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就是不走寻常路
接下来是民族问题。
这个问题,主席没等李思华阐述,就笑着说:“你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思想,对于党内的同志们,思想冲击是很大的。原来很多人是相信民族自立自决的,现在就不一定啰。”
李思华有点不好意思,说道:“那是同志们原来没有朝这样的方向想。我是因为一早就觉得,不能放弃东南亚,因此一直在这方面研究。”
她接着说,她认为要解决民族问题,第一个角度,是要从历史和文明的角度,让自身拥有对民族的定义权和解释权;第二个角度,是要从马列主义的革命理论出发,从解放底层人民的使命出发。
所以她建议,我党关于民族问题的总体原则是:
“从历史和文明的起源看,亚洲诸多的“民族”,几乎都是从祁连山到阴山的“昆仑”发祥地,走出来的部族,都是中华民族的苗裔,现代东亚各种“民族”的表象不同,只不过是部族不同的发展历史,所赋予的时光印记。例如东南亚各部族,就是从大陆西南,逐渐南迁的各种部族。”
“凡属中华部族苗裔,则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除非你自己不承认。不过那些不承认属于中华民族的独立分子,又算什么呢?他们没有资格绑架整个部族的人口,同意和支持他们的独立企图。”
“中华民族内部,一律平等,没有优待,也绝对禁止歧视。国家对于边疆地区,会有一定的支持和优待,但那是对于贫困区域的所有人民的,不会对于某个部族特意偏颇。”
“普通话国语,应该是中华民族的统一文字和语言。所谓的少数民族语言,一律视为对国语的“注音符号”,不被视为语言,也不会刻意去推广。所有儿童,教育的一开始,就必须以普通话国语,作为教育基础,至于那些注音符号,在教育系统内除了研究者外,不纳入教育内容。”
“对于有独立倾向的这些部族的上层,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以严厉镇压、坚决消灭为主。我们对于这些部族的目标同样是,坚决消灭上层剥削食利阶层,解放底层人民,他们将享有未来作为新中国公民的一切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民族自治,所谓自治,不就是维持原来的统治架构吗?上层还是那个对我们离心离德的上层,下层还是被这些上层统治,愚昧甚至被煽动仇视我们。如果这样做,那我们究竟是在干什么?是东郭先生呢?还是自欺欺人呢?”
“我认为建国后,我们需要实施民族大混居政策,各地居民广泛地异地移民安置。二十年中,要彻底地打破所谓的本乡本土的地方主义思维。人口流动起来,才能开阔眼界,学到本领和见识,从而能够进步和学习,一辈子呆在一个小地方,傻乎乎地敌视外人,那就是一个个的井底之蛙。”
主席基本赞同李思华的构想。他指出,如果要在国内消弭民族差别和意识,必然也是长期的斗争,甚至伴随着独立势力的反抗,鲜血恐怕是少不了的。
所以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一定要彻底动员起各部族的底层人民,通过乡寨组织、流动民兵以及其它形式,将他们从原部族上层的统治中剥离开来,融入到另一个大集体,真正人民群众的大集体。当他们体会到作为一个新中国的公民,与以前的生活有多大差别的时候,所谓的“民族意识”,也就淡化了,更多的,就是“中华民族一分子的意识”。
接下来是法律与司法问题。
李思华对法律和司法的重视,尤其是以“事实正义”为基础,坚决反对“形式正义”的司法逻辑,在根据地非常有名,主席等同志也都有所耳闻,甚至研究学习过。主席个人是非常赞同的,他素来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在他看来,李思华的“事实正义”,正好是贯彻了他相关的思想主张。
李思华笑着说:“我这些思想,本来就是前世受到您思想的影响。”
主席哈哈地笑了:“那我们现在,算是相互夸奖,相互吹捧。”
笑过之后,李思华阐述了对司法其它问题的一些想法:
“司法,在任何国家都得到高度重视,西方国家是立法、司法与行政号称三权,美国律师界的势力和影响之大,导致她前世,美国的总统大都数都是律师出身。在我国古代,刑部、大理寺等,都是国家重要的“柱石”部门。”
“之所以会这样,因为国家的日常权威体现在法律,司法就是法律权威体现的具体“变现”。人民群众感受和认同国家的权威,最重要的也是司法公正。”
“因此,司法的重要性非常高,其实超出了常规地方部门的程度。从前世来看,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是地方政府管理的,这造成很多弊端。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实际上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实施的手段;有的则成为地方政府主官体现意志的手段。”
“既然是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为什么我们不考虑将司法权从政府行政权中剥离开来,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这“三元”系统独立化,不再受地方政府的管辖呢?”
