对于缅甸当下的经济组织建设和经济组织管理做了重要的讲话,形成了新的指导文件,不仅适用于缅甸,而且在海南也要据此调整。李思华对新政策的主导思想大致如下:
我们需要建立起一套高效而公平的经济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体制体系。整个体系分为3个层面,即要理解体制设计的原理,然后坚持体制设计的原则,最后则是执行体制的机制。
理解原理,就要先理解2个问题,即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以及对利己主义的利用和约束。
我们的同志很容易有一种简单的想法,经济组织的细胞是企业,那既然革命是建立公有制为主的经济体系,那我们所有的企业都是公有制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保留肯定有剥削性的私有企业呢?
关于公有制的革命理论是一种哲学,哲学则是关于定义边界的学问。公有制也有它的边界,它不是万能的,实际上,至少在现在的现实中,其缺陷和弊端并不容易克服。
如果我们采用完全的公有制,实际上连货币都不必有,只要内部有一套产品和物资交换机制就可以,但这样的结果,一定是一潭死水,难以面对科技不断改变世界的现实。
公有制企业是偏向于强调公平的,公平与效率往往是一对矛盾,并不容易做到平衡。在公有制企业内部,一定的平均主义是难以避免的,这就可能造成懈怠和大锅饭,造成管理层个人的奋斗精神不足,不做不错、做了多错,不敢冒险,不敢对于不确定性的创新去投入,导致企业的竞争性不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为了唯一最重要的考核指标,而不是创新和发展,尤其是那种最重要的“颠覆式创新”或者叫“破坏式创新”,很难发生在公有制企业。公有制国企的领导,怎么可能去摧毁自己原来的生产基础,而却赌博创新呢?
我们当然会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激励机制,去改善和完善公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但要注意,由于先天性的偏向公平,只能改善和完善,却无法做到根除所有的弊病。
所以我们还需要一些偏向于效率、创新和市场竞争的企业,在公有制企业内,我们会设法创造一些偏向效率创新和竞争的企业。但我们还需要更广泛的民间和私人企业加入进来,同志们都听说过“鲶鱼效应”,民营企业就是社会经济组织上的鲶鱼,通过它们的竞争和发展,激活整个社会经济,倒逼公有制企业的发展。
对民营企业的利用,其实根本上就是对利己主义的利用。我们在以往的教育中反复强调,利己主义不是坏事,绝对的完全的利己主义才是恶。
几乎是所有的同志都可以扪心自问,自己参加革命,最早是没有利己主义动机吗?多少出身贫苦的同志,其最初参与革命的动机,就是眼看着自己和家人生活困苦、朝不保夕,而那些地主老财穷奢极欲,靠着剥削,享受着人上人的生活。所以自然会产生疑问:凭什么自己要忍受这样的剥削和生活呢?这就是最早最原初的利己主义革命动机——要通过革命,打到地主老财,改变和提升自己的生活。
所以追求财富,几乎是绝大多数自然人,作为一个社会人,思想本能上的渴望。当然如果觉得财富这个词,对于革命同志太刺耳,那么换成“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就顺耳多了?
民营企业的优势,就是对利己主义的利用,更有效率。民营企业的创始人,他们多半因为对于财富强烈的追逐,从而愿意寻找一切市场机会,愿意使用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愿意冒险和创新。这种“赌徒”一样的精神,确实很难在公有制企业内形成,这就是所谓的“企业家精神”。
所以,民营企业有必要存在,我们要做的,是利用和激励它们的创新性和高效率,而要防止的,则是它们对底层人民的剥削压迫和对人民体制的腐蚀。
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的搭配,基本上是公有制企业倾向于掌握生产资料和战略资源,掌握关系国家和人民安全的战略科技,创造低成本高覆盖的平台,例如全国的铁路网和通讯网,利润上则必须服务和补贴底层人民。而私有制企业,则应该是追逐最新科技、新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品等方面,弥补民生不足,和创造国家新的科技突破方向。
所以,原理就是这两个,弥补公有制的缺陷,以及利用利己主义的激励。
知道了原理,我们就可以定义经济组织的原则。
以美国为例,其经济组织即企业的原则是,没有上限,下限很低。所谓没有上限,是他们充分鼓励利己主义,资本家创立企业赚到的利润,支付薪资和税收后,都属于资本家,资本家能做得多大,就有匹配规模的财富。下限很低,则是不限制剥削,在大萧条经济危机中,我们可以发现,底层工人要么失业,要么低薪,维持生计都很困难。
