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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反贪腐与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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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腾在伊朗的日子里,华京的气氛却有些紧张,因为一场大规模的“反贪腐”运动即将发动。

    西元1963年的初春,政治局常委会议,主席也应邀参加。

    主席看着眉头紧锁的李思华,笑着安慰她说:“贪腐这种事情,就像是一座屋子如果不打扫,灰尘就会不断地掉落积累,哪怕你紧锁门窗也一样。保持干净的办法,还是要勤快地打扫。不过这也说明一个问题,运动这个法宝不能丢,常规的法律制度,不能解决一切的问题。关键的时候,还需要运动来实施短促有力的整风。”

    李思华点点头,让她难受的事情在于,在建国初就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反腐机制,她自认为要比原时空完善得多,尤其是各种主动的监督审计模式,以及流官和流干制度,但从最近对全国的调查来看,贪腐的情况仍然在发展,只是相比原时空,规模相对较小、涉及的人员较少,以及贪污的金额较小。但也更加隐蔽,更加花样翻新。

    她冷静下来,先说了一些在此次调查中,发现的各种花样翻新的新贪腐案例。

    例如某个官员,帮助私企解决了一件事情,让私企获得了不当利益。私企答应给他回报,回报的方式是什么呢?就是给他的一个“可靠”的亲戚干股,等这个官员退休了,按照协议干股就激活,前官员就可以通过他的亲戚,让私企回购干股,当然他也可以留下一部分,每年吃分红。

    这是规模比较大的,如果事情比较小,这个官员也可以让他的亲戚到这个私企挂职,当个兼职顾问什么的,享受一份最高的薪水,这份薪水,其实就是贪腐所得。类似这样的模式,大约可以叫做“市场化延迟满足模式”,很科学不是吗?

    例如商品房领域,官员在土地上捣鬼,让房地产商低价取得了土地。而官员的亲戚,预付少量定金购房,并约定5至10倍的违约金。此后房产商故意违约,又将房子卖给他人,官员的亲戚向法院起诉房产商违约,经过法院宣判,可顺利拿到5到10倍的“违约金”。这是“法律化贪腐模式”。

    例如某个官员的亲戚,大字不认识几个,居然是十多项专利的发明人,而这些小专利,实际上都是某个企业的,这个企业然后再用高价收购这些专利。这是“科技化贪腐模式”。

    至于什么官员的书画出色,卖得高价;从农民那捡漏,收到了古玩、司机帮领导炒股赚得盆满钵满、青年干部与多位漂亮女性谈朋友、私自占有“废旧物资和报废设备”等等其它方式,不一而足,各种花样十足。单单是财务方面发现的新型贪腐,模式就有100多种。

    主席等人都听得目瞪口呆,这些人可实在是太聪明了,可是聪明都用到邪路上去了。

    刘韶其叹息了一声:“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原来以为流官流干,能够克服贪腐,但还是有很多流水都冲不动的垃圾积存呀。”

    李思华说道:“是的,以前听说过一种说法。贫富差距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有社会的天字第一号难题,而贪腐就是天字第二号难题,确实不假。”

    “从全世界历史上的经验来看,治理贪腐主要依靠的是体制,而应对贪腐不同的体制大致是4种。”

    “第一种是军人当政。我们可以发现第三世界国家有不少这样的案例,青年军官觉得文人政权贪腐,于是政变夺取政权。但从结果看,不过是以军人的封闭式腐败,替代了文人政权的广泛腐败,而且军政府几乎都不会搞经济,往往让国家的情报变得更糟,让现代化的过程中断。”

    “第二种是暴民政治。不受法律约束的暴民运动,狂风暴雨般地冲垮腐败特权的官僚体制。但这样社会受到全面挫伤,国家无法正常运转。”

    她说道这里,看了主席一眼,她前世很多人将“文革”就视为这样的暴民政治,确实冲垮了腐败特权,但也让国家失去了正常运转的机制。这个她也和主席谈过,她看到主席这会陷入了沉思。

    “第三种是开明专制。一般只适合那种小型的城邦国家,它是以企业管理的方式来管理小社会,没有普选制度,但对于腐败能够控制。就像是一家大企业中,有着一个严密的审计部门,但这种体制之所以可行,是因为规模小,对于大国是无效的。”

    “第四种即西方的民主制度。普选制,通过媒体开放和法律系统独立,来防范贪腐。但我们都知道,这完全是扯淡,无论是媒体还是法律系统,都不可能做到独立,都是由背后的金主和利益集团控制的,这就像西方经济学,一直在讨论完全自由竞争,可社会的现实,永远是寡头和垄断经济。”

    “我在美国那几年,亲眼见到了美国式的腐败,他们大多数是市场化的贪腐,但其贪腐程度,一点都不比发展中国家逊色。”