主席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催促李思华:“你仔细说一说。”
“前世我就认知到,司法的三元系统之所以受制于地方,主要就是因为经费都是来自地方财政,说白了还是建国早期国家太穷的缘故,各地的司法系统,只能混在地方财政这一口大锅里。到了后来,就是积重难返了。”
“在我们的时空,财政的情况要好很多,因为这几年重要的建设费用,主要是从美国的收益来支撑,根据地的财政收入,因此可以比较大幅度向民生倾斜。所以为什么不将司法三元体系独立出来,由中央进行独立预算、独立司法,而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司法过程和结果呢?这是长远的基础。”
“我觉得不但是司法独立,以后还要司法流动,不能让一个地方司法机构的人员,几十年都是那么一群人,否则也可能与地方势力关系过于密切,受其影响,妨碍司法公正。因此需要仿效民兵的流动机制,最多5年时间,人员就要交流到其它地方,本地的司法体系,由新人接管和执行。”
“公安局本身是“侦缉”机构,无论是民事侦缉警察,还是常规的经济侦缉和刑事侦缉警察,其职责方向,未必与地方党组织和政府的需求和倾向完全一致,甚至可能因为坚持按原则办案,会发生抵触。所以我们将公安局独立出来、流动起来,是对地方党组织和政府是否“执政为民”的一种监督、一种“镣铐”。”
“警察系统这样就会变成垂直的“条组织”,这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机构。从我前世的经验看,美国警察有近100万,在3.3亿人口中,警民比例是千分之3.25;我国的警察数量有超过350万,在14亿人口中,警民比例为千分之2.5左右。当然,两国都有很多不属于警察的协助人员,例如我国的协警。事实上,两国的警察数量都不够,都是因为控制财政支出的缘故。”
“实际上,社会安定的话,确实不需要那么多以公安为核心的警察,例如我前世六七十年代,国内仅有六十多万警察,后来数量剧增,是因为城市化的需求所致。”
“不过我们需要考虑现在的格局,其实“侦缉”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公安”,在民兵组织普遍化的背景下,公共安全的压力并不大,压力在侦缉上,例如需要大量的民事侦缉警察。”
“所以我建议,建国后将警察的数量基本定位于千分之3.5,其中2个千分点要求全部是民事侦缉警察。按照建国初期6亿人算,即警察总数为210万人,其中120万为民事侦缉警察。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呢?”
“民事的很多事情,是无法算发案率的,因为是事先解决的,所以我们只能看警民比,每个民警对应500个公民,再考虑交叉监督,每个民警可能要对应1000个人。从长期工作的角度,每个民警理应将自己负责的1000个人的主要脉络,搞得非常清楚,在任期内熟悉和了解其中的大量人员,尤其是底层困难人群,从而在民事上把握革命性,保证国家的司法公正原则,能够基本地传导到每一个公民。”
“其余的90万公安警察,主要应对公安案件,这在建国初期也已足够。”
“法院和检察院,在建国初期是比较头疼的,因为不管再怎样“事实正义”,判决都是需要依据法律条文的。因此法官和检察官,就必须有专业性。这是短期很难改善的,相关人才,要很多年才能培养到足够的数量。”
“所以在我们现在这个早期,只能是以政治觉悟和热情,来弥补专业的不足;用“常识”的清晰,来弥补判决的困难。尽量发挥民事侦缉警察的优势,把案件的事实尽量搞清楚,而不要把法律条文上的难题,丢给经验和知识都不足的法院和检察院。”
“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员,是直接确定司法程度的执行人员,当然更应该流动起来,在一个地方只能呆三年,要完全规避与“地方实力人物”之间的纠葛。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要规定必须尽量避免与法院、检察院及警察系统的密切来往,更不能将自己的意愿,施压于司法系统。”
主席的总结是:“我们历史上,用肃反比较多,用司法比较少。肃反是战争年代临时性的做法,肃反要坚持,有反必肃。但未来法制要遵守,而按照法律办事,不等于束手束脚,有反不肃,束手束脚,是不对的,要按照法律放手放脚。”
“至于司法系统内部,司法腐败是最恶劣的腐败,需要未雨绸缪,在机制上就应该尽量避免司法最后走向腐败,走向与地方经济利益的勾结。”
第二天下午讨论的,是宣传与舆论问题。
李思华在这个问题上,举了很多前世的例子,从我国的“中宣战五渣”到美国、英国不断的恶劣的舆论战。西方的舆论战不断进化,你明知道他们就是一个个“谎言帝国”,但经常会被他们的舆论战,弄得有点狼狈,也在全球各地形成了一些对我国有偏见或者恶感的民众,对于我国在国内舆论的引导,在海外的经济利益等,都形成负面的伤害。
所以在宣传和舆论上,更加是“你不去占领阵地,阵地就会被敌人占领。”
李思华总结前世的问题,对我党的宣传部门叹息说:
“我党的宣传部门,其实是体制上就限制死了,是无法打舆论战的,他们虽然控制了一些组织的报纸、媒体,但其实主要就是告之民众,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并对之做相关的解释。”
“所以这样的宣传部门,几乎是完全的职能管理部门,就像军队中的文职部门。他们对于舆论战,根本就是门外汉。舆论战需要的是类似军队中的军官和战士,因为这也是战争。”
“既然宣传部门行政化了,那就另外需要一只专业的舆论战部队,也就是在西方名为“心理战”的战士们。他们的战争,在内部是保持人民之间舆论的正确方向,避免人民被错误的言论误导,产生错误的思想和认知;在外部,是“心战”,针对敌人心理的弱点,不断打击和误导敌人的判断、误导敌方民众的心理活动,从而误导敌方的公众舆论。”
