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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三大反动主义与司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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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李思华召开了干部扩大会议,除了高级干部外,不少地方中层干部也参加了会议。李思华在会上做了“反对三大反动主义”的重要讲话,会议结束后,还将出台具体政策,坚决地推行下去。

    所谓的三大反动主义,李思华指的是封建宗法主义、教条和本本主义,以及精致的利己主义。

    先讲封建宗法主义,李思华首先举了一些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例子。例如家庭中婆婆和丈夫虐待媳妇、女孩或不喜欢的孩子,有的甚至酿成人命。例如有的农村存在村霸,欺负村民,而其它村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怯懦无为,甚至这些村霸还混入民兵组织,披上一层“虎皮”,更是肆无忌惮。例如农村中的寡妇,经常生活艰难,被其它村民欺负,而村中的妇女们闲言碎语,简直是要逼死人。例如有的村庄还存在所谓“族老”之类的封建宗法,支持私法,居然还敢“浸猪笼”等行径。

    这些例子,李思华越说越火,最后她一巴掌拍在讲台上:“在这些事情上,我们的基层党组织和民兵组织,在哪里?尸位素餐!毫无作为!”台下一片静默,鸦雀无声。

    李思华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继续说。

    很多基层的同志,对此类事件视若无睹,还将之视为“人民内部矛盾”,说人家是自己家里的事情,不好管。这完全是扯淡!这是彻头彻尾的懒政,是对革命根基完全错误的理解。此类事情,就是反革命的具体体现,是严重的反革命行为。

    李思华的这个定位,让台下的同志都吃惊地抬起了头。

    她说,我们的同志总是看轻此类事件,却不知道这是对我们彻底革命的极大阻碍。我们的革命,是要创造一个人人平等、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革命并不仅仅是针对反动剥削阶层,而是要深入到每一个人,对于人民内部的社会关系,更是重点的基础。

    群众中就没有坏人了?干部中还有坏人呢。因为我们把他们都视为人民群众,就可以对他们中的坏人,对其家庭成员和对其它人民的剥削和压迫,视若无睹?婆婆、村霸和族老的剥削压迫,就不是剥削压迫?他们的作为,比起我们消灭的剥削食利阶层,对广大农民无产阶级的剥削压迫,有区别吗?

    同样是剥削压迫,当然就是不折不扣的反革命,是革命必须针对的目标!什么内部,什么家庭,都不应该成为革命止步的禁区,我们的革命,就是要深入这些社会的最基本细胞,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整个社会。

    我们服务和奉献的人民,是一个动态概念。如果有人要剥削和压迫别人,他就从我们人民的概念中消失,而成为我们革命坚决打击的对象——他已经变成了剥削食利阶级。

    如果我们放任这些封建宗法思想继续肆虐,即使几十年后,乡村也形不成真正的社会主义平等。

    大家都知道,我们正在规划“集村并寨”,这个计划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打破由于地理限制,而造成的一些封建宗法堡垒,将人们混合聚集,让很多封建宗法,失去存在的基础。但除了这种行政规划,思想上更要断其根。

    所以同志们啊,警钟长鸣,基层的工作,必须在这方面倾注重点,彻底改变目前基层在这方面的懒政格局。该镇压的镇压,该判刑的判刑,该拯救的拯救,该教育的教育。没有严厉的惩罚,怎么可能消除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

    在这一次会后,根据地进行了一次规模非常大的“清风行动”,对农村的封建宗法主义,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打击,大大提升了乡村的思想风貌。

    会上,李思华继续阐述第二个反动的主义,教条和本本主义。

    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就是设定所谓的“清规戒律”,然后不去看实际情况,而是把写在纸上的这些“规则”,当成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僵硬地执行工作。其当然的反面,就是实事求是。

    我们要的,当然是实事求是。你只有解决了实质的要害,才能解决问题。按照教条和本本,只能是表面上过关,而实际上可能问题变得更严重。

    在海南根据地,这一个月以来,李思华看到了不少的教条和本本主义。问题的一部分,体现在官僚主义上,有的干部领导,脱离群众,他们行事,依据的是教条和本本,却对具体的群众问题视若无睹,缺乏解决的热情,整个就是在做官老爷,而不是在做事。

    但问题更严重的方面,在司法上。

    她举了一个例子,村霸以一位农民的儿子性命为威胁,逼迫那位农民签下了巨额借条。然后打官司要求那位农民还款,农民当然还不出。村民们都知道农民是冤枉的,农民也在法庭上陈诉是被逼的,可是拿不出证据,而借条是客观现实存在的。

    于是法官说他无法确定农民所陈诉的对方存在侵害行为,因此无法否认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判决农民败诉,要还钱。农民被逼无奈自杀了。