    “除了上述4种模式,我国的模式可以算是第5种,人民民主专政。其特点是在人民支持下,建立起庞大的流动监督机构,同时实施流官流干和人民检举。到目前为止,其效果还是不错的,但很显然,也不能完全地防范贪腐,甚至让贪腐在一定程度上还在发展,这是与一些干部思想退化腐化,丧失了革命的热情和信仰分不开的。”

    大家陷入了沉默的思考,隔了一会,恩未说道:

    “我觉得贪腐的发展,还是与干部的利益格局有关。现在的普通干部,薪资相比普通人多不了多少,要在当地人民收入的中位数左右定级嘛;住的也是组屋,相比普通人也多不了面积;子女必须与人民子弟同样参与各种竞争,并没有什么照顾。而干部还必须不断流动,自然有一些干部不满意,不满意深了,就会走入邪路,开始贪腐。”

    恩未和刘韶其一样,今年都是65周岁,马上要全面退休,未来除了在中顾委担任中央顾问以外,按照规则,再不能担任任何职务了。所以他近期的言论,胆子大了许多。

    任彼师皱着眉头,他是在1953年,接替已经超龄的朱得,担任政治局常委的。他忍不住说道:“那不就是想要干部的特权?这可不行,脱离了革命群众,那还是党的干部,是革命的干部吗?”

    恩未默然,他认为需要给干部们一些特殊待遇,算不上特权,这样让他们能够有更多的积极性,也能避免贪腐,但他的这种观念,显然在政治局内,得不到太多支持。

    总理宋长彩摇摇头,说道:“如果干部有了特权,那么就会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每个既得利益集团的天然倾向,就是不断强化本集团的利益。最后会逼得只有打掉利益集团,才可能中断他们推动的政策。这不是好的方法。”宋长彩是在1958年主席彻底退休退出政治局后,递补入常委的。

    李思华暗暗点头,她很清楚既得利益基层组织和集团的厉害。例如前世计划生育发展到最后,计生委就是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不仅在体制内部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层次人员,而且包括外部的大量计生用品的企业等也在内。

    以至于从2010年左右就开始推动的生育转向,大致到了她穿越的2022年,才算是真正尘埃落定,代价是让计生委变成优生委,用新的利益替代了过去的利益。其它例子,例如更大的动作——解散了邮电部,通讯网络的提速降费,才能够正常实施。

    但反过来,一个政策想要推行并有效果,往往就必须要有相对应的“既得利益集团”。譬如她前世,用房地产作为自主产业,很快中国强大的房地产集团形成,但到后来,他们一直在鼓吹降息并阻止房地产税;而新冠疫情的推动下,很快又形成了一个新冠检测的利益集团。

    这些利益集团,想要维系着自己的生存,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推动政策与舆论,后世很多专家教授被称为“砖家”和“叫兽”,是他们不懂事实吗?只不过是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为利益集团说话罢了。了

    所以如果干部有特权,就会形成一个“干部特权的既得利益集团”,不断争取新的干部特权,而反贪腐的初衷,并不能因此而实现,反而因为有了特权,变本加厉也不一定。

    更为严重的是,干部与人民群众一体化无特权,可以说是中G政权最基本的对人民承诺之一,如果干部有了特权,就代表党组织的违约,那么就失去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这是最根本的规则,就是要一根杆子捅到底,所谓“徙木立信”,要一条规则管到底,一根杆子捅到底,一个办法落到实,不能天天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否则人民群众凭什么信任我们党?

    社会主义的建设,不能干部占着分配的大头,最后让人民群众奉献,这样的模式,没有持续的可能性。干部拿着大头,最后让人民一起共渡难关,天底下没有这样的事情。

    有问题,先解决;有利益,先分配;有不良现象,先纠正;这才能凝聚起人心。

    李思华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思考,让大家再次陷入了沉默,然后主席首先鼓掌,大家也都鼓起掌来。主席接着说道:

    “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制度,就是官僚制,成也官僚制,败也官僚制。过去的科举,不就是为了选出王朝得力的官僚嘛。现在的问题,是我党这些本来应该作为人民利益代表的干部,把自己等同于皇绅时代的官僚了,不是代表而是官,这是贪腐发生的思想基础。干部如果把自己当成是人民代表,就不会觉得自己的收入,应该比普通百姓大大超过;如果把自己当成官,那么老百姓在他的思想里,当然就变成了羊,而他自己是牧羊人,褥几把羊毛,不是最自然的事情吗?”

