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扫除一切害人虫
刘玉璜不安地等待着李总理的接见。
他抬眼看了一下董必武和谢觉载两位,发现董老闭目养神,而谢老仔细地看着文件。刘玉璜不由想到,恐怕这两位内心也未必平静,因为《刑法》的产生太困难了,到现在为止大概已经修改了20多次,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被李总理认可。
没有比李总理更重视司法事业的了,刘玉璜心神有点恍惚。实际上,其它政治局委员,很少关心这些“法律条文”的,但李总理完全不同,她简直是咬文嚼字,一定要搞懂每一条到底反应了什么,一定要想清楚每一种刑法,对于社会会有什么影响。
他知道,有几部属于“根本大法”的法律,都是这个待遇,例如民法典,第一次提出的时候,李总理仔细看完文件,在封面直接批了两个字“垃圾”,让整个法律起草的小组都灰头土脸。后来才搞清楚,李总理觉得他们起草民法,虽然参考英美和法德法系,但是完全没有体现新中国的政治思想,没有体现党和政府对民间各项事务的导向趋势,单单抄别人的法典,就能用来治中国?整个法律小组都被李总理赶到国家政治研究院,去学习学了半年,才又回来编撰。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好几次,就连董老和谢老,都挨过批评,李总理的批评很重了——因为资格老,恐怕这两位已经很多年没有被这样批评过了。那以后,对于每部法律,大家都是如临大敌,首先要搞清楚法律的政治性,然后是对民间事务的影响等方面,而不仅仅是法律条文。
有些从社会上聘请的法律专家,最后都受不了退出,他们原来以为这是一个扬名的机会,是成为“法律权威”的机会,结果他们那些对西方法律的遵从,按照新的原则去看,不要说递到李总理那,就是法律小组自己,也觉得不能这样搞。
这样搞到现在,最初的刑法草案早已面目全非。一些以往他们并不重视的罪行,在李总理那得到的反应,简直是天翻地覆。
他想起有一次,李总理看到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场发飙,没有顾忌董老在场,当场骂得大家狗血喷头。
李总理指出,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应该高于谋杀这样看似最严重的罪行,因为拐卖不仅是毁了妇女和儿童的一生,而且很可能毁了被拐卖的整个家庭,例如妇女或儿童的父母。这不比杀人更严重吗?
最后李总理亲手写下的判刑,让大家都感到心寒胆战,这简直是现代法律上最严厉的了——李总理在死刑之上,定了“株连”的更高惩罚。
例如挂卖妇女儿童,是不分罪行大小的,只有死刑不得缓刑。而且其亲属家人,凡属知情不举者,一律株连,协助拐卖的,同样死刑无缓刑;知情不举的,一律5年以上重刑。在这样的罪行中,不适用“罪责自负原则”。
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与拐卖者同罪,同样是死刑不得缓刑。所谓自己有缺憾,就要用别人家庭的痛苦来满足自己?想得美!
而且还不止于此,妇女儿童被拐卖到异地后,常常存在当地人居环境中的视若无睹,不仅是邻居,而且可能包括当地基层组织,也司空见惯。现在对于知情不举是一律株连。
如果是公职人员知情不举,那是公职、党员、国企等一切“公家”身份会全部被撤掉和除名,而且永远不得恢复。即使不是公职人员的普通人,也要被劳动教育3个月。
如果是当地政府人员,知情不举不处理,则相关人员除了开除公职、党员身份外,量刑1~3年。
如果是当地司法人员例如警察,知情不举不处理,则是重罪,要判刑3~7年。
可以说,一旦触发“拐卖妇女儿童罪”,那很可能就是一大批人被严厉刑罚,只要知情不举,就变成刑事责任人,要接受刑法的严厉处置。
至于所谓出于当地“乡里乡亲”而包庇或隐瞒的,自然是罪加一等,如果是公职人员,甚至会触犯死刑。
当然,如果主动举报的,将给予重奖,这种重奖会被各级政府长期执行。
李总理用红字写的一字一句,让法律小组看得目瞪口呆,寒意森森。李总理对这种罪行的仇恨,那真是“比天高、比海深”啊,联想到李总理是女性,大概也可以理解。
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类似的,只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罪”,同样不适用“罪责自负原则”,而适用“株连原则”——只要知情不举,就触犯刑法,要接受惩罚。
唯一区别,大概就是吸毒者不至于死刑,但必须进行劳动教养并戒毒。
李思华之所以对这两种罪行看不过去,自然是因为她前世目睹这两种罪行的泛滥,认知这两种罪行,对社会和家庭的破坏性太大,甚至超过了谋杀这样的罪行。因此根本不能给予这两种罪行存在的空间,需要始终保持最高最强的压力。
例如前世的吸毒者,真的有管吗?就连一些戒毒所,都成为了创收的工具。很多城市,都存在一批这样的长期吸毒者,客观上就形成了毒品的“市场”,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人拼命要提供“产品”来赚钱,怎么可能彻底清除毒品市场?要彻底消除贩毒,就要根绝“消费者”,她的对策就是送到远方艰苦地域劳动教养,让他们此后根本接触不到毒品,而且戒毒后也必须在当地永居。发现一个吸毒者就如此处理一个吸毒者,彻底消除“消费者”的存在。