“我们常规的报纸和其它媒体,只是舆论的平台,而舆论战部队,就要利用这些平台,来释放自己的武器。把舆论交给新闻记者或者名人,是不负责任的。”
“我建议这只部队,现在就要开始组建,它将是一只非常特殊的部队,只有核心部门是专职的,例如负责舆论策划、舆论分析、心理分析、人民反应的数据分析、在我国内部的敌对舆论来源分析等方面专业的团队;而大部队,即舆论释放的人员,应该是“兼职型”的,他们各有各的社会身份,比较专业点的,例如媒体和新闻记者,时事评论员等,更多的是各种社会身份的,例如学者教授、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官员等等,我们需要大量自己的“KOL”,即关键意见领袖,以引导国内的民间舆论和全球人民的舆论。”
主席笑着说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虱多不痒,中国共产党一出世,就被人骂,是被人骂惯的、骂大的,而且越是敌人骂,就越是证明了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错。”
“自古以来,没有先进的东西,会一开始就受欢迎,它总是要挨骂。敌人的骂,需要有题目可借,因为无理由地天天大反,听众感觉讨厌,市场缩小,只好收场。过一个时期,另有新题可借,再来掀动反华,总是这样的规律。帝国主义骂我们,证明它没有办法。”
“真正反华的,不过是一小撮人,这些人加起来只占全人类的百分之几,他们不代表历史发展的主流。”
“当然,我们不能被动挨打,要针锋相对、有理有据展开批驳,要坚决与之斗争。斗争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你这个舆论战部队的提法非常新颖,是个好方法,能够让全世界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
“我们要通过积极的舆论引导,使敌人的骂转化为激励作用,激发党员群众的干劲和斗志,同时提升斗争本领和斗争警惕性。用敌人的反动言论甚至骂声,来教育国内党员群众,这就像是种牛痘,人民群众经历过这样的骂,就免疫了嘛。一切问题的中心,还在于我们自己的团结,和自己的工作都要做得好。”
李思华呵呵地笑了起来,主席有时还是很幽默的。
最后的一个大问题,是新“三座大山”的问题。
李思华介绍了她前世,到2020年左右,变得比较严重的房地产、教育和医疗三大问题,这是人民群众不满的核心问题。
她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中国人啊,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有土斯有财,在现代城市,“有土”就变成了有房,有了房子似乎才有了真正的家,才在城市中安居下来,城市才变成了他们的“家乡”。这种观念,使得买房,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核心财富理念。”
“当然政府也在推波助澜,因为学习了香港的房地产经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往往是吃饭财政,要干大事,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另外筹集资本。发行政府地方债券,是一条路子,但中央有严格限定,不可能无限制地发行。”
“于是卖地,就成为了建设资本的主要来源,建房的土地越贵,政府的收入就越高,所以有这个动力去推高房价,其实就是推高地价。当时很多房地产商还表示自己很委屈,因为大头都被政府拿走了,他们赚的是小头,不过这当然也是托词,否则那么多房地产富豪,是哪里来的呢?”
“房价节节走高,人民群众不满的情绪,自然就逐渐提高。到后来,新入城市的群众,根本不可能靠薪资收入买得起房了,而提前买好的群众,则成为了利益关联的团体,保持高房价,就意味着他们的财富高,当然不愿意房地产价格下跌。”
“这样发展了二十几年后,房地产就有了“大到不能倒”的味道,全国的房地产,总值高达400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全国4年的GDP。几千万人靠房地产吃饭,从房产公司、建筑公司、建材企业、房产销售到各种玻璃、木材等二十多个大行业,都靠吃这碗饭。”
“然而到2020年左右,在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房地产的后劲已经没了,尤其是一线城市,价格已经高到离谱的地步,再往上推升,显然已经不现实。上海的一套房子,大约相当于普通职员100年的收入。”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被视为新三座大山之首,因为国民,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都投入了购买房产,在银行也就有着庞大的贷款。”
“国家提出了房住不炒的新政,开始对房地产行业金融上去杠杆化,提高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包括让买房者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也都大大提升,结果很多房产企业因为本身负债率就很高,经营就变得困难;而很多购房者,也因为经济开始困难,难以继续支付房贷,被迫放弃。”
“在我穿越前,房地产仍然处于博弈之中。不过我的看法是,再宽松的政策,也难以挽回房地产整体地走向下坡路了,人口开始减少,生育率下降,而经济进入困难期,大量的人群收入减少,富人阶层则已经拥有大量的房产,继续购买的动力不强。”
不过她已经穿越,未来房地产是否会下跌一段,或者能在高位稳住,她并不知道也不肯定,但无疑她自己的看法,是倾向于消极的。