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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李思华的最后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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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元2002年3月19日,中国的国庆刚过,《人民日报》突然头版头条,发表了领袖李思华的最新文章。

    不去管李思华文章的内容,单单是她发表文章这一个行为,就已经轰动了全世界。年迈之后,她几乎有10年左右的时间,都没有再发表文章了。在全球公众面前,李思华似乎已经完全退休了,从年龄来看也正常,她今年都已经96岁了,已经是罕见的长寿。

    由于她的高寿,她已经被视为“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位巨人”,所谓的“听到她的名字,仿佛就走入了伟大的历史”。对于这样一位伟人的最新文章,自然引发了全球的高度关注。

    她文章的标题是《民本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与金融寡头主义》,顾名思义,是以这三种主义为核心,论述了一些人类发展理念上的根本逻辑。

    她的文章开篇明义,首先探讨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共性。她指出,中国一向称呼自己的社会主义体制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里是个性与共性的结合。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所以一定有自己的特色即个性,不能盲目照搬其它国家的现成经验。但社会主义也有共性,中国走通了道路的社会主义,可以概括为“民本社会主义”,对于指导其它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都是有着完全适应的普遍共性的。

    所谓民本,自然是“以人民为本”,何谓人民?简单粗暴地概括,就是一个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口,是“最大公约数”,但也做不到全民,人民不是全民。没有任何一种体制,可以做到以全民为本。

    所以民本社会主义,就是以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准绳,为其谋求最大利益的主义,主席有过精简的概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然是为了大多数人,所以才有“社会”在“主义”之前的定位——大多数人,才是社会嘛,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含义,就是大多数人的平等。

    由此可以理解民本社会主义的“民主”——人民当家作主,大多数人真正的拥有国家社会的权利。要实现这种真实民主,需要的是不断建设发展足够的民意带宽,使得大多人人的合理意见和诉求,能够被作为人民代理人的上层建筑获得并正确反馈处理。这种民意带宽,可不是所谓的选票制能够决定的,那只是一种形式,真正的民主,需要的是全过程的民主——民意调研(测量),反馈体系、民意处理体系,到再次反复的民意调研(测量)。

    判断社会主义政策方针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通过这种民意调研和测量,确定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如果用资本主义私有制作为一个对比的例子,中国也有庞大的私有制,但中国私有制,要符合民本社会主义的发展,就有自己的评判标准——如果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其资本和产业的发展就是合理的,应该得到保护,例如一些私有制企业家,也是为社会做贡献的劳动者,其工作时间往往还比一般人要长很多,付出了更艰苦的劳动。

    但民本社会主义,也不能允许私有制那些违背多数人利益的弊端,例如过多的剥削,例如攫取了过多的社会财富。所以中国才有2%创始人最高收益限制,才有企业的员工,必须是利润分红主体等方面的规定。这样的私有制,自然与西方社会完全追求个人利益,是截然不同的。

    民本社会主义,不仅不反对发展实业的资本家,而且是全力支持和服务的。只要通过实业来发展生产,就是为全社会做贡献,是为人民服务的。既然这样的资本家是可以为人民服务的,那么我们的国家和政府,就会全心全意地让资本家开的企业,能够赚钱。

    而金融资本尤其投机资本,未必是为人民服务的,但不能说这样的资本没用,所以就只是严格地监管。如果他们只是掠夺社会的财富,必须要对其严厉打击。

    所以对于民本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是最高的宪法。中国以及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合法性在哪里?就在于是不是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权。为人民服务的政权,就有合法性,符合最高宪法。而不为人民服务,像是前苏联那样,滑向了为官僚权贵资本主义服务,那么自然就失去了合法性。

    由此可见西方选票制“民主”的极端荒谬。西方的谬说,是把选票神圣化,仿佛政权通过了选票选举,就是“上帝附体”,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们本来想以此,来约束其它国家遵循他们的政制,结果现在自己被这种选票制,搞得政治能力日益低下。选票选举出来的政权,只不过是让少数人的专制和独裁在他们的社会合法化。至于大多数民众,投完了选票就没有了民主,这就是没有全过程民主的下场。

    而且所谓的“合法化”,也要注意法律本身的偏差。没有一种法律体系是完美的,因为除了那些完全模仿他国法律体系的国家外,法律本身诞生于制定国的“原生特质”,又受到现有政体的“发展逻辑”影响,原生特质与发展逻辑,决定了制定国的法律体系。

    所谓原生特质,是说每个国家和民族自有来历,即有所谓的个性。例如在美国拥枪,一直是合法的,法律保护合法公民可以拥有枪支自卫。这种法律,在美国建国之初,地广人稀警察力量薄弱的时代,有其合理性。但发展到现在,仍然合理吗?包括很多美国人自己,也不认为这样是合理的。但为什么美国不修改法律呢?