刘玉璜收回思绪,李总理的脚步声音听到了。
走进会议室,李思华对着《刑法》,又指出了几处她觉得值得商榷或者修改的地方,不过整体上她已经比较满意了,刘玉璜感到了一阵轻松,他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他也能感到,董老和谢老的神色,也轻松了不少。
李思华指出,在《刑法》通过后,要在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和贩毒这两种罪行,要让全国人民都知道我们的严厉和决不妥协态度。而体制内,则要进行相关的专项学习。近期,要组织一次对两种罪行的专项举报活动,打掉一批罪犯。
走出会议室后,刘玉璜心想,一旦《刑法》通过并通知到各级司法机关,应该就是一场风暴开启的时候,这两种罪行,必然会让他们无比重视,开玩笑,这是“株连”!这种除了古代,现代还没有的超级刑罚呀。
江南苏州吴江唐府,“族长”唐老先生长吁短叹,他的四周,坐了几个同族的中年人,他们一样的面色愁苦。
唐老人感叹了一句:“这个新社会,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几个中年人都连连点头,他们也是一样。
让唐老人他们愁苦的,正是政府开始实施的“四流工程”,这完全击中了他们的软肋。
唐家是很有生存智慧的,已经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传承,什么没有见过啊?历朝历代,其实最终都没有能动摇唐家的根本。
所谓唐家的根本,无非是“聚族而居、巨族而兴”。唐家在当地是巨族,这就足以让他们在改朝换代之后,族内总是能逐渐地占据很多的公职,族人互相护持之下,也会发展和占据很多当地的重要生意。唐家又一直是书香门第,对于读书重视无比,族内也逐渐出人才,将唐家推向新的高度,成为当地的名族大户。
新中国建立后,比较富裕的唐家损失不少,因为有些族人的生意或者以往作为,已经够得上新中国对“剥削食利阶层”的定义了,自然没办法保住。
不过他们也不在乎,改朝换代嘛,总是要损失一些,历史上也是如此,清朝替代明朝的时候,唐家的损失,比现在还大。
新中国建立的头两年,他们觉得历史的轨迹又会重演。唐家比较“寒门”的一些子弟,已经考上了“公务员”,到政府吃皇粮了,甚至有人开始被提升到重要的岗位上。新中国没有禁止私人企业,一些唐家人开始彼此配合发展,他们作为唐家的支柱,自然也是鼎力支持,虽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欺压穷人掠夺财富,但唐家“人多势众”,努力适应新的社会规则而慢慢发展,他们相信唐家总会恢复鼎盛的。
但是这个“四流工程”一来,似乎所有的打算、过去的策略,都失效了。
首先是唐家的影响力,在政府几乎没有了。所有的官员,都是“流官”,他们5年就要走的,在乎的是做好任期内工作,有更好的别的地方的前途,而不是在当地形成势力或与当地“势力”交好,包括与唐家这样的“当地强豪”之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公事公办。
其次,是他们一些加入公职的子弟抓瞎了,要么被交流到异地永不复返,而且不是临近的异地;要么就退出公职,并且会被视为动机不纯,未来几乎是没有再被使用的可能性。“流官”是全面性的,不仅是政府,还包括司法,未来甚至公立教育机构和医院机构,都有一定的交流名额。
更可畏的是那个流动民兵计划,未来几乎所有的基层干部,都是从这个计划中出,而不是在本地选拔,但如果唐家子弟去参加,最终也不知道会在那个犄角旮旯定下来,原则就是不返乡任职的。所以除了“官”以外,连“吏”的道路也被斩断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就是考大学这条路,也不是好走的。唐家子弟书香传家,能保持在高中生成绩20%从而上大学的人数不少,因此能上大学的也不少。可是如果要加入国企或者是公职,那就同样迈入了“流官”和“流干”的行列,毕业分配回乡的可能性不存在,更不存在旧时代那种官高了,就可以让别人顾忌和讨好的几率,就算你官做大了,可是这个新朝监管干部,至少现在是非常严厉的。
那么在本乡办企业呢?缺乏了“官”、“吏”的支持,真当唐家人都是办企业的天才啊?得不到本乡资源的支持,发展企业就要硬桥硬马,都不一定能干得过那些以前的穷棒子。
看起来唐家在本地就剩下了唯一的一个资源,那就是族人众多,“人多势众”,可这在新时代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人心隔肚皮,族里现在能拿出多少资源来呢?例如你要族人为某家企业奉献,那人家也会问个为什么凭什么,总不能让人家白干。
而且在“四流工程”之外,还有移民工程,那几乎是有一定强制性的,眼看着本地族人因此而逐渐减少,唐老人和几个“族老”不能不为此而忧心忡忡,所谓“巨族”,已经逐渐名不符实了,等到人少到一定程度,那当年的风光,也就缺乏了基础。