美国的体制,反映了其资本主义的本性,美国的统治阶层,就是一帮完全的利己主义者之间的博弈。他们相信的是,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通过充分的博弈,每个人就会找到自己利己的边界并约束自己,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越过了边界,那么利己反而会遭到损失。这样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就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不断调整,让社会经济的组织有效率。
我们不能说美国资本主义没有它的优势,它在两百年的时间里,发展成为了全球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国民的生活水平在全球首屈一指。
但我们从自己的历史中就可以知道,这种完全利己主义的体制,是不可能一直持续的。看不见的手,需要的是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每个参与竞争的企业,并没有除了市场定价以外的其它定价权。
实际上,我们看到,从摩根到洛克菲勒,美国的大财阀们逐渐形成了垄断,垄断就意味着定价权被少数人控制,市场不再自由,而是垄断,于是产品的利润去向发生了改变,被一小撮实现垄断的寡头攫取。这样本来一大群的完全利己主义者发现,实际上利润或者说财富,已经被一小撮利己主义者攫取。而他们接下来的利己主义,其实根本没有机会去实现,体制会因此而衰败。
回到我们根据地。我党的革命原则是要通过工农联盟,实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底层劳动人民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我们不可能学美国这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方式的残酷竞争的经济组织体制。我们的原则应该是,上限有顶,下限抬高。
何谓上限有顶?同志们知道,我们制定了对于民营企业创始人、高管以及高级技术人员这三种企业的“特殊阶层”的利益限制,主要就是两条:
一、三种人个人的股权和分红收益,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逐渐台阶式缩小,大型企业的收益比例,在科技型企业,不得超过2%的股权分配;在其它行业例如房地产行业,不得超过1%的股权分配。而全部三种人获得的大型企业的全部股权,不得超过企业股权的5%。
二、三种人个人的日常薪资收入,创始人和主要技术提供者,不得超过企业员工薪资平均水平的10倍,高管和其它人员不得超过5倍。
反过来,何谓下限抬高?因为我们要保护民营企业中,底层员工的利益,必须让他们的薪资收入,能够达到社会的平均水平。所以劳动局要有最低工资保护,而这个最低工资,不是拍脑袋瞎想的,是根据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的。如果制定的最低工资,不能满足底层员工的生活基本需求,那么制定了有什么用呢?好看吗?
今后我们还将逐步出台对底层员工的多项保护措施,例如年金、例如养老金、医疗金和失业金制度体系。
虽然无法避免民营企业对底层员工的剥削,但我们要将这种剥削性,削弱到最低的程度。
大型企业的创始人和高管们只能享有5%的利润,那么其它95%的利润如何分配呢?组成员工持股委员会,在职员工应该享有“工作股”的分红。即底层员工的收入,也必须是两个部分,基本薪资,加上工作股的分红。劳动的成果,应该由所有劳动者公平分配。
有同志可能会想,我们这样的民营企业制度,相对于美国那样的完全资本主义制度,是不是缺乏竞争力,那些创业和管理的“能人”,会否用脚投票,嫌弃在我们这收入太低,而跑到“自由主义世界”?
同志们,我们应该对人民、对党组织有信心。那些“能人”,让他们成功的最大因素,其实是“幸存者偏差”,由于足够幸运,才成为了最后的成功者,而并不是他们的能力,远远地超出了其它人。我们知道,美国已经成就了一大堆全球知名的大企业,德国和英国也是一样,就算是日本,也有了一些赫赫有名的企业。但是反观民国,有什么真正值得一提的民营企业吗?是因为我们中国人天生愚笨吗?比不上西方人和日本人的个人聪明?
其实根本的差别是在国运,我们还没有挽回国运,这正是我们革命的最大目的之一。企业的发展,需要国运加成。只有国运往上走,市场才会越来越大,人力资源才会越来越好,而消费能力也会越来越强,国家对企业的保护也能越来越强,就能对抗国外大企业的打击。这个环境,就是国运才能提供的。
其次,是一套在自己社会中建立起来的有效率的经济体制,以及大量的工业人口,和本土的消费力等等。
所以,让那些跑路的“能人”自己去看看,在其它的陌生环境,离开了国家的加成,离开了中国人民的勤劳智慧和中国的经济体制,他们还有几个能成功的?