    除了枪支销售,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集团,当然不愿意禁止销售,砸了自己的金饭碗以外,更重要的,向民间提供枪支,是为了给劳动力阶层内部矛盾提供作案工具,增加矛盾烈度。包括废除死刑,是为了让美国劳动力阶层开枪者,更加没有后顾之忧,可以大胆开枪杀人。枪击可以带来无法弥补的矛盾升级,结合美国的身份政治,只要美国劳动力阶层内部不断矛盾升级,不断互相残杀,美国大资本阶层的统治就是稳定的。

    这样的“合法性”有意义吗?明明美国已经建立了庞大的警察系统,还要劳动者自己买枪维护自己的安全,一件事情出两份钱,如果在我们中国,人民肯定会问:那要政府干什么呢?那要警察干什么呢?

    所以在法律之前,必须是情理,合情合理的法律,才有意义。但情理是随着国家民族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这就是原生特质被发展逻辑改变的缘故。我们中国坚持的“事实正义”,其实就是为了合乎情理,法律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根据法律来“程序正义”,由于法律往往落后于情理的发展,并且有原生漏洞,所以各种“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弊端,就会不断爆出。这就不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而是本本主义、教条主义。

    所以民本社会主义,从来不是规定了法律条文,只要符合法律条文就有了合法性,就神圣不可侵犯了,只要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符合大多数人的情理,“合法性”就没有意义,就必须被修改。

    对于民本社会主义的论述,李思华是力图为全球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本质的、基础的逻辑——沿着民本的方向发展,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就不会有大的偏差。

    李思华接下来对资本主义和金融寡头主义的论述,则非常出人意料,并没有像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痛批资本主义。

    她首先说明了自己的失望。认为一直到二战结束初期为止,资本主义还是充满活力的,没想到短短几十年,资本主义就衰败了。而自己本来这些年祈盼资本主义世界,能够有深度的思想家,能够为资本主义寻找到突破的路径,毕竟当年马克思也认为,社会主义会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产生。

    但是几十年过去,西方一个有见识的理论大师都没有产生,她读到的所有西方著名学者的著作,除了为现有的资本主义体制辩护,一点突破性的理论都没有,因为他们害怕突破会损害他们的金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样的学者,都是一些垃圾,生产着无用的思想废品。资本主义已经已是一所破屋子,至少这些人,应该力图去做裱糊匠们,结果反而一个个都是站在破屋子前,手舞足蹈,非说这个破屋子多么有价值,非要别人承认破屋子,才是人类该住的房子。

    讽刺之后,她提出了自己的观察:资本主义的迅速败落,是因为金融寡头主义的侵削。资本主义最凶恶的敌人,与其说是社会主义,还不如说是金融寡头主义。这就是“发展逻辑”上的迷路,走上了一条通往死胡同的岔路。

    产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什么?其实与社会主义一样,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的消费和投资环境,因为产业发展是长期化的。资本主义为利己主义者牟利,是通过剥削大多数民众的剩余价值。成为富人,需要稳定的时间积累,剩余价值是积累起来的嘛。

    但在现实中美国是如何做的呢?过去几十年,美国的国策,却不是老老实实地发展资本主义,而是试图建立美元霸权,通过贸易逆差输出美元,由于最终增加的美元需求,只与国际贸易的增量有关,如果美国要尽最大可能地获得更多铸币税,就需要定期通过制造金融危机,将美元从国外收回,这就形成了固定的所谓美元周期。

    这是一种制度化的对全世界实体产业的金融抢劫。美国为什么有那么极端舆论战、政治战、对全世界的情报体系,目的就是为定期制造社会危机,从而诱发金融危机,为周期性金融抢劫制度服务。

    所以美国这种金融寡头主义,是真正反资本主义的,其利益的来源,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剥削,而是直接的抢劫。资本主义是割韭菜,会留下民众生存所需的韭菜根,而金融寡头主义,是连韭菜根一起挖掉,片瓦不留、寸草不生。

    剩余价值还只是一个分配比例多少的问题,而金融寡头的抢劫,是连本带利全榨干。剩余价值还有一个比率的问题,叫剩余价值率。可是金融抢劫根本无法用比率来分析,那是抢劫得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一点儿剩余都没有。“剥削”“薅羊毛”“收割”,对于金融寡头而言都太温柔了,只能用“抢劫”或者“强盗”来形容。

    这种极端的掠夺,自然让资本主义快速衰败,对金融寡头主义而言,资本家反而是更香的掠夺对象——普通民众才有多少钱?当然是产业资本家拥有最多的财富,尤其是非美国国内的外国资本家。

