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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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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路遭到威胁,伦纳德等人惊恐万分,嚷嚷着立即撤离。伊瓦尔被他们吵得心烦意乱,忍不住吼了一句,“闭嘴!”
    紧接着,他的腹部传来剧痛,打断了接下来的话语。
    伦纳德仍在吵闹,“陛下,别耽误时间了,快去增援塔姆沃思,我们的大部分粮食存放在那里。”
    耐不住众人的集体劝说,伊瓦尔同意率领主力救援塔姆沃思,这意味着放弃西奥武夫,但他顾不上这些了。
    五月三十日清晨,伊瓦尔率领六千五百人离开牛津郡(除去西奥武夫的部队),沿着道路向北撤离。
    走了一天,道路周围出现零散的法军斥候,伊瓦尔派遣骑兵赶走他们。又过了一天,法军骑兵数量增加,双方展开多次小规模骑兵战,不分胜负。
    六月二日,法军骑兵的数量彻底压倒了维京人,伊瓦尔麾下的骑兵数量迅速减少,侦察范围一再遭到压缩。
    抵达塔姆沃思城下时,伊瓦尔的骑兵数量仅剩三分之一,能出战的只有三百一十人。
    放眼望去,塔姆沃思的围墙上方飘扬着贡纳尔的棕熊旗,城外驻扎着三千法军,半数是骑兵,半数是骑马步兵。
    这时,一群投靠贡纳尔的禁卫军士兵放声高喊,“伊瓦尔,你的退路已断,不如趁早投降,陛下承诺不会杀你,而是把你转封到其它地方担任伯爵。”
    伊瓦尔没有在意这些侮辱,既然塔姆沃思落入敌军手中,他只能继续北撤。
    走了约二十公里,这支士气低落的维京大军进驻雷普顿。当晚,约克郡的郡长带领民兵不告而别,很快产生连锁反应,越来越多的士兵私自跑路,军中形势愈发恶化。
    第二天。
    “现在怎么办?”伦纳德望向同僚,只看到一张张同样茫然无措的面孔。
    此刻,在场众人进退两难,战争毫无胜算,即便他们宣布投降,估计贡纳尔不会接受——如今胜负已分,他没必要留着这些忠诚度可疑的维京老乡,还不如把领地分封给自己的亲信。
    等待十多分钟,伦纳德询问门口的侍卫,“陛下还没起床?”
    “没,没有。”
    面对惊慌失措的侍卫,伦纳德也跟着慌了神,大步闯进伊瓦尔的卧室,只见对方躺在床上深陷昏迷,腹部伤口散发着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息。
    他询问守在床边照料的年老萨满,“情况如何?”
    萨满回复:“旧伤复发,我没有办法,只能期待众神的庇佑。”
    熬到深夜,伊瓦尔忽然苏醒,让侍卫找来伦纳德等贵族。
    “陛下,伦纳德跑了!”
    此刻,伊瓦尔连咒骂的力气也没了,小帕斯卡和剩余的四个大贵族进入房间后,他强忍着疼痛说道:
    “归根结底,是我这个主将无能,输给了贡纳尔和埃塞尔巴德。给维格写信,让他收拾这场乱局,咳咳,无论他今后当首相还是国王,我管不着了。”
    书吏写完信件,伊瓦尔艰难地在末端盖上自己的狼头印鉴,让诸位大贵族也跟着盖印,“就这样吧,也许他才是最适合称王的人选。”
    泰恩堡。
    听说伊瓦尔的死讯后,维格的头脑瞬间空了,十多年来,这人一直是他最好的朋友。只可惜走上这条路,自己注定是孤家寡人。
    “他还有什么遗言吗?”
    使者红着眼眶回复,“陛下临终前让我们退往北面的诺丁汉,大概剩下四千多人,您最好尽快抵达,否则人数越来越少。”
    打发走使者,维格在大厅枯坐到深夜,让侍卫找来约伦、伯劳鸟、托尔嘉、蝮蛇、布雷肯等指挥官。
    “传令全军,明日随我南下,结束这一切。”
    约伦点头,“遵命,大人,”他停顿片刻,随即改口:“遵命,陛下。”
    自从铁匠铺造出第一套布面甲,七年时间过去,秘密储藏在各地仓库的甲胄约有五千套。明面上,维格还攒有两千套样式各异的铁鳞甲、扎甲、锁子甲(主要是缴获),总计七千套甲胄。
    对比各类甲胄的防御力,布面甲的性能并不突出,最大的优点是便宜。
    随着斯特灵的生铁产量逐年提升,以及制甲工匠越发熟练,每套布面甲的造价下降至0.65磅白银(227.4克),按照明代的度量衡,约等于六两白银。(大明自产的布面甲造价约为四两白银)
    相比之下,铁鳞甲、扎甲、锁子甲的价格最低超过两镑,维格财力不足,无法把这三种铁甲做为制式装备。
    “打仗没必要追求完美无缺的武器,能用就行。”
    今天是六月十三日,经过四个半月的集训,他获得一支可堪一用的部队。
    起初有八千士兵,表现最差劲的一千人遭到裁汰,配合各郡的驻军保护北方,同时负责输送补给。
    剩余的七千士兵分为五个步兵团、一个山地步兵营、一个重骑兵营(三百人),两个游骑兵连,军团直属的一个辎重营和一个野战救护连,以及六百多个雇佣兵。
    经过多次调整,步兵团的总人数约为千人:六百长矛兵、二百弓弩手、一个负责巷战和侦察的轻步兵连:下辖九个鸳鸯阵小队,虽说是轻步兵,他们依然配备了布面甲。
    此外,每个步兵团拥有十个骑马信使,十个卫生员(负责临时处理伤口,后续把伤员转交给野战救护连),三十名鼓号手,六十多个勤杂人员(马夫、厨师、随军文书),四十辆辎重马车。
    重骑兵主要是各地的男爵和骑士,负责正面冲击敌军阵型,他们的战马身材高壮,负重和爆发力极强。
    游骑兵的特点是软弓长箭,快马轻刀,类似于明代的边军游骑。
    他们配备的轻型布面甲减少了部分甲片,重量只有十二斤,马匹是法兰克马与本地马匹的杂交品种,爆发力、负重差了些,胜在耐力出色,适合长途赶路。
    六百多个雇佣兵全部来自高地氏族,各氏族的勇士吵闹许久,推举一位最能打的勇士担任指挥官,这人名叫道格拉斯,身高体壮,看起来不太聪明的样子。
    高地雇佣兵的装备杂乱无章,包括但不限于轻盾、短剑、铁斧和轻质标枪,还有少数牧羊人擅长投石索。维格额外提供五十套铁甲,供他们的指挥官穿戴。
    (本章完)
    (/bi/286656/1723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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