只要我们建立了良好的教育培训体制,真正的能人会层出不穷的,替代这些贪欲难以满足的完全利己主义者,有什么问题吗?自以为离开了自己,企业就不行,是人生最大的错觉之一。也许离开了你,原来你创始的企业确实不行了,但类似的企业,早就已经发展起来了。
所以让他们走,我们绝不挽留。真正良好的经济,不是向他们让步,能够换来的,而是需要依靠我们自己的努力。
谈到这里的时候,李思华想起了前世,因为对疫情管理不满,一大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嚷嚷着要移民,当时就让李思华感到可笑。这些人移民,又能在西方社会找到多少机会呢?他们的离开,对国家的大局能够有什么影响呢?这些人很多是企业高层,但其实真的是自己能力很强吗?不过是幸存者偏差而已,有的是人可以替代。在当时的社会上,太多的人不是没有足够的能力,而是没有足够的机会而已。他们的离开,可能反而给这些人机会。
说实话,当时已经是中俄与美欧开始对立的格局,未来是否会发展到热战都不一定。看到这些人的“移民”叫嚷,未免感觉这是1949,人在大陆,却加入了国民党的赶脚。如果这样的比喻,让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悦,他们还可以想象,在1941年,日美爆发战争前,日本人赶着移民美国集中营的好事。
确定了原则之后,我们要定义经济组织的机制。
我们上述的原则是按照民营企业设定的。在民用企业确定原则后,它的机制已经很清楚。创始人自行组织管理层、合法合规招聘员工,合法合规经营和纳税,调查部门保持对其经营情况和数据的调查和监察,以保证其合法合规。其它的内部管理,党组织也好,政府也好,都不会干涉。民营企业底层员工的利益,还是要依靠调查和执法部门来保证,至于民企工会,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很容易被收买。
公有制企业或者说国企,又该如何设定经济组织呢?
在薪资方面,我们的原则是共同富裕,所以不存在管理层薪资大大高于普通员工的可行性,最高规定,管理高层的个人薪资,不能高于员工平均薪资的2倍,略微的差距,是为了维护管理层的权威。
在利润方面,不同的企业,要根据对行业的调查情况,决定其上交利润的比例。除去上交利润之后的剩余利润,以类似民企员工持股会的性质进行分红,但最高领导的分红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员工平均分红收入的10倍。这已经是很高的激励了。
说到底,在公有制企业,你想获得更多的财富,就只有一条,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搞上去,共同富裕了,你的收入就高了。但是,不可能发财。想发财,又觉得自己有本事,那就脱离公有制企业,去自己创业,或者去民企。
除了一般的民企和公有制企业,可能还有两种特殊的企业。一种是国内的合资或合作企业,参照民企的模式执行。但如果是公有制企业与之合作或合资的混合制企业,国企的股权部分按国企规则执行,而民企的股权部分按民企规则执行。
另一种是现在还没有,但未来可能会有的企业。例如外国资本来投资,建立了中外合资或者外商独资的企业,如何处理呢?
原则是,圈起来,而且我们不会为他们单独开新的条件。这类的企业,必须设立于沿海的自由贸易区或者保税区,因为他们投资的利润,不是分给员工,而是要拿走,所以我们引进他们,本身是为了特殊的目的,例如某项产业,我们自身的能力还比较欠缺,而不是为了他们的资本。
这些外商背景的企业,他们要招聘优质的员工,就必须给出更高的薪水,因为我们自己的企业,利润是必须分配给员工的。他们不分利润,那就必须提高薪水。劳动部门,要根据对国内企业的测算,单独设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无论是民企或者是外企,我们的经济部门,切忌一点,就是不能为了引入资本的招商引资,而去扭曲甚至变更我们的原则。经济数据的增长不是目的,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改善才是目的,不要本末倒置。
未来,不管是我们最高5%利润的规定,还是底层员工的最低薪资标准,都会受到无数的攻击,资本和资本家们,会找出无数的理由,几十年如一日,来诱使我们放弃自己的原则,这是考验党性的时候。是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就要看自己能否坚持原则。
我们不能用人民的利益,去交换所谓的招商引资,通过努力压低人民的收入,来获得资本家的青睐,这样的所谓“营商环境”,一点都不是骄傲的事情,反而是耻辱。
只要我们的市场足够大,消费力足够强,劳动生产率能够不断提高,自然有能忍受我们条件的资本家来投资。暂时少一些没有问题,不要焦躁到放弃自己的原则。记住,对资本和资本家的引进,只是解决我们暂时的不足,而不是作为主线来发展,如果是那样,只能意味着我们这个党变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