唐老人深知,名门世家的传承,除了个人的努力,例如读书从政或者是习武从军外,“借势”才是最重要的。他们唐家当年占据了大量的土地,也不脱“强取豪夺”四个字,凭什么能强取豪夺,不就是自家有官有吏,又勾结了其它官吏,共同分肥吗?所谓名门世家,哪个屁股后面不是这样一堆屎,东家不笑西家,所谓“忠厚传家”,最紧要传的,当然就是那张厚脸皮。2
例如灾年一来,就是他们勾结发财的好机会,高价售粮,低价收地,放印子钱,发财的手段多着呢。现在新朝不允许这些了,他们也不以为然,没到时间吧,等自家子弟恢复当年的威风呗。
但现在发现,世间彻底变了,再有若干年,吴江还有没有他们唐家都是一个问题了,子弟分散到全中国那么大的地方,就像几粒米洒进了大海,固然可能也有子弟会冒出头来,可是大多数恐怕就会泯然众人,关键是家族就要散了呀,这样的情况,唐家还有什么凝聚力?如何去见列祖列宗嘛。
类似唐家这样的情况,在此时的中国绝不罕见,尤其是那些传统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地区,例如江南、华南。一个个所谓传承千年的巨族大户,在新中国狂暴的政治浪潮之下,虽然挣扎着,也开始一个又一个地被迫解体,整个社会的基础,开始急促地变化,变得让老人们和当地文人们面目全非,那些他们深切怀念的“乡贤治理下宁静美丽的村庄”、“几十年大家都熟悉的邻居”、“亲切温馨充满人情味的乡里乡情”,开始如同一个又一个的泡沫破灭。
当地民间报纸上,很多文人虽然不敢公开地反对中央政策,但我哀怨总行吧,他们怀旧过去小巷中“丁香花一般羞涩的姑娘”,怀旧当年邻居之间交往的亲切和温馨,怀旧过去那些旧景观的消失,那些古典村庄的变得荒凉,林林总总,就像是李思华前世的“民国怀旧潮流”。
然而,大江毕竟东流去,社会的急促改变,并不以这些哀怨文人和宗族大佬们的意志为转移。他们在怀旧,比他们多得多的人则在憧憬新生活——过去的家庭穷困潦倒、自己吃不饱穿不暖,有什么可怀旧的呢?现在看得到的,是国家一天天在好起来,生活一天天在好起来,就连自己的工作,也在一天天地好起来。青年人们高呼,向着未来前进!向着中国社会主义前进!这个时代“文艺青年”们的向往,可是革命的文艺、诗歌和艺术。
各种政策、方针、思想、行动的推行,整个中国的社会,都在急促地改变中。不仅仅是那些最吸引眼球的大动作,很多不引人注目的体系建构,在后世都让人们重新体会其对新中国各领域,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例如在科学技术领域,新中国自己的一整套期刊和评级体系被建立了起来,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论文,在这些期刊被选择刊登的途径,成为了科研人员们极重要的评级和晋升参考,每篇论文根据其后的引用量等数字指标,赋予不同的影响因子。
对这个体系的监管极严,一个专门服务和监管科研领域的特殊监察系统被建立了起来,被人们称之为“科研警察”,他们负责对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成果和考级评级进行严密监测。每个重要期刊,涉及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工作人员、期刊聘请的业内权威人员等,都必须登记在册,其所有家庭银行账户将被监管,决不允许贿赂之类的事情,一旦发现,无论是权威还是普通工作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并按照“学术禁入令”,一律失去未来在这些领域工作的可能性。
在建立国内科研评估体系的同时,也摒弃了参与西方科研评估体系的可能性。中央规定,任何公立的学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一律不得参与任何西方排名体系,在西方学术期刊等发表文章的,并不影响国内的评估结果,也就是完全不承认西方评估,对国内学术评估的影响力。
就算是“诺贝尔奖”也一样,按照中央的说法,诺贝尔发明了炸药,这并不是件坏事,总会有人发明的,可是他利用自己的发明,拼命向英法等帝国主义国家推销他的炸药,而且他那个时代的炸药(十九世纪后期)很多被帝国主义用来侵略中国,所以从政治上,中国是不会接受诺贝尔奖的,何况这个奖就是西方用来宣扬他们的“先进文化”的,对中国而言就是一种“文化侵略”,我们干什么要去捧西方的臭脚呢?
国内最高的科学奖“龙吟奖”,计划在1946年举办第一届,此后年年颁奖。时间上是认为经过一五计划,我国的科学技术将发展到一个可以有所独立贡献的程度。
至于“龙吟”这个名字,则是来自于毛泽东有一次参观原子弹研究所的时候,临走大家请他题词,他就写了“且听龙吟”4个字,意思是他要等待原子弹爆炸的“龙吟”。后来李思华请他为中国科学最高奖命名,毛泽东又想起了这几个字,就取名“龙吟奖”,每一项大的科学成果或者发明,就如同在人类社会响起的龙吟,带来时代的进步和变化。
和平的生活,似乎没有战争年代那样的激情澎湃,但是当几年过去,人们才发现,原来国家已经改变了那么多,自己和家庭已经改变了那么多。大时代的激流中,有时人们恍然不知道,已经前行了有多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