    美国强调的大量思想概念,多是为了便利这种金融掠夺而发展的。例如民主,被他们简化成了选票制,一点都不提如何让占人口大多数的民众全过程地实现当家作主;例如自由,本来就是因为西方告别奴隶制太晚,而相对提出的,对于自由的负面,即在一个共同生存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渡让部分的自由,以免损害他人的利益,以免损害共同的利益,也是只字不提;而在表面,则用“民主和自由”掩饰自己政体的实质——既不是为人民服务,也不是为普通资本家服务,而是为作为金融寡头的大资本阶级服务。

    在民主和自由伪概念的掩护下,美国又进一步地发展了其它的伪概念,例如强调法律,是因为需要用固化“原生特质”维护大资产阶级的条文,来巩固其实质的黑暗政体;例如普世价值,其实就是大资产阶级的价值;例如把总统和州长的竞选上岗,说成是民主选举,其实是为了实现小团体“合法性”的独裁和专制;例如新闻自由,只是确证程序合法,所以一切的不利后果,民众都该自行承担。

    甚至美国的贪污极其严重,但因为接受贿赂,在很多情况下,是“合法的”,所以都变得光明正大,即使这样的行为在严重地损害美国的国家利益。

    金融寡头主义替代了资本主义,使得美国的国际行为,日益趋向“邪恶性”,因为其根本目的,不在于与其它国家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是着眼于金融掠夺,所以他们制造事端——你应该有独立的思想,那就是反对;你应该有自由的思想,那就是盲目地反对一切。在美国的添油加醋下,让目标收割国社会动荡,金融市场崩溃。再然后,你根本看不到的美国机构,会收割完目标国社会的财富。最后,是美国豢养的目标国内所谓的文学家、艺术家和投机政客们欢呼“我们得到了自由”——你们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拥有了自由。

    之所以美国会让金融寡头主义篡夺了资本主义的主体,是因为历史的渊源——几百年前的西方大航海,本来就是为了掠夺外国的财富,美国也因此在印第安人的尸骨之上,成长了起来。中间有段时间,美国是走对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的,依托美洲丰富的资源,在人口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发展科技和产业,这是美国得以替代英国,成为资本主义最强的根本。

    但是到了二战之后,美国就患了其老祖宗英国同样的“英国病”,认为老老实实发展实业,比不上金融掠夺赚钱来的快,来得爽。国家发展的天平,由此开始倒向金融寡头主义,走上了邪路。美国的带领,让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提前结束了。从现在的结果看,布雷顿森林体系、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IMF等,这一套美国建立的有利于发展金融寡头主义的体系,并没有能促进资本主义的强盛,反而是塑造了金融寡头主义侵夺资本主义的牢笼。

    金融寡头主义具有天生的邪恶性,贪婪无比的后果,是美国由原来至少还伪装和有一定节制的“伪绅士”,彻底倒退回了无限制的强盗。

    李思华最后感叹:美国的立国本身是有弱点的,13个州就相当于13团海盗的合伙,大家有着各自的利益,为了共同做大财富和抢劫他人财富而合伙,这不是原住民那种从与自然界共同斗争、协调发展上千年的生长出来的民族。所以美国的本质具有离散性,一旦衰弱,就可能朝着分裂的方向发展——强盗抢不到东西了,不就是各奔东西吗?难道还会留下来,大家一起努力种地求存?

    这篇文章的效果是爆炸性的,尤其在西方社会。如果是一个普通的中国领导,估计不会引起什么关注,可这是人类传奇李思华的观点呀,现在又是互联网社会,西方上层也根本屏蔽不了,很快就传遍了全球,引起了海啸般的效果和思想震撼。

    尤其是她对资本主义与金融寡头主义是敌对性的主张,对于西方人的思想震撼就更强烈了,很多人用她这样的理论,去思考西方过去几十年和近年来的经济动荡,共鸣是强烈的。由于她的影响力和言之凿凿,美国金融掠夺的邪恶,开始被西方社会公众,接受为一种主流思想。

    美国上层当然拼命反驳,认为李思华对美国的分析是非常不友好的,是对美国精神和思想的污蔑。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自然对李思华理论有着自己的思考和评判。就算是美国那些强烈“反华”的知识分子中,其实也有不少人,内心赞同李思华的理论的,对于金融寡头对美国产业发展的伤害,他们这些年是感同身受,只不过不敢违背“政治正确”而已。而在一直被美国掠夺的欧洲,对李思华思想的反应,自然要更进一步,他们对于美国金融寡头资本,真真可以算是痛恨嘛。

    这次的文章,属于李思华“遗国策”的一部分,美国甚至包括英国这些国家,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矛盾,正在激化,而这当然是社会主义进攻可以利用的地方,激化这种矛盾,有利于推动资本主义内部的斗争和动荡,她的最后一篇文章,不过是为这样的策略开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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