    “平民百姓极端痛恨贪污腐化的官僚体制,但中国的传统社会,没有官僚制,就没有稳定。但官僚制一旦确定,贪污腐化和特权就接踵而来。这也是一种历史的周期律,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打破的桎梏。”

    主席说到这里的时候,李思华却想到了原时空,文革为什么在初期得到了群众的热烈响应?不能不说老百姓支持主席打击贪污腐化和特权的初衷,但打倒了官僚制,也让国家失去了稳定。后来的希圣,在七十年底末,迅速稳定了大局,实际上是得了“官心”,大批的老同志恢复了职务、权力和待遇嘛,江山一下子就稳了,但贪腐从此开始高速发展。

    有一得必有一失吗?在新时空必须打破这种历史周期律!她停下思考,听着主席继续说道:

    “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的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的国家。有官就有权,可以作威作福,欺压鱼肉百姓,以权谋私。旧的社会虽然覆亡了,但旧的传统思想不会被一起埋葬,仍然会流毒久远。我党的党员,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所以特权是万万要不得的。”

    “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受而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在有的地方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出来捧场。敌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们的,这点已经得到证明了。资产阶级的捧场,则可能征服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少数的GC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今天的贪腐发展就是这种情况,而我们必须制止这种情况发展。”

    “要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当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不是西方那种选票的假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我们反对贪腐的最大法宝,我看还是要发动人民群众,实现人人对贪腐的监督和斗争。”

    主席的发言,算是一锤“定性”,相关的具体措施,也很快出笼,主要包括:

    第一,需要有一次风暴式的全民反贪腐运动,充分发动群众,检举发现贪腐现象,对发现和怀疑的对象“倒查二十年”,但以事实为准绳,不搞扩大化、不搞怀疑一切。

    第二、对发现的贪腐干部和贪腐分子,依法严肃刑罚,不仅追回贪污所得,而且家庭受到牵连,全家迁徙欠发达地区乡寨,不得流动;作为政治上不可靠的家庭,三代之内,不得有任何公职人员;其家人可保留的原有家庭财产,仅按社会家庭中位数收入的一半,计算保留,算是对其家人的人道待遇,其余全部没收充公。此条将纳入刑法中的反贪腐法。对家人检举的,免于株连。

    其家人在三代之内,摆脱此种困境的唯一办法,是对国家有着特殊贡献,例如其子孙是科学家,有重大研究成果。

    这一条在中央引起了激烈争论,但在主席和李思华的坚持下,在任彼师和宋长彩等人的支持下,最后还是得以通过。李思华提议此条的理由是,很多贪官既然走上了这条路,是不怕坐牢和枪毙的,他们害怕的,是变得像穷人一样又穷又苦,还连累子女后代受苦受累。

    所以就干脆实施这种“株连”的严厉刑罚,打在他们最害怕的点上。不过这一次风暴运动,算是网开一面,主动自首坦白的,免于株连,但开除公职,退还赃款,家庭只能保留按照社会中位数收入计算的财产。当然如果不是自首,是被查出来的,或者以后发现的,自然按照新规,严惩不贷。

    第三,开始全面实施干部家庭财产公开制度。公职人员每年一次,向组织申报家庭财产,数据纳入调查总局数据库,审计部门、纪律部门、干部调研部门等,均可以调用数据,对现实调查结果进行比对。而省部级干部在上任前,要对家庭财产进行公示。

    第四,全面健全完善群众举报贪腐制度,在中央纪委、调查总局、反贪腐局内部,设立群众举报管理部门,公示联系方式。群众可以以各种方式实名举报,接到举报的中央部门,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举报人姓名,将举报内容发往对应反贪腐地方至少2个不相隶属的部门,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确定举报是否属实。重大案件由中央部门直接执行。

    当然,查实是编造谣言的,要以诽谤罪等严厉追究假举报的责任,还被举报干部的清白。

    对于举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群众予以重奖,根据追回的赃款,在其中最高可以奖励举报者的10年薪资现金,或者一套全免费的组屋。群众担心自己和家庭安全的,组织负责异地安置并提供工作,并对相关信息保密。

    第五、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在上述的风暴打击下,有些心怀不轨的变质干部,可能以消极工作、怠工和不作为等方式来应对。所以党组织和政府各级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尤其是KPI量化管理,争取在反贪腐风暴中,也能将一些潜在的不稳定、不革命的干部清除出去,净化队伍。

    这一次的反贪腐大清洗,对后世历史影响深远,不仅是一次性就清理掉近百万的变质干部——所谓的建国后最大规模的清洗;也不仅仅是确立了全世界最严厉的反贪腐法规、最大规模的反贪腐组织,以及最强硬的反贪腐机制。更重要的是,再一次从根本上确立了新中国的干部原则:党的干部,必须是先利他后利己讲求奉献的革命者;其收入只能在共同富裕原则下、以社会收入的中位数为基准;干部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不能变成官僚。

    这一场清洗的好处是,很多投机主义者,现在对于“当官发财”开始绝望,觉得机会很少,在客观上,大大抑制了这类人试图加入干部群体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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