    民兵组织逮捕了法官,可是后来政府还是要求释放了法官。因为不管怎样,他是按照法律条文办事,没有错啊。

    李思华一拍桌子:“没有错个屁!这也是反革命的罪行!”激动之下,她粗话都出来了。

    李思华平静下来,她解释说这就是教条和本本主义的一种,西方法律界美其名曰“程序正义”,理由是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就是正义。

    这不扯淡吗?我们正在打倒中的剥削食利阶级,就是玩弄这种程序正义的高手。他们剥夺农民的土地,逼迫农民卖儿卖女卖妻的时候,都有程序啊,会画押按指印,签订协议契约。按照这种“程序正义”,岂不是说他们的行为,居然是正义的?这是何等荒谬的逻辑!这是何等荒谬的法律!如果他们是正义,那我们今天革命干什么?我们自己是非正义吗?

    李思华分析,教条和本本主义之所以容易盛行,就是因为这样做,可以推卸责任,让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容易混饭吃。按照本本的规定,你总不能说我错,条例上都有啊,我只是照章行事。要有错,那错的是本本,不是我的错。好轻松啊不是吗?这也是革命者?李思华冷笑着说,台下静默得似乎一根针落地,都会被听得到。

    我们司法的原则,应该是“事实正义”,事实是怎样的,我们就要尽量去还原,无法确认事实的,但是确有疑问,就不能在弄清楚之前瞎判案,宁可丢点面子挂起,也不能乱来!事实正义才是原则,程序只是在事实基础上的标准,谈何正义?不搞清楚这个,搞什么司法?

    所以这个助纣为虐的法官,凭什么释放?应该毫不犹豫地枪毙!

    根据我最近的调查,可以认定,我们的司法系统,完全走偏了,需要全面清理,甚至是肃反!要建立一只革命者按照革命原则行事的司法队伍,而不是让那些言必称希腊的慕洋犬,来主导我们的立法和司法!

    这一次的讲话,让海南的司法系统,经历了一次九级风暴,主要负责人被撤职查办,一批法官去职甚至被逮捕,监察系统、经济警察系统、乡寨派出所系统得到很大加强,因为新的原则是,纸面证据只是证据之一,警察和监察系统,必须搞清楚案件的事实真相,不能只调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也必须调查,结果不能仅依据纸面证据判定。司法以外的很多其它领域,也掀起了改变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的行动。

    李思华继续阐述第三个反动的主义,即精致的利己主义。

    与讲述前面2个主义的完全反动相反,李思华先承认了利己主义存在的合理性。

    李思华说,利己主义是人性的本能。人是一种高级动物,基因中的本能就是利己的——是出于生物先天自我生存的本能,不可能被后天的文明和文化所完全摒弃。

    达尔文的进化说发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利己的由来,每个人就像我们看到的动物,在各种竞争中求生存,猎人打猎,农民耕种、渔民捕鱼,这都是为了利己生存,而发展出来的本领。所以利己主义不能说是坏事情,在很大程度上,它是推进人类社会和科技进步的源泉之一。因为利己,所以有欲望,有欲望就会产生实现欲望的动力,去奋斗满足欲望,在实现欲望的过程中,带来人类的进步。

    就算是同志们,你们敢说自己没有利己的动机吗?就算是我们推翻剥削食利阶层,也是含有利己的动机的,很多同志不就是因为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够改变自己家庭贫穷困苦的状况,因此而参加革命的吗?

    所以我们不必否认利己主义,那不是马克思唯物主义者的正确和客观的态度。

    中国古代哲学有一个争论千年的课题,即使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就我个人而言,是坚定的“人性本恶”的信仰者。

    为什么呢?我的逻辑是,人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动物性,动物性就是在无尽的残酷自然竞争中形成的,那种镌刻在基因里的完全利己性。完全利己就是一种恶。

    我们可以发现,即使本性很自私的人,在集体和组织的框架中,往往也会抑制住自己自私的本性,甚至表现得大公无私。这是人的社会性。人的利己性被人的社会性所牵制,这是人类社会化以后就成为万物之灵的原因,人类克制了完全利己,用集体合作的方式,使自己成为了地球的主人。

    所以,一个进步的社会,既要利用利己主义,又要通过社会组织,将利己主义控制在一定的度,超越了一定的度,利己主义就会成为一种恶。

    我们的古人其实就已经明白这个道理。儒家的典型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说的是什么?修身与齐家是利己,而治国平天下是利他。再如“贫者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我们都可以看到,儒家主张的是先利己、再利他。他们认为你先做好了利己,有了基础才能利他。利己之后,也必须利他,才符合古代社会的进步需求。

    到了我们今天的革命者,其实更进了一步,真正的革命者,是先利他,再利己。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发现,作为人民的一员,在这个残酷的社会,其实根本没有让你先利己的空间。只有先做打倒剥削食利阶层这样利他的革命,我们才能提供人民群众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苦努力,来利己的环境。

    这就是利己与利他的辩证关系。所以我们要警惕利己主义,尤其是警惕那种超越了正常限度的利己主义。

    已经成为“恶”的利己主义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凶恶的利己主义。例如我们面对的国内剥削食利阶层,他们不掩饰自己的完全利己主义,剥削无极限,压迫无忌惮,逼得人民活不下去,还说这是他们的恩典。这一种凶恶的利己主义是外敌,当然是我们革命的首要对象。

    第二种则是精致的利己主义。“精致的”三个字,是描述伪装过、包装过的完全利己主义的形态,他们对其它人的利益,包括民族和国家利益,毫不在乎,只有他们自己的利益才是重要的。他们嘴上会喊口号,满口民主自由、独立人格,实际上对他们自我感觉“不如我”的人群鄙视之极,认为自己是喝咖啡的,你们这些喝茶的乡巴佬,凭什么要我为你们付出呢?他们所谓的独立人格,其实就是完全利己主义。

    我喜欢喝咖啡,不过我也喜欢喝茶。这两者本来无所谓高下,只是个人喜好。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所谓自己是喝咖啡的,无非是觉得这是洋人的习俗,他们遵从后就高人一等。他们将自己完全利己的鄙视别人,用所谓的 “高雅”、“品味”来掩饰而已,他们将自己的自私自利、不顾民族大义,用所谓的“国际公民”、“世界公民”来掩饰和包装。

    精致的利己主义,往往产生于内部,所以是更危险的敌人。例如我们少数领导干部,他们其实对于服务人民并没有热情,在意的,其实是自己的位置能不能高人一等,他们满口革命,其实对待贫苦人民,完全是鄙视。

    刚才我们举例的被逼死的农民,他所遭遇的法官,其实就是这样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对农民的遭遇毫无同情,因为没有同情,所以对于做出明知错误的判决,毫不犹豫。这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反革命的典型实例。

    同志们,在民国的文化界,这样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更是泛滥成灾。

    例如那个著名的民国大师胡适博士,就是这样的反动无耻文人。在袁世凯签订了著名的卖国条约《二十一条》的时候,这个胡适居然对《二十一条》夸赞道:“吾国此次对日交涉,可谓知己知彼, 能柔亦能刚,此则历来外交史上所未见。吾国外交,其将有开明之望乎?”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在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眼中,居然是外交的巨大成功!他还公开发表《致留学界公函》,反对抗议《二十一条》的爱国学生运动,骂爱国学生得了“爱国癫”。

    所以即使是蒋介石这样的反动派,对胡适的评价也是:

    “徒有个人而无国家,只有私情而无道义。”

    “以今日一般政客如胡适等,无道义,无人格,只卖其‘自由’‘民主’的假名,以提高其地位,期达其私欲,对国家前途与事实概置不顾,可耻!”

    像胡适这样的民国“大师”,又岂止是他一人呢?如果卖国能带来他自己的利益,他就一定毫无顾忌。国家民族都可以出卖,何况是底层的人民群众呢?他们还蛊惑学生都要利己,从自己利益出发,自私自利,才是对国家有利。其实就是明知道自己无耻,所以希望所有人,都像他们那样无耻。

    所以他们把自私包装成独立,把出卖包装成自由,把贪婪包装成奋斗,把分裂包装成民主。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没有什么他们不可以出卖的。他们是比外国帝国主义更可恨的内部病灶。

    我们要警惕的,就是从我们内部生长出来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从我们的体制中,吸取自己利益的营养,然后出卖背叛,以求获得更大的利益。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往往很聪明,甚至有能力,所以在他们的伪装之下,可以升到更高的位置,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然后以他们的“成功”,来证明他们完全利己主义的自私是“天道”。

    所以与精致的利己主义的斗争,是长期性的,是必须坚持不懈的。他们是对我们革命事业的巨大腐蚀,是体制之癌症。

    我们的组织部门,未来提拔干部和领导,必须考察他们与群众的联系程度,只有那些走入群众中,与群众紧密联系,热诚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干部领导,才是提拔的对象。不仅是党政部门,对企业部门也是一样。 不能只是提拔所谓的“能人”,或者有文化的人。提拔这种无德而有才的人,对于组织不但不是帮助,反而是巨大的障碍和错误。

    李思华的这一次讲话,影响深远。接下来海南根据地按照讲话精神,执行了一系列的整风运动,一大批干部被更换。在这个时空后世的历史上,被称为“海南整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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